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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寧

(富陽區交通運輸局原正處級幹部)

鎖定
王寧,女,漢族,1961年4月出生,浙江寧波人,1978年12月參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專學歷。富陽區交通運輸局原正處級幹部。
2021年10月, 王寧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文名
王寧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浙江寧波
性    別

王寧人物履歷

2009年2月至2021年8月,富陽市交通局黨委委員、富陽市公路運輸管理所所長、富陽市公路稽徵所所長、富陽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所所長、富陽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總經理;富陽市交通局助理調研員、富陽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總經理;富陽市(區)交通運輸局副處級幹部,富陽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總經理;杭州市富陽區交通運輸局副處級幹部、杭州富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黨委書記;杭州市富陽區交通運輸局副處級幹部、杭州富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杭州市富陽區交通運輸局副處級幹部;杭州市富陽區交通運輸局正處級幹部。

王寧人物事件

2021年10月, 經杭州市紀委市監委和富陽區委批准,富陽區紀委區監委對富陽區交通運輸局原正處級幹部王寧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王寧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和規矩,干擾巡察工作,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承擔;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違規指使下屬陪護親屬;違反社會公德;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國有資金,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便利在公交車輛採購、業務款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王寧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杭州市富陽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富陽區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寧開除黨籍處分;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