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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
(湖南省紀委監委駐省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
鎖定
李超,男,漢族,1966年7月出生,湖南祁陽人,1988年參加工作,畢業於湘潭大學哲學學士,湖南省委黨校經濟學研究生。曾任湖南省紀委監委駐省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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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人物履歷
曾任湖南省委巡視工作辦公室正處級巡視員;湖南省委巡視第一組副廳級巡視專員、副組長;湖南省委巡視第八組副組長;郴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郴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湖南省紀委監委駐省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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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人物事件
李超審查調查
李超依法雙開
2024年2月,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監委對省紀委監委駐省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李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超身為紀檢監察領導幹部,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執紀違紀、執法犯法,毫無底線原則,喪失職責操守,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陽奉陰違,搞兩面派,做兩面人,不信組織信關係,為逃避查處,結交政治騙子,被騙鉅額財產,以串供、轉移、隱匿證據等方式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組織原則缺失,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私利;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濫權妄為,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貪婪無度,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李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超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湖南省紀委十二屆四次全會已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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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依法逮捕
2024年3月,湖南省紀委監委駐省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李超(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超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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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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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超任郴州市委常委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15-05-14]
- 2. 湖南14市州首任監察委主任名單出爐!看看他們是誰 .華聲網[引用日期2018-01-05]
- 3. 郴州召開市委常委會宣佈有關人事任免 .新湖南[引用日期2021-04-20]
- 4. 中國共產黨湖南省第十二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名單 .新湖南[引用日期2021-11-28]
- 5. 湖南省紀委監委駐省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組長李超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3-11-04]
- 6. 湖南省紀委監委駐省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李超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4-02-04]
- 7. 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周軍、韓雲平、李超、湯祚國、鄭子記決定逮捕 .最高人民檢察院.202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