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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地方税務局

鎖定
江蘇省地方税務局於1994年7月26日成立,從1999年起,全省地税系統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全系統共有副省級市地税局1個,地級市級地税局13個(含蘇州工業園區地税局),縣(市、區)級地税局67個,地税分局734個,幹部職工近15000名。江蘇省地方税務局是履行全省地方税收徵收管理服務職能的行政執法單位。主要負責營業税、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資源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佔用税、房產税、車船税等税種和社會保險費等省政府開徵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2018年6月15日,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掛牌成立,原江蘇省國家税務局、江蘇省地方税務局正式合併。 [1] 
中文名
江蘇省地方税務局
成立時間
1994年7月26日
辦公地址
江蘇省南京市北京西路63號天目大廈
性    質
行政執法單位

江蘇省地方税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税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江蘇經濟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地税系統税收發展規劃;
三、參與研究全省宏觀經濟政策,起草省有關税收政策文件,從税收方面提出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四、承擔國務院和省政府指定的各項地方税、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管理地税發票和其他税收票證;
五、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地税系統納税服務體系建設,規範納税服務行為,履行納税服務義務,制定和監督執行地税系統納税人權益保障制度,保護納税人合法權益,與省國家税務部門共同組織註冊税務師管理工作,規範税務代理行為;
六、監督檢查地税系統税收執法活動,負責税務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七、負責地税系統税源管理工作,編制、分配和下達地税系統税收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地税系統税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八、指導、管理地税系統稽查工作,負責重大税務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反避税和國際税收管理工作;
九、負責制定地税系統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地税系統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組織實施“金税工程”的推廣應用;
十、垂直管理省以下地方税務系統;
十一、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江蘇省地方税務局直屬機構

稽 查 局
指導、協調和管理全省地方税務稽查工作;組織落實税務稽查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全省地方税務系統徵管對象執行地方税收法規、政策及制度情況;查處税務違法案件;牽頭組織全省地方税收專項檢查工作;組織全省或地區性地方税收專項整治工作;受理税務違法案件的舉報,承擔案件的轉辦、查辦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税務稽查有關工作。
直屬税務局
負責南京地區省屬企業及省政府指定的其他省屬企業地方税、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涉外税務局
負責南京地區省屬涉外企業地方税的徵收管理工作。

江蘇省地方税務局事業單位

税收科學研究所
研究、宣傳社會主義税收理論、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報道税收學術研究動態,編輯出版税收刊物及理論文集,舉辦各種形式的學術研討活動,承接税務等有關部門委託,協助進行有關税收問題的專題調查、税務諮詢等項活動,協助我省地税系統各税收科研所開展工作。
計算機中心
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絡與綜合數據庫;參與組織應用軟件開發和税控器具的推廣、應用及技術培訓工作。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擬定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房產管理、職工醫療保健等工作。

江蘇省地方税務局現任領導

侍鵬(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鄭鋼(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副書記,國家税務總局南京市税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葛元力(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姜躍生(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周柏柯(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陳茂鋒(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陳筠(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瀅 (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孫書潤(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李再勝(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程明紅(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張愛球(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總審計師)
張健(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2] 

江蘇省地方税務局機構職能

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訂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訂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3] 

江蘇省地方税務局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地方税務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信息、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保衞和政務公開等工作;擬訂地税系統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承擔面向社會的税收宣傳、新聞發佈工作;承辦內部網站運行與維護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
(二)政策法規處
擬訂地税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編制地方税收立法計劃,參與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承辦重大税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組織協調涉及多税種、綜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實工作;承擔地税系統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審查工作;承擔有關税收規範性文件的清理、評估、反饋和彙編工作;承辦税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組織涉税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
(三)營業税和基金管理處
組織實施營業税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權限,制定具體徵收管理辦法,處理執行税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納税評估、税源管理和税基管理等工作。
(四)所得税管理處(國際税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的税政業務和徵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權限,制定具體徵收管理辦法,處理執行税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組織實施反避税調查工作,執行有關協議、協定;承擔有關國際税收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納税評估、税源管理和税基管理等工作。
(五)財產和行為税管理處
組織實施財產和行為各税種(含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城市建設維護税、印花税、資源税、土地增值税、車船税、契税和耕地佔用税)及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權限,制定具體徵收管理辦法,處理執行税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納税評估、税源管理和税基管理等工作。
(六)規劃財務處
編制地税系統地税收入中長期規劃,編制、分配年度税收、基金(費)計劃;組織開展税收收入分析預測和重點税源監控管理;管理税收數據;承擔地税系統税收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税款繳、退庫情況;擬訂地税系統財務、資產、基建和經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審核彙編地税系統財務預算、決算;承擔地税系統資產和着裝管理工作。
(七)納税服務處
組織實施納税服務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納税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流程;管理納税服務平台;組織實施面向納税人的税法宣傳、輔導諮詢、辦税服務、權益保護和税收法律救濟等工作;組織實施納税信用體系建設;受理納税人有關納税服務的投訴,指導税收爭議的調解;承擔註冊税務師的管理工作。
(八)徵管和科技發展處
組織實施綜合性税收徵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制定税收徵管規程;組織實施税收徵管數據管理和應用辦法;承辦徵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税收收入徵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税務登記、納税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廣應用等工作;組織協調綜合治税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税源管理、納税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彙總(合併)納税企業税收日常檢查工作。
(九)督察內審處
組織實施税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地税系統税收執法檢查工作;組織開展財務、基建、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組織開展巡視檢查工作。
(十)基層工作處
組織實施地税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税務文化建設;組織指導地税系統機關作風建設;承擔市級地税機關年度考評工作;組織開展地税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和基層隊伍建設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的工作規劃;指導、檢查地税系統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人事處
擬訂地税系統人事制度及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地税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承擔機關、直屬單位和系統有關幹部管理工作;承擔地税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建設工作;承辦地税系統工作人員出國(境)審查、審批。
(十二)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及作風建設工作。
(十三)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全省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江蘇省地方税務局歷史沿革

江蘇地税機構成立十多年來,全省各級地税機關、廣大地税幹部在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大力組織税收收入,堅持依法治税,優化税收服務、推進信息化建設,加強幹部隊伍管理,充分發揮税收宏觀調控的職能,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
江蘇省地方税務局幹部隊伍建設概況
全省各級地税機關以“三個一流”工程(一流的幹部隊伍、一流的服務水平、一流的工作業績)為指導,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深入開展思想作風、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教育,激發了廣大幹部職工立足本職、多作貢獻的工作熱情。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廉政建設規定,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普遍建立領導幹部廉政檔案,廣泛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強地税幹部廉潔從政、無私奉獻的意識。強化“兩權”監督,努力構建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強對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促進幹部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加大幹部交流力度,實施省局與省轄市局幹部交流、省局幹部掛職鍛鍊。完善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用人機制,通過選拔充實省轄市局後備幹部隊伍。積極開展爭先創優活動,1997、1999、2000年,省地税局先後被授予省級機關“政風先進單位”和“創建三優三滿意活動先進單位”稱號。2009年,省地税局機關被中央文明委表彰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2001年起,全省地税系統先後五次被省委、省政府表彰為“江蘇省文明行業”。截至2009年底,全省地税系統共有70多個單位和50多名同志榮獲各類國家級榮譽。

江蘇省地方税務局所獲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