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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龍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律師)

鎖定
王金龍,男,漢族,1977年生於山西,現任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拆遷一部主辦律師,刑事訴訟業務部首席律師,國際註冊法務會計師。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北京市朝陽區刑事訴訟業務委員會委員。 [1] 
中文名
王金龍 [2]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2] 
出生日期
1977年5月21日 [2] 
職    業
律師 [2] 
性    別
[2] 
學    歷
本科 [2] 
專    業
法律 [2] 
執業狀態
執業 [2] 
所屬律所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2] 
執業證號
11101200410249561 [2] 
出生地
山西

王金龍個人簡介

王金龍於2004年開始律師執業,2008年起主要執業方向為徵地拆遷和刑事訴訟。目前專注於徵地拆遷維權法律業務,始終堅持“維護被拆遷人權益,與違法徵地做鬥爭”的理念。在十幾年奔波於全國各地近二百起徵地拆遷和刑事辦案中,積累了豐富的拆遷行政訴訟和刑事辯護實務經驗。通過全面豐富深入的拆遷法律領域知識、對於政府法案政策動態的迅速掌握,以及自身對於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等方法的擅長使用,合法合理地為被拆遷人提高拆遷補償標準,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權益。 [1] 

王金龍法律領域

徵地拆遷維權(主),刑事辯護 [3] 

王金龍執業理念

律師
律師(10張)
堅決與踐踏法律的人做鬥爭,哪怕他是國王。多年的執業過程中,穩重負責,智慧果敢,以堅持維權,有理有節為原則,與地方政府及辦案機關深入溝通,靈活制定切實可行的維權及辯護方案,切實維護和保障了上百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 

王金龍代理案件

拆遷訴訟方面:
一、華東地區
1、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分區薛先生,周先生等人農用地被徵收後,通過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訴訟等為其爭取土地補償款等應得利益。
2、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分區倪老先生房屋以及土地被繼子無權處分後,通過申請信息公開、行政訴訟、提出控告等一些列維權措施,為其爭得土地徵收補償等各種費用。
3、江蘇徐州泉山區七里溝王先生徵地拆遷維權案,經王律師代理,用法律手段阻止了強拆,化被動為主動,為爭取高額補償安置打下了有力基礎。
4、江蘇徐州高女士拆遷安置補償維權案,經王律師代理,確認拆遷補償協議無效,用法律手段維護了委託人的合法權益,為爭取高額補償款提供了籌碼。
5、江蘇常州洪女士徵地拆遷維權案,經王律師代理,取得關鍵協商談判籌碼,提供了增加補償的重要證明。
6、江蘇南京王女士土地權屬登記糾紛案,經王律師代理,用法律手段爭取維護了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7、浙江紹興蔡先生等徵地拆遷維權案,經王律師代理,取得了滿意補償安置標準,維護了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8、浙江紹興蔡先生房屋徵收補償維權案,經王律師代理,為委託人爭取了滿意的安置補償條件。
9、浙江金華翁女士房屋徵收補償維權案,經王律師代理,通過信息公開、行政訴訟等手段,化不利為有利,為委託人爭取了滿意的補償安置條件。
10、浙江省紹興市鍾先生等與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屋徵收補償案,經王律師代理後,案件得到解決。 [5] 
11、江蘇省泰州市楊女士與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不履行行政獎勵給付法定職責案,經王律師代理後得到解決。 [6] 
12、代理浙江省金華市張女士與金華市人民政府、金華市金東區孝順鎮人民政府城鄉建設行政管理:房屋拆遷管理(拆遷)一案。 [7] 
二、華北地區
1、代理山西省右玉縣下堡村百餘户村民就右玉縣政府違法佔地不依法足額給付村民土地補償款上訪控告,後成功得以調解。
2、代理山東諸暨市蔡某、鍾某、邱某等人農用地被徵用進行私房建設,律師經過申請信息公開獲知當事人所在村莊的集體土地轉為農用地未經合法審批,在許可私建房的行政行為也是違法的,現律師已提起行政訴訟。
3、山東鄒城孫先生等五人徵收拆遷維權案,經王律師代理,取得勝訴,為委託人爭取了滿意的安置補償。
4、山東鄒城孫先生等徵地拆遷維權案,經王律師代理,違法徵收拆遷行為停止,化不利為有利,並取得重要的協商談判籌碼,維護了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5、北京市李某與安某租賃合同糾紛一案,通過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訴訟等手段,合理為委託人贏得近240萬補償款,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6、山西高平魏某等19户,對於安置補償協議書中的“公攤”面積問題,尋找有利證據,化不利條件為有利,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7、天津北辰區張某土地承包合同一案,通過對合同的分析以及信息公開獲得有利證據,取得有利談判籌碼,為當事人徵得合理安置補償。
8、內蒙古赤峯5户方式認土地承包權合同糾紛一案,採取辯護策略,取得有利補償,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1] 
9、濟南市長清區三户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糾紛案,該案系徵收部門對當事人合法自建房不予補償而引發,目前通過律師的努力一位當事人已得到妥善解決,另外兩位當事人的案件正在穩步推進當中。 [8] 
10、山東省威海市榮成市李先生租賃的育苗場和自有的海域承包經營權由於榮城市政府半島嶼環海路建設項目被“徵收”(但沒有徵地批覆,經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查明,屬於違法佔地),現該案已進入賠償程。 [9] 
11、天津市河東區張女士、範先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糾紛案,該案系徵收部門對當事人合法自建房不予補償而引發,該案目前已進入訴訟程序。 [10] 
12、代理北京市丁某與北京市公安局等信息公開糾紛案。 [11] 
13、天津東麗區新年街道辦事處轄區範圍內李先生等13户居民的小二樓被以危險房屋強拆,先後向東麗區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確認強拆違法及不履行查處違法,經法院調解,該案目前全面解決,補償標準從當年(2012)年啓動徵收之日的每平米8000元提高到每平米將近50000元。 [12] 
14、代理鄭州市荊先生與鄭州市管城回族區國土資源局不履行法定職責一案,經律師代理後,法院判令鄭州市管城回族區國土資源局於規定時間內履行法定職責。 [13] 
15、代理新鄭市鄭先生與新鄭市龍湖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一案,經律師代理後,法院判令新鄭市龍湖鎮人民政府於規定時間內向鄭先生公開鄭先生申請公開的相關政府信息。 [14] 
16、代理太原市鄭先生與太原市萬柏林區小井峪街道辦事處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一案。 [58] 
三、西南地區
1、樂山市夾江縣許某涉嫌妨害公務罪,該案系因徵收部門違法佔用當事人家承包地而引發。原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當事人一年半有期徒刑,王金龍律師介入後成功地為當事人進行了辯護,二審法院裁定撤銷一審判決將案件發回重審。現在經過王金龍律師的努力,當事人的刑期已被大大縮短,王金龍律師一直堅持無罪辯護,對二審判決仍然不服,現在進入申訴階段。 [15] 
2、樂山市石先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糾紛案,該案在律師介入後通過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一系列手段,將有關部門的多個違法行政行為撤銷或確認違法,現已進入賠償訴訟程序,賠償數額已取得了階段性勝利。 [16] 
3、成都市武侯區五户商鋪徵收補償糾紛案,該案系徵收部門以“排危”為名強行拆除當事人的商鋪,律師介入後已完成信息公開及一系列訴訟工作,即將進入行政賠償程序。 [17] 
4、樂山市聶女士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糾紛案,該案系政府規劃實施某公園生態搬遷項目而強行拆除當事人的房屋,目前該案件經過多次審理已進入行政賠償階段。 [18] 
5、四川省南充市營山縣某公司徵地拆遷安置補償一案,涉案標的一千萬左右,通過合理分析應訴方案、信息公開等獲得有利證據,為當事人獲得有利安置補償條件。
6、代理遵義市冉某與遵義市匯川區人民政府房屋行政補償及行政複議一案,律師代理後法院確認被告作出的評估報告違法並撤銷了被告基於違法的評估報告而作出的補償決定,維護了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19] 
7、代理樂山市聶女士訴樂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複議一案,經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作出(2019)川行終225號行政判決書,撤銷了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川11行初64號行政判決和樂山市人民政府樂府覆函[2018]4號《駁回行政複議申請決定書》,並責令樂山市人民政府重新作出複議決定,委託人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20] 
8、代理成都市敖先生訴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桂溪街道辦事處一案。 [21] 
9、代理戢先生與胡女士等與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管理委員會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城鄉建設行政管理:房屋拆遷管理(拆遷)一案,該案經過天府新區成都片區人民法院審理,撤銷了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管理委員會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作出的《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決定書》,委託人的合法權益得以維護。 [22] 
10、代理成都市吳女士、謝女士等與成都市龍泉驛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城鄉建設行政管理:城市規劃管理(規劃)一案,該案經新都區人民法院審理後,撤銷了成都市龍泉驛區規劃與自然資源局吳女士、謝女士作出的《徵地拆遷補償安置告知書》。 [23] 
11、代理成都市陳女士與成都市龍泉驛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城鄉建設行政管理:城市規劃管理(規劃)一案,該案經新都區人民法院審理後,撤銷了成都市龍泉驛區規劃與自然資源局對陳女士作出的《徵地拆遷補償安置告知書》。 [24] 
四、華中及華南地區
1、武漢武昌區水果湖王女士等十幾户於2018年就其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拆遷專項事務委託,將區政府的徵收補償決定、徵收部門的強拆行為提起訴訟,經法院的全力調解,目前該案所有當事人全面解決,取得了相當滿意法補償結果。 [25] 
2、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縣蘇先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案,就徵收決定和補償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調解,在原有基礎上提高了約一百萬的補償。
3、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縣劉女士集體土地使用證,但早已列入城市規劃區。被以危險房屋名義強制拆除,強拆行為經一審法院確認強拆違法,賠償請求被一審法院駁回後,向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人民法院撤銷一審判決,發還重審,現該案正在審理中。 [26] 
4、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縣徐女士集體土地上房屋取得建房許可證,被縣自然資源局以違法佔地名議強制拆除,團隊以該集體土地上房屋雖未取得規劃許可,但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用地政策,也屬於一户一宅的情形,向各級法院提起一審二審和再審、最終取得了滿意的補償結果。
5、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縣郭先生等十八户集體土地上房屋在未取得省政府的徵地批文的情況下,被縣自然資源局“徵收”並拆除,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拆遷補償協議,一、二審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就湖南省人民政府的徵地批准文件提起復議,省人民政府自然糾錯,確認該批覆違法,為賠償訴訟取得了有利證據,現該案進入賠償訴訟,正在審理中。 [27] 
6、北海市黃先生養殖場徵收補償糾紛案,該案中城管局等部門以清理違建為名強行拆除了當事人的養殖場、並將當事人養殖的生豬賣掉、豬仔活埋,給當事人造成了巨大的損失,現該案已進入行政賠償階段。 [28] 
7、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朱先生徵收補償糾紛案,接受委託後通過發送律師函、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一系列有力的手段,促成了案件的解決。 [29] 
8、武漢市長江社區居民經洪山區政府主導被協議拆遷,其中二百户居民委託王律師進行代理,與政府協商、談判,提起行政訴訟。
9、駐馬店市驛城區朱先生徵收補償糾紛案,接受委託後先後向駐馬店中級人民法院、鄭州鐵路運輸法院等就被告的違法行為提起訴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案目前已取得勝利。 [30] 
10、香港張先生祖產於2000年泉州市政府拆除,補償對象和拆遷補償款去向不明,張先生委託王律師代理追索,現該案正在進行中。
11、代理武漢市趙女士與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政府房屋補償糾紛案,經律師代理後,為當事人爭取到了有利的談判條件,當事人與被告順利簽訂了補償安置協議並履行完畢,爭議已經實質解決。 [31] 
12、代理武漢市周某等100多人與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房屋徵收補償糾紛一案,該案已得到順利解決。 [32] 
13、代理宜昌市周女士與宜昌市點軍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確認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無效一案。 [33] 
14、代理常德市李先生與常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土地行政徵收一案。 [34] 
15、代理湘潭縣劉女士與湖南湘潭天易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行政賠償一案。 [35] 
16、代理合肥市劉女士訴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政府、廬陽區大楊鎮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職責糾紛再審一案,該案經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後撤銷了一二審的錯誤裁定。 [36] 
民事刑事方面:
1、代理北京市方某與他人買賣合同糾紛案,經律師代理後實現了當事人的訴求。 [37] 
2、代理北京市李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 [38] 
3、代理北京市侯某、張某、馬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 [39] 
4、代理北京市柳某與某房產企業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 [40] 
5、代理北京市那某債權人代位權糾紛一案。 [41] 
6、代理李某與北京市某企業勞動爭議糾紛一案。 [42] 
7、代理天津市張某與某村民委員會返還原物糾紛一案。 [43] 
8、代理天津市高某等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一案。 [44] 
9、代理三河市唐某等繼承糾紛案。 [45] 
10、代理三河市王某與他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46] 
11、代理三河市華某與他人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 [47] 
12、代理北京市某企業與三河市燕郊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工程處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 [48] 
13、代理三河市王某與他人離婚後財產糾紛案。 [49] 
14、代理呼和浩特市馬某與他人債權人代位權糾紛案。 [50] 
15、代理上海市馮某與上海某影業投資有限公司等追償權糾紛案。 [51] 
16、代理湘潭市劉女士等與湘潭縣易俗河鎮山塘村山塘組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一案。 [52] 
17、代理三河市某企業債權人代位權糾紛一案。 [53] 
18、代理成都市李某與成都市錦江區成龍路街道金像寺社區居民委員會土地租賃合同糾紛一案。 [54] 
19、代理山西省楊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 [55] 
20、代理三河京龍新型管道有限責任公司債權人代位權糾紛一案。 [56] 
21、代理秦皇島市李女士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5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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