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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官學校

鎖定
中央警官學校,是中華民國開國名將施承志等創辦的軍事警察學校。
1928年,施承志與時任浙江省民政廳廳長朱家驊一同創辦了名震一時的浙江警官學校,是學校的實際創辦者與靈魂人物。施承志出任首任教育長,首任校長由朱家驊兼任。1930年,施承志繼任浙江省警官學校校長一職。在短短四年間,施承志與朱家驊通過開辦警官學校等措施,強化了警察教育,打造出了民國時期最專業的警官隊伍,使得浙江全省警政面貌為之一變。浙江省警官學校後與警官高等學校合併,更名為“中央警官學校”,由蔣介石兼任校長。1954年在中國台灣地區覆校。1995年更名為“中央警察大學”。 [3] 
中文名
中央警官學校
簡    稱
中央警校
校    訓
所屬地區
中國
類    別
軍事學校
類    型
警察
屬    性
警政最高學府
中央警政
高等研究班一、二、三期研究員
創始人
施承志

目錄

中央警官學校歷史沿革

中央警官學校,原名警官高等學校。民國六年(公元1917年)北洋政府創辦,校址設在北京。國民黨政府成立後接辦,屬內政部。
依照民國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內政部修正公佈的《警官高等學校規程》規定,警官高等學校為全國警察最高教育機關,以培養高等警政人才為宗旨。學制三年,每年招考一次,學員年齡須在二十歲以上,三十歲以下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試驗合格者:一、警官學校畢業;二、公立或私立法政學校畢業;三、公立或私立高中或大學預科畢業;四、陸軍軍官學校畢業。本校設校長一人,綜理校務;教務長、總務長各一人,秉承校長之命分掌教務;主任教授四至六人,教授六至十四人,講師十二至二十人;總隊長一人,隊長每班一人,分隊長每班二至四人,秉承校長、教務長之命擔任術科教練事宜;訓育主任、管理主任各一人,秉承校長、教務長之命分任訓育、指導及管理學員風紀等事宜;課程科主任、文書科主任、會計科主任、庶務科主任、齋務科主任、圖書室管理員,醫務室醫官各一人,秉承校長、總務長之命辦理所屬事務;酌設事務員八至十四人,書記十二至十六人,由總務長商承校長委用。
民國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春,學校從北平遷到南京。民國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浙江省警官學校併入本校,改為中央警官學校,設置本科和特科。本科學制二年,招收有高中畢業程度經考試合格者入學,畢業後統一分配。特科分高級班、臨時講習班和訓練班,學員由各地選派,訓練期滿後一般仍回原機關工作。抗日戰爭時期,中央警官學校隨內政部遷到重慶,規模較戰前縮小。 [1] 
1946年9月1日改組成立中央警官學校。1949年,該校隨國民黨政權遷台。 [2] 
參考資料
  • 1.    俞鹿年編著:《中國官制大辭典》上卷,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614-615頁。
  • 2.    餘克禮,朱顯龍主編:《中國國民黨全書》上,陝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09頁。
  • 3.    創辦中央警官學校  .《小康》雜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