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王琦

(安徽省宿州市紀委原常務副書記、市監委原副主任)

鎖定
王琦,男,漢族,1968年8月出生,安徽宿州人,大學學歷,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宿州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1-2] 
2022年1月,王琦涉嫌受賄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滁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6-7] 
中文名
王 琦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安徽宿州
出生日期
1968年8月
畢業院校
安徽建築工程學校 [3] 

王琦人物履歷

1987年07月,任宿縣地區計委定額站工作人員;
1989年04月,歷任宿縣地區監察局科員、宿縣地區紀委監察室科員、副科級紀檢監察員、宿州市紀委正科級紀檢監察員;
2002年10月,任宿州市紀委監察室一室副主任;
2006年08月,任宿州市紀委第二紀檢監察室主任;
2010年02月,任蕭縣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2013年05月,任靈璧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2015年12月,任宿州市紀委副書記;
2018年01月,任宿州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
2019年12月,任宿州市紀委常務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一級調研員。 [1-4] 

王琦人物事件

王琦接受調查

2021年5月14日,宿州市紀委常務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一級調研員王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 

王琦依法雙開

2021年11月,經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對宿州市紀委原常務副書記、市監委原副主任王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琦背棄職業操守,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職權違規為親屬謀取人事利益,違規干預執紀執法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多項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安徽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琦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 

王琦提起公訴

2022年1月,安徽省宿州市紀委原常務副書記、市監委原副主任王琦涉嫌受賄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滁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