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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鹽務局

鎖定
南昌市鹽務局是已撤銷的南昌市鹽業行政主管部門,正處級建制,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接受江西省鹽務局垂直領導。南昌鹽業公司(暨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南昌公司)是省鹽業集團全資子公司,負責本區域的食鹽加碘、供應和運銷任務。局司一套機構、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2017年1月,江西省政府下發《江西省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方案要求,撤銷各市、縣(區)鹽務局,剝離其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其中鹽業主管職能移交工信部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職能移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 [2] 
中文名
南昌市鹽務局
外文名
Salt administration administrative bureau ofNanchang City
機構類別
管理局
地    點
南昌市東湖區
機構業務
鹽務

南昌市鹽務局南昌鹽業

南昌鹽業公司是一個有着60年曆史的國有獨資公司,主要經營食鹽批發業務,負責南昌地區和奉新、靖安、安義三縣的食用鹽及行業用鹽的供應工作,現有在崗職工113人。
南昌公司連續兩年(2007、2008年)被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授予“先進單位”稱號。2009年度,南昌公司榮獲省鹽業集團公司綜合考核評比A級單位及2009年度銷售冠軍稱號。
南昌市鹽務局 南昌市鹽務局

南昌市鹽務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資源開發、鹽業生產和鹽政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鹽行業實際,提出或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和辦法。
2、按照國家計劃組織全市鹽業生產、分配、儲存、調撥運輸和銷售,保證鹽產品的市場供應。
3、依照國家的鹽業法規,監督本市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執行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負責管理本市食鹽專營工作,核發《食鹽批發許可證》和《食鹽準運證》;負責本市碘鹽加工和市場供應的監督管理。
4、依照國家的鹽業法規,負責全市鹽政市場稽查工作,規範鹽業生產、運輸和銷售管理,查處鹽業違法案件。
5、負責全市鹽行業的調整、改組、改造;指導行業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行業統計信息、人才需求預測、培訓及交流工作。
6、協同市有關部門制訂鹽業價格等有關政策,參與市有關部門對鹽行業的經濟結構調整工作。
7、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南昌市鹽務局組織機構

南昌市鹽務局職能部門

內設辦公室、人事科、財務科、業務科、運銷科、鹽政科(鹽政稽查支隊)等。

南昌市鹽務局直屬單位

下屬進賢縣鹽務局(鹽業分公司)、新建縣鹽務局、奉新縣鹽務局、靖安縣鹽務局、安義縣鹽務局(食鹽配送站)。

南昌市鹽務局領導班子

南昌市鹽務局局長、南昌鹽業公司經理:熊俊生。
南昌市鹽務局、南昌鹽業公司黨總支書記:李學成。 [1] 
南昌市鹽務局副局長、南昌鹽業公司副經理:謝小榮。
南昌市鹽務局副局長、南昌鹽業公司副經理:徐靜君。
南昌市鹽務局副局長、南昌鹽業公司副經理:張曉冬。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