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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

鎖定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成立於1994年11月,隸屬於武漢市地方税務局,現設有7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徵收管理科、計劃統計科、社保規費科、人事科、監察科;2個直屬機構:稽查局、徵收分局;11個派出機構:辛沖税務所、徐古税務所、鳳凰税務所、汪集税務所、倉埠税務所、雙柳税務所、城關税務所、陽邏税務所、第一税務所、第二税務所、第三税務所。
中文名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
創建時間
1994年11月
性    質
武漢市地方税務局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直屬機構
稽查局、徵收分局
派出機構
辛沖税務所、徐古税務所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工作職責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工作職責是按照國家税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對武漢市新洲區行政區域內各類納税人進行地方各項税費、基金的徵收和管理,對納税人的納税情況和財務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同時發揮税收的經濟槓桿作用,積極為推進改革、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服務。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徵管税費

按照税收管理和省、市政府的有關規定,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對下列税費、基金進行徵收管理:1、營業税;2、資源税;3、企業所得税;4、個人所得税;5、城市維護建設税;6、車船税;7、房產税;8、城鎮土地使用税;9、土地增值税;10、印花税;11、契税;12、耕地佔用税;13、教育費附加;14、堤防維護費;15、價格調節基金;16、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17、排污費;18、文化事業建設費;19、地方教育費附加;20、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21、離休幹部醫療費統籌資金;22、工會經費。  [1]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內設機構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後勤保障;起草和批轉有關文件、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工作督辦、協調、信訪、保密、保衞、調研和信息工作;負責税法宣傳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政策法規科

負責本地區各種地方税收的政策業務管理工作;負責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協調個體、私營經濟、集貿市場地方税收管理;負責委託代徵、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工作的管理;調查研究並處理税收政策執行中的問題;負責辦理法定減免税的審核、報批和跟蹤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政策執行情況;負責地方税收的法制建設、制發綜合性税政文件,研究提出地方税制改革建議,組織實施税收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税收執法責任制、過錯追究制和公示制等有關工作;負責税收法規的彙編與公告;辦理税收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承辦重大税收案件審理、地方税收法定減税、免税、延期繳納的集體審議和行政處罰工作,承辦區政府涉税文件的修改及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於地方税收的建議和提案;負責與檢察院、法院涉税案件的聯繫工作。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徵收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徵管法》和地方税收徵管辦法,制定與其配套的徵收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措施;負責制定區局徵管改革實施方案、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和完善地方税收徵管體系和徵管手段現代化工作;負責税源户的監控和管理工作;負責地方税務發票的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税務登記、納税申報和徵收管理資料、檔案的管理工作,對徵管質量進行檢查、考核。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計劃統計科

負責組織收入工作和對重點税源進行監控管理;負責彙總分析區局税收計劃、會計、統計信息數據,擬定税收計劃和相關的會計、統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制定區局税收票證制度、做好納税憑證的發放和檢查管理工作;負責區局的税務經費、財務、裝備、服裝和資產管理;負責區局基本建設資金的管理,制定並監督檢查區局各單位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編報審核區局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拔;負責區局的“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完成與其職能相關的其他工作。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社保規費科

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排污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文化事業建設費、堤防維護費、價格調節基金、工會經費、地方教育費附加等規費的政策業務和徵收管理工作。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人事科

負責管理區局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擬定有關制度;負責區局基層領導班子建設和管理監督工作,按幹部管理權限,管理中層領導幹部和相應級別幹部;負責區局公務員考核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和工會工作;負責區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區局幹部職工專業教育和學歷教育等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區局承辦局機關統戰、雙擁、計劃生育工作。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監察科

負責檢查區局工作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級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的落實情況;負責區局廉政建設和糾風工作, 實施税收執法監察,受理羣眾關於區局黨員幹部、職工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信訪並進行查處;負責區局行風建設工作、政務公開工作、幹部廉政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科、所長離任審計及內部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完成與其職能相關的其他工作。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直屬機構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設直屬機構2個,即:稽查局、徵收分局。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稽查局
負責區局專項稽查、專案稽查的具體實施以及專項稽查的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税收舉報案件、上級交辦、轉辦及徵收管理部門移交的有關税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與公安、檢查、法院協調税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工作;負責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徵收分局
負責辦理納税人各種税務登記,發放税務(註冊)登記證,錄入登記管理信息;按規定發售發票,辦理髮票核銷、 繳銷等手續,編制上報發票領購計劃;負責受理納税申報資料、税款的徵收,核對繳款,錄入當期申報和徵收情況及相關內容;執行各類違章補税、罰款、滯納金的解繳入庫,辦理各類納税保證金的收取手續;負責受理納税人有關法律法規及納税事宜的諮詢和解答;定期與有關部門核對税務登記情況;定期反饋納税人發票使用情況;定期進行税源情況分析,反饋納税人税款繳納的信息,對未按規定報繳税款的納税人,下達催報、催繳税款的税務文書,並送達到主管税務機關;定期發佈税法公告,協助納税人查詢辦税情況,發放各類税收宣傳資料,整理納税人諮詢情況,向有關部門傳遞信息等。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派出機構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設11個派出機構,即: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辛沖税務所

負責辛衝鎮、舊街街道辦事處、火車站範圍內的地方税收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徐古税務所

負責徐古鎮、潘塘街道辦事處、道觀河風景旅遊管理處範圍內的地方税收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鳳凰税務所

負責鳳凰鎮、三店街道辦事處範圍內的地方税收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汪集税務所

負責汪集街道辦事處、李集街道辦事處範圍內的地方税收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倉埠税務所

負責倉埠街道辦事處範圍內的地方税收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雙柳税務所

負責雙柳街道辦事處、漲渡湖農場、龍王咀農場範圍內的地方税收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城關税務所

負責邾城街道辦事處、邾城新區管委會範圍內(中央、省、市及區直企業除外)的地方税收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陽邏税務所

負責陽邏街道辦事處範圍內(中央、省、市及區直企業除外)的地方税收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第一税務所

負責城關地區範圍內區直及區級以上企事業、區內重點建設工程税收和社保規費的徵管工作。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第二税務所

負責陽邏地區(包括陽邏開發區)範圍內區直及區級以上企事業、外遷落户企業、全區範圍內涉外企業税收和社保規費的徵管工作。

武漢市新洲區地方税務局第三税務所

負責全區範圍內建築安裝二級資質以上企業、具備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税收和社保規費的徵管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