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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

鎖定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位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曙光路53號,是將原浙江省文化廳、省旅遊局的職責整合,組建省文化和旅遊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省文物局改為省文化和旅遊廳管理的副廳級機構。不再保留浙江省文化廳浙江省旅遊局 [1]  [13]  [15]  [17] 
中文名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
外文名
Zhejiang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Culture and Tourism
成立時間
2018年10月25日
辦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53號 [3] 
性    質
省政府組成部門
隸屬機構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歷史沿革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揭牌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揭牌
2018年10月25日中午11時50分,杭州市曙光路53號。隨着一張“紅蓋頭”揭下,在這個許多浙江文化人來説很熟悉的老地方,迎來了一個新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正式揭牌! [2]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文化和旅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擬訂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省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握正確導向,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省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
(四)負責全省文化公共事業發展,推進全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指導省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指導、推進全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數字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全省文化藝術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六)負責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推進全省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七)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八)擬訂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和旅遊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
(九)制定全省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文化和旅遊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指導推動文化和旅遊企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
(十)指導、管理全省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一)指導監督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協調全省性、跨區域文化、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重大案件的查 處,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指導全省文化和旅遊行業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行業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管理省文物局。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工作導向,深化文化和旅遊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積極實施文化精品戰略,持續推進基層文化陣地建設,大力實施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加快推進文化旅遊產業融合發展,努力使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文化旅遊產業更加壯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文化創造力傳播力影響力顯著增強。 [3]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新聞宣傳、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後勤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組織協調廳機關與文化和 旅遊系統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
政策法規處
牽頭廳機關重大綜合性工作。組織擬訂全省文化和旅遊重要政策。擬訂綜合性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文化和旅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牽頭重大課題調查和研究。牽頭省級文化和旅遊系統體制機制改革工作。牽頭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
財務處
貫徹落實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負責本級和直屬單位預決算編制、預算執行和監督,以及財務資產、政府採購、內部審計、非税收入等管理,組織本級財務核算。參與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財務管理工作。牽頭對口扶貧工作
藝術處
擬訂全省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專項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承擔文藝院團管理職貴。指導、協調全省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全省旅遊演藝的創作與演出。
公共服務處
擬訂全省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省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指導、協調、推動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指導實施文化和旅遊重點惠民項目。指導全省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社會文化工作。指導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指導古籍保護工作。
科技與教育處
擬訂全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規劃和藝術科研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數字化工作,牽頭標準化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提升。指導文化和旅遊系統院校省部共建和文化藝術、旅遊職業教育工作。承擔藝術、旅遊考級監督管理工作,牽頭承擔藝術、旅遊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省文化相關門類和旅遊統計及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工作。
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擬訂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工作。指導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遊深度融合
資源開發處
指導全省文化和旅遊重大項目建設。承擔全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保護和利用。指導協調文化和旅遊系統項目立項、規劃、設計與組織實施,負責省級文化和旅遊系統重大設施、項目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全省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專項規劃和紅色旅遊、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工作。
產業發展處
擬訂全省文化產業相關門類、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培育和結構優化升級。指導支持文化和旅遊產業融合、新型業態發展。負責組織文化和旅遊產業項目推介,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開發體系建設及旅遊商品創新。牽頭指導文化和旅遊產業對外貿易和宣傳推廣工作。
市場管理處(掛行政審批處牌子)
擬訂全省文化市場和旅遊市場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對全省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全省文化和旅遊行業精神文明、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監督實施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服務、設施、產品業態的行業標準,推動服務品質提升。指導假日旅遊。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政許可工作。
對外合作交流處(掛港澳台合作交流處牌子)
指導、管理全省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負責按規定權限申報或審批全省對外及對港澳台文化和旅遊交流合作事項。參與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產業對外及對港澳台宣傳推廣活動。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揭牌合影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揭牌合影
執法指導監督處
指導、推動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指導、監督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省內大要案和跨省、跨區域案件。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人事處
負責全省文化藝術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廳機關、省文物局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
負責廳機關、省文物局和直屬單位黨的 建設和羣團工作。 [4]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直屬單位

浙江小百花越劇院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音樂學院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
浙江旅遊職業學院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宣傳推廣信息中心
中國絲綢博物館
浙江省文化館
浙江美術館
浙江省文物鑑定站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浙江自然博物院
浙江京昆藝術中心
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館)
浙江省博物館 [10] 
浙江圖書館
浙江交響樂團
浙江演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11]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廳長:陳廣勝 [20] 
主持省文化廣電和旅遊廳全面工作。
副廳長、黨組成員:刁玉泉 [6] 
副廳長、黨組成員:王峻 [7] 
根據省委決定,負責援川工作。 [7] 
副廳長、黨組成員:朱海閔(女) [8] 
副廳長、黨組成員:李新芳 [5]  [16]  [18] 
一級巡視員:許澎 [19] 
一級巡視員:柳河 [9] 
一級巡視員:楊建武
黨組成員、副廳長:儲曉焱
黨組副書記、副廳長:徐曉
黨組成員、副廳長:張廣洲
黨組成員、副廳長:姚禮敏 [20]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23日,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對推進紓困政策落實與企業創新發展工作成效顯著單位通報表揚,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在列。 [12] 
2022年7月,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政策法規處被評為浙江省文化和旅遊系統先進集體。 [1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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