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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
(金代官員)
鎖定
李英(?~1215年),字子賢,益都(今山東青州市)人。金國時期大臣。
明昌五年(1194年),進士及第,歷任淳化主簿、登州軍事判官、封丘縣令、通遠縣令、尚書省令史、吏部主事。貞祐元年(1213年),遷左司都事,拜監察御史。建議固守居庸關,拜工部員外郎 ,管轄治理居庸關,召集民軍襲擾蒙古軍。因傷回京,任翰林待制,獻上抗敵十策,多數採納實施。貞祐二年(1214年),隨從金宣宗南遷,歷任御前經歷官、國子祭酒,充任宣差提控隴右邊事、御史中丞。
貞祐三年(1215年)初,帶兵援助中都,戰死於霸州北部,追贈通奉大夫,諡號剛貞。
- 本 名
- 李英
- 字
- 子賢
- 所處時代
- 金代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益都
- 逝世日期
- 1215年
- 主要成就
- 出守居庸,戰死殉國
- 諡 號
- 剛貞
李英人物生平
李英通遠執法
李英,祖居遼陽,後來遷居益都。明昌五年(1194年),李英考中進士,入仕為官,先後任淳化縣(今陝西淳化縣)主簿、登州(今山東登州)軍事判官、封丘縣(今河南封丘縣)縣令。後因父親去世,離職服喪,守孝期滿之後,調任通遠縣(今甘肅環縣)縣令。
[1]
李英上書薦將
大安三年(1211年),金主完顏永濟召集三品以上的官員商議如何抵抗蒙古入侵的軍事問題,李英就此事上疏皇帝,他在奏摺中説:“商討軍旅之事一定要和熟悉軍事的臣子商量,術虎高琪、烏孫兀屯、納蘭亻瓜頭、抹捻盡忠在先朝時期都曾經擔任過軍中主帥,皇上可以與他們商討抗蒙之事,其他不懂軍旅事務的臣子,眾説紛紜,恐怕會耽誤軍國大計。”又説:“近來我軍增建城廓,修繕防禦高台,軍事形勢從中可知。如果山東、河北不增大對國都的接應支援,那國都成為孤城了。”皇帝沒有答覆他的奏摺。此後,李英升任吏部主事。
[3]
李英出守居庸
貞祐元年(1213年),李英代理左司都事,後升任監察御史。右副元帥術虎高琪將他徵召為自己帥府的經歷官,李英於是上書高琪説:“居庸關是中都的門户,中都有居庸關,就好比秦國有崤山、函谷關,蜀國有劍門關。近來我軍撤去守衞居庸關的士兵,我方的優勢就沒有了。現在居庸關由地方豪強鎮守,朝廷應當派官員去節制這些豪強,如果放任不管,那麼這些為國守土的忠義之士也將會轉而為蒙古人效力了。”又説:“朝廷應該派官員去安撫宣德、德興一帶殘餘的百姓,讓他們從軍。所在地自有舊時的儲藏,足夠用來供給軍伍,這樣國家不費鬥糧尺帛,就可以輕鬆地收復失去的關隘了。居庸離都城很近,好比都城的北門,卻不能派兵守衞,我對此感到羞愧。”術虎高琪將他的上書轉奏給金宣宗,金宣宗馬上任命李英為尚書工部員外郎,充宣差都提控,居庸關等關隘都隸屬他管轄。
[4]
貞祐二年(1214年)正月,李英乘夜與壯士李雄、郭仲元、郭興祖等四百九十人出了中都城,沿着西山進至佛巖寺。在此紮營之後,李英令李雄等人下山招募軍民,半月之間就招了一萬餘人。李英從中選擇眾人擁戴信服的人率領這些民軍,由於此時金宣宗正與蒙古人和談,不許金兵與蒙古軍作戰,李英就對外宣稱所部是地方豪強率領的民軍,時常率軍襲擾蒙古軍。後來在作戰中受傷,被朝廷召還中都。
[5]
李英獻策進言
回到中都之後,李英被任命為翰林待制,他又向朝廷獻上抗敵十策,主要內容是:“朝廷要處中央來安定四方,委託親近賢能的人防守中都,建立地方武裝使它成為屏障來鞏固關隘,集中人力用來防止不測,飼養馬匹用來助長軍威,愛惜莊稼來結交民心,明確賞罰來勸勉百官,挑選好郡守縣令來收復郡縣,合併州縣來節省民力。”他的很多建議都被朝廷採納實施。
[6]
貞祐二年(1214年)五月﹐金宣宗為了躲避蒙古軍,遷都南京(今河南開封),留尚書左丞相兼都元帥完顏承暉﹑尚書左丞抹捻盡忠守中都。李英與左諫議大夫把胡魯擔任御前經歷官,隨駕南遷。金宣宗下詔説:“護駕侍從的隊伍,我自己統領,重大的事情,可由近侍局報上來。”金宣宗行經真定的時候,任命李英為國子祭酒,充任宣差提控隴右邊事。沒多久,又任命李英為御史中丞。李英建言皇帝,他説:“戰爭爆發以來,各種事務都放鬆了,其中的關鍵在於激濁揚清,褒獎人才。近年改定四善和二十七最的考察官員的辦法,徒有虛文。大定年間,金世宗幾次派使者到各地考察廉潔有能力的官員,當時能夠選拔優秀的官員。希望改動以前空設的條文,遵循大定年間已經行之有效的考察方法,也許可以人人自勵,被國家任用。”金宣宗讚許並接受他的意見。
[7]
李英兵敗殉國
貞祐三年(1215年)初,蒙軍再次兵臨中都城下,完顏承暉用白礬書寫了奏章,派人送到汴梁告急。金宣宗詔令元帥左監軍完顏永錫、元帥左都監烏古論慶壽分別率軍去救援中都,派御史中丞李英召收河間府清州、滄州的抗蒙民軍,命他從清州出發,督運糧草去救中都。李英到了大名府之後,召得數萬兵士,但他所統軍隊紀律極壞。
[8]
貞祐三年(1215年)三月十六日,李英所部和蒙古軍隊在霸州北遭遇,李英當時因飲酒大醉,不能統軍,金兵大敗,李英戰死,士卒被全殲,所押運的糧草盡被蒙軍所得。烏古論慶壽、完顏永錫聽説李英兵敗,糧草盡失,都率軍潰逃而回。五月,中都失守,完顏承暉殉國,但金宣宗沒有追究李英的過失,仍然加恩於他,追贈李英為通奉大夫,諡號剛貞,並由官府出面辦理李英的喪事,任用他的兒子為官。
[9]
李英主要成就
民政
軍事
李英人物評價
李英親屬成員
李英史籍記載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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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金史·李英傳》:中明昌五年進士第,調淳化主簿、登州軍事判官、封丘令。丁父憂,服除,調通遠令。
- 2. 《金史·李英傳》:蕃部取民物不與直,攝之不時至,即掩捕之,論如法。補尚書省令史。
- 3. 《金史·李英傳》:大安三年,集三品以上官議兵事,英上疏曰:“軍旅必練習者,術虎高琪、烏孫兀屯、納蘭?頭、抹捻盡忠先朝嘗任使,可與商略。餘者紛紛,恐誤大計。”又曰:“比來增築城郭,修完樓櫓,事勢可知,山東、河北不大其聲援,則京師為孤城矣。”不報。除吏部主事。
- 4. 《金史·李英傳》:貞祐初,攝左司都事,遷監察御史。右副元帥術虎高琪闢為經歷官,乃上書高琪曰:“中都之有居庸,猶秦之崤、函,蜀之劍門也。邇者撤居庸兵,我勢遂去。今土豪守之,朝廷當遣官節制,失此不圖,忠義之士,將轉為他矣。”又曰:“可鎮撫宣德、德興餘民,使之從戎。所在自有宿藏,足以取給,是國家不費鬥糧尺帛,坐收所失之關隘也。居庸咫尺,都之北門,而不能衞護,英實恥之。”高琪奏其書,即除尚書工部員外郎,充宣差都提控,居庸等關隘悉隸焉。
- 5. 《金史·李英傳》:二年正月,乘夜與壯士李雄、郭仲元、郭興祖等四百九十人出城,緣西山進至佛巖寺。令李雄等下山招募軍民,旬日得萬餘人。擇眾所推服者領之,詭稱土豪,時時出戰。被創,召還。
- 6. 《金史·李英傳》:遷翰林待制,因獻十策,其大概謂:“居中土以鎮四方,委親賢以守中都,立潘屏以固關隘,集人力以防不虞,養馬力以助軍威,愛禾稼以結民心,明賞罰以勸百官,選守令以復郡縣,幷州縣以省民力。”頗施行之。
- 7. 《金史·李英傳》:宣宗南遷,與左諫議大夫把胡魯俱為御前經歷官。詔曰:“扈從軍馬,朕自總之,事有利害,可因近侍局以聞。”宣宗次真定,以英為國子祭酒,充宣差提控隴右邊事。無何,召為御史中丞。英言:“兵興以來,百務皆弛,其要在於激濁揚清,獎進人材耳。近年改定四善、二十七最之法,徒為虛文。大定間,數遣使者分道考察廉能,當時號為得人。願改前日徒設之文,遵大定已試之效,庶幾人人自勵,為國家用矣。”宣宗嘉納之。
- 8. 《金史·李英傳》:中都久圍,丞相承暉遣人以礬寫奏告急。詔元帥左監軍永錫、左都監烏古論慶壽將兵,英收河間清、滄義軍自清州督糧運救中都。英至大名,得兵數萬,馭眾素無紀律。
- 9. 《金史·李英傳》:貞祐三年三月十六日,英被酒,與大元兵遇於霸州北,大敗,盡失所運糧。英死,士卒殲焉。慶壽、永錫軍聞之,皆潰歸。五月,中都不守,宣宗猶加恩,贈通奉大夫,諡剛貞,官護葬事,錄用其子云。
- 10. 《金史烈女傳》:李英妻張氏。英初為監察御史,在中都,張居濰州。貞祐元年冬,大元兵取濰州,入其家,張氏盡以所有財物與之。既而,令張氏上馬,張曰:“我盡以物與汝,猶不見贖邪?”答曰“汝品官妻,當復為夫人。”張曰:“我死則為李氏鬼。頓坐不起,遂見殺。追封隴西郡夫人,諡“莊潔”。
- 11. 金史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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