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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

(魯班鎮政府臨聘人員)

鎖定
李超,魯班鎮政府臨聘人員,經審查,李超等9名違法犯罪人員均是魯班鎮政府部門臨聘人員,在2011年底至2013初被安排在魯班鎮執法大隊工作,主要負責對魯班鎮違法建築的制止、拆除工作。李超被判處10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
中文名
李超
國    籍
中國
民    族
職    業
魯班鎮政府臨聘人員
判    刑
10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
人物事件
2014年10月23日,貴州仁懷市9名臨時聘用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受賄20餘萬元,分別被判處11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仁懷市人民法院對周自康等9名魯班鎮政府部門臨聘人員受賄案進行公開宣判。根據犯罪嫌疑人受賄款項進行定罪,。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