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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退休
鎖定
- 中文名
- 離退休
- 外文名
- 離退休
- 產生時期
- 中國20世紀70年代末期
- 主要條件
- 退休年齡、工齡等
離退休淵源
近代工業社會的產物。它的出現是基於以下的社會條件:①人的壽命延長,活到老年的人越來越多;②現代工業社會生產力提高,有能力贍養數量較多的老年非勞動人口;③社會的發展,出現了社會保險或社會保障制度,為老年退休者提供了生活保障。
西方國家最早出現的對老年人喪失工作能力後給予救濟的法令,是1889年德國制定的《老年、殘疾及死亡救濟法》。此後,世界各國隨着工業化和社會的發展,大多建立了某種範圍的社會保險或社會保障制度。退休制度一般均包括在社會保險或社會保障制度之內,是該類制度中有關老年人規定的部分。
1911年辛亥革命後,封建的致仕制度結束。
1943年,中華民國時期國民政府曾公佈過具有現代社會保障制度性質的《公務人員退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於1952年 2月政務院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中,有養老待遇的規定。
1982年 2月國務院首次公佈了《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暫行規定》,以後有所修訂。
離退休是老年勞動者生活中較重大的變化和轉折,依個人的性格、文化、能力、身體、家庭狀況、社會環境等諸多條件,將產生各異的調適過程。
離退休離休
1980年10月首次公佈實施《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離休年齡與退休年齡相同,少數職務高者延長5年。離休僅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離休待遇按離休後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的原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