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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魁
(清朝官員)
鎖定
- 本 名
- 楊魁
- 所處時代
- 清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逝世日期
- 1782年
- 旗 籍
- 漢軍正黃旗
- 官 職
- 江蘇巡撫、河南巡撫、署福建巡撫
楊魁人物生平
由監生,捐通判,補福建泉州府通判。以病回旗,尋發江蘇以通判用。乾隆十九年(1755),借補昭文知縣,調江寧縣。乾隆二十四年(1760),遷江寧府管糧同知。乾隆三十年(1766),擢鎮江知府。尋調揚州府。乾隆三十三年(1769)七月,調常州府。尋遷松太道。
乾隆三十六年(1772),遷安徽按察使。乾隆三十七年(1773),擢布政使。乾隆四十年(1776),調江西布政使。乾隆四十一年(1777),擢江蘇巡撫。乾隆四十三年(1779),因葉爾羌辦事侍郎高樸家人赴蘇私賣玉石事失察及徐述夔悖逆詩案,不能實心查辦,降二級留任。乾隆四十五年(1781)二月,上南巡,賞戴花翎,賜以詩曰:久曾為府道,上下習嫺知。必不許趨奉,更當體溺飢。於奢儉應示,既養教毋遺。勖爾勤本務,周忱有往規。四月,調河南巡撫。十月,丁憂。
乾隆四十六年(1781)正月,署工部侍郎。八月,署福建巡撫。乾隆四十七年(1782),以病解任回京。五月,道卒。諭曰:楊魁歷任巡撫有年,頗着勤勞,前聞患病,即降旨令其回旗調理,方冀速痊,以資倚任,今聞在途溘逝,深為軫恤,所有應得卹典,着該部察例。具奏,尋賜祭葬如例。
十月,大學士阿桂等訊陳輝祖籍沒王亶望貲財抽換案,楊魁曾協同辦理,請並籍其家產。諭曰:楊魁系差往查勘海塘,查抄王亶望一案非其專辦。陳輝祖抽換等弊自在,楊魁前往閩省之後,且伊現已身故,若將伊一併查抄,未免過當,朕不為此已甚也。
[1]
楊魁家庭成員
曾祖:楊廷耀,官至山東巡撫。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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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欽定八旗通志卷一百九十五 .國學典籍網[引用日期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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