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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鹽務局樟樹直屬分局

鎖定
江西省鹽務局樟樹分局是江西省鹽務局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直屬單位,正處級建制,負責轄區內的鹽業市場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成立於2006年1月,2008年1月份從原運銷公司剝離出來,獨立運作,全面負責江西省內主要製鹽企業的鹽政源頭管理,承擔省內主要製鹽企業每年200餘萬噸鹽產品的出廠監管工作。
中文名
江西省鹽務局樟樹直屬分局
成立於
2006年1月
建    制
正處級
負    責
轄區內的鹽業市場管理

江西省鹽務局樟樹直屬分局單位簡介

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樟樹分公司是省集團直屬的鹽業銷售企業,成立於2009年8月,主要負責轄區(豐城、樟樹、新幹峽江)180餘萬人口食鹽市場的管理和供應。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江西省樟樹市已探明地下岩鹽儲量103.676億噸,居全國第四位,中鹽江西鹽化有限公司(轄中鹽新幹鹽化有限公司)、江西晶昊鹽化有限公司江西富達鹽化有限公司等大型鹽化企業坐落在該市,為更好維護該區域的鹽業管理秩序,省鹽務局設立直屬分局全權負責該區域的鹽業行業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

江西省鹽務局樟樹直屬分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編制和管理全市鹽業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
3、組織落實上級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銷售等計劃指標;
4、履行政府授予的鹽業行政執法權,加強對鹽產品市場的法律監督;
5、查處本市行政區域內私運、私銷、私購鹽產品等鹽業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鹽業市場進行管理,辦理行政複議;
6、對全市鹽產品實行專營,核發、管理鹽業許可證;
7、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江西省鹽務局樟樹直屬分局組織機構

內設綜合部、財務部、食鹽專營部、鹽政稽查科等。
下轄豐城食鹽配送站(豐城市鹽務局)、新幹食鹽配送站(新幹縣鹽務局)、樟樹食鹽配送站、三個駐礦監督服務站。

江西省鹽務局樟樹直屬分局管理團隊

楊臘生:樟樹直屬分局局長、樟樹分公司經理。
何好平:樟樹直屬分局、樟樹分公司黨總支書記。
蘭幹羣:樟樹直屬分局副局長、樟樹分公司副經理。
黎哲佳:樟樹直屬分局副局長、樟樹分公司副經理。
鄒飛:樟樹直屬分局副局長、樟樹分公司副經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