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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鹽務局

鎖定
江西省鹽務局原系江西省人民政府鹽業主管機構,副廳級建制,負責全省鹽業管理工作,並對市、縣(市、區)鹽業機構實行垂直管理,現相關職責已劃入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是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國有獨資公司,是省政府直屬經濟組織,省國資委受省政府委託履行出資人職責。局司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中文名
江西省鹽務局
地    點
江西省
類    型
政府部門
內設機構
辦公室等

江西省鹽務局贛鹽簡介

江西省鹽務局肩負着宣傳貫徹國家食鹽專營政策和鹽業法規,組織履行食鹽市場管理,依法打擊鹽業違法行為。
2014年3月,江西省政府實施機構改革,決定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實行政企分開,其行政管理職責劃入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省鹽業集團公司不再保留江西省鹽務局牌子。 [1] 
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作為省政府直屬國有獨資企業,經省政府授權經營集團內部全資企業、控股企業、參股企業的有關國有資產和國有股權,並對其承擔保值增值責任,現已發展成為集鹽業生產、流通、物業管理、塑料包裝、鹽化工為一體的大型鹽業集團,擁有全資、控股和參股企業49個,主要是保證全省合格碘鹽供應,保持食鹽市場穩定。 [2] 
2008年,集團公司資產總額106455萬元、利潤9464萬元、職工人均收入增加到33662元/人;05年至08年4年利潤總額29217萬元、平均每年7364萬元。連續四年完成了省國資委下達的年度考核目標,全面並超額完成05至07年任期業績考核目標,保證了全省合格碘鹽的供應,實現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江西省鹽務局主要職責

江西省鹽務局 江西省鹽務局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編制行業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3、編制和管理全省鹽的生產、分配、調撥計劃;
4、制定、核發省內鹽業管理的有關票證;
5、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的鹽業違法案例,協調區際鹽產品銷售糾紛;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江西省鹽務局組織機構

江西省鹽務局職能部門

集團公司本部設有辦公室、財務部、審計部、人力資源部、黨羣工作部、食鹽專營部、資產營運部、生產技術部、規劃發展部、後勤服務中心等十個部門,鹽務局下設鹽政處。

江西省鹽務局地市級鹽務局

江西省鹽務局直屬單位

江西省鹽務局樟樹直屬分局(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樟樹分公司)。

江西省鹽務局控股企業

江西晶昊鹽化有限公司江西省江鹽實業有限公司(轄江西興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江西康源多品種鹽有限公司等)、江西鹽業包裝有限責任公司、江西晶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富達鹽化有限公司

江西省鹽務局參股企業

江西省鹽務局領導班子

最後一屆江西省鹽務局領導班子
胡世平:江西省鹽務局局長、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張雅庭:江西省鹽務局副局長、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董事、總經理。
王卓: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職工董事。
金南宜: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晶昊鹽化公司董事長。
張東海: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陳秉南: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黨委委員、法務總監。
吳美娟: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黨委委員、財務總監。
羅希斌: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晶昊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孫振榮:江西省鹽務局局長助理、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
謝言:江西省國資委派駐省鹽業集團監事會主席。(副廳級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