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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

(西漢廉吏獄掾)

鎖定
王立,約生於西漢晚年,左馮翊池陽(今陝西三原縣)人。西漢建始年間(前32—前29)為池陽獄掾。
本    名
王立
所處時代
西漢
出生地
池陽(今三原縣)
主要成就
廉吏,自殺以明心跡
當時,薛宣任左馮翊(漢代郡名,轄池陽縣,亦為官名),池陽令舉薦王立為廉吏,未及徵召,即因受賄案被拘審。經查,系王立之妻私自接受囚犯家人賄賂一萬六千錢,其本人並不知情。王立對此感到慚懼交加,遂自殺,以明心跡。薛宣知道後,移文池陽縣:“(池陽)縣所舉廉吏獄掾王立,傢俬受賕,而立不知,殺身以自明。立,誠廉士,甚可憫惜!”決定書其事蹟於靈柩之上,以彰顯其節操。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