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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官學校
鎖定
- 中文名
- 浙江警官學校
- 外文名
- Zhejiang police academy
- 創辦時間
- 1928年9月
浙江警官學校辦學歷史
浙江警官學校歷史背景
南京國民政府前期,各省辦理高等警察教育缺乏統一地規劃,既不利於高級警政人才的培養,也不利於中央對警察權的控制,於是集中力量統一辦理高等警察教育的做法再次被提出。
1930年10月,朱家驊離任,施承志作為朱家驊親信繼任浙江警官學校校長一職。朱家驊與施承志通過開辦警官學校等措施,強化了警察教育,培養了大批警政幹部,使得浙江全省警政面貌為之一變。他們通過開辦警官學校、舉辦在職警官培訓等手段,強化警察教育,培養警政人才,整頓和改造原有的警察系統,將警察系統中從民初到軍閥混戰時期留下的積弊進行了徹底的整頓。
浙江警官學校在招收女生(1930年正科第2期)、畢業生集體出國考察(1930年正科第1期)等方面開風氣之先,為學校謀得了較高得聲譽,並培養出了一批如毛森、姜毅英、沈之嶽等新型警政人才。
1930年9月第一期正科生修業期滿,朱家驊與施承志在學生中舉行留學考試,選派俞叔平、鄭巖登、汪弼等10人赴奧地利留學,選派胡明遠、李知章等20人赴日本留學。留學生由政府出資,專攻警察學科。這些人學成歸國後,大多成了民國警界的翹楚。
浙江警官學校正科招收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的學生,教材以翻譯德、日兩國警政法規和警校教材,結合中國的警察制度和警務工作機制而編成。1929年4月聘奧地利人興特蘭、穆克為顧問兼教官,採納他們的辦學意見,強調軍事素養與警察業務並重。在警校的師資上,陸續聘任有歐美留學背景的教師,傳授最新的警察知識,突破了以往警察教育機構留日教員一統天下的局面。在警校的教學上,首先強化警察專業課程體系的建設。學校向正科學生開設20多門課程,主要以警察、法律、軍事、政治為主,與警察業務密切相關的課程比重最大。學校教學與當時警察機構的實際需要密切結合,學科建設方面逐步專業化。其次在課程設置上注重文武兼修。在教學中軍事課程始終佔有相當比重。教學內容術科主要以軍事訓練為主,學科主要有軍制、兵器、地形、戰術等科目。
浙江警官學校的創立和其新穎的教學模式,對國民黨的警察教育,起到了示範和推動作用。
浙江警官學校後期發展
1936年6月3日,《整理警政原則》中第7條規定:警官教育應統一於中央警官學校,各省已辦的少數警官學校應一律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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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4月,黃埔軍校出身的李士珍接任北京警官高等學校校長。李士珍早在1932年就曾建議將警官高等學校改名為“中央警官學校”並遷往杭州,接任該校校長後他再次向蔣介石提出書面建議,請求更改校名並由蔣介石兼任校長,以期統一領導全國警察教育。在校學員也紛紛提出“提高學校地位”、“由母校統一領導全國警察教育”等建議,支持學校改革,1936年6月3日,行政院第265次院務會議通過《整理警政原則》,其中第7條規定:警官教育應統一於中央警官學校,各省已辦的少數警官學校應一律停辦。同年8月4日,行政院第27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有關提案,同意警官高等學校與辦得較有成效的浙江警官學校合併,成立中央警官學校,由蔣介石兼任校長,原警官高等學校校長李士珍任教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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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勝利後,學校遷返南京,直至1949年隨國民黨撤退台灣。這時期的高等警察教育完全集中於中央,在南京國民政府的高度重視下,辦學經費得到保障,各項教育教學及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結合中國國情的高級警政人才培養模式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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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官學校傑出校友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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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孟小民.民國時期的浙江省警官學校:《人民公安報》,2011年1月7日
- 2. 施崢.南京國民政府前期浙江省警官學校特色辦學史考:《公安學刊(浙江警察學院學報)》,2007年第4期
- 3. 陳達萌.《四大特務巨梟》:華文出版社,2010年
- 4. 中央警官學校_百度百科 .中央警官學校_百度百科[引用日期2020-02-09]
- 5. 壽昌江畔走出的抗日英烈葉潤華 .建德新聞網.2015-08-21[引用日期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