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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農業農村局

鎖定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批准、金華市委市政府批覆的《永康市機構改革方案》,市農業農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1]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金華市委和永康市委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現任永康市農業農村局黨委書記、局長:趙斌 [2] 
中文名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
外文名
Yongkang agricultural and rural Bureau
行政級別
正科級 [1] 
現任領導
趙斌 [2]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機構簡介

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農辦)設在市農業農村局,接受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協調督促落實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農業農村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農辦相關工作,接受市農辦的統籌協調。 [1]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上級有關“三農”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研究制訂和組織全市實施“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參與起草農業農村有關規範性文件,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税、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等規範性文件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市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組織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實施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和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高效生態農業產業體系建設。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家樂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指導農產品營銷管理工作和農業展示展銷活動。發佈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農業機械、農藥使用和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農家樂、休閒觀光農業安全管理工作,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落實農業農村領域生態環境保護要求,配合做好農業生態環境污染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負責農業“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誌)的認證、培訓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指導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
(七)負責農業資源管理。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參與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的制訂並監督實施。依法開展農業行政許可及其監督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開展獸醫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市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監測動植物疫情疫病,依法發佈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實施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提出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技術推廣隊伍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野生植物保護工作。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組織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有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交流合作,參與有關農業對外援助項目。
(十四)擬訂扶貧開發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督促扶貧開發工作。完成上級扶貧機構交辦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銜接重點幫扶工作。
(十五)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職責適時劃轉到市農業農村局。職責劃轉到位後,市農業農村局承擔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十六)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規定的其他職權事項。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着力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持續深化“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高水平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智慧監管體系和協同處置機制,讓人民羣眾吃得放心、安心。
3、推動農業農村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縱深發展,優化農業農村政務服務體系,推動數字化轉型,實現“掌上辦事、掌上辦公”,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1]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職責分工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水產品,下同)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監督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兩部門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1]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黨風廉政、平安創建、信訪(8890)、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後勤、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對農業農村重大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督查。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資金項目建議,負責部門預算決算、績效評價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管下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職稱評聘、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負責宣傳貫徹有關“三農”工作的法律、法規。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政策性文件並監督執行。負責農業農村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承擔農業農村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承擔農業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推動農業農村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縱深發展,優化農業農村政務服務體系。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普法宣傳等相關工作。
(三)產業發展科。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家樂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農業保險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承擔農業品牌建設、展示展銷有關工作。指導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承擔農業統計、信息服務和推動農業農村數字化轉型有關工作。
指導農家樂、休閒觀光農業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業現代化評價,指導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起草種植業、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菜籃子”有關政策。指導糧食生產、種植業結構和佈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發佈農情信息。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
(四)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組織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村莊規劃、美麗鄉村建設和歷史文化(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組織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
(五)農村經濟改革發展科。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指導和監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業農村改革試驗區有關工作。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扶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項目建議並組織實施。承擔銜接其他重點幫扶工作。承擔農村工作指導員有關工作。
(六)農牧漁與農田管理科。起草農牧漁行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履行漁業管理相關職責,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生物保護。監督管理捕撈業、水產養殖業。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
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組織實施農作物物種資源保護和管理。組織實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動植物防疫檢疫、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工作。
(七)農業安全監督管理科。牽頭指導協調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做好抗災救災和突發事件的應對。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追溯、風險監測等相關工作。負責農業“三品一標”的認證、培訓和管理。指導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劃定。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肥料、農藥生產經營等有關監督管理。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起草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承擔農業設施裝備發展有關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農業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與辦公室合署辦公。 [1]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行政編制

市農業農村局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農藝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8名,其中中層正職8名(含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1] 
市農業農村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現任領導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黨委書記、局長:趙斌 [2]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金華東 [2]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胡紅心 [2]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胡予文 [2]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總農藝師:成其倉 [2]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畜牧獸醫局局長:方巖錄 [2]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張巧麗 [2]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應明 [2] 

永康市農業農村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永康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永康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