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十七年(1589年)進士,初任南直隸蘇州府推官。二十三年,升山西道監察御史,五月初九日因直諫而罰歲俸。二十四年正月初十遭罷官回籍。泰昌元年(1620年)八月十七日起尚寶司司丞。天啓元年(1621年)二月初四日升本司少卿
[2]
,七月十六日晉太僕寺少卿
[3]
。天啓二年三月初七日升通政使司左通政
[4]
署司事、侍經筵,三月十四日充廷試讀卷官
[5]
,四月初十日以右僉都御史巡撫登萊
[6]
。天啓三年十月初六日晉兵部右侍郎。天啓四年三月初三日起七上疏予告歸。天啓五年十一月十八日起兵部添設右侍郎。天啓六年閏六月初九日為右侍郎
[253]
,七月二十八日轉左侍郎
[254]
,十一月二十二日廷推南京户部尚書
[9]
,十二月初一日加兵部尚書
[10-11]
致仕。天啓七年八月十二日加太子少保
[12]
。累加太子太保
[13-15]
,三上疏辭
[16]
,自此絕意仕進”
[12]
[17]
。南都以子樞加贈光祿大夫太子太保
[18]
。
- 全 名
- 袁可立
- 別 名
-
袁青天
鐵面御史
袁軍門
睢陽尚書 - 字
- 禮卿
- 號
- 節寰
- 所處時代
- 明朝末年
目錄
- 1 人物生平
- ▪ 職微犯巡撫 昭雪太守冤
- ▪ 重案驚朝野 推官審大案
- ▪ 巡海問琉球 斷案奇如神
- ▪ 倭警相傾軋 明察辨秋毫
- ▪ 抗旨斬弄臣 萬民呼青天
- ▪ 雷震景德門 建言罷官籍
- ▪ 關外戰事起 條陳上方略
- ▪ 授命立危疆 節鎮撫登萊
- ▪ 海陸相犄角 奇兵復遼南
- ▪ 嚴關設重伏 夜火燒連營
- ▪ 不戰屈人兵 策反劉愛塔
- ▪ 籌餉多募兵 節制毛文龍
- ▪ 馭兵多方略 杯酒釋兵權
- ▪ 朝鮮起禍變 聲罪勸濟師
- ▪ 剛正持朝綱 忤逆魏忠賢
- ▪ 臨行話海市 文章遭毀劫
- ▪ 天子賜祭悼 首輔撰銘文
- 2 人物著作
- 3 人物評價
袁可立人物生平
編輯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四月二十五日,袁可立出生於河南歸德府睢州,父親袁淮時年已四十二歲。父親對於祖父袁永康的早逝經常悲痛,一直侍奉着祖母李氏,雖然生活窘迫,也盡力讓李氏開心。並教導袁可立考取功名,盡忠報國。萬曆十七年(1589年),袁可立考中進士。
[258]
袁可立職微犯巡撫 昭雪太守冤
萬曆十九年(1591年)八月,袁可立任南直隸蘇州府推官,連審御批大案。而立之年的袁可立血氣方剛,初生之犢不畏虎。蘇州是當朝首輔申時行和王錫爵的故鄉,背景不是一般複雜,來此赴任的官員無一不是如履薄冰。座師陸樹聲(一説陸可教)
[255-256]
諳熟江南官場,對袁可立的前途十分擔憂。“即座師陸公為公慮之”
[27]
。時“蘇當輪蹄之衝,財富刑獄甲於他郡,公徐而理之。胥吏抱牘如山,公片言立決,如風掃籜,爰書無隻字出入。……(知府)‘倚公如左右手’”。
[28]
太守石崑玉以廉直著稱,因依法按治宰輔申時行內親吳之禎而得罪申時行
[260]
,應天巡撫李淶巴結獻媚申時行,遂誣劾太守。萬曆十九年五月,“中丞(李淶)劾其不職。得旨:下所司堪問。”
[29]
石崑玉“以強直失當途歡。中丞台以乘墉而攻,無弗勝者。竟奪於,清議咋舌。(李淶)自免去。”
[30]
李淶迫害石崑玉的由頭是“擅動吳縣庫銀”
[31]
,案情驚動皇帝,查了一兩個月,結果是子虛烏有,於是公論洶洶。南道御史李用中指斥申時行和李淶挾私報復。萬曆十九年六月十一日,申時行上疏自辯:“臣何能私臣家人申炳?……若撫臣李淶之參石崑玉以錢糧,而臣之行勘崑玉正以顯明其心跡”
[32]
,説查處石崑玉有縣令和巡撫的舉報材料,我不過秉公執法而已。案件一時陷入僵局。因李淶與宰輔申時行、王錫爵
[33]
交厚,有司懼其威,無敢問者。“事下四郡,司禮皆知誣陷,相顧愕盱。”
[34]
江南四郡的大僚懼怕惹禍上身,推來推去沒人接案,最後把這個燙手山芋推到袁可立手裏。
袁可立“以鋤奸為己任”
[35]
,百辯雪其冤。“四郡推公秉筆,公伸牘盡雪其冤。同列為縮項。 公曰:‘吾自任之!吾奈何以上台故誣賢太守?’讞成,對中丞誦之,其聲琅琅。中丞愧甚,舉屏自障。公讀法聲益厲,中丞遂自劾去。”
[36]
李淶以萬曆十八年四月升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至十九年九月去官。歷史記載是首輔申時行僅僅離職
[37]
四天後,(御批)“應天巡撫李淶準回籍。”
[38]
“以七品之卑鬥翻四品之尊,袁可立的不畏權勢,不僅使他聲名遠揚,也成就他為中國歷史上的‘推官’楷模。”
[39]
此後袁可立成為蘇州府名宦祠中與文天祥、況鍾、海瑞、于成龍、林則徐等並列的清官廉吏,更是明清兩代近二百位蘇州府推官中唯一入祭名宦祠的。
[40]
袁可立執法如山,凡有案件,皆剛毅持正,不避權貴,“至犯令抵罪者,雖寵近必行,似歐陽永叔。”
[41]
問案釋疑,理雪冤獄,“給諫公(袁可立)李七年,而出人死罪者以數千計。按部所過,囹為之空。”
[42]
袁可立重案驚朝野 推官審大案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八月,蘇州府推官袁可立審結了一場轟動大明朝野的江南重案,這就是明代歷史上著名的“董範之變”
[43]
,又稱“湖州案”。董份
[44]
,浙江烏程縣(屬湖州)人。明嘉靖進士,官終禮部尚書。歐陽一敬劾其黨嚴嵩,詔黜為民。董份在官攀附權貴,居鄉廣佔良田。“富冠三吳,田連蘇湖諸邑,殆千百頃。有質舍百餘處,歲得利息數百萬。家畜僮僕不下千人,大航三百餘艘”。董份之孫董嗣成本想讓貧苦小民低價贖回自己的田地,以為善舉,未曾想言行一出,立即引起湖州民眾聚眾哄搶鬧事。
又有烏程縣祭酒範應期稱霸一方,遮上訴狀者千人。“遮道陳牒”,“填塞途巷”。七月,浙江巡撫王汝訓和巡按御史彭應參按臨湖州,倉促辦案,令烏程知縣張應望將範應期拘捕,範不堪其辱自縊而死,子範汝訥服毒而亡。萬曆二十二年十月十九日,範妻吳氏赴京訴冤。
[45]
“上見疏大怒”
[43]
,命將彭應參、張應望下獄
[46]
,“謫應望戍煙瘴,應參為民”
[47]
,王汝訓等俱削籍為民。連舉薦王汝訓、彭應參的吏部尚書孫丕揚、都御史衷貞吉等均受牽連,案件震驚朝野,處理官員級別之高“舉國驚歎”
[48]
。從撫按到知府衙役,幾盡塌方式被問罪,所涉大小衙門官員無敢再有過問此案者,而百姓狀告不止,繼有釀成更大民變的風險。
董氏一案讓當地主政官員大傷腦筋,“中丞惶遽無措”,召集浙江兩台商議,最後決定徵召袁可立前往處置。“公至,即博收訟牒往各邑理之,以殺其勢”
[49]
。又查得董家田產多以抵債或低價收購、接受投獻而來。但董、範兩家仗着萬歲爺開了金口勢不讓人,要求官府嚴懲參與打砸搶的亂民。袁可立頂住壓力,認為法不及眾,勸董、範兩家見好就收,竭力保護弱勢民眾,將少數為首施暴者“徐取一、二倡亂者抵法”
[50]
,“巨魁勢孤就擒,一指顧間而變定”
[51]
。其餘均以民事分發各縣衙門從輕發落,使這一轟動朝野的事件很快得以平息。
經過退還和平價贖回,董家田產所剩十不及三,而貧民獲益者頗多,董家從此一蹶不振。不久,董份及長孫嗣成、次孫嗣昭三人“相繼下世”。
[52]
[52]
轉眼間人財兩空。説來董份和陸樹聲是同年
[43]
,而陸為袁可立同年董其昌恩師,算袁可立的師叔輩分,又是當朝正副宰相申時行和王錫爵的座師,新任撫按和兩台把這個震驚全國的棘手大案推給袁可立處理,其風險之高不言而喻,幾百年後觀之仍覺驚心動魄。時也,命也!
袁可立巡海問琉球 斷案奇如神
蘇州府推官袁可立在查辦涉倭案件時,發現被指為倭寇同黨處以極刑者一時竟多達千餘人,至殃及株連老幼無辜。於是他不惜得罪急於邀功的高官權貴,對案件進行重審,先後使數百名無辜百姓漁民免遭屠戮而獲釋。上半年,袁可立奉命汛期巡海,一李姓千總邀袁可立共飲,席間出贈三把倭寇“武士刀”,袁可立審視之,見刀面光潔如玉,精美異常,袁可立致謝後將刀奉還。但憑經驗發現這並不是倭刀,而是來源於屬國琉球。
萬曆二十二年(1594)五月十三日,明軍上報在崇明縣擒獲倭船一隻,軍方指稱上有倭寇三十四名,南京為之震動
[53]
,南大司馬周世選於六月二十四日上報至京師。
[54]
並誇張戰報説打了勝仗,擊斃倭寇數百,還有大量物資船械。急於報功的軍方要求迅速坐實結案將人犯處決,推官袁可立在審驗時發現沒有戰俘的任何口供,堅持不可草菅人命。袁可立接手時,發現被指倭寇的實際人數只有二十人,且兩人已斃死杖下,另外的十八人也被以毒藥致啞,偶有能語者“皆鳥語不可辯”
[9]
。袁可立據理力爭,主張將人犯緩死暫系吳縣監獄。重新查驗所繳獲的物品,竟驚訝地發現三把“倭刀”很是面熟,仔細勘驗後發現就是千總在數月前讓自己看過的那三把“倭刀”,又被當作“戰利品”上報其中。於是頓覺案件大有蹊蹺,推翻前案進行重審,馬上找來李姓千總對質,但千總盛氣凌人,死不承認誣良為寇,並一不做二不休一口咬定説就是在海上俘獲的倭寇
[55]
。
十一月二十五日,琉球貢使來中國轉至南都,袁可立請他們指認,“倭寇”見貢使至,大哭,貢使一眼就認出這些全都是琉球國良民,是一次在海上運輸糧食時因風漂落才不幸被官兵捕來的,貢使所述人數特徵完全相合。後來這十八個琉球國民被無罪釋放回國與妻子團聚。為感謝袁可立救命之恩,在琉球國建廟塑像奉祀,敬若神明
[56]
。
“公嘗查盤海上兵餉,一武弁遺公三倭刀,不納,然心識其為琉球物也。不數月,海上報擒活夷二十口,夷器若干。巡撫檄公查驗,而二夷已斃杖下,其十八人皆鴃舌不可辯,夷器中三刀即公所擲還者也。公疑,而代諸夷求緩死,權系縣獄。未幾,琉球貢使至,始知為本國良民,而以輸糧失風者也,悉縱之還。夷感其德,民服為神。”
[56]
[57]
結果上報京城,萬曆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御批:“今後沿海地方獲有夷人船還要詳譯真偽,毋得希圖功賞枉害遠人。”
[58]
袁可立倭警相傾軋 明察辨秋毫
秦燈是無錫望族江西布政使秦梁之子,喜歡聽曲唱戲。和太倉王弇州次子王士驌、雲間喬一琦三人甚相投。“王能文章,秦能説善論,喬善書能武,各有時名。”壬辰(1592年)、癸巳(1593年)年間發生的一個事件,釀成了後來三人滅頂之災的“乙未事”。起因就是三人順應當時的形勢,招募鄉兵御倭保家,年輕氣盛,有一個叫趙州平的惡少混跡進來,一來二去和地方富豪大户結下樑子。“鮮衣怒馬,瞠目語難,招搖都市,遂有告其謀叛者”
[61]
仇家舉報説他們大肆招兵買馬,企圖聚眾謀反。指控説三人在一酒樓內指天畫地拜把子起誓,竟口稱“朕”大逆不道。福建巡撫許敬庵接報後大驚,立即通報應天巡撫朱弘謨
[62]
,朱弘謨本就對江南世家有看法,又好大喜功不懂戲文,立刻興大獄將三人坐實。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二月十九日,事件驚到了身居九重的萬曆皇帝:“朕意此恐風聞,若擅發行必駭眾聽,惑亂人心”
[63]
,三司大驚。“錯愕不知所出,第擬旨:撫按會勘。”
[61]
兵部尚書石星感到事情重大,一旦坐實就不是三個人頭落地的事,怕有出入再次派人查實。萬曆二十二年七月十六日,吏科給事中耿隨龍曾上奏説“丹陽縣民趙州平等惡少酒狂,初非倡亂不得誤入。
[64]
”但不知道什麼原因奏疏被壓了下來。巡撫朱弘謨擔心自己官帽不保便搶先定調判決,判秦燈斬、王士驌入監、喬一琦充軍南匯所。人犯被押赴刑場,大聲喊冤不止,袁可立覺得疑點重重,不顧巡撫阻擾,請以烏紗前程作保暫緩處決。
後經袁可立多方查證,發現他們的招供狀全是子虛烏有錯訛百出,最終洗清了冤屈。“公獨謂是狂生,無他”
[62]
。而所謂的“稱‘朕’”,不過是王的一個家丁好説書,給大家説講趙官家陳橋兵變黃袍加身的段子引得鬨堂大笑,秦燈口無遮攔學説對答即興稱“朕”。真是謀反哪有如此大張旗鼓的。秦、王先後死於獄中。當喬一琦從死牢被解救提出時,天空無雲而雷,吳中傳為“雷鳴案”。
最終活下來的喬一琦於萬曆三十一年從軍報囯,“思奇功雪前恥”,後在明金薩爾滸戰役中身陷重圍,壯烈殉國,從死者四十二人,祀忠義祠。“王士驌、喬一琦等,吳中狂生也。會聞海上倭警,因招集鄉勇,挾弓矢以自衞。修郄者以謀逆中之,撫按為之色變。公廉其無他,百口保焉。後會鞫,果不得實。而書生之得免於赤誅者,皆公再造也。”
[65]
袁可立抗旨斬弄臣 萬民呼青天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冬,袁可立治行報到吏部尚書孫丕揚那裏,以政績第一擬擢升給事中,受到萬曆帝特別召見,“內召當鍀諫省”
[66]
。時有吏科都給事中林材
[67-68]
者巡蘇州,官員們都畏懼他,行跪拜大禮,獨袁可立按法定禮節“長揖不拜”
[69]
,林材就此懷恨,挾私報復阻遏,當地駐軍為袁可立鳴不平洶洶不已,袁可立作長揖平息事端。萬曆二十二年三月,從容赴任山西道監察御史
[70]
。
奉命巡視京都西城,有皇帝寵幸的弄臣仗勢殺人,百官不敢問,可立重捶抵罪,將罪行張榜於五都衢,“重棰問抵”
[71]
。這時便有人持重金至袁可立門上,可立勃然大怒道:“殺人者死,朝廷法也,即弄臣顧可脱乎?吾知有三尺,不知弄臣”。”
[72]
遂將説者逐出門外,眾閹恨之切齒。
[73]
然而,皇帝繞過內閣直接下中旨豁免弄臣。“已而,果得中旨赦之,可立挺然不為動。”
[74]
[264]
袁可立不給皇帝留面子,毅然抗旨將弄臣正法。京師稱“真御史”。
[75]
袁可立雷震景德門 建言罷官籍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五月初九日,御史袁可立請錄謫臣
[81]
,上疏針砭時弊:“近年以來,議論茲多,致幹聖怒,擯斥不下百十餘人。豈言事諸臣盡不可用耶?如使諸臣為濟私,孰與緘口持祿,附會保全之為便?使諸臣為市恩,孰與將順曲從,得君固寵之為愈?使諸臣為沽忠賣直,亦必其人有懷忠慕直之心,恥為依回淟涊之態者。如概棄不用,臣恐謇諤之士不蒙甄錄,相率噤口結舌,國家大事誰復為皇上言之!”
[82-83]
[84-85]
。疏上,奪俸一年。
九月,雷震景德門,時皇帝寵信後宮,弄權誤國,朝綱廢弛。袁可立再次上疏:“禮祀不親,朝講未視,章奏不以時批答,廢棄不皆錄用,傳造日增,賞罰日濫,非所以盡修省之實。”
[86]
。又尖鋭指出時局之艱危:“西虜跳梁,播酋負固東海,倭患未熄,中原災害頻仍”
[83]
,並直接把矛頭指向萬曆皇帝:“郊視不親,朝講久廢。章奏之批答不時,宮府之賞罰互異,敍遷有轉石之艱,征斂有竭澤之怨。是非倒置,賢奸混淆。使忠者含冤,直者抱憤,豈應天之實乎? ”
[87]
。疏上,觸帝怒,繼忤次輔沈一貫
[88]
,“乃於(萬曆二十三年)十二月降三級調外任用。因吏部疏捄,於丙申(萬曆二十四年)正月奉(旨)降雜職邊方用。因輔臣疏捄,奉旨革職為民”
[89-90]
,於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正月初十將袁可立削職為民,沉冤達二十六年之久。“公方與同官奕,聞報,從容斂枯棋入奩,起無變色,策蹇出長安門,眾共惜之”
[87]
[91]
。史稱“震門之冤”
[80]
。“及抵裏蕭然,圖書數篋”。
[92]
朝中大臣為袁可立鳴冤者十數年不絕,二十六年間,三次即家徵召“御史”
[93-94]
,並不赴
[95]
。“而公雅尚高潔,其視一官若敝屣也”
[96]
,終萬曆一朝不復出。罷官期間,袁可立與文友結聯詩社,教化地方。禮賢父老,調停事務,代民請減賦税徭役。與同裏大司農李汝華丈量釐清睢州田賦。
又於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力請大修睢郡城池
[97-98]
,自此“新舊兩城屹立如金湯”
[99]
,“賊不敢窺”
[100]
。二十年後的崇禎八年,睢陽衞戰敗而亡,其子袁樞賴此城破家募勇御頑敵,完保睢城一郡生靈。“新舊二城,大司馬創修之,小司農保全之,袁氏世德其忍諼乎!’”
[101-102]
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福王朱常洵就藩洛陽。“睢泒夫至五百四十名,外加協濟三百名。公曰:‘民力竭矣’。即白之衞輝何守。尋得減免,人人感恱。”
[103]
袁可立罷官後從不出入公府,這次親自出面去衞輝府為睢州百姓求情,足可見睢州百姓不堪承受之重。
袁可立關外戰事起 條陳上方略
泰昌元年(1620年),袁可立沉冤得以昭雪,八月十七日起尚寶司司丞,天啓元年(1621年)二月初四日升本司少卿,三月二十日奉旨遣祭歷代帝王及孔子祖陵
[104]
,五月奉命回河南祭告山陵,七月十六日在河南睢州家裏就地晉升太僕寺少卿。
[105]
泰昌皇帝嘉獎道:“一朝抗疏,二紀歸田。口不言事,恥漢人部黨之名;退不忘君,有楚尹毀家之風”
[80]
。
天啓元年(1621年),封疆多事,遼瀋、廣寧相繼失守,全遼淪陷。人人視關門為死地,百官噤口以圖自保。
袁可立祭告山陵回京,向天啓皇帝大膽提出七項建議:
“一收殘兵,以省調募。河西之兵雖敗,關外殘兵瓦解雲散者不下數萬,宜收其殘,省調募西兵便。若拒之不納,必為(虜)用,是籍兵也。近複議調西兵,曠日持久,何資涸轍,宜數容其入□,馭以□威,稍汰老弱,收轉敗為功之效。
一出奇兵,以圖制勝。聞敵令婦女乘城,驍悍皆赴利以犯我,宜會兵搗之,踏其虛,可夾擊也。宜急勅登萊撫臣督兵過海,□乘虛搗,絕其餉道,使力有所分,不敢乘勝深入。法曰:攻其必捄也。
一明賞罰,以振法紀。若監軍道高出不致死,以帶甲數萬竄,不宜從熊廷弼之請復使監軍,令怠玩而忘其死。況廷弼曲怙,賀世賢何法紀之有?則熊廷弼、高出之頭可斬也。威克厥愛,兵家所違。且論劾廷弼之臣反褫其職,國法謂何?所當急斬逃臣,還逐臣。則賞罰大明,而戡亂之策可次第舉也。
一慎防守,以固封疆。尋諸者言,敵與西合一片石。桃林古北喜峯諸隘口,公奏宜守禦築墉。河西既失,則之門户當嚴。本兵既出視師,當遂駐鎮, □ □調集附近諸軍列營口外。又自抵都門,置重兵數處勢相聯絡,如常山率然以便策應,則藩屏固而神京可以不搖也。
一實京營,以固根本。養馬增士卒,習騎射。至於京營,老弱虛冒不宜緩綜。按籍而數之,營兵不可謂不多矣。然為役佔為包攬,聚如烏合,散若魚驚,其精強可用者十之一二耳。宜及此設法核其實數,分為上、中二□ ,嚴加訓練。上者以戰,中者以守。餉以因之,庶□ 緩急可賴也。
一多儲資糧,以防未然。籠天下鹽鐵之利,則軍帥無侵漁,逴行無絕餉,而中國可高枕矣。城守之計,以食為本,則糧餉之儲不可不預目。今宜尋訪於忠肅公故事,通州之儲悉運入京師。而又諭令在京勳戚巨室之家各莊蓋藏,母置城外。即有不測,城守固矣!
一破格用人,以期實用。圖復建驃騎之功,以佐懸官之空乏。自東事屢敗,而文臣武臣相繼陷沒,主爵者苦於無人可用。臣□ 讀聖諭,以公侯懸賞,欲得出奇建功之人,□ □ 洋洋聖謨,急於求才矣!然是出奇建功之人,況下僚伏,草莽如田疇、魏勝者更夫不少,若循資以求,則真才安得脱穎而出?今吏、兵二部宜出招賢文榜,令各陳所長,赴部實騐,果異贗鼎,列名上聞,羣策並舉,無難滅矣。”
[106-108]
疏上,帝一一嘉納允行。
天啓二年(1622年)三月初七日,擢通政使司左通政署司事,三月十四日與首輔葉向高等二十人“充廷試讀卷官,侍經筵。”
[109-111]
取倪元璐、黃道周、王鐸等三十六人為翰林院庶吉士。這年的袁可立除了和孫承宗一道擔任殿試考官外,還以左通政代通政使身份成為天啓皇帝侍班帝師,“君臣之間有聚會精神之美,有意諭色授之益”,這為日後袁可立出鎮登萊、晉位中樞奠定了基礎。
袁可立授命立危疆 節鎮撫登萊
後金佔領遼東半島及沿海島嶼後,對明朝的威脅日趨嚴重。有識之士紛紛出謀獻策:“登萊惟北岸旅順口,實咽喉總區。誠宜得一大將,量提水陸兵駐紮。”此時的登萊已成了與後金佔領的遼南一水相隔的前沿,擔負起了光復遼東的重任,同時也是遼海前線的後勤轉輸和練兵基地,而首任登萊巡撫陶郎先則剛剛因貪贓被免,遼東經略袁應泰自殺,熊廷弼和巡撫王化貞遭逮捕論死。朝野震動,京師戒嚴。天啓帝日夜為邊事所憂,先後將孫承宗和袁可立兩位帝師忍痛推出赴邊。天啓二年四月十四日,天啓帝以“彈壓登萊非公不可,於是以節鉞授公。”
[112]
加左通政袁可立右僉都御史“巡撫登萊等處地方備兵防海贊理徵東軍務”。
[113]
[6]
“使持節視師海上”。
[114]
“公受上眷知亦深矣“
[115]
袁可立拜命就道,從河南睢州出發路經金鄉就遇到白蓮亂軍,袁可立帶領家丁冠帶披甲直衝敵壘,連自己60歲的夫人都親上戰場擂鼓助陣。“公填撫登鎮,適蓮妖東奴交訌,而夫人從公戎馬,親抱桴鼓不以為懼。”
[117]
“公出登萊時,蓮賊初在金鄉,猝與遇,單騎麾之,敗麇散去,徐用登師搗其後,是以有兗東之功。”
[118]
袁可立傳檄發登兵“七千餘名”與山東巡撫趙彥調兵剿而撫之“,嚴緝首者,脅從不問,令流民各自還鄉生產。
袁可立撫登三載,坐臨登萊,開創東江,厲兵秣馬,練兵用戚繼光“水軍先習陸戰”之法,積有戰船四千艘,組成了一支五萬餘人的水師陸戰軍隊,與樞輔孫承宗、津撫李邦華、畢自嚴、總兵毛文龍、沈有容等戮力策應。“一方豪傑皆在老公祖幕下,士氣自倍,人心自歸。”
[119]
而兵戎之盛甚稱規模:“劃城一面,出納戰艦,黃龍青雀,首尾相接,萬櫓千帆,簇簇其中。”
[120]
袁可立鋭意規劃,整肅軍紀,操練水師,打造戰艦。沿海增置炮台,形成“百里棋佈,鼎足傳烽”的犄角之勢,使登萊武備大為增強,成為遼東前線的海島基地,確保了明朝沿海疆域一帶的平安,並大大牽制削弱了後金對明山海關一帶的戰鬥力。
袁可立拓地築城,招集安置大量逃難流民,屯兵各島間,步步向前推進海上防禦,使具有雄才大略的努爾哈赤就地蜷縮無以西窺。“時白蓮妖人徐鴻儒猖獗於西,毛文龍跋扈於北,高麗亦不靖,徵調繁興所在驚惶。可立籌劃鎮定之,民得安堵。”
[121]
袁可立撫登期間,市農工商安居樂業。小海沿岸水榭遍佈,歌樂之聲,通宵達旦。在袁可立的治下,一時出現了“峯頂通望處,逐設煙墩,屯田農幕,處處相望,商船戰艦之拋泊近岸者不知其數”的繁榮整飭景象。
[122]
有明一代,登萊巡撫計十四任,袁可立最有作為,是唯一被列入登州名宦祠的登萊巡撫。
[121]
造就了登州水城的兵戎最盛時期。天啓三年四月,上“賜白鏹文蟒以寵異之。”
[123]
首輔孔貞運讚歎道:“讀大司馬節寰袁公撫登章奏,知老成禦侮,其綢繆定傾如此”。
[124]
撫登數載,“海無傳烽,亭有息鼓”。皇帝嘉獎道:“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袁可立,清任以和,直方而大;精神折衝於千里,文武為憲於萬邦。”
[113]
。樞輔孫承宗評價道:“讀後先大疏,皎皎揭日月,行中天而底裏洞徹,殊令人可味,可展布四體,仰酬國恩。”
[125]
袁可立海陸相犄角 奇兵復遼南
袁可立受命贊理東征軍務,備兵防海,“節制兩鎮,凡一應兵馬錢糧、徵收調遣、防剿功罪盡歸經理”。
[126]
當其之時,“一方豪傑皆在老公祖幕下”
[119]
,他運籌帷幄,節制悍將毛文龍、指揮大將沈有容和張盤飛船往來攻襲於遼海各島間,戰線綿延至千餘里,多次挫敗後金對明朝沿海一帶的侵擾。
天啓二年(1622年)十二月,袁可立利用地震的“示警”作用再次向朝廷奏報,要求撥付足夠的費用“修戰艦,備器械,預籌毛帥之接濟。”
[127]
“更呼吸島帥(毛文龍),駛千帆繼其糒”
[128]
。時後金“出沒於長山、旅順間,漕艘賈舶多為所梗。”袁可立在“去鼉磯島四百里”的水域廣佈水師,“逾鐵山聯廣鹿島”,又“於皇城島設參將、守備各一員,練兵三千,以為登萊外藪。又設遊兵兩營,飛檣往來策應於廣鹿諸島。制炮設墩,旌旗相望。”
[129]
“奴小至則避之洲,大至則遁之海,用三肄疲敵之法,然後用登、萊兵圖四衞之南。”“無事則更番防守,有事則合併策應。又設南遊、北遊兩營,各分訊地,偵邏於廣鹿諸島之間,時東時西,忽遠忽近,使敵望之不知所攻,亦不知所守,因勞為逸,反客為主,布帆草筏於是絕跡。”
[130]
又“如遇運艘經過,便當撥兵防護,期保無虞”
[131]
從此琉球、朝鮮海運得通,
[132]
開創了中國軍隊國際護航的先河歷史。
天啓三年(1623年)春夏間,努爾哈赤下令大肆屠戮旅順和金、復一帶的百姓,袁可立令登萊水師大兵出海,“聯絡諸島,收復旅順”,以圖解救淪陷區內的離散百姓。天啓三年三月,袁可立奏報朝廷:“登萊之水師實榆關之犄角,臣與鎮道圖畫者數月。諸凡操練將士、修驗船隻、合併營伍、簡汰官兵稍有次第。”他親自挑選精兵“三千六百人,俾總兵沈有容領之先發”,“出海於旅順、皇城、廣鹿、平山等島,相機進勦”。而副將李性忠所領數千遼左健士,袁可立親自“於三月十二日餞而送之,囑以相機進止以固榆關,以聯毛帥。”為之餞行,大兵所到之處,“舳艫相接,奴酋膽寒。”
[133]
後金放棄“金、復不守,而以西虜二萬人守蓋”
[134]
。這時袁可立的佈局還有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大兵壓境震懾南四衞,暗中策應後金復州總兵劉愛塔反正歸明。
天啓三年六月初四,袁可立令兩鎮兵馬奇兵出襲,“督兵過海,乘虛搗之”
[135]
。“時星馳至壘,恍光弼之按子儀軍也。”
[136]
沈有容起兵“自皇城島掩襲旅順南四衞”策應於南,毛文龍“自皮島掩襲鎮江九連城”抄襲於北。“巡撫袁可立使總兵沈有容以舟師赴島上,與毛文龍連兵應之。”
[137]
“(袁可立)命總兵沈有容於三月十三日率兵出海相機接應。去訖四月內,賊見登兵北來,毛帥之兵又交相接應,……五月登兵與島帥佈置相應。”
[138]
當年七月初二日,張盤率領軍隊和登萊招撫的遼民混編的隊伍一舉打下金州,乘勝收復要塞旅順、望海堡和紅嘴堡等戰略要地,使遼南數百里土地重新收歸於明朝。
[139]
天啓三年六月十八日,總兵毛文龍自統八千馬步精鋭,從鎮江、湯站一路進擊剿殺,於二十八日“至鎮江、湯站、鳳凰城等處安營下寨,以圖進剿”, “四面出奇以躡其後”,“從昌城過滿浦以搗其巢”。朱家龍從千家莊出擊,王輔從鳳凰城進軍,曲承恩出兵昌城,易承恩直搗滿浦。
[140-141]
“復地自金州至永寧堡、旅順、岫巖、蓋州……湯站、鳳凰城並鎮江一帶,計地千有餘裏。”
[142]
袁可立設計策反後金女婿劉愛塔,夜襲金州,收復旅順,連克金、復、蓋三衞及紅嘴、望海、永寧等多堡要地,收復遼南海島疆土千餘里,膏腴之地失而復得,後金“四衞已空其三,沿海四百餘里之地奴盡棄之而不敢據,所餘者酉虜千人而已。”
[143]
金州、旅順和復州、永寧等地的收復,在遼海開闢了遼東戰場的新局面,使登萊、旅順、皮島、石城、寬靉等地連為一條弧線,對後金形成了一道大大向前延伸的屏障和包圍圈,不但解除了後金對山東半島的軍事威脅,也令明朝千里海疆重新得到整固,形成了對後金的海上軍事封鎖,加重了後金佔領區內戰略物資的緊張狀況。
袁可立嚴關設重伏 夜火燒連營
天啓三年九月秋收,後金軍再次大肆侵略旅順和金、復等地,掠奪搶收秋糧,駐守復州的李永芳部四面出擊擄掠百姓。“當秋成熟,(虜)猶率眾至南衞收穫。公(袁可立)移書沈帥,乘其收割藴崇之時,用火攻(虜),將吏用命,於是年九月乘風縱火,(焚)其積聚,舉兩月之捆載為之一空。公曰:‘怨深矣!忿兵可防也。’”
[144]
天啓三年十月,憤怒的後金調集更多軍隊對明軍進行反撲。袁可立上言“謀貴萬全,兵須審勢,知彼知己,能為可勝。”
[145]
他綜合諜情,“先期集兵分道以應,並夜酣戰,俘斬無數”。
[146]
“十月,(虜)果馱載(火炮),分兵兩路襲我,而諸將亦分兵以應,逼夜酣戰,大獲全勝 ,(虜)遂移營遁去。”
[147]
袁可立利用遼民對後金的痛恨,令明軍於復州、 永寧和金州、旅順一帶兩路設伏,乘夜以火把襲城,“於松山諸處”
[148]
以火箭射焚敵營秋禾,徹夜透明,殺聲震天,後金大敗而去。十月初五,大將張盤在登鎮沈有容的策應下,復於城外設伏,夜三更火攻大敗後金軍,並乘勢收復復州和永寧及相鄰數堡。
[149]
後金“器械、銃炮俱擲棄而奔。”明朝野相慶,以為“設鎮以來自未有此捷也。”
[146]
袁可立“乘寧前駐防之眾,朝鮮助兵之初”“大兵出關東下,旅順犄角夾攻”的空前戰力擴大戰果,以圖實現“恢復之功”。
[150]
“兩路之師須與文龍會合,並王紹勳、管大藩俱聽登萊撫臣(袁可立)催督,結縱連衡,相為犄角。”
[151]
袁可立檄令兩鎮兵力及標營互為策應,“每出奇兵,馘俘累累”
[152]
。“乘風縱火而狡奴之屯聚空,設伏夜戰而憤兵之營壘撥。”
[153]
天啓四年(1624年)正月初三,後金利用海水結凍之機,以萬餘騎繞襲旅順,以報袁可立火攻夜戰的慘敗之仇。袁可立據諜待敵而動,他對登萊和東江兩鎮的水師進行了新的佈局,令明軍在旅順城外險關設伏,而沈有容則率水師遊離於沿海各島間奇襲策應,明軍在張盤的帶領下死守城池,直到火藥用盡,猶堅守不降。後金無計可施,遣使議和,被張盤立斬于軍前,後金大敗,落荒而逃。
[154-156]
起用袁可立是天啓帝的一大亮點,遼南一盤棋,下活了整個遼東,由原來的節節敗退喪地失城轉為以攻代守收復遼南。
袁可立未出,金人陷瀋陽陷遼陽又陷廣寧,京師戒嚴,朝野震動。袁可立出鎮,修戰艦練強兵聯諸島收遼南,策反降將,主動出擊,退敵於千里之外。狡虜蜷伏一隅,三年不敢動。上兵伐謀,良將不戰。袁可立之戰,貴在主戰,貴在不戰養威,不戰而屈人之兵,善戰而以戰止戰。舳艫列陣,奴酋膽寒。
袁可立去職,張盤死柳河敗,閣老不能持遼局。金人無懼,勞師襲遠,掠覺華攻寧遠,玩“議和”斷邦交,弄明師於股掌之上。文龍死登萊潰朝鮮又殘,明國再無完甌。袁可立去留天壤有別,高下立見
[157]
。人奪可立天奪大明。惜哉!
由於種種原因,孫閣老積數年之力打造的關寧大反攻未嘗一用就胎死腹中,以至於後來的關寧軍在孫閣老離職後的數年間坐困耗資拖垮大明財政,總是在自己的防區內被動挨打且越打越殘,袁可立的登萊戰區竟成為了明清戰爭史上屈指可數到敵佔區內主動出擊叫戰收復失地的正面戰場,只是後來由於滿清對袁可立的封殺使那段歷史過於模糊,竟然形成了史家的弱項和空白,把袁可立離任後明軍被動挨打且越打越殘的悲情戰事當成了明清戰爭的主流和全部,實在是對明軍的莫大諷刺。
袁可立是明金交戰史上罕見的能向前推進防線並收復失地的傑出將領,充分展示了他作為一代軍事家的智謀和韜略。自後金與明交戰以來,攻城掠地,戰無不克,明將談金色變,能勉強守住陣地就稱“大捷”。袁可立出鎮登萊節制遼海,直接把戰線推進到後金既佔遼南四衞北端腹地,而劉愛塔被策反更讓金人蒙羞,一反後金間明玩謀的既往戰史。甚至毛文龍部直逼其老巢,都給後金帶來了交戰以來從未有過的夢魘。可以説,袁可立是滿清碰到的真正對手和死敵。
黃道周説:“公去登萊不數載,而登萊遂敗。公一意治師,塞要害,焚盜糧,聯絡諸島,收復旅順,而海上晏然。 ……公去又十餘年,而朝鮮淪陷。”
[159]
明崇禎本《豹陵集·袁節寰晉大司馬奉命乘傳錦還序》:”因以數得志於奴,使不敢西向關寧一步,先生力也。“
[251]
終袁可立之任,後金與明軍水師屢戰多敗,疲於奔命,不復有勇與之再戰矣。袁可立治軍嚴明,“所過雞犬不擾,則李西平三代之師也”。首輔孔貞運評價道:“公久歷海上,凡地形險易,軍儲盈縮,將吏能否,虜情向背皆洞若燭照,故登萊終公之任銷鋒卧鼓。”
[160]
袁可立不戰屈人兵 策反劉愛塔
從天啓三年(1623年)二月開始,袁可立逐步完善對東江和登萊兩鎮兵馬的佈局,大兵出海,對後金呈步步進逼壓倒之勢,精心設奇策反收降了努爾哈赤姻婿劉愛塔。袁可立上疏道:“今二月內,總兵沈有容執有生員金應魁,奴酋偽授世襲總兵駐復州劉興祚即劉愛塔密稟一紙,內稱彼欲反正內應,以報中國。因求臣免死加銜牌票。臣念遼陽以納降陷城,廣寧以判官誘敗,興祚之言未可憑信。又思因間用間,實兵家妙用”
[161]
。登州總兵沈有容不願意接納,但袁可立認為這是戰略良機,隨“給與免罪牌及加銜札付,並許降後代請封官”
[162]
,袁可立命“沈總兵於三月十三日率兵出海相機接應”
[133]
[138]
。但不久為後金死黨中軍王丙告密,“將愛塔並李永芳長子械去,殺其弟劉興仁及王丙。屠城,驅其餘民於永寧。”幾年後,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裏,劉愛塔找了一個酷似自己的金兵以酒灌醉斃後縱火燒之,金人勘驗竟信以為真。
[163]
袁可立蒞任登州第二年就策反了被後金掠去18年的劉愛塔,這一未遂兵變對後金軍心打擊是空前的,一時漢官降將瓦解殆盡,後金的偽軍體系和情報系統被摧毀殆盡。奴”心腹潰而羽翼剪,諸偽將當人人自危矣。“
[138]
“公納劉愛塔之降,以開奴攜二,一時中國叛將被奴誅夷殆盡。虜因棄金、復諸城,而舉四百里喪地復歸版圖焉。“
[164-165]
儘管後來由於黨爭排擠導致袁可立離任而使這一誘降計劃受阻,但劉愛塔還是在崇禎初年歸順明朝。只可惜劉愛塔歸順後沒有受到經手者的重用,甚至毛文龍還謊稱為其陣前招降而否決了劉愛塔主動歸降的初衷,又引發劉愛塔死後一連串悲劇事件。但劉愛塔一心報效國家並最終戰死疆場,有大宋李顯忠之風,這是明清戰爭史上明朝誘降滿清級別最高的將領,為遼東間諜戰之著名戰例,至今為研究明清戰爭史者所稱道
[55]
。
劉愛塔以“狸貓換太子”的“詐死”手法瞞過後金,金人曾給予其優厚的待遇,努爾哈赤以姻婿待之。袁可立這一滑稽而睿智的“反間計”使金人惱羞成怒倍感屈辱,成為金人一塊無法癒合的歷史硬傷。滿清取得政權後,康乾兩世大興“文字獄”,在自己編修的《明史》中對曾經影響過明清戰爭史的重要人物袁可立、劉愛塔等一概削去不立傳
[166]
[21]
[22]
,毛文龍也僅以寥寥數語附於他傳之後。陸時化的一部書畫著作《吳越所見書畫錄》竟然因為“《袁節寰墓碑》,犯時忌,禍幾不測,先生急取板稿盡毀之。”
[167]
袁可立籌餉多募兵 節制毛文龍
天啓二年冬,袁可立多方呼籲
[170]
,從內地大肆調兵籌餉,創建毛文龍的東江鎮。為向前推進防禦,竭力替毛文龍向朝廷募兵請餉,他説:“奴酋逆天順犯,於今七載。賴毛帥倡義,屢獲奇捷,大張撻伐之氣。據所報功級解驗,前後大小三十餘戰,斬首共一千九十七級數逾,上捷者共五次,總獲器械、弓箭等件共五萬。當我聖主宵旰之時,人心危懼之日,海外有此奇功,其應陛應賞應恤之官兵相應敕部,行巡按御史覆勘,再為議序。”
[171]
甚至在地震時還在向朝廷上疏請求“預籌毛帥之接濟”
[172]
。天啓二年五月初二,袁可立通過楊嗣昌向皇帝請餉道:“撫臣袁可立受命方新,請發帑金二十萬安兵散民,似非得已。惟在聖明裁定,賜予若干。”
[173]
袁可立早年含冤罷官二十六載,復出後出任天啓帝師經筵,此次東征受顧於上命,大有”“老驥伏櫪,志在千里”之志。縱觀明代巡撫節鎮登萊,袁可立是唯一從大局出發長時間有效支持毛文龍的登萊巡撫,他御文龍多得牽制之功,毛文龍的主要戰績和榮譽都是在這一時期取得的。
關於袁可立對毛文龍的節制,明朝廷有明確事權:“牽制奴酋者,朝鮮也;聯屬朝鮮者,毛鎮也;駕馭毛鎮者,登撫也。”甚至明兵部所要求的底線就是“撫不能制鎮則易撫,鎮不能制夷則易鎮”。
[175]
毛文龍在袁可立的扶持下不斷被加秩晉階,開始恃功自傲,而其時朝官對毛文龍的質疑聲浪日高。天啓三年十月,“乃滿浦、昌城之捷,謂兵不滿千,未交一戰,不遺一矢,而使(虜)自相踐踏,其被炮死者二萬有餘,馬之走死者三萬有餘,止餘真夷二萬。公(袁可立)心頗疑之,私謂敷實而後報,不失於慎。”
[168]
“於是移檄東江,核其虛實。而毛帥嫉公如仇,嗾言官尋端中之。”
[176]
袁可立奉旨核查他的戰報和軍餉,最後得出來一個既無奈又想維持局面的兩難結論:“而不交一鋒致奴死二萬餘人馬三萬匹,其數終有不可考。然其分兵設奇,舉火放炮,使奴東西奔馳,如弄於股掌之上當優敍以為用謀者之勸”。
[177]
奉旨核其兵餉,由此為毛帥忌恨,嗾使言官彈劾袁可立。
[178-179]
這時忽然就冒出來一個由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的進士同年組成的利益集團煽惑做大了袁、毛之間的矛盾,由閹黨分子宋禎漢苟合幾個東林黨同年方有度
[180]
、宋師襄
[181]
、龐尚廉、李喬侖
[182]
等輪番惡意攻擊袁可立,以至於天啓皇帝看不過去公開打抱不平切責道:“大臣去留悉聽上裁,言官論人當存大體,不必連章摶擊。”
[181]
“上不聽,旋以平蓮功加秩兵部侍郎。”
[176]
有後人考證認為,這些言官中既有閹黨也有東林黨,大多為同年進士的他們經常抱團製造輿論,集中攻擊某人以謀取實際利益或政治資本。”(《生死冤家》)其中這個率先攻擊袁可立的方有度,曾向袁可立的軍中舉薦安插過一個汪崇孝,因帶兵鼓譟譁變受到彈劾處理,方有度就此記恨袁可立。
[183-185]
而舉人出身的李喬侖加入到這個羣體中則是直接受其同鄉宋師襄指使。
[186]
時朝中黨派相攻者無虛日,黨爭和激進言官的空談誤國已經影響到軍政秩序。袁可立維護大局,最大程度上做到了對毛文龍的支持,“力柔其(毛文龍)骨”
[168]
,虛懷以待,勸毛“臣子勿欺”
[187]
。他認為毛文龍的存在事關明金戰爭大局,不是隨便找個人就能替代的。為避免陷入無休止的內耗,選擇“功成身退”,但天啓帝十分眷顧袁可立,連上七疏辭官方得予告。袁可立去,毛文龍無人能御,後被袁崇煥所殺, 導致了後來一系列悲劇事件的發生,這可能也是毛文龍和當時的明廷所始料未及的。後來的己巳之變證明,袁可立離職對毛文龍、袁可立和大明遼東戰局是個三輸無一贏的局面。袁可立在去職八個月後仍在為毛文龍上請功題本
[171]
已經説明袁可立對他苦心經營的登萊防務是心有不甘的。
沈有容是袁可立幕下的登鎮總兵,曾在平倭和收復台灣戰爭中立下過赫赫戰功,經他招募和訓練的大量登兵多奉袁可立之命增援策應毛文龍。然二人矛盾日深,袁可立多次居間調和無果,以至於後來毛文龍有頭大不掉之勢,於是才有“登撫倚重沈帥而與毛帥相左”。
[188]
天啓四年,大批清流相繼遭罷,袁可立也被迫捲入黨爭旋渦而去職。沈有容無有所依,決然隨袁可立去官。
[189-190]
自此,毛文龍失去了最有力的支持和節制。一年後,邊事告急,袁可立以“廷推”再入兵部,與閹黨終日周旋,後因反對“弔孝議和”
[16]
被迫致仕。又三年,毛文龍被矯詔殺害,三個月後發生了明金交戰以來後金首次兵臨北京城下的己巳之變。再三年,失去主帥的毛兵部卒發動登萊兵變,袁可立苦心經營的登萊防務徹底崩盤,心力交猝的袁可立溘然長逝於家。
袁可立馭兵多方略 杯酒釋兵權
天啓三年(1623年)春節過後,登州迎來了一年一度的元宵節燈酒會,期間忽然接到兵部令,説是山東巡撫趙彥應濰縣縣令的請求上奏朝廷要求袁可立發大兵平叛,濰縣縣令説駐防濰縣(今濰坊)的李性忠和張爾心部要發動兵變,將官大驚失色,一時不知如何應對。而濰縣一帶的官民更是惶恐不已,亂作一團。且登萊水師向以遼兵為多,此事處理不好恐擾軍心。
接報後的袁可立並沒有應兵部和山東巡撫之請馬上發兵,他私下派人找到總兵沈有容瞭解核實李性忠和張爾心的最新情況,因為二人都是經沈有容召練過來的遼將,對二人更加了解。沈有容向袁可立擔保説二人對大明忠心可嘉,只是軍中和地方上因為物資供應問題存在一些矛盾,至於叛亂之事還望斟酌核實。為確保無虞,袁可立令書飛騎以犒酒的名義暫時解除了二將的兵權,並持委任他用的令牌對二將予以安撫,告諭濰營兵士,合營將士皆感泣袁可立睿智和寬厚赦免之恩,從此更加聽命。而時已至午夜,酒會正酣,一場驚動大明兵部和山東、登萊兩地巡撫的未遂事變被平息於帷幄之中。“其馭事多方略,類如此。”
[162]
[191]
袁可立朝鮮起禍變 聲罪勸濟師
明末陸路為後金所阻,朝鮮軍政歸登撫節制。天啓三年(1623)四月二十九日,屬國朝鮮弒君篡權,國王李琿為其侄李倧所篡,違背明朝一貫主張的普世價值,袁可立第一個就表示了明確的反對態度:“看得廢立之事,二百年來所未有者,一朝傳聞,豈不駭異。”
[192]
他上疏明政府:“李琿襲爵外藩已十五年,於茲矣,倧即系親派,則該國之臣也。君臣既有定分,冠履豈容倒置。即琿果不道,亦宜聽大妃具奏,待中國更置。奚至以臣篡君,以侄廢伯,李倧之心不但無琿,且無中國,所當聲罪致討,以振王綱。”
[193]
但迫於明與後金正用兵的危急情實,袁可立又疏請“奴方欲西寇,當令倧犄角用命,戮力殄掃,以蓋前衍。”
[195]
袁可立從全局和明方的利益出發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封疆要事,民力不給,即當遣使宣赦,播告彼邦,明正其罪,使彼臣民討逆復辟。若果李倧迫於妃命,臣民樂以為君,亦當令其退避待罪,朝廷徐頒赦詔。令祗奉國妃,如國初之待李成桂者,亦皇上不怒之威也。”
[196]
但袁可立關於“仁祖反正”屬於“篡權”這一嚴正主張一直攪動着數百年後朝鮮歷史的神經線,朝鮮君臣認為這一切麻煩全部是“當初因袁可立題本”
[197]
造成的,説“袁可立之構誣,至於來査”
[198]
,於是對袁可立切齒忌恨,直到五十年後清廷開館延修《明史》之際,朝鮮多次派出使團來中國在清朝皇帝面前大告前朝袁可立的御狀,甚至“結交清朝大臣常明、留保等人,不惜財物賄賂”等手段斡旋滿清官員以圖改寫和銷燬前史
[199-201]
,《永憲錄》
[202]
和《池北偶談》等史亦有記載。凡此種種,更是加重了袁可立在滿清“文字獄”中遭受毀劫和封殺。
直到今天韓國的史學家們仍在不停地改寫和美化這段殘忍篡權史,所以朝鮮史中關於這段歷史是與明朝官方的記載大相徑庭的。朝鮮人自己形成了一個完美的單方面結論,那就是“袁可立初憑流言亂傳,而至於請討,及後廉得實狀,乃有冊封之請。”
[203]
而故意忽略掉袁可立從大明實際利益出發為其“冊封之請”是迫不得已之舉,是為了讓朝鮮出兵助明,嚴酷的遼戰形勢已經不允許袁可立在這個事情上太較真。觀今日韓國“逐鹿”之政,可知其千古宮廷爭鬥之嚴苛,即便是袁可立這個千古名臣攪和進去也會被其任意改竄歷史的慣性責罵和碾壓折騰得一塌糊塗。
鑑於現代國際實用主義格局,現今的韓國更是想把中華文化的歷史因素最大限度地抹除殆盡。
袁可立剛正持朝綱 忤逆魏忠賢
天啓四年五月初三,皇帝諭户、兵、工三部及內閣:“朕覽登萊巡撫袁可立塘報,……是以朕不無東顧之憂,特諭!”
[204]
天啓五年四月二十,上傳兵部:“方今邊疆多事,擇將須用謀勇兼全的好人”。
[205]
“上思帷幄臣,乃使使召先生入贊戎樞,授策海外。”
[152]
五年十一月十八日,邊事告急,以廷推起袁可立兵部添設右侍郎。
[206]
六年閏六月初九,為右侍郎。
[7]
七月二十八日改兵部左侍郎。
[8]
袁可立主張武力抗清和積極防禦,尤重海防建設,與明朝一些人“重山海輕沿海”的戰略短視形成鮮明對比。他對滿清顛覆大明政權的終極目的認識得異乎尋常深刻,堅決反對議和。“經略(袁崇煥)遣人為(老酋)弔祭,公恨其辱國非計,颺言於朝。某公急掩其口曰:‘勿忘言,封拜在此舉矣。’公嘆曰:‘以此封拜,不慮貽笑後世乎?’拂袖而出。大司馬聞之逆璫,璫大恨之。令偵事者日伺公門,卒無可中者。會南户部尚書缺,廷推公,逆璫傳票致仕。”
[11]
[16]
毛文龍被擅殺,袁可立苦心經營的海上防線漸趨瓦解,致滿人敢傾國中之力大舉犯明,至此國事日非,足見袁可立先見之明。
三殿大工正興,兵部左侍郎有閲視之責,“逆璫魏忠賢與崔司馬柄肆虐,有事大會無不呈面媚顏,公獨屏居人後,不假辭色。”
[16]
“至是殿工興,忠賢借督工無日不與呈秀相見,屏人密語移時,呈秀授黨人姓名。”
[207]
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九卿科道官公推袁可立為南京户部尚書。本來魏忠賢也有意依賴袁可立的才望來支撐和平衡多事之秋的明兵部,但出於全面奪權的目的,閹黨已經無法隱忍袁可立的忤逆持正,下決心將袁可立排擠出朝。袁可立當堂抗疏道:“此非掛冠神武門時乎?”
[208]
,遂被迫致仕歸裏。魏忠賢以心腹劉廷元代袁可立掌南兵部。時北則崔呈秀為本兵,自袁可立去職,天下兵馬大權閹黨一手握定。袁可立“歸而魏焰益肆”。
[209]
吏部考功郎蘇繼歐上疏為袁可立鳴不平,被魏忠賢迫害致死。
[210]
皇帝念登萊功,特授兵部尚書,準馳驛乘傳歸。
[211]
天啓七年八月十二日,以三殿告成功加太子少保,累加太子太保。
[13-14]
[212]
“懇辭不受,時論韙之。”
[213]
誥封三世,父如子官。
袁可立為人公正廉直,識大體,顧大局。天啓年間,魏忠賢專權,東林黨人遭受打擊,朝中黨派紛爭。袁可立深為國事所憂,本意排除黨爭取中立
[214]
,終日忙遼務,但思想傾向東林,與高攀龍、馮從吾為同年,黃道周、倪元璐為其門生,魏忠賢由是恨他,同時一些激進的東林人士甚至聯合閹黨宋禎漢尋釁攻擊他。然黨禍的酷烈很快就打破了袁可立的初衷,東林黨領袖高攀龍致書袁可立道:“弟腐儒一,無以報國,近風波生於講會,鄒馮二老行,弟亦從此去矣”
[215]
,其言猶未盡之厚望可見於筆端。從此袁可立走向了與閹黨鬥爭的前台,每議事“數有所牴牾,欲自請外”
[213]
。閹黨也每以袁可立有意“軋己”而欲勾陷之,派出大批爪牙“卒日環伺公門,思坐以不法”,但終因袁可立素享清望“而無可乘借”。
[216]
袁可立做事幹練果斷,是晚明少見的既清廉又能幹的官員。儘量遠離黨爭多做事,為清流官員在晚明黨爭紛擾的朝堂上爭得一席之地,能在羣閹環伺的情況下主持遼務多年,成效頗豐,十分難能可貴。董其昌説:“公護名節,勝於功名”。其時朝野為魏忠賢頌功建祠者不可勝數,後來烈皇帝欽定逆案,查實“贊導、詞訟”過魏忠賢的大小臣工數以千計,獨可立不與。黃道周説:“夷考當年,與公先後秉機佐鉞者,名在刑書,歷歷可數,然後知公之完譽所得遠矣”。
[217]
“當魏崔時,蓋無復然明義、真者。有之,則必自大司馬節寰袁公也。”
[218]
崇禎即位後,戰事日急,“己巳,虜薄都城。公條上方略,密緻當事。”朝廷每有再起之議,袁可立皆謝絕不出。雖有輔臣竭力挽留,但袁可立“自此絕意仕進,屢以起廢推轂於銓曹,公淡然弗屑也。”
[219]
“及撫按薦牘屢騰,而公雅尚高潔,其視一官若敝屣也!”
[220]
“不於毛帥、魏璫之時,得行其意,展布四體,韓範之業,豈顧問哉!”
[217]
“公乞骨骸者七,辭銜者三,熹廟不能留,魏黨不能奪,一時難進易退之高風,真可洗滿朝稱功頌德之穢氣。”
[221]
可立剛直成性,再削再廢,於遼戰最急之時棄置於家,所用未盡其才,亦明末一大憾事!
其門生故吏節烈者獨多,即在朝亦為清流。黃道周撰有《節寰袁公傳》,以文章風節高天下,綱常萬古,節義千秋。倪元璐官户部尚書,曾作《袁節寰大司馬像贊》。劉理順為崇禎七年狀元,親赴睢州督理“袁尚書大石坊”敕建工程。崇禎死煤山,倪劉二公雙雙殉國,並僕從十數人,壯烈為亙古未見。王鐸親為袁撰寫神道碑和墓誌銘。高攀龍為東林黨首,為袁可立同年知交。繆昌期、周道登,俱與袁可立交從過密。袁可立與孫承宗共議戰守,出鎮登萊,滿人蜷伏。户部尚書李汝華,與袁可立同鄉,子孫數代延世交好,為睢州美談。
董其昌為袁可立同年至交,曾題《袁可立像》曰“忠誠幹國,正直立朝”,並以八十一歲高齡親撰《節寰袁公行狀》:“嗚呼哀哉!念其昌與公同舉於蘭陽陸宗伯(陸樹聲)先生之門。……雖天涯契闊,合併恆難。要以風義交情,皎如白日,知公者宜莫如昌。”
[222]
以閹黨柄權,二公相繼請告歸。袁可立三週年祭日前夕,董其昌無疾而卒。
袁可立臨行話海市 文章遭毀劫
天啓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袁可立即將離任,在登州公署中看到了數年難得一遇的海市蜃樓
[223]
,遂詩興大發,在蓬萊閣上留下了千古不朽的名篇《觀海市》
[224]
詩,成為中國古代罕見的 “海市”實錄。字由董其昌書寫,温如玉刻石,成珠聯壁合之珍品。公元一九九四年,睢縣圖書館館長劉學升將這一珍貴石刻複製於袁家山上,使其得以迴歸故土,傳為睢陽文化佳話。
袁可立“生平於書無所不窺,旁及書畫,真草秀潤流麗,隸書風骨道勁。而畫梅蒼古,則趙孟頫也。”
[225]
“兼以早善筆禮,真、行、草、隸皆有古人風致。復工畫梅,稜杆如抽鐵。”
[226]
至今在蓬萊閣蘇公祠內留有其詩文手跡刻石,其骨力透穿石,與其人品相得益彰。
袁可立在明末抗清鬥爭中是堅定的主戰派將領,成功策反奴婿劉愛塔,強烈反對與後金“議和”,而建州之事是滿清統治者之大忌,終清一朝整個史界對袁可立十分忌憚,所涉傳記史料均遭刪削。清乾隆四十二年,陸時化《吳越所見書畫錄》因載有袁可立的《節寰袁公行狀》,滿人以所謂有“詆斥滿洲語句”,該書及其作者竟因此險遭毀版和殺頭之災。
[22-25]
[21]
[166]
迄今所見董其昌《容台集》各個版本均被抽毀篡改而找不到《節寰袁公行狀》隻言片語。直到清光緒十七年,“袁尚書大石坊”仍被睢州知州王枚以“年久失修”為藉口強行拆毀。
[227]
金陵陷落後,其子袁樞當四十五歲,秉父志“死忠死孝”
[228]
不仕滿清,抑鬱絕食數日而卒。因保城有功,睢州人屢請,死後六十年才得以被清政府入祀鄉賢祠。“
[229]
“袁氏自司馬至賦誠、賦諶三世矣,詩學盡其家傳雲”。
[230]
袁可立天子賜祭悼 首輔撰銘文
“客有談中外事,雖汜然不應,而眉端隱隱有蹙容”。
[231]
崇禎六年,登萊兵變結束,袁可立嘔心瀝血開創的登萊防線海線徹底崩潰,冬十月十一日,心力交瘁的袁可立薨逝於睢州,與徐光啓同年生死。大宗伯董其昌言於帝,帝譴使至睢州祭葬,首輔孔貞運親為墓銘。幾乎囊括了那一時代最著名的書畫大家董其昌、王鐸、黃道周、倪元璐、陳繼儒等為其題碑作贊,可見其人格魅力之一斑。“訃聞,上遣官視葬,有司陳祭,博士弟子員鄉三老俎豆之於學宮之旁。
[232]
”又於宅西“復築祠一區”
[232]
。
袁可立和況鍾、海瑞、于成龍、林則徐等崇祀蘇州府名宦祠
[40]
和登州府名宦祠
[233]
,既是明清兩代眾多蘇州府推官中唯一入祀的一位,又是明代登萊十四任巡撫中唯一被特祀的一位,併入家鄉睢州鄉賢祠
[230]
春秋致祭。崇禎帝在袁尚書府第前街衢之中修東西過街二石坊,左曰“三世司馬”,右曰“宮保尚書”,“規模高大,雕工精巧,額字亦佳,分列縣公署兩旁”
[227]
,可謂盛典。
首輔孔貞運指出:“使天假數年,則公將奮謀決策,焚冒頓之虎落,犁老上之龍庭,以抒我皇上東顧之憂。 ”對扶危定傾的袁可立來説是中肯而貼切的。
2010年,睢縣人民政府立清官袁可立雕像於東關。
2014年6月,河南省文物局暨睢縣政府對袁可立的別業袁家山開始自建山400年來最大規模的環境治理和維護。
2016年4月,袁可立事蹟研討會在睢縣召開,袁可立歷史研究再上新台階。
2018年,《神探袁可立》獲國家廣電總局批准在央視電影頻道公映播出。
2019年11月7日,袁可立墓碑在睢縣落成。
袁可立人物著作
編輯袁可立人物評價
編輯首輔孔貞運:“屢以起廢推轂於銓曹,公淡然弗屑也。”
[237]
孔貞運:“悲夫!公郎中而霽外,宏摹而密理。其治獄多陰德,肺石無寃,似於定國。其不事風采,至犯令抵罪者,雖寵近必行,似歐陽永叔。其奏議剴切有當,帝心似陸,宣公至若決策,擊賊蹙之遠徙,則裴晉公淮蔡之斷也!客兵盡汰,所過雞犬不擾,則李西平三代之師也!入虎穴焚島巢,則主濟樓船之水軍也!”
[238]
董其昌:“公本儉素養福,而當其振窮閔乏,以身為溪谷,則寒陋者愧。本剛直不回,而當其獎善,覆過以口為羽翅,則溪刻者愧。本肝膽論交,而當其秉道疾邪,以筆為誅討,則比非植黨者愧。本博雅多能,旁通藝事,而韜藏深遠,則炫長者愧。”
[240]
黃道周:“當魏崔時,蓋無復然明義、真者,有之,則必自大司馬節寰袁公也。”
名士陳繼儒:“公乞骨骸者七,辭銜者三。熹廟不能留,魏黨不能奪,一時難進易退之高風,真可洗滿朝稱功頌德之穢氣。”
[241]
陳繼儒:“生死無暇,榮哀兼備,蓋先朝之寶臣,而亦後來學士大夫出處之榜樣也。”
陳繼儒:“公司理吳中,執簡柱下,上書忤當路,削籍二十六載。登朝十有二年,剔歷卿寺,節撫登萊。感激上恩,慷慨時事,議收遼左之殘兵,汛掃鄒藤之妖黨,乘風縱火而狡奴之屯聚空,設伏夜戰而憤兵之營壘拔。”
袁可立家世成員
編輯袁可立先祖
世系、家鄉(2張)
《河南通志·睢縣採訪稿》載睢州袁氏有二,袁可立家族稱“尚書袁”,另一支由山西洪洞縣遷民而來,稱“兵馬袁”,“並非一家也。”
[249]
袁可立後代
袁樞:字伯應,號環中,又號石𡪾,官至河南參政。明亡情志抑鬱、絕食而死。
女兒三人。
曾孫子:名不詳,見《皇清太學生吏部注選州同知尹思袁公(袁可立曾孫)墓誌銘》
袁可立歷史遺蹟
編輯袁可立袁尚書墓
袁可立袁家山
- 參考資料
-
- 1. 楊廷福,楊同甫 著.明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01-01:【籍貫】:睢陽【字】:禮卿【字號、別稱、室名】: 節寰 弗過堂 3314.6
- 2.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六 天啓元年二月 丙午 升尚寶司少卿何士晉為太僕寺少卿邵輔忠為順天府丞光祿寺寺丞柳佐盧大中皆本寺少卿尚 寶司司丞袁可立為本司少卿
- 3.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十二 天啓元年七月 乙卯 升尚寶司少卿袁可立太僕寺少卿
- 4. 《大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二十 天啓二年三月 癸卯 升通政使司左通政趙南星為太常寺卿太僕寺少卿鍾羽正為本寺卿太僕寺少卿袁可立為通政 司左通政
- 5. 《大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二十 天啓二年三月 庚戌 以廷試天下貢士命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葉向高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 建極殿大學士韓爌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何宗彥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 學士朱國祚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沈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張問達禮部 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史繼偕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孫承宗户部尚書汪應蛟刑部尚書王紀都察 院左都御史鄒元標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盛以弘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協理 詹事府事周如磐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署掌院事錢象坤兵部左侍郎張經世詹事府少 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駱從宇周炳謨魏廣微通政使司左通政袁可立大理寺左寺丞郭尚賓充 讀卷官
- 6.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二十一 天啓二年四月 乙亥 升光祿寺少卿李邦華通政使司左通政袁可立山東左布政使李從心山西右布政使佘自強俱都 察院右僉都御史邦華巡撫天津可立巡撫登萊從心巡撫寧夏自強巡撫延綏
- 7.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七十三 天啓六年閏六月 己酉 以兵部添設左侍郎郭允厚為本部左侍郎右侍郎李春燁為添設左侍郎又以添設右侍郎袁可立 為本部右侍郎升山山東巡撫呂純如為添設右侍郎
- 8.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七十三 天啓六年閏六月 戊戌 吏部以兵部左侍郎缺推舉江西巡撫郭尚賓太僕寺少卿魏應嘉詔以邊疆多事樞貳需人甚急郭 尚賓迢遞不便到任以袁可立升兵部左侍郎魏應嘉升右侍郎説
- 9. 董其昌.吳越所見書畫錄·節寰袁公行狀.:.河南睢州:董其昌,明崇禎八年:而海上有報,生擒倭二十人、夷器□ (若)幹。將上功幕府,皆鳥語不可辯。公先於一武弁所見三刀,是琉球物,而夷器無異,遂羈之吳縣。已,琉球貢使至,始知彼國有糧艘飄墜者,人數合,乃縱之歸。公之大事化無事□ 此。
- 10. 王鐸.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夫人宋氏行狀:王鐸,明代: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夫人宋氏行狀:當事知公,加公兵部尚書,賜乘傳歸。
- 11.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七十八 天啓六年十一月 庚寅 吏部推兵部左侍郎袁可立為南京户部尚書得旨著加銜致仕
- 12.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八十七 天啓七年八月 乙巳 吏部隨覆大工加恩得旨 吏部隨覆大工加恩,得旨:黃克纘加太子太師,白所知、範濟世各加太子太保,董可威加太子太傅,張曉加太子太傅,照舊總督。曹爾楨改户部仍加太子太保,張我續改户部尚書加太子太傅,各照舊管事。霍維華、邵輔忠各加太子太保,照舊管事。呂純如加兵部尚書,趙紱加都察院右都御史,各照舊管事。劉遵憲加太子太保,王之臣加少師兼太子太師,照舊督師。王之採加都察院右都御史職銜,袁可立加太子少保,各致仕。……
- 13. 莊廷鑨.明史鈔略:商務印書館,清代:《明史鈔略》(天啓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司禮監承諭:傳升黃立極、王之臣少師,施鳯來、張瑞圖、李國普、崔呈秀、薛鳯翔少傅;孫杰、楊夢袞、李春燁少保;周應秋、郭允厚、黃克纉太子太師;李養德、吳淳夫、蘓●相、董可威、房壯麗太子太傅;霍維華、曺思誠、範濟世、劉遵憲、袁可立、白所知太子太保;呂純如、田吉、張曉、張我續尚書;許宗禮、呂圖南、張九德、張文鬱、單明翊、嶽駿聲、李春●、王之採都御史。
- 14. 談遷.國榷:中華書局,明末:《國榷》卷八十八:天啓七年八月十四日丁未(1627年9月22日),敍三殿功,王之採右都御史,袁可立太子太保。
- 15. 田蘭芳.逸德軒文集.河南睢州:田蘭芳門生,清 康熙:清 田蘭芳《逸德軒文集·前明分守河南大梁兵巡道布政司右參政兼按察司僉事石𡪾袁公葬墓誌銘》:公姓袁氏、諱樞,字伯應,一字環中,石𡪾號也,太子太保兵部尚書諱可立之子。
- 16.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 三殿告成,加太子少保,致仕。予以應得誥命。公愕然曰:“皇極殿成,我在班行也。而資俸之後,我者皆晉宮保。今遁跡丘園,而此銜之加胡為乎來哉?”旋聞熹廟晏駕,公曰:“宜乎此敍及我耳,蓋急於敍其私人,遂不暇去其異己者,胡可以身之察,察而受彼之汶汶耶?”具疏懇辭,上不 允,得贈父母祖父母如秩。三具疏而始得辭,免本身綸誥。旨雲:“屢辭殿工加銜,特准所請,以成清尚。奏內被挫顛末,知道了。”
- 17.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孔貞運,明崇禎十年: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公自此絕意仕進,屢以起廢推轂於銓曹,公淡然弗屑也。”
- 18. 袁誠賦.睢陽袁氏家譜.睢州:睢陽袁氏(石仙堂),清順治十八年:後以子樞贈正治上卿資政大夫,再贈光祿大夫。
- 19. 歷史文化源流丨海納百川 有容乃大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0-08-28[引用日期2020-09-29]
- 20. 袁可立:勘破冤案名留青史 .網易[引用日期2018-07-30]
- 21. 徐健順.中國正史觀.北京:首都師範大學,2013年:《中國正史觀》:清朝銷燬了中國古代的大批書籍,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美化本朝,醜化前朝。為此不惜大改史實,以致明清是離我們最近的時代,其歷史卻是最迷糊的狀態。舉個例説,袁崇煥守寧遠,對明史意義重大,但袁崇煥的傳記有多處關鍵點籠罩疑團,而説起來應該比他更重要的另一個人物袁可立卻在史書中蹤跡皆無,而那段歷史到現在也拼湊不完整。究其原因,可能是因為袁可立曾策反努爾哈赤的女婿,引起家族大亂,並大敗努爾哈赤,這對於滿清皇室是很丟臉的事吧,所以歷史就被修改了。
- 22. 陳良武.東南學術雜誌.福建省福州市:福建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5年:《東南學術雜誌》:在黃道周為傳的人物中,有相當一部分屬於主張抗清或甚至直接參與抗清鬥爭的人物,後因為滿清忌諱,他們的事蹟及相關史實《明史》或不採入,或極其簡略。黃道周此類文章恰好可以彌補《明史》之闕,為今天保存了大量晚明和南明的研究史料。如果將黃道周的這類傳記文章連綴起來,就可以為後人展現晚明時期一幅幅壯烈的歷史場景。例如,袁可立為晚明重要大臣,但《明史》並未為其作傳。黃道周以自覺的史官意識著《節寰袁公傳》,以存其事蹟,表彰其忠節。文章內容翔實可考,記述生動傳神,其中“智者不能謀,勇者不能斷,慈者不能衞,義者不能決,賴聖人特起而後天下晏然”⑨數語,從側面讚揚了袁可立在魏閹權傾朝野、炙手可熱之際持正守節,敢於鬥爭的精神和人格魅力。捧讀文章,會油然而生“才節並見,斯為有立”⑩之感。因此,這篇傳記確能對清人修撰之《明史》有糾偏補闕之功,是明史研究者不可多得之資料。
- 23. 惲毓鼎.澄齋日記:惲毓鼎,清:清 惲毓鼎《澄齋日記》:“二十五日(四月一號)晴。會臣來談。午後至順校上歷史一堂。書客以書畫收藏目錄兩種求售。一為吳縣陸時化《吳越書畫所見錄》。陸,字潤之。書成於乾隆丙申。(所見南田翁廿四種,石谷殆近百種。)一為南海孔廣陶《岳雲書畫錄》十卷。全載款識題跋圖注,用趙松雪體寫小楷付梓。全書一筆不率,精妙無匹。陸錄跋中言,此書成時,陸先生自寫精楷鋟板,其中有董思白《岳廟碑》、《袁節寰墓碑》,犯時忌,禍幾不測。先生急取板稿盡毀之,已印行者收回,而尚有流落人間者。今神州國光社得其原本刻印,此書始現於世。餘檢閲《岳廟碑》,文中頗及近事,然已刓成方圍,闕字不復可辨。想其時雖有未經收回者,藏書家亦刓缺以避禍耳。雍、乾間文字之禍,可見一斑。又凡牧齋名號亦皆刓去。二書餘略翻閲還之。”
- 24. 陸時化.吳越所見書畫錄.順德:順德鄧氏風雨樓刊本,清宣統2年(1910):由於《吳越所見書畫錄》卷五所收董其昌兩件書法(《重修宋忠武嶽鄂王精忠祠記》和《兵部左侍郎節寰表公行狀》)有犯諱之語而不得不毀版。
- 25. 王世襄.王世襄自選集:錦灰堆: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年:《王世襄自選集:錦灰堆》:“或謂成書後發現卷五董其昌書《重修宋忠武嶽鄂王精忠祠記》及《兵部左侍郎節寰表公行狀》兩文語多違礙,故自毀其板,並追回印本付丙。”
- 26. 此石像位於今河南睢縣東關轉盤西小花園內。袁家譜載其“精神炯炯至老無惰容。”袁行狀載其“白皙者”皆能與袁淡須畫像互為印證。
- 27. 董其昌.吳越所見書畫錄·節寰袁公行狀.河南睢州:董其昌,明崇禎八年:戊子舉於鄉,己丑成進士。除蘇州府理官。蘇故海內大郡,機巧成俗,府吏胥徒之屬善陰陽,上官百相欺騙也,即座師陸公為公慮之。
- 28.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初授蘇州府推官。蘇當輪蹄之衝,財富刑獄甲於他郡,公徐而理之。胥吏抱牘如山,公片言立決,如風掃籜,爰書無隻字出入。猾胥手而舞文者,惴惴戰股不敢肆。所平反疑獄無葁,一時直指使者。揚貞汰垢,倚公如左右手。戴星往來於各郡席,未嘗一日煖於虎丘也。
- 29. 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十年:石守崑玉,治蘇有清卓聲。以疆項忤中丞某,中丞劾其不職。得旨,下所司堪問。一時李官懼獲罪中丞,無敢直石守者。公獨憤然曰:“殺人媚人,以慱一官可乎!”遂直書其枉,而石得無罪。中丞因自劾歸,公論快之。
- 30. 董其昌.《容台集·石居士詩選序》.華亭:董其昌,明代:《容台集·石居士詩選序》:“石居士詩選者,今大中丞楚陽石公作也。古不有開府,詩乎曷稱居士?蓋海內之知石居士久矣!公始為二千石守長,以強直失當途歡。中丞台(李淶)以乘墉而攻,無弗勝者。竟奪於,清議咋舌,(李淶)自免去。”
- 31. 張惟賢 顧秉謙.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北京:官修,明代:《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三十六:“萬曆十九年(1591)五月戊寅,命御史陳唯芝勘應天巡撫李淶所參蘇州知府石崑玉擅動吳縣庫銀,事完方許交代。”
- 32. 張惟賢 顧秉謙.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北京:官修,明代:《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三十七:“萬曆十九年(1591)六月甲辰(十一日),大學士申時行辯南道李用中之揭言:‘臣不必辯者二,與臣無干者二。吏科楊文舉資序自該掌印,臣何能私臣家人申炳?但給使令何能受賄鬻官?若撫臣李淶之參石崑玉以錢糧,而臣之行勘崑玉正以顯明其心跡。吳縣令周應鰲、撫院薦草具在,自應擬銓以被論調南,何與臣事?乞求放歸,優詔答之。”
- 33. 張惟賢 顧秉謙.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北京:官修,明代: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六十九:萬曆二十二年正月庚辰朔……甲午以 皇長子出閣命大學士王錫爵趙志皋張位提調禮部左侍郎。……○戊辰大學士趙志皋張位為首輔王錫爵代懇給假回籍報聞。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七十三》:萬曆二十二年五月戊寅朔 ○庚子大學士王錫爵八疏乞休 上以其必不能留乃令扶親歸省仍加吏部尚書兼建極殿大學士厚賜銀幣遣護送馳驛以行。
- 34. 王鐸.擬山園選集.《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孟津:孟津擬山園,明末:而撫臣方銜石太守崑玉,婞直不嫵媚,故彈章及之。事下四郡,司禮皆知誣陷,相顧愕盱,不敢解宗伯罪。公竟援筆大言曰:“直者固難仕哉,諸君子恐以府怨也,可令牛僨豚上兮,不宜錮一賢太守,以市好上官,為功名地,不多其罪而紓之。”撫臣大恚曰:“袁李官廷我耶,豈石氏之無頗?”因自劾。偏散尺一書,多方詬公。一時頗多公,曰“義也”。
- 35.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河南睢州:吳越所見書畫錄·節寰袁公行狀,明崇禎八年:戊子舉於鄉,己丑成進士。除蘇州府理官。蘇故海內大郡,機巧成俗,府吏胥徒之屬善陰陽,上官百相欺騙也,即座師陸公為公慮之。公乃少年盛氣,以 (鋤)奸為己任。司空城旦之牒,一成於手。每老吏抱牘以進,中藏隱情不可致,詰公一覽,立得籍甚。神君訖威訖富之譽,為江南 矣!直指使者,按部必檄公,相隨有所諮決,不惜十反。
- 36. 黃道周.台灣文獻史料叢刊.第8輯.黃漳浦文選·節寰袁公傳.台灣:台灣大通書局,1987年: 又公為蘇理時,郡守石崑玉以廉直忤中丞。中丞露章劾之。事下四郡。四郡推公秉筆。公伸牘盡雪其冤。同列為縮項, 公曰:『吾自任之!吾奈何以上台故誣賢太守』?讞成,對中丞誦之,其聲琅琅。中丞愧甚,舉屏自障。公讀法聲益厲,中丞遂自劾去。眾鹹謂公強項也。
- 37. 張惟賢 顧秉謙.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北京:官修,明代: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 1 萬曆十九年九月癸亥朔57 ○甲戌(萬曆十九年九月十二日)大學士申時行十一疏求去,許之,仍賜乘傳,差官護送。
- 38. 張惟賢 顧秉謙.明神宗實錄.北京:官修,明:《明神宗實錄》:(萬曆)十九年(1591)九月戊寅(十六日),應天巡撫李淶準回籍。”
- 39. 謝志偉.《海峽通訊》2013年第10期.福建省福州市:中共福建省委主辦,2013年第10期:《袁可立: 有膽有識有奇謀》:對於李淶和石崑玉之間的孰是孰非,袁可立早就辨得一清二楚。在“同列為縮項”的情況下,他正氣凜然地表示“吾自任之!吾奈何以上台故誣賢太守”,他親自擔任主審官,按狀依法為石崑玉洗雪冤獄。案件調查完畢,當着李淶和眾官的面,袁可立大聲宣讀判詞,“中丞(李淶)愧甚,舉屏自障”,袁可立“讀法聲益厲”。(黃道周語)經此一擊,李淶在蘇州官場可謂丟盡顏面,儘管有王錫爵為政治靠山,自覺理虧的他還是很有自知之明地自劾去職。以七品之卑鬥翻四品之尊,袁可立的不畏權勢和正直氣節,不僅使他聲名遠揚,也成就他為中國歷史上的“推官”楷模。
- 40. 江蘇府縣誌輯.蘇州府志.蘇州:蘇州府,清同治:清 同治《蘇州府志·卷二十五·學校·名宦祠》 :“浙西江東制置使兼江西安撫大使知平江府事文天祥……蘇州府知府晉正三品階況鍾……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等海瑞、監察御史巡按南畿甘士價、蘇州府推官袁可立……兩江總督于成龍……兩江總督前江蘇巡撫按察使林則徐”
- 41.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 悲夫!公郎中而霽外,宏摹而密理。其治獄多陰德,肺石無寃,似於定國。其不事風采,至犯令抵罪者,雖寵近必行,似歐陽永叔。其奏議剴切有當,帝心似陸,宣公至若決策,擊賊蹙之遠徙,則裴晉公淮蔡之斷也!客兵盡汰,所過雞犬不擾,則李西平三代之師也!入虎穴焚島巢,則主濟樓船之水軍也!功成身退,日與父老歡飲,則疏太傅之知足不辱也!
- 42. 梁雲構.豹陵集·袁節寰晉大司馬奉命乘傳錦還序.河南蘭陽:梁雲構,明 :《豹陵集》卷十四序·袁節寰晉大司馬奉命乘傳錦還序:太夫人板輿就養,聞事桁楊,聲輒不樂。諭給諌公雲:”於定國民,自不門為之大。平反之中,寧失出勿失入。於以佐解網之治,而補好生之德,豈不休哉!愼無効屠伯事,喜聞一部肉鼓吹也。”故給諌公李七年,而出人死罪者以數千計。按部所過,囹為之空。
- 43. 【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董伯念》.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版,1959年:《萬曆野獲編》:而伯念(董嗣成)日夜為乃祖所恨詈,乃謀之吳江一斥生周姓者,嗾祭酒(範應期)夫人上疏鳴冤。範於今上初元,曾備員講官,上見疏大怒,給事孫鵬初(羽侯)等,複合疏糾彭之橫,御史逮去,並撫台王洪陽(汝訓)亦罷歸。
- 44. 劉秋根.《明清高利貸資本》.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85年:浙江南潯鎮大鄉紳地主董份的事例就很典型。董份曾為禮部尚書,家裏不僅廣有田產,而且“有質舍百餘處”,“歲的子錢數百萬”。他還利用部分家財放私債,集地租剝削與高利貸剝削於一身,其家在烏程、烏江佔有數萬畝土地。萬曆二十一年,為緩和矛盾,董份之孫董嗣成提出懲戒家奴,弄清土地糾紛是非,允許民户回贖,價不足者將予以補足。董嗣成言行一出,立即引起湖州民眾抗議。恰好巡按監察御史彭應參、代理巡撫王汝訓來湖州巡視,民眾爭相投牒,官府立即加以審理,據審理結果,董份及其家奴、管事家許多田產是抵債或者低價收購、或接受投獻而來。
- 45. 張惟賢、顧秉謙.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七十八.北京:官修,明代:《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七十八》萬曆二十二年十月癸亥(十九日)原任國子監祭酒致仕範應期妻吳氏赴京訴應期及其子汝訥冤死狀,巡按彭應參、知縣張應望逮問,巡撫王汝訓落職聽勘。
- 46. 張惟賢、顧秉謙.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七十四.北京:官修,明代: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七十四:萬曆二十二年七月十六日 刑部覆浙江巡按御史彭應參所題原任祭酒範應期家人範臣狀,稱逆奴俞潮沈惠等讐主造謗,構黨李明、章科等爭論屋產,率眾醜詆,以致本官不甘自縊。夫以廝役之流,竟殞縉紳之命。……應期之死或別有故,乞敕該省撫按詳審定奪。上曰:範應期致仕儒臣,縱有重大事情亦當奏聞,何一旦致死,中間或有隱情,不可專諉罪於家僕。著行撫按官秉公嚴查,具聞。
- 47. 張廷玉等.《明史·王汝訓》卷二百三十五,列傳第一百二十三,第6117頁。.北京:中華書局 1974年版,【清】:《明史》:“汝訓(王汝訓)性清介,方嚴疾惡。巡按御史南昌彭應參亦雅以強直名,相與力鋤豪右。烏程故尚書董份、祭酒範應期里居不法,汝訓將繩之。適應參行部至,應期怨家千人,遮道陳牒。應參持之急,檄烏程知縣張應望按之。應期自縊死,其妻吳氏詣闕訴冤。帝命逮應參、應望詔獄,革汝訓職,詰吏部都察院任用非人。尚書孫丕揚、都御史衷貞吉等引罪,且論救。帝意未釋,謫救應參者給事中喬胤等於外。言官訟汝訓、應參,亦及胤,帝愈怒。疏入,輒重胤譴,至除名,而謫應望戍煙瘴,應參為民。”
- 48. 【清】楊福鼎等.《高淳縣誌·鄉宦》卷第十七.高淳:楊福鼎,清光緒七年1881:(範應期)妻吳氏伏闕誣訟,緹騎逮應望,下詔獄,舉國驚歎
- 49. 董其昌.吳越所見書畫錄·節寰袁公行狀.河南睢州:董其昌,明崇禎八年:湖州董宗伯,家連松陵,為亂民所困,激切為變。中丞□ 皇遽無措,檄公往解散。公至,即□ 收訟牒往各邑理之,以殺其勢,而徐取倡亂不情者寘之法,民變遂定。會浙有直指好擊 □逼一大司成。自□事聞,神宗震怒,直指鋃鐺受辱中丞,亦鐫秩去,於是始服公之遠識焉。
- 50. 黃道周.台灣文獻史料叢刊.第8輯.黃漳浦文選.台灣:台灣大通書局,1987:節寰袁公傳:“凡公值事,多長算,得大體,洞於要會。方為蘇理時,湖州董宗伯以厚貲為亂民所窘,哄甚,兩台檄公解之。公至,即博收訟牒下各縣以殺其勢,徐取一、二倡亂者抵法,事遂定。”
- 51. 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十年:時湖州亂民與董宗伯為難,■結松陵,幾釀不測。公銜諸上台命毅然往諭之,押發諸亂民於各邑伸理,巨魁勢孤就擒,一指顧間而變定。
- 52. 沈德符. 萬曆野獲編·辛丑二宗伯.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 萬曆野獲編·辛丑二宗伯:又七年乙未,董之長孫禮部郎嗣成在侍,而次孫嗣昭成進士,歿於京邸,董宗伯不勝痛,尋病卒。禮部君亦坐家難,憤恚發疾死,年亦未四十也。
- 53. 周世選.衞陽先生集》卷七.周承芳寫刻本:北京大學圖書館,明崇禎五年(1632):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五月十三日,明朝軍隊在崇明(今上海崇明縣)擒獲日本船1只,船員34名。這些人自稱是琉球人、越南人、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就是不肯承認是日本人。“吊取通使譯審,倭奴不吐真情,中有一名失麻哈兒口稱同船之人俱系琉球、安南、大趾、小趾、大佛郎機、小佛郎機人。”(周世選《衞陽先生集》卷七)
- 54. 張惟賢、顧秉謙.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北京:官修,明代: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七十四 萬曆二十二年六月辛未(二十四日)崇明縣報獲倭船一隻,倭三十四名。兵部言但令應天撫按研審,真偽不必解。從之。
- 55. 袁可立:有膽有識有奇謀 .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2013-10[引用日期2019-06-14]
- 56.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 公嘗查盤海上兵餉,一武弁遺公三倭刀。不納,然心識其為琉球物也。不數月,海上報擒活夷二十口,夷器若干。巡撫檄公查驗,而二夷已斃杖下,其十八人皆鴃舌不可辯,夷器中三刀即公所擲還者也。公疑,而代諸夷求緩死,權系縣獄。未幾,琉球貢使至,始知為本國良民,而以輸糧失風者也,悉縱之還。夷感其德,民服為神。
- 57. 黃道周.台灣文獻史料叢刊.第8輯.黃漳浦文選·節寰袁公傳.台灣:台灣大通書局,1987: 又公為蘇理時,以汛期出海澨。有李弁者邀公飲,示二倭刀,公諦視還之。後半載,報海上擒倭二十人,覆夷器,則三刀俱在,公心疑之。亡何而琉球貢使至,稱數月前有飄舟墜此岸,出其人視之,則皆琉球也。眾鹹謂公神明。
- 58. 張惟賢、顧秉謙.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北京:中華書局,明代: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萬曆二十二年十二月丙辰(十三日) 前崇明擒獲夷船再加譯審,令琉球國陪臣認識,實非倭人。兵部覆:請就令琉球陪臣帶回本國,以彰不殺屬夷之仁,仍賞捕船員役以示激勸。上曰:今後沿海地方獲有夷人船還要詳譯真偽,毋得希圖功賞枉害遠人。
- 59. 此像於1988年取自睢陽尚書袁氏家藏袁可立像的最早原始版本,是目前所能見到的最保真版本。
- 60. 徐復祚.花當閣叢談:徐復祚,明:○書乙未事 延陵秦方伯【名燿】、雲間喬憲長【名懋敬】、太倉王尚書【名世貞】,當乙未歲(歷二十三年乙未、1595年)吳人以關白未靖,不時傳警,在位者皆謹備之。 而元美仲子士驌、燿弟燈、懋敬子一琦俱自負貴介。又王能文章,秦善談,喬善書翰,各有時名,······
- 61. 明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江南訛傳》.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江南訛傳】壬辰癸巳間,關白事起,婁江有士大夫,為桑梓計,厚募拳勇,習騎射,備水師,慕義者因相從談武事。此公家世九卿,席膏腴,負時名,初非有封狼居胥想也。一時子弟俱佻達少年,與同鄉紈袴輩,驟見馳騁決拾諸事而悦之,益務招集健兒同居處,乃至沈命胥從場伶市棍,未免闌入。每出則弓刀侍衞,輿馬鮮華,……朱素喜事,得書大悦,遂欲以為功,與幕丁偏裨輩謀之。此曹積為諸公子所輕侮,務張大其説,且謂變在旦夕,不先發,則江左必不保。朱遽露章言之朝,直雲連結倭奴,反形已具,而先收捕諸公子。時餘友王房仲(士驌),王為弇州愛子,受桎梏如俘囚,意且非時見法。疏入,舉朝莫曉其端。首次二揆,又皆吳越人,錯愕不知所出,第擬旨撫按會勘。時上意且不測,賴閣中力持之,得小挺。許見疏始大悔恨,而事已無及。朱尋擢南刑侍郎去,許次年入為大理卿,事亦漸解。王坐胥靡斥蔭籍,其他坐死者尚數人,後皆瘐死獄中。
- 62. 黃道周.台灣文獻史料叢刊.第8輯.黃漳浦文選·節寰袁公傳.台灣:台灣大通書局,1987年:又值倭警,吳中豪子弟王士繡、喬一琦輩馳驟自命,怨家詆為不軌。兩台急詗之,公獨謂是狂生,無他。卒讞不得實,乃已。眾謂公長者也。
- 63. 張惟賢、顧秉謙.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七十.北京:官修,明代:萬曆二十二年二月十九日,先是給事中趙完璧題稱:江南豪蕩之子,暗相號召,包藏禍心。疏入,不發。於是大學士王錫爵等揭,請 上諭之曰:前朕覽文書,見完璧本,欲與卿票旨,朕意此恐風聞,若擅發行必駭眾聽,惑亂人心,故少待彼處,撫按報到乃實。今見揭帖,朕已批發。且朕深居大內,其外邊國事民情難以周知,卿等若有聞見,即具揭奏來。錫爵等又言:此事先亦微聞,未敢入告,恐駭眾惑人,今科臣已形章奏,雖欲不發而不可得,然票旨只查究虗實,原不失 皇上持重慎密之意,俟有的確再奏。
- 64. 張惟賢、顧秉謙.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七十五.北京:官修,明代:萬曆二十二年七月十六日,“吏科給事中耿隨龍奏:丹陽縣民趙州平等惡少酒狂,初非倡亂不得誤入。不報。”
- 65.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王士驌、喬一琦等,吳中狂生也。會聞海上倭警,因招集鄉勇,挾弓矢以自衞。修郄者以謀逆中之,撫按為之色變。公廉其無他,百口保焉。後會鞫,果不得實。而書生之得免於赤誅者,皆公再造也。
- 66.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十年:以治行異等,內召當鍀諫省。無何,授山西道御史。公入台,感上知遇,於心所知無不言,於言所指無不盡風裁獄,獄稱名御史。
- 67. 張廷玉.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列傳第一百三十:林材,字謹任,閩縣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授舒城知縣。擢工科給事中。吏部推鄭洛戎政尚書,起張九一貴州巡撫,材極言兩人不當用,九一遂罷。王錫爵赴召,材疏論,並及趙志皋、張位。再請建儲豫教,又爭三王並封之謬。 屢遷吏科都給事中。劾罷南京尚書郝傑、徐元泰。經略宋應昌惑沈惟敬,力請封貢,材乞斬應昌、惟敬,不報。志皋、位擬旨失當,材抗疏駁之。……吏部推顧養謹總理河道,材論止之。兵部將大敍平壤功,材力詆石星罔上,星乃不敢濫敍。其冬,復率同官言成憲不當為祭酒,馮夢禎不當為詹事,劉元震不當為吏部侍郎。帝積前怒,言材屢借言事誣謗大臣,今復暗傷善類,乃貶三官,餘停俸一歲。……
- 68. 張惟賢、顧秉謙.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萬曆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林材以誣謗大臣,暗傷善類,降三級調外任,其餘各罰俸一年。
- 69.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河南睢州:董其昌,明崇禎八年:乙未,以循卓召擬掖垣。有林黃門曾以使事過吳,外吏多伏謁。公但長揖不拜,為所銜,極力阻抑,得授山西道御史。
- 70. 王鐸.擬山園選集·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孟津:王鐸,明末: 甲午(萬曆廿二年,1594年),太宰上公治行,陟山西道御史。而給事林尼□而有以壓之,兵鼓起於甲中,為公曩之,長揖已也。
- 71.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八年:公自履西□ ,益自發舒慷慨,譚天下事。巡視西城,有閹宦殺人者,即重棰問抵。人言:“此閹弄臣也”。公曰:“殺人者死,朝廷法也。吾為朝廷守之,即弄臣可脱乎?”
- 72. 黃道周.台灣文獻史料叢刊.第8輯.黃漳浦文選.台灣:台灣大通書局,1987年:節寰袁公傳:“公一日視西城,有內璫殺人者,公輒按捶問抵罪。或語公:‘此弄臣,奈何窘之’?公奮曰:‘吾知有三尺,何知弄臣’!”
- 73. 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睢州:睢陽尚書袁氏,大明崇禎十年:會有一璫殺人,公廉其狀,捕而繩之,法不少借。同列以近臣怵,公宜縱之。公憤然曰:“殺人者抵,吾知為朝廷守法而已。”聞者齒指。
- 74. 馬世英、程正性.睢州志.睢州:睢州公署,清康熙:睢州志·袁可立傳:“擢監察御史,巡視西城,有閹宦殺人,可立訊實,即重捶抵罪。人言:“此閹,弄臣也。”可立曰:“殺人者死,朝廷法也,即弄臣顧可脱乎?”已而,果得中旨赦之,可立不為動。”
- 75.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八年:公曰:“殺人者死,朝廷法也。吾為朝廷守之,即弄臣可脱乎?”既而果得中旨赦去,長安稱“真御史”矣!
- 76.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 無何,授山西道御史。公入台,感上知遇,於心所知無不言,於言所指無不盡。風裁獄,獄稱名御史。迨奉命巡城,而持斧埋輪,貴戚歛手。會有一璫殺人,公廉其狀,捕而繩之,法不少借。同列以近臣,怵公宜縱之。公憤然曰:“殺人者抵,吾知為朝廷守法而已。”聞者齒指。
- 77. 朱金中、馬學慶.大河報·“袁家山前説袁公”系列之五 正直立朝文武皆為天下表率 .河南省鄭州市:河南日報報業集團,2014年05月22日:“已而,果得中旨赦之,可立不為動。”將弄臣正法於市。萬民稱之為“袁青天”。
- 78. 宋宗祧.鄭州日報·董其昌與袁可立.河南省鄭州市:鄭州日報社,2017年4月16日:先是任蘇州府推官,平反冤獄,繼而回京,處斬弄臣,人稱袁青天、鐵面御史。
- 79. 電影《神探袁可立》橫店熱拍 演員張博再塑“袁青天” .中網新聞網.2017-11-08[引用日期2018-11-03]
- 80. 錢謙益.牧齋初學集:門人瞿式耜,明崇禎十六年:錢謙益《牧齋初學集·尚寶司少卿袁可立授奉直大夫》:“詳刑惟允,執法有聞。乃以震門之言,旋幹削籍之譴。口不言事,恥漢人部黨之名,退不忘君,有楚尹毀家之志。”
- 81. 談遷.國榷.上海:古籍出版社,1958年:《國榷》卷七十七:“五月初九日辛巳,御史袁可立請錄謫臣,不許,奪歲俸。”
- 82. 董其昌.吳越所見書畫錄·節寰袁公行狀.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八年:時方以言起 (廢)為忌,公獨抗疏曰:“近年以來,議論繁多,言辭激切,致幹聖怒,動見廢斥不止百十餘人。此皆皇上詢事考言,布之言路以贊鴻業者。□ 目之為賣直,為沽名。夫賣直者退,則不直者進。沽名者斥,則毀名者庸。生民休慼,百官斜正,誰復為皇上言者?國是日非,可畏矣!”疏上,奪俸一年。
- 83.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代崇禎十年:時建言諸臣擯斥殆盡,無敢救者。公獨抗疏辯論:“諫臣必非濟私市恩沽名賣直,若因其言過激概棄不用,臣恐謇諤之士退而緘口持祿,將順固寵之人進。況今西虜跳梁,播酋負固東海,倭患未熄,中原災害頻仍,起廢求言正今日急務”等語。疏入,奪俸一年。
- 84. 程正性.睢州志.河南睢州:睢州州署,清康熙:時方以言起廢為忌,可立獨抗疏曰:“近年以來,議論茲多,致幹聖怒,擯斥不下百十餘人。豈言事諸臣盡不可用耶?如使諸臣為濟私,孰與緘口持祿,附會保全之為便?使諸臣為市恩,孰與將順曲從,得君固寵之為愈?使諸臣為沽忠賣直,亦必其人有懷忠慕直之心,恥為依回淟涊之態者。如概棄不用,臣恐謇諤之士不蒙甄錄,相率噤口結舌,國家大事誰復為皇上言之!”疏上,奪俸一年。
- 85. 黃道周.黃漳浦文選·節寰袁公傳.台灣: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7年:既上稍厭諸激聒,政府動以賣直沽名抑正論。公乃抗疏曰:『近年以來,議論繁多,言詞激切,致幹聖怒,廢斥者不止百十餘人,概目為賣直沽名。夫賣直者退,則不直者進;沽名者斥,則毀名者庸。朝有不直、毀名之臣,則民生休慼、人品邪正,誰復為國家昌言乎』?疏上,奪俸一年。
- 86. 程正性.睢州志.河南睢州:睢州州署,清康熙:雷震景德門,可立條陳闕政,激切時弊。大略言:“禮祀不親,朝講未視,章奏不以時批答,廢棄不皆錄用,傳造日增,賞罰日濫,非所以盡修省之實。……”疏入,留中。
- 87.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 時方以言起廢為忌,公獨抗疏曰:“近年以來,議論繁多,言辭激切,致幹聖怒,動見廢斥不止百十餘人。此皆皇上詢事考言,布之言路以贊鴻業者。槩目之為賣直、為沽名。夫賣直者退,則不直者進。沽名者斥,則毀名者庸。生民休慼,百官斜正,誰復為皇上言者?國是日非,可畏矣!”疏上,奪俸一年。是歲九月,雷震景德殿。公復條陳闕政:“若郊視不親,朝講久廢,章奏之批答不時,宮府之賞罰互異,敍遷有轉石之艱,征斂有竭澤之怨。是非倒置,賢奸混淆。究使忠者含冤,直者抱憤,豈應天之實乎? ”疏上,留中。
- 88. 張惟賢、顧秉謙.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北京:官修,明代:《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七十三》:萬曆二十二年五月戊寅朔 辛卯 ……吏部遵旨通開前兩次原推閣臣……上命於陛一貫入內閣辦事。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View] [Edit] [History] 1 萬曆二十二年十二月甲辰朔 乙卯大學士沈一貰以到任辦事,疏稱:皇上躬乾剛天運之資,御豊亨日中之運,四方多事,獨廑淵涓,展轉之思眾正匯徵,未睹明良喜起之效,此固臣子分憂分事任怨任勞之日也,伏望 皇上主張於上,容臣等宣效於下,合精神意氣之交,以通隔礙布公平正大之體,以定紛披以深思遠慮,靖諸邊以廣愛深,慈安百姓,庶幾竭臣等區區之願,仰副眷倚之懷。上嘉納之
- 89. 董其昌.吳越所見書畫錄·節寰袁公行狀.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八年:又因某御史觸怒,輔臣以他事慫上怒,將廷杖嚴譴。諸御史共詣輔臣,求其伸救。輔臣以聖意為解,公於末座笑呼之曰:“特相公不肯捄耳!”眾皆愕眙。公夷然不屑,論益剴直。輔臣目之曰:“末座白皙者何人?” 知為公,思有以中,乃於十二月降□, 降三級調外任用。因吏部疏捄,於丙申正月奉□ (旨)降雜職邊方用。因輔臣疏捄,奉旨革職為民。
- 90. 談遷.國榷.上海:古籍出版社分六冊出版,1958年:(萬曆二十四年)正月初十丁丑,給事中耿龍、鄒廷彥等,御史李宗延、姚三讓、袁可立等,俱削籍。
- 91. 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十年:尋,革職為民。是時公方與僚友對奕,報至,從容罷局,無幾微見詞色。
- 92. 梁雲構.豹陵集·袁節寰晉大司馬奉命乘.河南蘭陽: 梁雲構,明:明 梁雲構《豹陵集》卷十四序·袁節寰晉大司馬奉命乘傳錦還序:先生已去國,能約車從,戒無為輪蹄煩中外。熈然以亟陟揆席為祝,及抵裏蕭然,圖書數篋。
- 93. 張惟賢 顧秉謙.明神宗實錄.北京:官修,明: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十一:萬曆二十五年六月庚申朔 ○壬午,吏部議上補官,選取求言三事,奉旨:缺官准陸續推補,科道官務選老成正直者,見在聽補者,先具題請旨,其欽降罷斥官員訪擇可用者分別廿□寺第疏聞 ○吏部奉旨分別為民官員,人品正大,心事光明,急宜起用者王教、範俊、趙南星、張棟、王如堅、馬經綸、王學曾、鍾羽正、顧憲成、郭實、雒於仁、李沂、馮從吾……;欽勾科道及因事因人詿誤陸續起用者耿隨龍、鄒廷彥、黃運泰、黎道炤、毛一公、王有功、李宗延、王慎德、孫羽侯、袁可立、李本固、費必興、盧大中、柳佐……
- 94. 張惟賢 顧秉謙.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北京:官修,明: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二十四:萬曆四十二年九月,庚戌朔。吏部言:賜環原有恩綸,屯膏似虛明旨,謹匯分諸臣去國之因,以便 聖覽,仰祈俞允。……因不摘發軍政等事為民官十六員:馮從吾、李宗延、區大倫、吳禮嘉、李本固、李文熙、黎道炤、毛一公、伍文煥、孫羽侯、盧大中、袁可立、顧際明、柳佐、黃運泰、張同德……以上三十八員俱詿誤為民,應與建言為民者同起知縣。
- 95. 董其昌.吳越所見書畫錄·節寰袁公行狀.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里居二十六年,三推御史不報,□省交章薦 者踵至,公□至遺榮泊如也!
- 96. 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十年:家食凡二十六載,以原官三登啓事。及撫按薦牘屢騰,而公雅尚高潔,其視一官若敝屣也!
- 97. 馬世英 程正性.睢州志.睢州:睢州州署,清康熙:時方議修築新舊兩城,及一切差徭驛遞,調停補益為多。
- 98. 睢陽尚書袁氏.《睢陽袁氏家譜》.河南睢縣:睢陽尚書袁氏,1986年:大司馬袁可立重修睢郡新舊兩城。自癸卯(1603年)霖潦之後,城垣頹圮,城樓雉堞崩剝殆盡。萬曆乙卯(萬曆四十三年 1615年),東省大飢,揭竿破城之變屢聞,睢人惶惶無所持以自衞。可立不避勞,力請修城,諸上台鹹允其議。舊城乃復土高厚,一如原制,新城高加原制三尺。又於東南增開一門,便民往來。以全形勝,睢人始賴以無恐。
- 99. 陳繼儒.陳眉公文集.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上海:上海中央書店,1936年:往睢城歲剝日頹,人情惶惶,靡所恃以自扞。自公倡議,而新舊兩城屹立如金湯。
- 100. 孔貞運.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大明崇禎十年:屏跡公庭,而能造福鄉邦。如力請修睢新舊二城,金湯永固,賊不敢窺。
- 101. 陳繼儒.《陳眉公先生全集》卷七《袁伯應詩集序》.上海: 上海中央書店,1936年:洛中流氛告遽,殤魂俠骨,羣飛於黃埃青燐中,而公浴鐵橫刀,挺先為鄉士君子軍倡,寇聞之不敢正視睢陽城而遁。 父老曰:“新舊二城,大司馬創修之,小司農保全之,袁氏世德其忍諼乎!”
- 102. 王枚.睢州志.藝文志.睢州:睢州州署,清光緒十八年:(清)王祖恢 浮香閣軼聞絕句五十首之十七:袁參政樞,以父宮保可立蔭官部曹。崇禎乙亥,流賊迫州城,三十六屯軍視若兒戲,未日中,殲焉。公擐甲登陴,分給守者兵械,乃輦金城上,號於眾曰:“殺一渠者予百金,騎卒者半之。投石發矢,搬運木甓者,准此為差。”賊大治攻具,肉薄以登。公視服絳督攻賊,注簡弩射之殪,乃渠率也。氣少沮,然旋退旋進,報怨之師誓逞其志而後已。公知勢急,周陴呼曰:“城危矣,我不惜破家,凡在圍中皆有死理,不如共戳力猶可望生。”於是人人竟奮,乃縋壯者於城下拒賊,使不得近。老弱叢炬以焚其梯,或熱油灌登者。婦人孺子皆爭投石擊賊。呼噪之聲動天地,城下賊死者如積。凡七晝夜,賊度城終不可克,始解去。康熙丁丑,州人士請祀公於瞽宗。至日列幕雲屬,卦羊盛齋,竟獻主前。其他奔謁俯伏去來參差者,庭不能容。有扶杖叟指以語少稚曰:“非公,寧有若輩於今日!”蓋叟童子時在圍城中所親見,故感嘆娓娓言之。
- 103.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 居恆,敦尚儉嗇,而好急人困。屏跡公庭,而能造福鄉邦。如力請修睢新舊二城,金湯永固,賊不敢窺。與夫差徭驛,■預徵優免等弊,移書所司並得梳釐,民荷更生。福王之國,睢泒夫至五百四十名,外加協濟三百名。公曰:“民力竭矣”,即白之衞輝何守。尋得減免,人人感恱。
- 104. 温體仁、孔貞運等.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北京:明毅宗,明代:天啓元年三月(三月癸卯朔)壬戌(二十日) 上以初御極,遣鎮遠侯顧大禮、武安侯鄭惟孝、豊城侯李承祚、西寧侯宋光夏、東寧伯焦夢熊、駙馬都尉萬煒、禮部侍郎鄭以偉、太僕寺少卿於倫、何士晉、杜士全、光祿寺少卿呂純如、尚寶司卿柯曰□永、少卿袁可立……分祭嶽鎮、海瀆 、歷代帝王、 先師孔子 祖陵等陵、徐王等王、太嶽太和山真武等神及近年薨逝並追封親王。
- 105. 董其昌.吳越所見書畫錄·節寰袁公行狀.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八年:吳越所見書畫錄·節寰袁公行狀:“光廟元年庚申八月,召拜尚寶司司丞。辛酉二月,升本司司丞。五月,奉使本省祭告山陵,七月即其家升太僕寺少 (卿),本年冬還朝。”
- 106. 王鐸.擬山園選集.孟津:王鐸,明末:《擬山園選集·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熹宗元季辛酉,陟尚寶司少卿,七月陟太僕寺少卿。冬,敵乃大會蹛林,月盛攻陷全遼。公上其事,大約謂關外殘兵瓦解雲散者不下數萬,宜收其殘,省調募西兵便,聞敵令婦女乘城,驍悍皆赴利以犯我,宜會兵搗之,踏其虛,可夾擊也。若監軍道高出不致死,以帶甲數萬竄,不宜從熊廷弼之請,復使監軍令怠玩而忘其死。況廷弼曲怙,賀世賢何法紀之有,則熊廷弼、高出之頭可斬也。尋諸者言,敵與西合一片石桃林古北喜峯諸隘口,公奏宜守禦築墉,養馬增士卒,習騎射。至於京營老弱虛冒,不宜緩綜,復多藏糧米以備之。尤宜破格用人,圖復建驃騎之功,以佐縣官之空乏。籠天下鹽鐵之利,則軍帥無侵漁,逴行無絕餉,而中國可高枕矣。”
- 107.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適值全(遼)陷沒,即條上急務七事。一收殘兵,以省調募。河西之兵雖敗,其逃至□(關)外者尚複數萬,若拒之不納,必為(虜)用,是籍□兵也。近複議調西兵,曠日持久,何資涸轍,宜盡數容其入□,馭以恩威,稍汰老弱,收轉敗為功之效。……疏上,大蒙嘉
- 108. 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十年:《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五月奉簡書祭告公陵,尋晉太僕寺少卿,事竣覆命。值全遼敗衂,朝野震驚。公纚纚條上方略者七:一收殘兵,以省調募;一出奇兵,以圖制勝;一明賞罰,以振法紀;一慎防守,以固封疆;一實京營,以固根本;一多儲資糧,以防未然;一破格用人,以期實用。疏上,上悉嘉納允行之。”
- 109. 董其昌.吳越所見書畫錄·節寰袁公行狀.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八年:吳越所見書畫錄·節寰袁公行狀:“疏上,大蒙嘉納。壬戌三月,升通政使司左通政,署司事。充廷試讀卷官,侍經筵。”
- 110.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 壬戌三月,擢通政司左通政署司事,充廷試讀卷官,侍經筵。
- 111. 袁賦誠.睢陽尚書袁氏家譜.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清順治十八年:睢陽尚書袁氏家譜:“泰昌元年,起尚寶司司丞,歷升本司少卿、太僕寺少卿、通政使司右通政。壬戌,殿試充讀卷官,侍經筵。”
- 112.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 時東夷犯順,蓮妖生心。上謂彈壓登萊非公不可,於是以節鉞授公。公即叱馭行,靈旂過兗,賊遂鳥獸散。往,客兵戕民有甚於賊。公至登,即行白射之法以練土著,盡汰客兵使還鄉井。以故蜚鴻安堵,而流亡者歸如流水矣。樞輔檄淮上新募兵出海,而將卒不用命,遂譁於福山。公移檄撫綏,咄嗟譁解。因露章劾所部汪崇孝、管大藩等,奸弁喪氣,磊壁森然。
- 113. 朱由校.袁可立晉秩誥命卷.北京:睢陽尚書袁氏,明天啓三年:《袁可立晉秩誥命卷》:“ 制曰:妖氣未掃於榆關,海邦實要害之地。草創宏開於柏府,長城壯犄角之雄。陸運水輸,策遠之膚功立奏;相機制變,訌內之巨患以消。 慶既,覃於流虹恩,宜頒於秉鉞。爾巡撫登萊等處地方備兵防海贊理徵東軍務兼管糧餉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袁可立,清任以和,直方而大;精神折衝於千里,文武為憲於萬邦。
- 114. 梁雲構. 《豹陵集》卷十四序.河南蘭陽:梁雲構,明:《豹陵集》卷十四序·袁節寰晉大司馬奉命乘傳錦還序:斯才旣奏,我御孔良,上並才冏卿,使持節視師海上。
- 115. 孔貞運.節寰袁公墓誌銘.睢州:孔貞運,大明崇禎十年: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公三疏力辭,準免本身綸誥,旨雲:“屢辭殿功加銜,特准所請,以成清尚。奏內被挫顛末,知道了。”公受上眷知亦深矣。
- 116. 袁可立東征出海(皇甫琛琳 作)
- 117. 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十年: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公填撫登鎮,適蓮妖東奴交訌,而夫人從公戎馬,親抱桴鼓不以為懼,公卒成犁掃之功。”
- 118. 黃道周.台灣文獻史料叢刊.第8輯.黃漳浦文選.台灣:台灣大通書局.,1987:黃道周《節寰袁公傳》:“公出登萊時,蓮賊初在金鄉,猝與遇,單騎麾之,敗麇散去,徐用登師搗其後,是以有兗東之功。”
- 119. 高攀龍.高子遺書:浙江巡撫採進本,明:《高子遺書·答袁節寰中丞 上》 :“ 今天下難聯者人心,難得者人才,難鼓者士氣,得老公祖一點真精神不難矣。太平之塗轍,非艱危之行徑。須是廓而大之。長袖善舞,多財善賈,博而收選,擇而使又何害乎?損冗兵百可養壯士十,平時養壯士十,臨事可得精兵百。 一方豪傑皆在老公祖幕下,士氣自倍,人心自歸。與老公祖共此者,其地方賢士大夫乎!不審有其人否?腐儒之談無當也。而涓埃可佐高深,故不敢以膚言而以衷語。”
- 120. 洪翼漢.花浦先生朝天航海錄卷之一.朝鮮:朝鮮,1624:閣在城東角丹崖上。崖下瀦為大池。內呑疏渠。外引遠潮。劃城一面。出納戰艦。黃龍青雀。首尾相接。萬櫓千帆。簇簇其中。
- 121. 施閏章.登州府志.登州:登州,清代:《登州府志·卷十學校·祀典附》:“明代的登州名宦祠:明太祖洪武四年,詔天下學校各建先賢祠,左祀賢牧守(後稱名宦),右祀鄉賢。此二祠為附於學宮之始。凡入兩祠人等,皆由各省學臣及採訪使審定。清代入祠人物,則須經部議批覆。“明:登州知府周斌、林弼、畢汝周、朱希顏、徐問、劉鏞 (參政,管府事)、馮昆、鄭漳、劉涇、李承選、魯廷彥、同知李鉞 (前蓬萊知縣)、張學、弋正 (見舊志,今增入)、登萊巡撫袁可立、登萊道周之訓、蓬萊知縣邢琦、登州副總兵沈有容。”
- 122. 李民宬.朝天錄.朝鮮:李民宬,明代:朝天錄:“…島之形勢,最為寬闊。峯戀縈於,圍抱左右。其間沙汀橫亙數十里,又有二島浮出其外,若障空補缺者然。其他海嶠之可望者無數,但晴而愈暗,不得瞭然耳。峯頂通望處,逐設煙墩。屯田農幕,處處相望。商船戰艦之拋泊近岸者,不知其數。…”
- 123.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 是年四月,上念公勞苦邊事,賜白鏹文蟒以寵異之。
- 124.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 於戲!慨日朝鮮失守,而登州從此多事矣。讀大司馬節寰袁公撫登章奏,知老成禦侮,其綢繆定傾如此,其周且蠶也。孰使十六年來,海無傳烽,亭有卧鼓,則惟公之賜。使天假數年,則公將奮謀決策,焚冒頓之虎落,犁老上之龍庭,以抒我皇上東顧之憂。而今已矣,惜哉!
- 125. 孫承宗.高陽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清順治十二年:孫承宗《高陽集·答袁節寰登撫:“讀後先大疏,皎皎揭日月,行中天而底裏洞徹,殊令人可味。 世人喜掩耳竊鈴,而耳竟不可掩也。沈將軍強為公家出,便可展布四體,仰酬國恩,無藉人言。為釋負計,兄頃言其病也。 然乎,以大將軍旗鼓僅三千餘,自是難責。以展錯為酌計,海上諸兵如淮遠之兵,俱可授之立圖大計,其一切舟楫器械有無多寡,敢煩興綜料。
- 126. 温體仁 張至發 張貞運 賀逢聖 黃仕俊等.熹宗大實錄.北京:明毅宗,崇禎:熹宗大實錄卷之四十二 天啓三年十二月(初七)上○壬辰 督理軍務大學士孫承宗言:“目今文龍累有捷報,既成牽制之功,再得登鎮(沈有容)與覺華為備,則其勢更大。伏乞皇上敕該部分部兩鎮汛地,酌給登鎮(沈有容)兵丁,敕登萊撫臣(袁可立)用心料理,仍令節制兩鎮,凡一應兵馬錢糧、徵收調遣、防剿功罪盡歸經理。”
- 127.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二十九 天啓二年十二月 癸未 巡撫登萊右僉都御史袁可立以地震再儆疏陳修備實事一設將領謂登萊之皇城島兩遊擊及成山威海等處俱繫緊關衝要宜添設欽依以重事權一定邊餉謂登萊水陸分防以二萬兵為額每兵月餉一兩五錢歲計費餉銀三十六萬馬料操賞修船諸費不下數萬新餉四十萬留用尚存見少又請修戰艦備器械預籌毛帥之接濟嚴詰遼人之渡海疏下該部
- 128. 梁雲構.豹陵集·袁節寰晉大司馬奉命乘傳錦還序.河南蘭陽:梁雲構,明 :明 梁雲構《豹陵集》卷十四序·袁節寰晉大司馬奉命乘傳錦還序:長城克壯,更呼吸島帥,駛千帆繼其糒。
- 129. 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河南睢州:孔貞運,明崇禎十年: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時虜盡有南衞,布帆草筏,常出沒於長山、旅順間,漕艘賈舶多為所梗。公於皇城島請設參將、守備各一員,練兵三千,以為登萊外藪。又設遊兵兩營,飛檣往來策應於廣鹿諸島。制炮設墩,旌旗相望。而虜遂遠徙,烏鰂之帆不復逍遙海上矣。”
- 130.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河南睢州:董其昌,明崇禎八年:節寰袁公行狀:“當□□喪失之後, 布兵沿海□□□□(按《節寰袁公墓誌銘》:長山、旅順)之間,布帆草筏出沒不常。公籌度□□(按《墓誌銘》應為“皇城”),雖為 □,而皇城實海洋之要衝,登萊之門户也。乃設 (參)將一員,守備一員,領兵三千,嚴加訓練。無事則更番防守,有事則合併策應。又設南遊、北遊兩營,各分訊地,偵邏於□□□□(按《墓誌銘》應為“廣鹿諸島”)之間,時東時西,忽遠忽近,使敵望之不知所攻,亦不知所守,因勞為 ,反客為主,布□(按《墓誌銘》應為“帆”)草筏於是絕跡。”
- 131. 程泰.明熹宗實錄.江蘇:江蘇國學圖書館傳抄本,1940年:《明熹宗實錄卷之三十二 》:“天啓三年三月(十三日)癸卯,總理遼餉户部右侍郎畢自嚴言,……五議防護,聞賊多駕漕船在海潛伏,恐其知我鮮運之行,糾眾要截。目今登萊總兵沉有容新議出海於旅順、皇城、廣鹿、平山等島,相機進勦,如遇運艘經過,便當撥兵防護,期保無虞。”
- 132. 陳鼎.東林列傳:陳鼎,清朝:《東林列傳卷末·附熹宗原本本紀上》:“(天啓三年)三月丁巳,登萊水兵出海,琉球入貢。”
- 133.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三十三 天啓三年四月 丁卯 平遼總兵毛文龍塘報言職前後挑兵駕船欲襲金復等處俱為颶風阻回奴酋懼職乘虛搗襲分遣李永芳等各路設防仍遣奸細王世傑至皮島詐降謀為內應約以五月舉事為加銜參將唐堯卿發覺以將世傑梟示正法見今各兵已兩月乏糧嗷嗷待哺乞賜兵餉接濟登萊巡撫袁可立具疏為請且言各島守凍淮兵已報開洋三山島未發之眾亦已陸續登舟總兵沈有容統率精鋭於三月十二日出海舳艫相接奴酋膽寒但恐糧糈匱乏兵難用命乞敕該部及山東布政司將應用錢糧速行給發 上命兵部知之仍諭海上傳報情節虛實不得發抄
- 134. 錢謙益.孫承宗行狀:錢謙益,明
- 135.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八年:一出奇兵,以圖制勝,頃者□ □ □ □ □ □ □ 登城防守,則其精鋭已 在□ □矣。宜急勅登萊撫臣督兵過海,會 □ □ □ □ □ □ □乘虛搗 ,絕其餉道,使力有所分,不敢乘勝深入。法曰:攻其必捄也。
- 136. 梁雲構.豹陵集·袁節寰晉大司馬奉命乘傳錦還序.河南蘭陽:梁雲構,明: 《豹陵集》卷十四序·袁節寰晉大司馬奉命乘傳錦還序:先生夙有小范,胷中握奇。六花久諳之,調鶴坐隱間。時星馳至壘,恍光弼之按子儀軍也。
- 137. 彭孫貽.山中聞見錄.浙江省海鹽:彭孫貽,明末:《山中聞見錄》36頁:“建州將復州總兵劉愛塔使金應奎輸款於登萊,請以復州內應。巡撫袁可立使總兵沈有容以舟師赴島上,與毛文龍連兵應之。四月,建人聞舟師集渡海,恐金州被襲,盡收沿海兵民赴復州。五月,愛塔復使人期以六月己卯二十夜取復州。愛塔部將備禦王丙貪暴,愛塔揭之,敵縛丙去。丙因發愛塔內應事,建人發兵三萬圍復州,執愛塔去,屠復州,空其城。並驅永寧、蓋州人民北去,棄南衞膏腴地四百里。”
- 138.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江蘇省:江蘇省立國學圖書館,1930年: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天啓三年七月,登萊巡撫袁可立報:三年二月內,復州總兵劉興祚即劉愛塔欲反正內應,使金應魁齎送密稟,求登撫(袁可立)免死加銜牌票,登撫以因間用間計給與之。 命總兵沈有容於三月十三日率兵出海相機接應。去訖四月內,賊(見)登兵北來,毛帥之兵又交相接應,疑其攻襲,將金州沿海兵民掣驅復州。及劉愛塔又差張應科通約獻城求船接應,大抵言七月來歸也。 五月登兵與島帥佈置相應,六月續有復州劉愛塔、穆允文並金州生孫應武 、王國佐等各差人同原差哨探回鄉,高飛等仍通款訂期。已會議於六月二十五夜先取復州,仍令高飛約定愛塔。 不意有復州備禦王丙貪暴,愛塔具揭憨怒,將王丙縛去。丙■口首愛塔內應情事,憨發夷兵三萬,圍復州縛愛塔等,去其復州居民。剿殺不盡者趕往北去,並將永寧蓋二城男婦盡驅北行,南衞四百里膏腴之地奴一旦棄之。聞奴已將劉興仁、王丙斬,訖心腹潰而羽翼剪,諸偽將當人人自危矣,此可乘之隙也”。
- 139.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江蘇省:江蘇省立國學圖書館據私藏本影印。,1930年: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六月中,奴以劉愛塔之故將金、復等處遼民盡行殺戮,逃難人民甚多。守備程鴻鳴等帶領船隻俱往青山嘴接渡。盤招撫遺民,男婦老幼共計四千名口,並無尺布遮身,挑選壯丁,列有三十五隊。 因哨探金州城內有達賊五六百餘守城,亦有鳥槍火炮等器,再探的確。於七月初二日,統領該部島兵,並帶壯兵三十餘隊,以及老幼遼民助張聲勢,黑夜上岸,晝伏夜行,於初三夜三更時分齊至金州南門城下,各舉火把一齊吶喊放炮,軍聲震天。賊從北門逃出,天明進城。安撫居民畢,又於南城丁家寨搜糧,得谷二三千石,當時給散各兵。前後共得大小炮銃一千零十四位,硝黃連藥五百六十斤,大小鉛炮子七千三百零二個,因帶領兵丁住紮金州城地。但船隻少,力量薄,火藥少,糧食寡。申報毛鎮,乞奏請劄付銀牌等項,大發兵將協守金州等情。”
- 140. 毛承鬥.東江疏揭塘報節抄.浙江: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天啓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塘報》:“職隨於六月十八日,率領參謀生員葛應貞、旗鼓都司時可達、遊擊尤景和、沈世魁等馬步家丁八千餘員名,於(六月)二十八醜親至鎮江、湯站、鳳凰城等處安營下寨,以圖進剿。其千家莊進兵,則令遊擊朱家龍、任大鎮、楊模等;其鳳凰城進兵,則令遊擊王輔、王承鸞、鄭繼魁等;其昌城進兵,則令遊擊曲承恩等;其滿浦進兵,則令參將易承恩、都司林茂春等。”
- 141. 毛承鬥.東江疏揭塘報節抄.浙江: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毛承鬥..東江疏揭塘報節抄..浙江:浙江古籍出版社,明末:《天啓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塘報》:“看得奴酋出沒無常,秋高馬壯,思欲一逞,故分賊以防東江,又恐四衞內應,適劉愛塔之機一發,盡為屠戳。推其心,併力西向,未可知也。 職因四面出奇以躡其後,從昌城過滿浦以搗其巢。又差官收南四衞殘破軍人,令其虛聲響應。此時奴雖狡詐,必四顧狼狽矣。且殺戳太慘,人心已失,徒有空城,野無耕作,以至石米升金,豈堪坐食。或者天厭其虐,致誇顛例□費,失鎮將還,以釋聖天子東顧之憂,閣部大臣蒿目之慮耶!”
- 142.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江蘇省:江蘇省立國學圖書館,1930年: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甲子》:“(天啓四年十二月)“七月,平遼總兵毛文龍題:臣自上年秋冬兩次牛毛寨之捷,敵愾倍增,於是部將營兵鼓舞練膽,率之深入,冬底有烏雞之捷,今春夏金州官屯、上下把官寨、鹽堡、妙家峪、甜水站、高嶺、復州東南二門、海州、刃(刀)兒嶺、愛陽、柴皮峪、分水嶺、橫頭寨、班勃烈寨等地之捷,復地自金州至永寧堡、旅順、岫巖、蓋州以及清河、寬甸、愛陽、湯站、鳳凰城並鎮江一帶,計地千有餘裏,已經遣將分守,設防數月以來即奴有報怨之舉,我兵先發制人屢挫其鋒,先後共斬首級七百二十六顆,生擒活夷十四名,韃婦五名,叛黨奸細一名,金重德據有札付符驗一併驗確,除備開功次首級外,伏乞皇上,俯念海外效悃,抽腸血戰用命諸士極,?賜上允,敕下該部速為題覆,其陣亡官兵王德柏等共三百三十八員,所當優敍,以表優䰟者也。”
- 143. 程泰.明熹宗實錄.江蘇:影印江蘇國學圖書館傳抄本,1940年:《明熹宗實錄》卷三十六:“奴四月間以金州近海盡趕人民退處復州,以王丙之故致奴覺察,將愛塔並李永芳長子械而去,殺其弟劉興仁暨王丙。閤域屠戮所未盡者悉趕而東,且並永寧,蓋州俱行趕徙。而四衞已空其三,沿海四百餘里之地奴盡棄之而不敢據,所餘者酉虜千人而已。 當此時也,乘寧前駐防之眾,朝鮮助兵之初,大兵出關東下,旅順犄角夾攻,宣川擁鮮眾而應,恢復之功似有可圖者。”
- 144.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八年:節寰袁公行狀:“(虜)雖徙幕,當秋成熟,猶率眾至□□(按《墓誌銘》應為“南衞”)收穫。公移書沈帥,乘其收割藴崇之時,用火攻□(虜),將吏用命,於是年九月(天啓三年九月)乘風縱火,□(焚)其積聚,舉兩月之捆載為之一空。公曰:‘怨深矣!忿兵可防也。’ ”
- 145. 温體仁、張至發、張貞運、賀逢聖、黃士俊等.明熹宗實錄.台灣:台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年:《明熹宗實錄》卷三十六:“當此時也,乘寧前駐防之眾,朝鮮助兵之初,大兵出關東下,旅順犄角夾攻,宣川擁鮮眾而應,恢復之功似有可圖者。但謀貴萬全,兵須審勢,知彼知己,能為可勝,是又當慎圖之耳。得旨:據奏逆奴情形已多離叛,攻守機宜還加祥慎,着該部酌議具奏。”
- 146.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 時虜盡有南衞,布帆草筏,常出沒於長山、旅順間,漕艘賈舶多為所梗。公於皇城島請設參將、守備各一員,練兵三千,以為登萊外藪。又設遊兵兩營,飛檣往來策應於廣鹿諸島。制炮設墩,旌旗相望。而虜遂遠徙,烏鰂之帆不復逍遙海上矣。迨秋奴復至,南衞收穫,大肆侵略。公命將設伏,乘風縱火芻茭,糗糧盡歸一炬。奴忿甚,於秋杪載火炮,分兵二道以圖報復。而公先期集兵分道以應,並夜酣戰,俘斬無數,虜為奪氣,東人以為設鎮以來自未有此捷也。
- 147. 《續修四庫全書》編委會·陸時化·董其昌.續修四庫全書·吳越所見書畫錄·節寰袁公行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 □(虜)雖徙幕,當秋成熟,猶率眾至□□(按《墓誌銘》應為“南衞”)收穫。公移書沈帥,乘其收割藴崇之時,用火攻,將吏用命,於是年九月乘風縱火,焚其積聚,舉□兩月之捆載為之一空。公曰:“怨深矣!忿兵可防也。” 十月, □(虜)果馱載□□□□(按《墓誌銘》應為“火炮”),分兵兩路襲我,而諸將亦分兵以應,逼夜酣戰,大獲全勝 ,□(虜)遂移營遁去。
- 148. 王鐸.擬山園選集.台灣:台灣學生書局,1984年:王鐸《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秋兵來獲,公命夜火箭於松山諸處,焮其積,得首功三十二,牛馬倍焉。”
- 149.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江蘇省:江蘇省立國學圖書館據私藏本影印。,1930年: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甲子》三十八:“守金州都司張盤探得復州奴賊摽掠恣淫,於三年十月初五日夜半領兵襲之,奴眾奔竄,永寧等堡俱下,奴憤,益眾來攻,盤領兵伏于山間,俟其入城(應該是復州?)棲息已定,復兵圍之,斬獲無數,器械銃炮俱擲棄而奔。兵少糧乏,不敢回覆州,遂移兵至旅順三山海口,偶有風損南船,得浥爛豆米一千餘石,賴以存活。”
- 150. 官修.明熹宗實錄.北京:北京,明代天啓年:《明熹宗實錄》卷三十六:“當此時也,乘寧前駐防之眾,朝鮮助兵之初,大兵出關東下,旅順犄角夾攻,宣川擁鮮眾而應,恢復之功似有可圖者。”
- 151.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江蘇省:江蘇省立國學圖書館據私藏本影印。,1930年: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卷十·壬戌·七月至八月止》272頁:“今登萊新撫(袁可立)蒞任,正改觀易聽之時。…兩路之師須與文龍會合,並王紹勳、管大藩俱聽登萊撫臣催督,結縱連衡,相為犄角。”
- 152. 梁雲構.豹陵集·袁節寰晉大司馬奉命乘傳錦還序.河南蘭陽:梁雲構,明 :《》卷十四序·袁節寰晉大司馬奉命乘傳錦還序:長城克壯,更呼吸島帥,駛千帆繼其糒。上思帷幄臣,乃使使召先生入贊戎樞,授策海外。每出奇兵,馘俘累累。先生封之,京觀嶽如也。
- 153. 陳繼儒.陳眉公文集·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上海:上海中央書店,1936年:節撫登萊,感激上恩,慷慨時事,議收遼左之殘兵,汛掃鄒藤之妖黨,乘風縱火而狡奴之屯聚空,設伏夜戰而憤兵之營壘撥。
- 154.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江蘇省:江蘇省立國學圖書館據私藏本影印。,1930年: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甲子》三十八:“本年(天啓四年)正月初三日,賊又率萬騎來攻旅順堡,我兵奮擊,賊不能下,遣一使來招降,盤即斬之以殉,守禦火藥炮石將盡,盤設伏南北兩山夾攻之,奴兵大敗而去。”
- 155. 彭孫貽.山中聞見錄:浙江省海鹽,明末:山中聞見錄:“張盤拒守,不能拔。遣使招盤,盤斬其使 山中聞見錄記載:天啓四年甲子正月丙寅初三,建人以玩騎攻旅順堡,張盤拒守,不能拔。遣使招盤,盤斬其使,火藥將盡,盤開堡伏出兩山間,建人入堡,伏起夾擊之,大敗引去。”
- 156. 談遷.國榷.北京:中華書局,明末:《國榷》卷八十五:“登萊巡撫袁可立言:……當斯時也,乘寧前駐防之眾,朝鮮助兵之初,大兵出關東下,旅順犄角夾攻,恢復可圖,但須審勢耳。”
- 157. 黃道周.黃漳浦文選.台灣: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7年:黃漳浦文選.節寰袁公傳:“是以東事一視公,……凡公所發軔者,率視旋轍為重輕如此。”
- 158. 董其昌.吳越所見書畫錄·節寰袁公行狀.松江府:吳越所見書畫錄,明崇禎八年:公雖深於經術乎,而子史之外,於三略九章之書靡所不窺。又精騎射劍術,以故治兵兵練,治賦賦理,較士士服,其甲乙如故相周公道登、繆公昌期皆公所賞,譽無虛美。
- 159. 黃道周..台灣文獻史料叢刊.第8輯.黃漳浦文選.台灣:台灣大通書局,1987:節寰袁公傳:“於時毛文龍譸張於島上,劉愛塔恫疑於沓渚,熊王之案持於內,崔霍之交盤於中。公一意治師,塞要害,焚盜糧,聯絡諸島,收復旅順,而海上晏然。 又猝有朝鮮廢立之事,公毅然請討。既而李倧銜太妃命,稱李琿通□失國人心,改步自贖也。公因請正詞質責之,以濟師助剿為券,與廷議合。是以東事一視公。公去又十餘年,而朝鮮為□陷。凡公所發軔者,率視旋轍為重輕如此。”
- 160.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 公久歷海上,凡地形險易,軍儲盈縮,將吏能否,虜情向背皆洞若燭照,故登萊終公之任銷鋒卧鼓。今海水幾沸,天子拊髀思熊羆不二心之臣,安得起公於九原也!
- 161. 程泰.明熹宗實錄.江蘇:影印江蘇國學圖書館,1940年:《明熹宗實錄》卷三十六:“天啓三年七月二十六日甲寅,巡撫登萊右僉都御史袁可立言:今二月內,總兵沈有容執有生員金應魁到,奴酋偽授世襲總兵駐復州劉興祚即劉愛塔密稟一紙,內稱彼欲反正內應,以報中國。因求臣免死加銜牌票,臣念遼陽以納降陷城,廣寧以判官誘敗,興祚之言未可憑信。又思因間用間,實兵家妙用。隨於二月二十三日寫免死票一紙,加銜荅付一張,移付沈總兵轉給金應魁。往沈總兵於三月十三日,率兵出海相機接應,去訖其後續接塘報,皆雲愛塔於七月來歸也。 奴四月間以金州近海盡趕人民退處復州,以王丙之故致奴覺察,將愛塔並李永芳長子械而去,殺其弟劉興仁暨王丙。閤域屠戮所未盡者悉趕而東,且並永寧,蓋州俱行趕徙。而四衞已空其三,沿海四百餘里之地奴盡棄之而不敢據,所餘者酉虜千人而已。 當此時也,乘寧前駐防之眾,朝鮮助兵之初,大兵出關東下,旅順犄角夾攻,宣川擁鮮眾而應,恢復之功似有可圖者。但謀貴萬全,兵須審勢,知彼知己,能為可勝,是又當慎圖之耳。得旨:據奏逆奴情形已多離叛,攻守機宜還加祥慎,着該部酌議具奏。”
- 162. 程正性.睢州志.睢州:程正性,清 康熙:“有判將劉愛塔者,令心腹來約降,沈大將軍難之。可立曰:“彼誠偽雖未諗,然正用間之會,不可失也。”即給與免罪牌,及加銜札付,並許降後代請封官。而札中又備述其怨憝之語,以防其泄,計事成,則收恢復之功,即事露亦遺彼疑貳之禍。後愛塔果以復州王丙泄其事被戮。其馭事多方略,類如此。”
- 163. 簡明大連辭典編委會.簡明大連辭典·復州屠城.大連:大連出版社,1995-06-01:明朝末年後金軍屠殺復州城民事件。天啓初年,後金軍襲破金州,遼南城鎮全部投降清。天啓三年(1623年)二月,後金復州總兵劉愛塔派使渡海到山東,願作內應配合明軍收復遼東。山東巡撫袁可立派總兵沈有容率領水軍駐紮遼東海島上,與毛文龍合兵響應。同年四月,後金得知明軍聚集海外,遂將金州及沿海居民遷往復州。五月,劉愛塔再次派使,約定六月己卯夜攻取復州城。此時,劉愛塔部將王丙因貪暴罪被劉送往後金。審訊時,供出劉愛塔欲叛...
- 164.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 奴多用中國叛將防守四衞,而公納劉愛塔之降,以開奴攜二,一時中國叛將被奴誅夷殆盡。虜因棄金復諸城,而舉四百里喪地復歸版圖焉。
- 165. 孔貞運.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睢州:河南睢州,中國明代
- 166. 顏曉軍.董其昌與袁氏父子的交往:中國美術學院藝術人文學院史論系,2013年::“袁可立,字禮卿,號節寰,曾巡撫登萊,累官至兵部尚書,在與後金的戰爭中戰功卓著,曾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袁可立去世後,他的《行狀》系董其昌所寫,現存於陸時化懷煙閣本《吳越所見書畫錄》;孔貞運撰寫、王鐸書丹《墓誌銘》;王鐸為他寫了《神道碑》;黃道周撰寫了《節寰袁公傳》;陳繼儒則有《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對於這樣重要的歷史人物,由於牽涉滿清忌諱,故《明史》修撰之時未給袁可立立傳,因而造成了他有些生平資料的模糊與混淆。”
- 167. 惲毓鼎.澄齋日記.浙江:浙江古籍出版社,2004:清 惲毓鼎《澄齋日記》9:“吳縣陸時化《吳越所見書畫錄》。陸,字潤之。書成於乾隆丙申。...全載款識題跋圖注,用趙松雪體寫小楷付梓。全書一筆不率,精妙無匹。陸錄跋中言,此書成時,陸先生自寫精楷鋟板,其中有董思白《岳廟碑》、《袁節寰墓碑》,犯時忌,禍幾不測。先生急取板稿盡毀之,已印行者收回,而尚有流落人間者。今神州國光社得其原本刻印,此書始現於世。想其時雖有未經收回者,藏書家亦刓缺以避禍耳。雍、乾間文字之禍,可見一斑。”
- 168.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 毛文龍者,公故奇其膽智。然自夜邑之奉蠱其心子,公之力柔其骨。數輦貂參於奧援,求增餉金,求海禁,無復吞 之意。乃滿浦、昌城之□(捷),謂兵不滿千,未交一戰,不遺一矢,而使 (虜)自相踐踏,其被炮死者二萬有餘,馬之走死者,三萬有餘 止餘真 二萬。公心頗疑之,私謂敷實而後報,不失於慎。扶同而報,何辭於欺。乃移文東江,審其顛末。遂觸毛帥之怒,嗾一黃門彈之,一二儕偶繼之。(利冊畢)天子不為動,旋以平蓮功晉秩少司馬。
- 169. 程泰.明熹宗實錄.江蘇:影印江蘇國學圖書館,1940年:《明熹宗實錄》:“○熹宗實錄卷之二十三 天啓二年六月(初三)丁卯鑄援遼總兵關防給毛文龍。…… ○天啓二年六月初四日戊辰,加副總兵毛文龍署都督僉事平遼總兵官。……○天啓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辛巳,援遼總兵毛文龍以登撫(袁可立)所遣管運參將黃胤恩、推官孟養志等發到糧餉並布疋、軍器、火藥等物,復蒙頒給敕印、旗牌,授以援遼總兵便宜行事,具謝恩。……○熹宗實錄卷之三十一 天啓三年二月(十七)丁丑,賜平遼總兵官毛文龍尚方劍,加指揮僉事。”
- 170. 程泰.明熹宗悊皇帝實錄.江蘇:影印江蘇國學圖書館,1940年:《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九:“(天啓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癸未大學士葉向高等揭救,言毛文龍在海外兵力單弱,接濟甚難,朝鮮之情形又不可知。昨登萊巡撫袁可立有甚言糧餉之無處,海道之艱危,五千淮兵之渡海者率飄泊於各島,未有一到。”
- 171.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江蘇省:江蘇省立國學圖書館,1930年: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卷十三·甲子·十二月》346頁:“登撫袁可立題:奴酋逆天順犯於今七載,賴毛帥倡義屢獲奇捷,大張撻伐之氣(山江敍功)。據所報功級解驗前後大小三十餘戰,斬首共一千九十七級,數逾上捷者共五次,總獲器械、弓箭等件共五萬。當我聖主宵旰之時,人心危懼之日,海外有此奇功,其應陛應賞應恤之官兵相應敕部,行巡按御史覆勘,再為議序以侯俞旨施行。”
- 172. 程泰.明熹宗實錄.江蘇:影印江蘇國學圖書館,1940年:明熹宗實錄:“又請修戰艦、備器械、預籌毛帥之接濟 天啓二年十二月,“巡撫登萊右僉都御史袁可立以地震再儆,疏陳修備實事:一設將領,謂登萊之皇城島兩遊擊及成山、威海等處俱繫緊關衝要,宜添設欽依以重事權;一定邊餉,謂登萊水陸分防以二萬兵為額,每兵月餉一兩五錢,歲計費餉銀三十六萬,馬料操賞修船諸費不下數萬,新餉四十萬留用尚存見少。又請修戰艦、備器械、預籌毛帥之接濟、嚴詰遼人之渡海。”
- 173. 楊嗣昌.楊嗣昌集.湖南:嶽麓出版社,2008年
- 174. 張廷玉《明史》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董漢儒,開州人。……萬曆十七年進士……以左侍郎協理戎政。未上,擢兵部尚書。時遼地盡亡,漢儒請逮治諸降將劉世勳等二十九人家屬,立誅逃將蔡汝賢等,報可。毛文龍居海外,屢以虛言誑中朝,登萊巡撫袁可立每代為奏請。漢儒言文龍計畫疏,虛聲未可長恃;又請誅逃將管大籓、張思任、孟淑孔等,語甚切。帝命逮治思任等,而大籓卒置不問。諸鎮援遼軍多逃逸,有出塞投插部者,漢儒請捕獲立誅,同伍相擒捕者重賞;且給餉以時,則逃者自少。帝亦嘉納。
- 175. 程泰.明熹宗實錄.江蘇:影印江蘇國學圖書館,1940年:明熹宗實錄中61卷:“牽制奴酋者,朝鮮也.聯屬朝鮮者毛鎮也.駕馭毛鎮者登撫也......撫不能制鎮則易撫,鎮不能制夷則易鎮"。
- 176.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 會毛帥恃功暴橫,滿蒲昌城之捷,誕忘殊甚。公曰:“吾餙報而邀功,扶同以欺君,父臣子義不敢出也!”於是移檄東江,核其虛實。而毛帥嫉公如仇,嗾言官尋端中之。上不聽,旋以平蓮功加秩兵部侍郎。
- 177. 程泰.明熹宗實錄.江蘇:影印江蘇國學圖書館,1940年:《明熹宗實錄卷三十九》:“登萊巡撫袁可立奏:……至於滿浦昌城之舉,當以趕殺首級獲奸細夷器等項為實功,而不交一鋒致奴死二萬餘人馬三萬匹,其數終有不可考。然其分兵設奇,舉火放炮,使奴東西奔馳,如弄於股掌之上當優敍以為用謀者之勸。”
- 178.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河南睢州:孔貞運,明代崇禎十年:會毛帥恃功暴橫,滿蒲昌城之捷,誕忘殊甚。公曰:“吾餙報而邀功,扶同以欺君,父臣子義不敢出也!”於是移檄東江,核其虛實。而毛帥嫉公如仇,嗾言官尋端中之。
- 179. 花浦先生.花浦先生朝天航海錄卷之一:花浦先生,明代:皇明天啓四年甲子八月初八日。庚寅 晴。黎明。偕上副使。晉督府衙門。見官。進禮單。仍致主上意。都督色喜。u問主上玉候。使表廷老。備申奏請文中意。因懇上本事。則都督快諾無難曰。俺意已如此。而況陪臣所懇乎。茶訖。退在衙門外幕次。都督跟送人供謝。且要行回禮等。託以所寓i陋。不可枉屈。再三固辭。少頃。都督使門子請宴。饌品極豐。優窬叱省8鞘酒浣佑鮒厚也。杯酒間。都督言。皇子已於六月薨逝。而登州撫台袁可立。與俺不相能。致有科參。新撫台武之望。已替其任雲。似是誇張自己之勢焰。而及聞門下人言。亦似實狀。
- 180.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三十九 天啓三年十月 壬戌 兵科給事中方有度疏參登萊巡撫袁可立言毛文龍塘報金州之復滿浦昌城之捷可立應有特疏 而杳無一言沈有容塘報所言金州事即代為具報可立將以滿浦一事為偽也則文龍為千古未有 之謊正宜明告 君父亟行顯罰如其真也恐以文龍之長形有容之短黨護忮克為有容保奸可立 罪可誅也 上報已有旨
- 181.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四十 天啓三年閏十月 甲寅 廣西道御史宋師襄疏糾熊尚文病魔纏綿周應秋生無勁骨袁可立無功加銜累被彈劾皆當去而不去須之彥夤緣轉調為台臣賈繼春所劾呂純如傾害竇子偁致鬱郁而死不當來而冒來得旨大臣去留悉聽上裁言官論人當存大體不必連章搏擊
- 182.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三十九 天啓三年十月 甲子 四川道御史李喬侖疏參登萊巡撫袁可立工部侍郎周應秋言毛文龍擁數萬亡命於孤島之外中 國輸數十萬金錢於澎濤之中文龍報金州復矣沈有容又以金州掩殺殆盡聞兩家戈矛先是可立 閲無一言有撫與無撫同耳工部衣襖錢糧一節一堂之十同受窘辱應秋豈局外人乃陰陽反覆求 見德於中官寧是須眉丈夫得旨袁可立新經敍功加銜周應秋佐部亦從無指摘事蹟不必苛求
- 183. 程泰.明熹宗實錄.江蘇:影印江蘇國學圖書館,1940年:《明熹宗實錄》卷之二十五):“ 天啓二年八月十八日,工科給事中方有度陳制奴要著,謂覺華島去寧遠二十里,守之則近可系屬廣寧,遠可聯絡南衞。至廟島、皇城島、廣鹿島等處,去四衞甚近,去遼陽亦不遠,乞選兵將分駐。則奴之備多力分關上,庶可息肩。因薦加銜都司汪崇孝、加銜遊擊趙佑可助毛文龍,章下兵部。”
- 184. 程泰.明熹宗實錄.江蘇:影印江蘇國學圖書館,1940年:《明熹宗實錄》卷之二十六:“天啓二年九月初九,巡撫天津李邦華以淮兵多逃,參領兵參將管大藩、守備楊應鼎,聽候處分,其各兵在海口者乞以援遼都司僉書文士銘監督,前往協助毛文龍,從之。”
- 185. 程泰.明熹宗實錄.江蘇:影印江蘇國學圖書館,1940年:《明熹宗實錄》卷之二十六:“天啓二年九月二十九日,登萊巡撫袁可立陳海上情實三事:一言管大藩兵已去而逃,一言汪崇孝兵未去而噪,一言王一寧兵願去而忽生異説。乞下部酌議,以計萬全。”
- 186. 吳應箕.兩朝剝復錄附校正·上·卷之二.南昌:南昌,1863:吳應箕《》“語具師襄傳意,喬侖劾之”
- 187. 黃道周.節寰袁公傳.台灣: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7年:節寰袁公傳:“及在登萊,毛帥盛自詡滿浦、昌城之捷,用兵不滿千,不遺一矢,伏炮機發,使□自踐藉,人馬騰踏死者四、五萬。公心疑之,移文東江審其顛末。毛帥以是恨公。公固謂海上去天遠,臣子勿欺,何厭詳者。於是公之練達再見之矣。”
- 188. 畢自嚴.石隱園藏稿:畢自嚴,明:畢自嚴《石隱園藏稿》卷八:“但渠欲某代為具題,某則嫌于越俎(指袁可立)而不敢耳。登撫(袁可立)倚重沈帥而與毛帥相左,毛帥亦屢形之奏章見之塘報矣。”
- 189. 李民宬.燕行錄全集(第一輯)》第六冊·癸亥朝天錄.廣西:廣西師大出版社,2011年:天啓四年三月二十一日乙亥,留登州。軍門(袁可立)以病上辭本,準回籍調理,大理少卿武之望代之。沈總兵亦回籍,楊國棟代之雲。
- 190. 袁可立.蓬萊閣碑刻詩文賞析·觀海市詩.北京:文物出版社,2013年:甲子春,方得旨予告,因整理諸事之未集,又兩閲月,始鹹結局。
- 191.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 癸亥春,濰縣有報,張爾心約同李副將性忠謀以元宵舉兵叛者。報至之時,兩監司在座,皆驚惶失色。公徐命小隊呵殿而過沈帥,尋性忠何狀。沈以百口保之。公曰:“但令解其兵柄,無患也。”復移文縣令無張遽而遧(?),眾始安。蓋遼人□扈,自其性 (忠)渡海,依登萊,覉孤畏人,惟鼻息是仰。居久之,東人以為是刀斧之餘,遇之橫,而遼人不受前恭後倨。仇 是 飛語所加者,皆遼將也。公蓋洞識其情,每從鎮靜雲。
- 192. 李民宬.癸亥朝天錄.朝鮮:李民宬,明:李民宬《癸亥朝天錄》:“十六日乙亥,留登州。早牌詣軍門(袁可立)。將張昂信牌中事理,呈辨于軍門(袁可立)。軍門(袁可立)令李膺傳語曰:“呈內曲折,從容看過”。陪臣姑退去,晩牌出。(袁可立)付批牌有曰:“看得廢立之事,二百年來所未有者,一朝傳聞,豈不駭異。封疆重寄,行文防愼,此自事理當然。而今觀來文,乃悉顛末。效順之誠,既不異於疇昔。優待之禮,應不減於從前。一切款宴,犒賞夫馬等項,已移檄促辦矣。合行諭知云云。”
- 193.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三十三 天啓三年四月(二十九)戊子 登州巡撫袁可立上言:“李琿襲爵外藩已十五年,於茲矣倧即系親派,則該國之臣也。君臣既有定分,冠履豈容倒置。即琿果不道,亦宜聽大妃具奏,待中國更置。奚至以臣篡君,以侄廢伯,李倧之心不但無琿,且無中國,所當聲罪致討,以振王綱。儻為封疆多事,兵戈宜戢,亦宜遣使宣諭,播告彼邦,明正其罪,使彼中臣民亟討篡逆之賊,復辟已廢之主。若果李倧迫於妃命,臣民樂以為君,亦當令其退避待罪,朝廷徐頒赦罪之詔,令其祗奉國祀,如國初所以待李成桂者,此又不得已之權也。
- 194. 李民宬.癸亥朝天錄.朝鮮:李民宬,明:癸亥朝天錄:“ (六月)十四日癸酉,留登州。朝,見官于軍門(袁可立)。歷駱惟信家,設茶酒,罷後進衙門,令李膺等投呈報單。撫院(袁可立)即令進謁,升自東階再拜,撫院(袁可立)答揖。呈申文,撫院(袁可立)立語曰:“你國舊王在否?” 答曰:“在矣”。 曰:“有子否?” 答曰:“有一子”。 (軍門曰:)“在哪裏?” 答曰:“同在一處”。 曰:“聞舊王三月十三日已死雲,是乎?” 答曰:“無此理”。 軍門(袁可立)曰 “十三日動兵雲是耶,抑舊君自退耶?” 答曰:“其失德,詳在申文中,老爺見之則可以詳悉矣。一國大小臣民,不謀而同,推戴新君。昭敬王妃令權署國事,天命人歸,從容正位,豈有動兵之事乎?” 軍門(袁可立)曰:“然則燒宮室雲者,何故耶?” 答曰:“宮妾所居之處,點燈失火,而正殿則依舊矣。 軍門(袁可立)曰:“你國定乎?” 答曰:“反正之日,市不易肆,朝野晏然,有何不定之事乎?且總鎮毛駐紮敝邦,如有可疑之端,則豈有掩護小邦,欺瞞朝廷之理哉!” 軍門(袁可立)曰:“曉得”。
- 195. 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明 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奉旨體勘,倧悔禍伏辜。公又疏請行權懷遠,謂奴方欲西寇,當令倧犄角用命,戮力殄掃,以蓋前衍。時以為得策,詔許之。朝鮮遂恪共助剿,以安厥位,皆公再造之也。”
- 196. 談遷.國榷.上海:古籍出版社分六冊出版,1958年:《國榷》卷八十五:“天啓三年五月十二日辛丑,登萊巡撫袁可立奏朝鮮廢立:四月十八日毛文龍據朝鮮議改錢弘等雲。三月十三日,奉太妃命以李倧權國事。夫李倧弒逆,長此安窮,當極為申討。但封疆要事,民力不給,即當遣使宣赦,播告彼邦,明正其罪,使彼臣民討逆復辟。若果李倧迫於妃命,臣民樂以為君,亦當令其退避待罪,朝廷徐頒赦詔。令祗奉國妃,如國初之待李成桂者,亦皇上不怒之威也。”
- 197. 朝鮮.朝鮮王朝實錄.朝鮮:朝鮮,1676)(清康熙十五年/肅宗實錄二年):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二年:“第念當初因袁可立題本,禮、兵兩部奉旨計議,委送登撫遊擊李惟揀、毛鎭中軍陳繼盛等,來我査訪,陪臣李光庭、李守一等七百二十餘員呈文,先陳光海斁滅彝倫,自絕於天,次陳仁祖大王扶植民彝,迓續天命等項節次,明白痛陳。”
- 198. 朝鮮.朝鮮王朝實錄.朝鮮:朝鮮,清康熙十六年(1677):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三年(1677):“兵曹判書金錫胄亦於晝講白曰:“當初雖因袁可立之構誣,至於來査,而其後冊封詔有曰:‘民心所歸,天命所與,舊臣亦皆歸心。’雲,此詔若載於《明史》,則實無更辨之事矣。”
- 199.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楊豔秋.《大明會典》《明史》與朝鮮辨誣.天津:南開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 2
- 200. 春秋館史官.朝鮮王朝實錄/顯宗實錄.朝鮮:春秋館,清代:朝鮮王朝實錄/顯宗實錄/十五年(1674)卷二十二/七月/29日(P.42-1) ○辛卯/告訃使兪瑒,書狀官權瑎,自北京,回還。瑒啓曰:“臣還到沙河驛,上通事全天杓,潛以一小紙,來告於臣曰:‘幸得謄出《淸國實錄》。’臣開視其所壽文書,則乃癸亥年間,登、萊巡撫袁可立,聽文龍之嗾,誣毀癸亥反正之擧,極其詬辱者也。竊觀數行文字,不過謄出閭巷間冊子,而敢稱實錄秘藏,已極欺詐。臣卽示書狀及一行員役,以杜日後譸張之弊,欲為燒燬,而若使彼人聞之,則必致大疑,不無生事之端,故止之,而堅封還授,使之密藏。
- 201. 春秋館史官.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朝鮮:春秋館史官,1676年:朝鮮王朝實錄:“第念當初因袁可立題本,禮、兵兩部奉旨計議,委送登撫遊擊李惟揀、毛鎭中軍陳繼盛等,來我査訪,陪臣李光庭、李守一等七百二十餘員呈文,先陳光海斁滅彝倫,自絕於天,次陳仁祖大王扶植民彝,迓續天命等項節次,明白痛陳,惟揀等取回口述,幷我國公文具奏,則閣部詳覆內:「惟揀語言,與結狀內事理相符,臣民擁戴,已經一歲,迄無異言,人心所在,卽天命攸歸。」 云云。 厥後 袁可立奏本:「廢君自絕於命,昭敬王孫,聰明仁孝,宜為嗣君。」 雲。前謾見,直已較然矣。 ……毛文龍構誣之言,無所不至,致令傳播於中朝,竟刊於史冊,至有不忍聞之語,豈不痛哉?或以為事異曩時,不必辨明;或以為所謂《明史》,不必為國史,不須陳卞。而但元朝脱脱所修之《宋史》,即為傳後之信史,亦安知今日所修之《明史》,獨不留傳於後世乎?”(觀今日韓國樸氏結局,可知其宮廷內鬥前史故事之一斑。)
- 202. 蕭奭.永憲錄:蕭奭,清:永憲錄 卷四:“登萊巡撫袁可立於四月十八日接援遼總兵毛文龍諮帖內稱。朝鮮議政府左參政樸弘緒等申前事。奉前王太妃懿旨。歷數琿惡。備將情節具奏天朝。移諮轉奏該卑職申詳。陵陽君乃昭敬王之子定遠君所生第一人。自少聰明仁孝。王獨鍾愛。養於宮中。今者。人望所歸。太妃克循先志。令其承襲。鎮系武臣。罔知可否。理合摺報。可立具疏言。琿襲爵十五年。未聞大過。自遼興師以來。供餉助兵。慕義效順。如果不道。應候朝廷處分。今以臣篡君。以侄殺伯。所當聲討。如果出於妃命。亦當避位待命。又聞朝鮮舉國俱畏東兵。惟琿念昔年御倭之恩。思報中國。致罹今日之變。”
- 203. 朝鮮.朝鮮王朝實錄.朝鮮:朝鮮,清康熙十六年(1677):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三年(1677):“而 ‘五年乙丑,封冊遂行。’據此則巡撫袁可立初憑流言亂傳,而至於請討,及後廉得實狀,乃有冊封之請。”
- 204. 温體仁等.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台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1962年:《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二(梁本):“天啓四年五月(初三)丁巳, 內閣傳出户兵工三部聖諭,諭內閣。朕覽登萊巡撫袁可立塘報,準平遼總兵毛文龍揭前事,為屢獲活夷斬獲首級並獲達馬夷器等件,功雖微小實挫賊鋒,其復遼之機端在斯乎?朕心豈不嘉悦,……特諭!”
- 205. 未詳.大明熹宗哲皇帝寶訓.北京:北京,明:大明熹宗哲皇帝寶訓卷之四:“天啓五年四月丁酉,上傳兵部:方今邊疆多事,擇將須用謀勇兼全的好人,不可濫用債帥,以致剋餉剝軍。”
- 206.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六十五 天啓五年十一月 癸亥 升兵部添注右侍郎劉遵憲為左侍郎起升原任巡撫遼東山海關右僉都御史閻鳴泰為右侍郎改 南京刑部右侍郎唐世濟為兵部添設左侍郎起升原任巡撫登萊右僉都御史袁可立為添設右侍 郎升陝西左布政使楊楷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太常寺卿史永安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巡撫寧夏
- 207. 莊廷鑨.明史鈔略:章炳麟,明代:《明史鈔略》:皇極殿豎柱加恩,閣臣顧秉謙、丁紹軾、黃立極、馮銓、厰臣魏忠賢、部司臣黃克纉、崔呈秀、李養徳、楊夢袞、潘逹等𥘉呈秀倚許秉彛通忠賢,至是殿工興,忠賢借督工無日不與呈秀相見,屏人密語移時,呈秀授黨人姓名,如天鍳同志點。
- 208. 程正性.睢州志.睢州:睢州州署名,清 康熙:時逆璫竊柄,可立嘆曰:“此非掛冠神武門時乎!”廷推南部,璫以可立有意遠已,於是加尚書銜,致仕。
- 209. 黃道周.台灣文獻史料叢刊.第8輯.黃漳浦文選.台灣:台灣大通書局,1987:台灣文獻史料叢刊.第8輯.黃漳浦文選·節寰袁公傳:“七疏歸,歸而魏焰益肆。”
- 210. 王鐸.擬山園選集.孟津擬山園:王鐸,明末:王鐸《擬山園選集·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丙寅,陟兵部左侍郎。時,眾若沸羹,公事與忤。袁崇煥遣驛吊敵,公詬言於朝,朝議是公。尋,推公南户部尚書,因勒俾致仕,考功蘇繼歐覆疏韙公。”
- 211. 徐肇台.續丙記政錄:徐肇台, 明:續丙記政錄:“十二月初一日,吏部一本欽奉聖旨事奉聖旨,袁可立猶夙望隆,準加兵部尚書致仕,還着馳驛去。”
- 212. 田蘭芳.逸德軒文集.睢州:田蘭芳,清代:逸德軒文集·皇清崇祀鄉賢前明分守河南大梁兵巡道布政司右參政石?袁公葬墓誌銘:“公姓袁氏、諱樞,字伯應,一字環中,石 號也,太子太保兵部尚書諱可立之子。”
- 213. 黃道周.黃漳浦文選.台灣: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7年:節寰袁公傳:“公久在東疆,於諸大丑變態甚悉,政府欲借公為功。公既至中朝,觀諸侯動靜,邑邑不樂也。數有所牴牾,欲自請外,以此失魏崔歡。天子猶念公海上勞,予加銜致仕去。蓋是時致仕者若鳳□,以為奇表矣。 熹朝上賓,以殿工加太子少保,懇辭不受,時論韙之。”
- 214. 董其昌.吳越所見書畫錄·節寰袁公行狀.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八年:節寰袁公行狀:“公本儉素養福,而當其振窮閔乏,以身為溪谷,則寒陋者愧。本剛直不回,而當其獎善,覆過以口為羽翅,則溪刻者愧。本肝膽論交,而當其秉道疾邪,以筆為誅討,則比非植黨者愧。本博雅多能,旁通藝事,而韜藏深遠,則炫長者愧。”
- 215. 高攀龍.高子遺書:高攀龍,明:明 高攀龍《答袁節寰中丞 下》 :“事窮則變,變則通,如之何坐而待斃也?弟腐儒一,無以報國,近風波生於講會,鄒馮二老行,弟亦從此去矣。”
- 216. 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 適當閲視三殿大工。逆璫謂其軋己,俾邏卒日環伺公門,思坐以不法,而無可乘借。推南户部尚書,傳票致仕。後加銜,給驛以行,則輔臣默挽之力也!
- 217. 黃道周.黃漳浦文選.台灣: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7年:節寰袁公傳:“公多才藝,善持論。急主上之急,積精自衞,無悶毒。故在亂能免,居危不廢。丙丁之間,天子賢達,士夫無出其右者。董先生曰: 『公才兼數器,心運四慮。藉令一再出,不於毛帥、魏璫之時,得行其意,展四體,韓範之業,豈顧問哉』?又曰:『公護名節,勝於功名。善刀而藏,見機勇退』。夷考當年,與公先後秉機佐鉞者,名在刑書,歷歷可數,然後知公之完譽所得遠矣。”
- 218. 黃道周.黃漳浦文選.台灣: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7年:節寰袁公傳:“當魏崔時,蓋無復然明義、真者。有之,則必自大司馬節寰袁公也。”
- 219. 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睢州:睢陽尚書袁氏,大明崇禎十年: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公自此絕意仕進,屢以起廢推轂於銓曹,公淡然弗屑也。”
- 220.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 家食凡二十六載,以原官三登啓事。及撫按薦牘屢騰,而公雅尚高潔,其視一官若敝屣也!
- 221. 陳繼儒.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陳繼儒,明代:《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公非直斷斷為德於鄉已也。公司理吳中,執簡柱下,上書忤當路,削籍二十六載。登朝十有二年,剔歷卿寺,節撫登萊,感激上恩,慷慨時事,議收遼左之殘兵,汛掃鄒藤之妖黨,乘風縱火而狡奴之屯聚空,設伏夜戰而憤兵之營壘撥。劉愛塔、張爾心,叛將也,則離其腹心,解其兵柄,以笑談銷弭之。毛文龍,悍帥也,則詗其報捷,勘其冒功,以縱核彈壓之。朝鮮李倧,篡王也,臣易君,侄廢伯,則聲罪致討以正其大綱,復使之興兵助戰以責其大義,而朝鮮帖帖然,莫敢蠢動矣。其後晉樞佐拜司農加大司馬,又以閲視殿工加太子少保。公乞骨骸者七,辭銜者三,熹廟不能留,魏黨不能奪,一時難進易退之高風,真可洗滿朝稱功頌德之穢氣。”
- 222.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 嗚呼哀哉!念其昌與公同舉於蘭陽陸宗伯先生之門,更有秦中武公、閩中林公皆以不善宦。登籍四十六年,居朝僅十二載,而碩果不食班聯,六有足異者。雖天涯契濶,合併恆難。要以風義交情,皎如白日,知公者宜莫如昌。是固,伯子司農樞千里徵狀意也,何忍辭!
- 223. 趙吉士.寄園寄所寄:黃山書社,2008年:《寄園寄所寄》:“…睢陽袁可立為撫軍,時飲樓上,忽艨艟數十揚帆來,各立介士,甲光耀目,朱旗蔽天,相顧錯愕。急罷酒料理城守,而船將抵岸,忽然不見,乃知是海市。
- 224. 佚名.山東海疆圖記:佚名,清代
- 225.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 生平於書無所不窺,旁及書畫,真草秀潤流麗,隸書風骨道勁。而畫梅蒼古,則趙孟頫也。所著有《弗過堂集》、《韻學要覽古詩選》及《撫登疏稿》,藏於家。
- 226. 袁賦誠.睢陽尚書袁氏家譜.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清順治十八年
- 227. 河南通志館.河南通志·睢縣採訪稿.河南:河南通志館,中華民國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縣採訪稿》:“今睢縣行政公署為清之洛學書院,然本明袁尚書可立故宅也。東西臨街二石坊,左曰‘三世司馬’,右曰‘宮保尚書’,皆距大門五十步之遙,略如公署轅門式。其東‘三世司馬’坊,清光緒十八年州牧王枚以坊上石條將墜用強硬手段拆去,尚書後人上控數年,詳見坊珉條中。至宅向南恰與南坡之袁家山脈絡連貫,為尚書園宅範圍中地無疑也。後樓下為明末許定國刺殺高傑處,樓上不設棚板以作後來紀念焉。”
- 228.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 其昌以壬申應掌詹之命,修熹廟實錄於 居注及六曹史記中,讀公撫登章奏,勤勞報國,動中窽棨者。時有□綴兾,備異日聖朝易名之採,不意當吾世而狀公也。公著書有《撫登疏稿》、《弗過堂集》、《韻學集要覽》、《古詩選》,諸帙藏於家。其訓伯子樞,不獨以詩文書畫,而以有用實學,死忠死孝, 文 武之事日者。 □攻睢,睢危甚,伯子守南城門,著百斤鐵衣,提大刀鼓舞忠義。有劇賊甲而立馬諭城中,為免屠計,伯子發矢貫其喉。賊喪膽, 去。事聞於朝,張許生色。嗚呼!此足以觀公矣!
- 229. 田蘭芳.逸德軒文集.河南睢州:睢州田蘭芳,清康熙:皇清崇祀鄉賢前明分守河南大梁兵巡道布政司右參政兼按察司僉事石 袁公葬墓誌銘:“先是,丁丑(1697年 康熙三十六年)暮春,河南巡撫都御史李公(李國亮)以事久論定,允州人請,檄祀公於瞽宗。是日,列幕雲屬,刲羊盛齋,競獻主前。其他奔謁俯伏去來參差者,至庭不能容,廟門以外填街咽巷,駢羅環視,嘆未曾有。 …… 呼噪之聲動天地,城下死者如積。凡七晝夜,目不交睫,至眶生瘡,痏氣彌厲。賊度終不可克,始解去。是叟為童子時親見,故感嘆其德,娓娓為眾言之。而捍患御災又誠合於祭法,無惑乎歌饗神前,至如爾日之盛也。”
- 230. 馬世英、程正性.睢州志.睢州:睢州,清康熙
- 231. 梁雲構.豹陵集·袁節寰晉大司馬奉命乘傳錦還序.河南蘭陽:梁雲構,明 :明 梁雲構《豹陵集》卷十四序·袁節寰晉大司馬奉命乘傳錦還序:客有談中外事,雖汜然不應,而眉端隱隱有蹙容。葢其天性忠愛,勿論在天在田,不離乎中正,此其於出處間,眞不愧古人矣。
- 232. 陳繼儒.陳眉公文集.上海: 上海中央書店,1936年: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睢陽節寰袁公,當癸酉十月十一日薨於正寢。訃聞,上遣官視葬,有司陳祭,博士弟子員鄉三老俎豆之於學宮之旁。而長公司農君樞,圖所以不朽其親者未已也。家有狀,墓有銘,神道有碑,有傳有誄有頌有贊有墓祠,而猶未已也。卜外小宅之西,復築祠一區,敞而為門,竦而為堂,抱而為閣,翼而為兩廡兩廂,凡三十餘楹。朝於斯夕於斯,歲時伏臘祭於斯。裏中士大夫往來祠下者皆伏軾下輿,禮公一瓣香而退。”
- 233. 登州府.增修登州府志.登州:登州府,清光緒:《登州府志·卷十學校·祀典附》:明代的登州名宦祠:明太祖洪武四年,詔天下學校各建先賢祠,左祀賢牧守(後稱名宦),右祀鄉賢。此二祠為附於學宮之始。凡入兩祠人等,皆由各省學臣及採訪使審定。清代入祠人物,則須經部議批覆。“明:登州知府周斌、林弼、畢汝周、朱希顏、徐問、劉鏞 (參政,管府事)、馮昆、鄭漳、劉涇、李承選、魯廷彥、同知李鉞 (前蓬萊知縣)、張學、弋正 (見舊志,今增入)、登萊巡撫袁可立、登萊道周之訓、蓬萊知縣邢琦、登州副總兵沉有容。
- 234. 沈復粲/祁理孫.鳴野山房書目/《奕慶藏書樓書目》:古典文學出版社,1958年::“音韻日月燈 同文鐸三十卷 韻鑰二十五卷 新安呂維祺著 洪武正韻十六卷 明宋濂等輯 中原音韻二卷 高安周德清輯 韻學要覽四卷 睢州袁可立輯 韻府羣玉二十卷 新吳陰時夫輯 均藻四卷 成都楊慎著 詩韻確五卷 錢塘張大烈輯 圓機活法韻學全書十四卷 琅琊王世貞增校 正韻統宗四卷 山陰任世鏜編 詩韻輯略五 ……
- 235. 董其昌.吳越所見書畫錄·節寰袁公行狀:陸時化,明:節寰袁公行狀:“其昌以壬申應掌詹之命,修熹廟實錄於 居注及六曹史記中,讀公撫登章奏,勤勞報國,動中窽棨者。時有□綴兾,備異日聖朝易名之採,不意當吾世而狀公也。公著書有《撫登疏稿》、《弗過堂集》、《韻學集要覽》、《古詩選》,諸帙藏於家。”
- 236.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十年: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生平於書無所不窺,旁及書畫,真草秀潤流麗,隸書風骨道勁。而畫梅蒼古,則趙孟頫也。所著有《弗過堂集》、《韻學要覽古詩選》及《撫登疏稿》,藏於家。”
- 237.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公自此絕意仕進,屢以起廢推轂於銓曹,公淡然弗屑也。
- 238.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悲夫!公郎中而霽外,宏摹而密理。其治獄多陰德,肺石無寃,似於定國。其不事風采,至犯令抵罪者,雖寵近必行,似歐陽永叔。其奏議剴切有當,帝心似陸,宣公至若決策,擊賊蹙之遠徙,則裴晉公淮蔡之斷也!客兵盡汰,所過雞犬不擾,則李西平三代之師也!入虎穴焚島巢,則主濟樓船之水軍也!功成身退,日與父老歡飲,則疏太傅之知足不辱也!
- 239.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 都察院右僉都御使巡撫登萊備兵防海贊理兵餉,建威消盟,紀功盟府,有文蟒朱提之賜。又以平蓮妖功晉秩少司馬,榮寵甚盛,乃七疏自勉歸。越一歲,用廷推起兵部右侍郎,歷升本部左侍郎。又俞旨準辭本身誥命。皇上登極,銓部列公名 廢冊中。 計公出處之際,其道尤龍海內,想聞風節,望其乘時大展,應聖主求 (賢)之意,而公不待矣!
- 240.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 嗚呼!公才兼數器,心運四慮。藉令一再 出,不於毛帥、魏璫之世,得獨任行意,展布四體,韓、範功名,豈顧問哉!且建功名之心,不勝其護惜節氣之心。善刀而藏,見機勇退。試考當年,後公秉鉞同公佐樞者,名在刑書,歷歷可數,然後知公之完譽。松柏讓貞,嵩華比重已。公本儉素養福,而當其振窮閔乏,以身為溪谷,則寒陋者愧。本剛直不回,而當其獎善,覆過以口為羽翅,則溪刻者愧。本肝膽論交,而當其秉道疾邪,以筆為誅討,則比非植黨者愧。本博雅多能,旁通藝事,而韜藏深遠,則炫長者愧。
- 241. 陳繼儒.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吳震元,明崇禎
- 242. 袁賦諶.睢陽尚書袁氏家譜·重修始祖榮公遺像記.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清康熙二十二年:《睢陽尚書袁氏家譜·重修始祖榮公遺像記》:始祖以武功起家,於明太祖,征伐著勳,封睢陽衞昭信校尉,遂家於睢,迄今三百餘年矣。”
- 243.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八年:節寰袁公行狀:“公諱可立,字禮(卿),別號節寰,上世鳳陽人也。始祖榮,洪武二年以軍功授睢陽百户,因家焉。世有隱德,至高祖錦以歲薦任陝西韓城教諭,生二子,長永綬,貢士;次永康,生五子:曰江、曰淮、曰河、曰 (洛)、曰渭,淮則公之考也。”
- 244.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明崇禎十年:孔貞運《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偕配誥封夫人宋氏合葬墓誌銘》:“公諱可立,字禮卿,別號節寰。先世居鳳陽,始祖榮,國初以戰功屢調堅城衞百户,即今睢陽衞也,遂徙於睢,代以德望著。高祖錦,領歲薦,任陝西韓城教諭。出其門者,不問而知蘇胡弟子也。生子二,長永綬,貢士;次永康,永康生五子,曰江、曰淮、曰河、曰洛、曰渭。淮,字子沂,即公之考也。兩世皆以公貴,贈太子少保兵部尚書。”
- 245. 王鐸.擬山園選集.孟津:擬山園,明末:王鐸《擬山園選集·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公諱可立,號節寰。始祖榮,潁州人,洪武時以隨徵慶陽功為神策衞百户,屢調睢州堅城衞,遂居。祖錦,韓城教諭。子永綬,貢士;永康,公王父,贈資政大夫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康生子江、淮、河、洛、渭。淮,公父,贈資政大夫太子少保兵部尚書。配陸氏,繼安氏,俱贈夫人。”
- 246. 黃道周.台灣文獻史料叢刊.第8輯.黃漳浦文選.台灣:台灣大通書局,1987:台灣文獻史料叢刊.第8輯.黃漳浦文選《節寰袁公傳》:“公先鳳陽人。始祖榮以開國功為睢陽百户,因家焉。八世生公,生有異姿,廣顙稀眉。七歲通毛詩、禮記,未三十聯第,通百家書。”
- 247. 田蘭芳 .皇清太學生信菴袁公墓誌銘 .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清康熙三十年歲次辛未十一月初十日:皇清太學生信菴袁公墓誌銘 :“君始祖榮,明初有軍功,為睢陽衞百户。五傳至錦,以歲薦授陝西韓城縣教諭始以儒顯。錦生永康,是為君之高祖,永康生淮,淮生可立,萬曆已醜進士,歷官太子少保兵部尚書。贈永康、淮皆如其官。父樞以蔭至户部郎中,選才命分守大梁道為河南布政司右參政。君初娶淑人任氏,是為賦誠之母,繼淑人劉氏實生君。諱賦諶,字仲方,信庵號也。”
- 248. 湯之旭 .皇清太學生武修袁公暨元配待贈孺人田太君合葬墓誌銘.河南睢州:睢陽尚書袁氏,清雍正三年:湯之旭 皇清太學生武修袁公暨元配待贈孺人田太君合葬墓誌銘:“按狀:公諱僩,字武修,先世江南穎州人。睢陽衞百户諱榮者,其遷祖也。曾祖諱可立,明萬曆已醜進士,累官兵部尚書太子少保。祖諱樞,承蔭為户部郎中,外升兵巡道。考諱賦諶,國子監增監生,予外祖也。生四子”
- 249. 河南通志館.河南通志·睢縣採訪稿.河南開封:河南通志館,中華民國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縣採訪稿》:“睢袁氏有兩族,大司馬可立裔為‘尚書袁’,指揮裔為‘兵馬袁’,並非一家也!”
- 250. 彭定求.道藏輯要:彭定求,清代:在陸肇祥 (清)彭定求 襄邑有袁家山,明兵部尚書袁可立在陸園地也。
- 251. 梁雲構.豹陵集·袁節寰晉大司馬奉命乘傳錦還序.金陵:日本國會圖書館藏明刊本,明 崇禎四年:日本國會圖書館藏 明 崇禎本《豹陵集·袁節寰晉大司馬奉命乘傳錦還序》:”因以數得志於奴,使不敢西向關寧一步,先生力也。“(清刊本被刪除)
- 252. 梁雲構.豹陵集·袁環中詹錄錦旋序.金陵:日本國會圖書館藏明刊本,明崇禎四年:明 崇禎本《豹陵集·袁環中詹錄錦旋序》:”洎大司馬建牙渤海,東定汛波,西廓妖黨。島帥借挽輸力,數挫奴(清刊本作”逆“)鋒,累俘相繼而至“
- 253. 温體仁、張至發、張貞運、賀逢聖、黃士俊等.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台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年:《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七十三 天啓六年閏六月 己酉 以兵部添設左侍郎郭允厚為本部左侍郎右侍郎李春燁為添設左侍郎又以添設右侍郎袁可立 為本部右侍郎升山山東巡撫呂純如為添設右侍郎
- 254. 温體仁明熹宗實錄張至發、張貞運、賀逢聖、黃士俊等.明熹宗實錄:台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年:《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七十三 天啓六年閏六月 戊戌 吏部以兵部左侍郎缺推舉江西巡撫郭尚賓太僕寺少卿魏應嘉詔以邊疆多事樞貳需人甚急郭 尚賓迢遞不便到任以袁可立升兵部左侍郎魏應嘉升右侍郎
- 255. 董其昌.兵部左侍郎節寰袁公行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吳越所見書畫錄卷5·兵部左侍郎節寰袁公行狀》:“嗚呼哀哉!念其昌與公同舉於蘭陽陸宗伯先生之門,更有秦中武公(武之望)、閩中林公(林廷奎),皆以不善宦。登籍四十六年,居朝僅十二載。……戊子舉於鄉,己丑成進士,除蘇州府理官。蘇故海內大郡,機巧成俗,府史胥徒之屬善陰陽,上官百相欺也,即座師陸公為公慮之。”
- 256. 陸可教.陸禮部文集:陸可教,明朝:《刻書一房制儀序》:“歲己丑(萬曆十七年),予用尚書分校禮闈,所得士自雲間董生以下十八人。”
- 257. 趙亞軍.“用海”復遼:海上力量與明末“三方佈置”戰略之成敗[J].軍事歷史研究,2021,35(01):64-76.
- 258. 人文薈萃之古代 .睢縣人民政府網.2017-10-11[引用日期2021-07-14]
- 259. 許自昌.《橒齋漫錄》卷11,《續修四庫全書》第1133冊,第156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吳富民朱應舉,雙瞽而悍,謀買一僧田,僧不肯售,應舉誘至家,命家僮毆殺之,隨賄其徒,火其屍滅口。餓而裏中喧騰,謂必白官。應舉懼,延一訟師問計。訟師曰:“待眾人白不若使其徒告,可從中弄機權耳。”應舉懇問計,訟師曰:“爾以某月某日赴城中,請三學博飲,此縣令任公所知,爾今但賄僧,使其狀所書,口所言,皆曰朱某以某月某日毆殺我師,改飲客之日為毆僧之日,則官必信,必反坐僧,僧得賄即反坐固甘心矣。”應舉如其言,方任公訊鞠時,乃辯曰:“某日小人請三學博飲,身在城中,家在太湖,安得又有一應舉在家毆僧?”任君曰“然,三博士飲酒之日,餘亦知之,爾乃曰應舉是日毆爾師,豈非誣告?”僧業已受賄,不深辯,任遂出應舉,坐僧誣。邑人見應舉獲出,皆不察所以,但曰任公受賄千金,脱殺人之罪。語聞司理袁節寰耳。及節寰覆鞠,竟執應舉曰:“爾殺人有左驗,安得不償?”應舉不復辯,第曰罪固應死,於是遂議闢。通國之人皆謂任受金,而頌司理青天,不知袁之得情,採於眾口,任之受蔽,惑於訟師。噫!聽吳訟者,其慎之哉!
- 260. 李用中.《萬曆疏鈔·矜宥愚狂部臣以弘言路疏》,《續修四庫全書》第468第600-601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又有申用嘉之母舅吳之禎者,恃勢而吞人之產,折人之股,此法所難宥者也。崑玉屢拘未獲,乃親詣申府,謂用嘉曰:‘令親藏匿尊府不出,如朝廷三尺何?吾今坐此守候,若之禎一日不出,則吾一日不回。之禎十日不出,則吾十日不回。‘用嘉度不能免,始令其出而聽崑玉理矣。崑玉即以其罪罪之,不少假借矣。此申府所以不堪於崑玉,而李淶所以大不容於崑玉也。
- 261. 河南睢縣:明代兵部尚書袁可立舊居袁家山迎四百年來最大規模修復 .農村青年網.2022-01-05[引用日期2022-08-29]
- 262. 民族英雄袁可立墓碑在睢縣落成 .商丘網.2019-11-10[引用日期2022-11-10]
- 263. 曾與岳飛一起被封殺:民族英雄袁可立墓碑在河南睢縣復修落成 .消費日報網.2019-11-12[引用日期2022-11-10]
- 264. 宋國榮、羊琦.歸德府志.河南歸德府:河南歸德府,清順治十七年:清 順治十七年《歸德府志·卷七·人物》:“袁可立,字禮卿,號節寰,睢陽衞人。……已而,果得中旨赦之,可立挺然不為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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