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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應甲

鎖定
喬應甲(1559—1627),字汝俊,號儆我,山西猗氏(現臨猗)張嵩村人。應甲於明萬曆十六年(1588)中舉,二十年(1592)成進士。
(概述圖喬應甲畫像參考資料) [1] 
中文名
喬應甲
出生日期
1559
逝世日期
1627
籍    貫
山西猗氏張嵩村

喬應甲人物生平

初授湖北襄陽府推官,在襄陽六年,政績卓著。三十年(1602)提升為四川道監察御史。嗣後在京候旨,目擊京師騷亂不靖,遂仿唐十漸疏作“巡城十漸條陳”上奏,不久,京都積弊為之一清。
萬曆三十一年(1603),“妖書——《續憂危竑議》事起,循萬曆《憂危竑議》體例,謂鄭貴妃害太子事,語涉首揆沈四明,後署四川道監察御史喬應甲刊行。神宗令應甲廷對,應甲以“從來妖書毀謗別人,從無自我署名的道理”回奏,遂置不問。時沈四明上奏彈劾楚宗室,而吏部侍郎郭江夏袒護之,沈即疑“妖書”出於郭手,而嗾使門人錢給事誣告郭,喬應甲又上奏稱錢給事附沈殺人媚人,併為楚宗室辯。沈四明為此忌恨應甲,放其巡按淮揚。
應甲巡淮揚,睹總漕淮撫李三才“性不能持廉”(《明史》李三才傳語),以“五好十貪”書木板上傳之於衙門,遂與三才交惡,並由此於釁於東林。
萬曆三十三年(1605),應甲請假歸裏。
萬曆三十八年(1610)調浙江道御史。次年,東林主持京察,應甲幾遭大禍,經吏部侍郎瀟宣化等力爭乃免,但亦用“年例”外任,即告歸裏。
又丁憂兩次,家居達13年之久。
萬曆四十三年(1615),曾以太常寺少卿召,應甲不就。家居期間,協助地方調整田賦積弊,廢除冗煩手續,民頗稱便;又倡民疏浚涑水河道,據蓄水池曰“硯凹翠”,即防水患,又利農灌。
天啓四年(1624),起任南京都察院副都御史協理院事。在道陳言幾十疏,言趙南星之遂,李三才之橫;力攻高攀龍、孫琮、曹於汴,並攻魏大中等,末言:“東林得淮撫則暗有所恃,淮撫得東林則兩有所挾”。請將三才託汪文言賄謀起升,房可壯特疏舉薦,乞取各官保疏,參疏,俱付史館記載。應甲力剖門户黨局之意由此可見。
天啓五年(1625),改以御史大夫巡撫陝西,嚴蒐括,清透支,儆官邪,絕賄賂,吏治為之一清。嘗主持杖死魚肉百姓的國舅曹應祥,民皆稱快。應甲巡陝時,適逢陝北大祲,饑民流竄。延綏巡撫請兵剿除,應甲以饑民宜撫置之不問。其後李自成揭竿而起,封建衞道者以肇於應甲撫而不剿之罪,而闖軍途經猗氏則稱喬為清白吏,一字不褒,榮於華袞。 天啓六年(1626),應甲被升為南京都察院都御史掌院,為謠言中傷而聽候處置。應甲再上疏乞休,得以新銜致仕。 天啓七年(1627),病卒於家,終年69歲。墓碑為兵部尚書袁可立所題,額曰:“喬閣老墓在縣東五里,明天啓甲子學士喬行健葬此,山東登萊巡撫袁可立題碑。”
崇禎年間,東林黨得勢,大捕天下閹黨,時應甲已死,子孫曾受牽連被拘。

喬應甲軼事典故

毛驢坐花轎
一天,喬應甲騎着毛驢在蒲州一帶私訪時,看到路邊有一對母女在嚎啕痛哭,追問之下,才知道原來這位中年婦女的女兒被當地一家橫行霸道的財主張虎看上,第二天就要強娶回家。
聽到此,喬應甲一番思量,先勸母女倆安心回家,説自己定會還她們母女倆一個公道。
第二天,張府裏張燈結綵,熱鬧非凡,花轎到門前,喜滋滋的張虎掀開轎簾一看,轎里居然是一頭綁着蹄子的毛驢,頓時火冒三丈。
下人顫抖着遞來一封信,張虎一把奪過,只見上面寫着:“欺壓百姓實可憎,搶佔民女更難容。毛驢陪郎把堂拜,何去何回任爾行。——喬應甲”。
看到自己居然碰到了因秉公執法而聞名遐邇的喬應甲,張虎一時間嚇得魂不附體,忙命家人隨他送驢贖罪。
於是,蒲州的老百姓看到了可謂是今古奇觀的一幕,只見一頂八抬大轎上抬着毛驢,張虎在轎後,一羣人浩浩蕩蕩的送驢回家。
據説,喬應甲判張虎登門給母女倆謝罪,賠償紋銀三千兩,並罰他出資修造水渠河壩,一時大快民心。 [1] 
杖斃曹國舅
曹國舅本名曹應祥,是明朝曹太師的兒子,皇上愛妃的弟弟,官高爵顯。可他自幼放浪形骸,不務正業,仗着皇親國舅的身份,橫行霸道,勾結官府,中飽私囊,姦淫擄掠,可以説是明朝一個無惡不作的猛虎惡霸。當時的民間都流傳着一句話“曹家國舅跺一腳,四面八方都動彈。”
時逢喬應甲奉旨作為御史大人巡撫陝西,眾多百姓知道後紛紛攔路喊冤,張張狀紙告的都是同一個人——曹應祥。
喬應甲對着訴狀逐一審視,越看越震驚越憤恨,直至怒不可竭。隨後,他身着便裝,深入百姓,挨家挨户私查暗訪。在掌握大量的鐵證後,喬應甲立即命捕快將曹應祥捉拿到案。
巡撫大人捉拿曹國舅一事,令陝西官員大為震驚,一來曹應祥是皇親國舅,位顯勢大,怕這個初來乍到不知天高地厚的巡撫大人降不住他反被害;二來是怕萬一扳倒曹國舅,牽涉自身,前程就毀於一旦,於是紛紛來説情。
面對此情此景,喬應甲正色道:“朝廷設官,原以為民,這‘為民’二字何重!吾看小民之冤屈,何忍做那不仁不義,貪贓枉法的父母官!”
為怕事情有變,喬應甲即刻下令,在長安城鐘樓下,公開審判罪大惡極的曹應祥,並將其杖斃就地正法,為長安城除一大害。百姓們紛紛稱快,齊呼他為“鐵面御史”。 [1] 

喬應甲個人作品

遺著有《便民實政》、《三實奏章》、《看山集》正續、《難焚草》(詩集)、《咫園詩集》等,均散佚,唯《半九亭集》(8卷)現存北京圖書館。

喬應甲人物評價

康熙32年,聖諭:喬應甲憂國廉官,刻石紀念。康熙縣誌有傳。
應甲曾過平定州等處,見因饑荒致賣子鬻妻者,捐資以賑,救活稚子1400餘眾,“州人德之,為建——生祠”,匾額“奇德高義”。
應甲勇於任事,硬折不彎,有關他除暴安良,為民請命的故事在桑梓及晉南一帶流傳甚多,民間有“喬閣老”美譽。其為人處世,以三實為守,存實心,做實事,説實話。循其箴言“辦事宜貴精神果斷,存心總要正大光明”而行,終身不渝。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