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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英時期

鎖定
港英時期,又稱香港英治時期,是指香港於1841年1月26日至1997年6月30日英國通過武力侵佔香港並進行殖民式統治期間,前後共歷經156年。1941年末至1945年香港被日軍統治,港英時期被香港日治時期打斷。 [1-3] 
1997年7月1日,英國如期將香港主權交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象徵着香港的英國殖民統治時期的結束。香港主權移交後,根據一國兩制的政策,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地位。
中文名
港英時期
別    名
香港英治時期
行政區類別
租借地 [4] 
所屬地區
中國華南
地理位置
珠江口東側
面    積
1104.43 km²
下轄地區
香港島、九龍、新界
政府駐地
香港島維多利亞灣 [4] 
氣候條件
亞熱帶季風氣候
人口數量
702萬(1997年)
機    場
香港啓德機場(1998年停用)
火車站
九龍車站(後來稱紅磡車站)
車牌代碼
粵Z 港(出入廣東省適用)
方    言
粵語 港式英語
存在時間
1841-1941,1946-1997
日本佔領時期
1941年-1945年
殖民統治機構
香港總督府
今屬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目錄

港英時期簡介

1839年,中英兩國的貿易摩擦終導致的第一次鴉片戰爭。1841年,清朝被英國打敗,英國海軍的查理·義律與清朝大臣琦善談判後簽訂《穿鼻草約》,將香港島割讓予英國。義律根據協議,於1841年1月26日登陸今上環水坑口街一帶,並佔領香港島。
但清政府認為琦善無權割地而不承認穿鼻草約,並將琦善革職。而當英國政府收到《穿鼻草約》的消息後,亦對條約中無提及開放通商而大為不滿,於是改派砵甸乍(Henry Pottinger)為全權代表到中國。
其後第一次鴉片戰爭戰事擴大,英軍先後攻佔廈門、寧波、上海、鎮江,抵達南京下關。清政府被迫命耆英於1842年8月簽訂《南京條約》,正式將香港島割讓予英國。
後續,又分別於1860年中英簽署《北京條約》,清政府割讓九龍半島南端予英方;1898年,清政府被迫簽署《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九龍半島以北、深圳河以南及鄰近二百多個島嶼一區劃為“新界”,租給英國99年。
1997年香港迴歸交接儀式 1997年香港迴歸交接儀式
至此,香港全境於1898年起完全成為英國的殖民統治,直至1997年香港轄區都沒有改變。
1997年7月1日早上0點整中英兩國在香港會展中心舉行交接儀式和升國旗儀式,英國統治的百年香港,正式歸還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正式成立,這次舉行的交接儀式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標誌的香港重新回到祖國母親的懷抱,同時結束英國統治香港百年曆史正式結束。

港英時期香港迴歸

1982年,中國政府根據《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中租借香港99年的條目與英國展開談判,1985年中英簽訂《中英聯合聲明》。自199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後,香港英治時代終結。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