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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勇
(山西省陽泉市政協原副主席)
鎖定
楊勇,男,漢族,1963年8月出生,山西盂縣人,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本科學歷,註冊土地評估師。曾任山西省陽泉市政協副主席。
- 中文名
- 楊勇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山西盂縣
- 出生日期
- 1963年8月
- 學 歷
- 大學本科
楊勇人物履歷
1984年07月,任壽陽縣教師進修學校教師;
1985年09月,任晉東化工廠幹部;
1989年11月,任陽泉市土地局科員;
1991年05月,任陽泉市土地局勘測規劃處副處長;
1992年03月,任陽泉市地產公司副經理;
1993年08月,任陽泉市土地局政法宣教科副科長(主持工作);
1995年09月,任陽泉市土地局辦公室主任;
1997年05月,任陽泉市工商聯常務副會長、黨組成員(副處級、主持工作);
1998年08月,任陽泉市委辦公廳(室)副主任;
2002年10月至2006年05月,任陽泉市礦區區委副書記;
2006年05月至2006年06月,任陽泉市郊區區委副書記;
2006年06月至2012年07月,任陽泉市郊區區委副書記、區長;
2012年07月至2012年12月,任陽泉師範高等專科學校黨委書記,陽泉市郊區區委副書記、區長;
2012年12月至2017年03月,任陽泉師範高等專科學校黨委書記;
2017年03月至2018年06月,任陽泉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楊勇人物事件
楊勇嚴重警告
2018年4月20日至27日,山西省陽泉市政協組織市、縣(區)50名政協幹部(委員)赴北戴河參加全國政協培訓班。培訓期間,楊勇分別於4月23日、24日、25日、26日4次外出接受一同參加培訓的市、縣(區)政協幹部(委員)宴請。2018年6月,山西省紀委監委給予楊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建議免去其陽泉市政協黨組副書記職務。
楊勇作為陽泉市政協參加此次全國培訓的職級最高的領導幹部,本應堅持原則,率先垂範,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學員培訓相關規定,發揮示範帶頭作用,但其不顧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在黨的十九大之後,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壓態勢下,仍然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要求置若罔聞,把紀律和規矩拋在腦後,沒有絲毫的敬畏之心、戒懼之意,在全國層級的培訓班上,短短一週之內4次違規接受下屬宴請,是我行我素、不收斂不知止、頂風違紀的典型,既觸犯了紀律,又帶壞了風氣,影響惡劣,受到嚴肅處理,教訓極為深刻。
當前“四風”問題反彈回潮的隱患猶存、壓力還在,全省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從楊勇違紀案中認真吸取教訓,時時處處帶頭遵規守紀,不斷加強黨性修養,切實發揮“頭雁效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持續強化監督檢查,對於頂風違紀行為、觸碰“紅線”的人和事,堅持露頭就打、快查嚴辦、精準發力,對違紀問題一律從嚴處理,決不姑息,堅決防止“四風”反彈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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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勇違紀被查
楊勇依法雙開
2021年7月16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陽泉市政協原副主席楊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配備和使用公務用車;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財政資金扶持、工程承攬、煤礦資源整合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楊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山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陽泉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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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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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山西省陽泉市政協副主席楊勇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1-01-19]
- 2. 市政協十三屆委員會副主席、秘書長簡歷 .陽泉日報數字報[引用日期2017-03-10]
- 3. 市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 .陽泉[引用日期2017-03-10]
- 4. 山西省陽泉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楊勇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受到嚴肅處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18-06-30]
- 5. 山西省陽泉市政協原副主席楊勇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1-07-16]
- 6. 山西省陽泉市政協原副主席楊勇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