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油消費税
鎖定
汽油消費税原指包含在汽油價格中的一種税費。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國家税務總局2009年1月1日聯合發佈公告。
- 中文名
- 汽油消費税
- 實 質
- 原指包含在汽油價格中的一種税費
- 發佈日期
- 2009年1月1日
- 發佈單位
-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
汽油消費税簡介
就《成品油價税費改革方案》公開徵求意見。改革方案在不提高現行成品油價格的前提下,將汽油消費税單位税額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汽油消費税現狀簡述
因為物價的不斷上漲,眾人備受壓力,隨着汽油價格的不斷上漲,好多車主表態説“買車容易養車難”。的確,物價一再的上漲,汽油的一再上漲,讓處於中等下等的國內人士感到慌張。最近,液體汽油被納入國税總局徵税範圍,明年起將會向車主徵收汽油消費税,這使很多車主感到擔憂。
媒體披露,此前,納入國税總局徵税範圍的液體產品有汽柴油、石腦油、燃料油、溶劑油和潤滑油,其中汽柴油、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消費税單位税額為每升1.0元;柴油、燃料油消費税單位税額為每升0.8元;航空煤油暫緩徵收。而調整後政策,將 MTBE、 芳烴、混芳等用於調油和化工原料的產品亦納入徵收範圍,且亦按照1元/升來徵收。新政對產品符合徵收規定的,按相應規定徵收消費税;其他產品,與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名稱、質量標準一致,且按有關產品檢驗證明進行備案的,不徵收消費税。否則,視同石腦油徵收消費税。同時規定,工業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將外購的消費税非應税產品以消費税應税產品對外銷售,以及將外購的消費税低税率應税產品以高税率應税產品對外銷售的行為,視為應税消費品的生產行為,按規定徵收消費税。
此消息引起不少車主的擔心,市民任光賢表示,儘管沒有直接將零售環節納入此次徵税範圍,但不排除企業將成本間接性轉嫁給消費者。'現在油品價格原本就已經比較高,而相應的消費税徵收,企業為提高利潤,將成本轉嫁在所難免。'不過,一些熟知油料市場的業內人士還是給廣大車主吃了一顆'定心丸'。'地煉企業的油品一般情況下價格都低,目前看來1升油優惠幅度如果能達到兩三毛,即使轉嫁,只能是讓利幅度收緊,市場暫時不會立竿見影顯現。'大興路某加油站銷售主管表示,生產調和油的地煉企業以及貿易商的利潤將萎縮,'正規軍'成品油的市場份額將擴大,從而可能導致兩大油企在成品油供應上的'壟斷'地位進一步加強。
汽油消費税改革進程
根據中國石化經濟技術研究院以2014年3月份成品油價格水平所做的測算,汽油税收佔最終零售價格的比例,中國大陸為30.46%,美國為11.22%,德國為56.92%,日本為39.40%,中國台灣為26.31%。
柴油税收佔最終零售價格的比例是,中國大陸26.31%,美國11.87%,德國為45.62%,日本為27.35%,中國台灣為16.96%。
而汽柴油税前價格各國相差不多,其中,中國大陸汽油和柴油零售價格分別為每升5.09元和5.49元,美國汽柴油零售價格分別為5.46元和5.94元,德國分別為5.6元和6.02元,而日本分別為6.24元和6.48元。
中國汽柴油消費税的調整依據是2009年頒佈施行的《消費税暫行條例》,條例規定“消費税税目、税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因此,只要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上報國務院,經過國務院批准,就可以對消費税税率進行調整。
2014年11月28日,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聯合發佈調整我國成品油消費税標準,上調成品油消費税,取消汽車輪胎等四個項目的消費税。將汽油消費税單位税額在現行單位税額基礎上提高0.12元/升;將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費税單位税額在現行單位税額基礎上提高0.14元/升,而航空煤油繼續暫緩徵收。
2015年1月,國際油價暴跌給中國提供了改革良機,國內成品油消費税在45天內迎來了第三次上調。其中,汽油消費税為1.52元/升,柴油消費税為1.2元/升。
[2]
- 參考資料
-
- 1. 關於提高成品油消費税的通知 .國家財政部.2014-11-28[引用日期2014-11-29]
- 2. 成品油消費税45天內第3次上調 汽油每升漲0.12元 .網易新聞[引用日期2015-01-13]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22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路过有点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