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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然
(明朝官員)
鎖定
- 全 名
- 段然
- 字
- 幻然
- 所處時代
- 明朝
- 出生地
- 湖廣江夏
- 最高官職
- 兵部員外郎
人物生平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進士,歷任南平、吳縣、輝縣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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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考選為南京户科給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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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東林黨一員,深受葉向高器重,不僅針對原來當權的浙黨,還與同鄉楚黨郭正域、熊廷弼等為敵。
[3]
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因“擅自離任”“結怨同官”等行徑而被處以降三級調外任的處分。
[4]
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丁巳京察時,受徐縉芳偽書案牽連而被察處。
[5]
天啓三年(1623年),因曾在偽楚王案中支持朱華赿而被閣臣所忌,貶為江西按察司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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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後為兵部主事。天啓五年(1625年),遭喬應甲彈劾為東林黨,被削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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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元年(1628年)復官,補給誥命。
[8]
後累升兵部員外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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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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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湖廣武昌府志》(清康熙二十六年刻本)卷之七
- 2.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449,萬曆三十六年八月初七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5-17]
- 3. 熊廷弼:《性氣先生傳》,《熊襄愍集》卷八:蓋自戊申冬,東林黨起,葉相國向高暨冢宰主其內,淮撫李三才主其外,輔之以秦、晉及南台省段然等,林下餘玉立等盡去故相黨,而自築一門户。先生本明龍公姻,段素為明龍公所惡。明龍亟負入相望,段不利,特請爰立淮撫。而玉立故與明龍厚,既而終兇亦同。段謀構之於葉相,葉相貌親明龍,而中實意忌,益信用段,所拔用驅逐,無不應手如響。段參兵科胡嘉棟劣輔,先生駁,冢宰救之,益相惡,與其黨胡忻、王圖輩激冢宰、 斥先生。以方受神廟知,莫敢動。
- 4.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472,萬曆三十八年六月十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5-17]
- 5. 《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實錄》,天聰二年六月初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5-17]
- 6.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36,天啓三年七月十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5-17]
- 7. 명·청실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5-17]
- 8.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四月初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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