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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餘市鹽務局

鎖定
新餘市鹽務局是市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正處級建制,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接受江西省鹽務局垂直領導。
中文名
新餘市鹽務局
地    位
行政主管部門
負    責
全市鹽業行業管理
性    質
全資子公司

新餘市鹽務局單位簡介

新餘市鹽務局 新餘市鹽務局
新餘鹽業公司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負責本區域的食鹽加碘、供應和運銷任務,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新餘鹽業公司原隸屬於新餘市商業局副食品公司,1985年成立江西省鹽業公司後從市商業局分離劃歸省屬管理,行政名稱為新餘市鹽務局,企業名稱為江西省鹽業總公司新餘市公司。2005年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掛牌成立,更名為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新餘公司。

新餘市鹽務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資源開發、鹽業生產和鹽政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鹽行業實際,提出或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和辦法。
2、按照國家計劃組織全市鹽業生產、分配、儲存、調撥運輸和銷售,保證鹽產品的市場供應。
3、依照國家的鹽業法規,監督本市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執行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負責管理本市食鹽專營工作,核發《食鹽批發許可證》和《食鹽準運證》;負責本市碘鹽加工和市場供應的監督管理。
4、依照國家的鹽業法規,負責全市鹽政市場稽查工作,規範鹽業生產、運輸和銷售管理,查處鹽業違法案件。
5、負責全市鹽行業的調整、改組、改造;指導行業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行業統計信息、人才需求預測、培訓及交流工作。
6、協同市有關部門制訂鹽業價格等有關政策,參與市有關部門對鹽行業的經濟結構調整工作。
7、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新餘市鹽務局組織機構

內設行政辦公室、黨羣人事(監察)部、財務(審計)部、食鹽專營部、鹽政稽查支隊等。
下轄分宜縣鹽務局(食鹽配送中心)、新餘食鹽配送中心等。

新餘市鹽務局領導班子

黃小波:新餘市鹽務局局長、新餘鹽業公司總經理,主持全面工作。
陳耀強:新餘市鹽務局、新餘鹽業公司黨總支書記兼副局長、副總經理。
李端平:新餘市鹽務局副局長、新餘鹽業公司副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