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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玲

(陝西省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

鎖定
王玲,陝西省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
2021年6月,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王玲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1] 
中文名
王玲
國    籍
中國

王玲人物履歷

陝西省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 [1] 

王玲人物事件

2005年3月至2008年,王玲任刑庭內勤,受領導指派,管理灞橋區人民法院刑庭“小金庫”賬務。在此期間,王玲將“小金庫”賬務資金存於以自己名字開户的私人賬户上,共收取緩刑考察金235筆64萬餘元,違反國家財經紀律。
2021年6月,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王玲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