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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瑠

鎖定
李瑠(1502年—1545年),朝鮮王朝中期宗室。字彥珍,朝鮮世祖李瑈玄孫,朝鮮德宗李暲曾孫,月山大君李婷之孫,德豐君李恞次子,後被過繼給朝鮮成宗之子桂城君李恂,封桂林君。母為尹汝弼之女,因此他是章敬王后及其兄尹任的外甥。朝鮮明宗初捲入乙巳士禍,被誣告與尹任串通謀反,慘遭凌遲朝鮮宣祖時平冤昭雪。 [1] 
彥珍
所處時代
朝鮮王朝
出生日期
1502年
逝世日期
1545年
本    名
李瑠
爵    位
桂林君

李瑠人物生平

李瑠本為副正,後出繼桂城君,遂升為正二品桂林君。嘉靖九年(1530年,朝鮮中宗二十五年),慈順大妃病重,曾在李瑠家養病,朝鮮中宗遂升他為一品君。 [2]  [3] 
李瑠與別的宗室成員不同,他對聲色犬馬毫無興趣,而是喜愛讀書,留心翰墨,由此博得了一定的聲譽。然而這種聲譽以及他的母家背景成為招來殺身之禍的禍根。 [4]  當時,朝中大、小尹對立,李瑠的舅舅尹任就是大尹派領袖,大尹派所支持的朝鮮仁宗(中宗第一繼妃章敬王后之子)即位沒多久就病重不起,第一順位繼承人就是小尹派支持的慶原大君李峘(中宗第二繼妃文定王后之子),但尹任有意“擇賢而立”,即排除慶原大君,而是立宗室中的賢人來繼承仁宗的王位。當然,這只是尹任的一個尚未付諸實施的構想而已,隨着仁宗的很快離世,慶原大君繼承王位,是為明宗,不過尹任的“擇賢之説”不脛而走,終於在明宗繼位一個月後引發乙巳士禍 [1] 
當時的朝鮮王朝宗室中,有賢名的就李瑠和中宗庶六子鳳城君李岏。雖然沒有確切證據表明尹任就是想在他倆中選一個來繼承仁宗的王位的,但尹任的想法走漏後,他倆無疑會成為重點懷疑對象。有傳聞稱尹任在入侍仁宗時,曾抱着仁宗的腰請立桂林君,但仁宗搖頭,堅持傳位慶原大君。 [5]  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朝鮮仁宗元年)八月二十二日,乙巳士禍爆發、尹任被彈劾流放後,李瑠的妻舅禮曹正郎鄭滋就對李瑠説尹任已倒台,但尚無理由置其死罪,李瑠就是一個絕好的藉口,因此下一步很可能就是抓李瑠,勸妹夫效法燕山君時逃跑的李長坤(甲子士禍時被流放,後逃跑,中宗反正後獲赦),離家出走,四處隱匿。李瑠詢問其妾,其妾反對,説逃走更容易引起嫌疑,李瑠被其妾説動,但鄭滋(鄭澈之兄)及其妹繼續苦勸,李瑠遂逃出漢城,剃髮為僧(一説八月二十六日出走)。 [1]  [6-7] 
九月初一日,京畿監司金明胤上書告變,舉報尹任、李瑠舅甥二人勾結謀反,於是文定王后在朝鮮八道通緝李瑠。 [8]  此時,李瑠已逃到江原道安邊金剛山餘脈黃龍山上峯巖下,築土室而居。大約二十天後,李瑠的一個叫無應松的奴僕在黃海道兔山被捕,兔山縣監李坎男在審訊他以後,得知李瑠在江原道安邊,馬上趕到安邊抓人,李瑠與其僧奴敬元在九月二十三日左右落網。 [2]  [9-10]  李瑠起初否認自己謀反,經過壓膝烙刑等酷刑逼供,被迫承認他早已知道尹任有立他為君的想法,並供認在明宗繼位後不久,尹任曾對他説明宗有眼疾,難以長久在位,要在他和鳳城君中選一個立為王,讓明宗退位為上王。十月初五日,李瑠被凌遲處死于軍器寺前路,梟首三日,殘肢傳示四方。 [6]  在他被捕之前,三個成年兒子李諟、李詗、李詡已在九月十一日被處以絞刑。 [11]  其餘親屬都被貶為奴婢,分給功臣。他還被罷養,以利城君李慣之子云城君李壽鐵奉桂城君之祀。 [12] 
萬曆五年(1577年,朝鮮宣祖十年),朝鮮宣祖遵照仁聖王后遺願,為尹任及李瑠伸冤昭雪,恢復官爵,並削乙巳偽勳,使乙巳士禍得到徹底平反。 [13]  李瑠也重新歸宗於桂城君,而云城君後代迴歸本家。 [12] 

李瑠軼事典故

據記載,李瑠成為朝鮮王朝唯一被處以凌遲極刑的全州李氏近支宗室(宗室成員捲入謀反一般都是賜死,包括有“暴君”之名的燕山君處死安陽君和鳳安君的方式也是賜死),其中一個原因是得罪過文定王后。李瑠對生母尹氏極其孝順,尹氏也偏愛李瑠,引發哥哥坡林君李珘和弟弟全城副正李璃的不滿。尹氏生前與成宗後宮南嬪(淑儀南氏)過從甚密,曾一起養育過孝惠公主。孝惠公主死後留下不少遺產,而其女又在襁褓中,南嬪擔心這些遺物被延城尉金禧之妾奪取,便轉移到自家,計劃等到孝惠公主的女兒金善玉長大後再傳給她。沒過幾年,南嬪就去世了,臨終前將孝惠公主遺物傳給尹氏,尹氏也在1536年去世,此時金善玉尚未成人,尹氏臨終前將孝惠公主遺物當成自己的遺產,分為八個箱子,四個給孝順自己的李瑠,而李珘和李璃各分兩個。
後來金善玉長大,嫁給文定王后的侄子尹百源(尹元老之子),但孝惠公主的遺物並未歸還金善玉。而李珘、李璃也相繼亡故,兩人的妻子忌恨李瑠,便向文定王后訴説孝惠公主遺物都歸於桂林君李瑠家。文定王后派人向李瑠詢問情況,李瑠擔心説出事實後會讓外界發覺他母親尹氏私吞孝惠公主財產,便決定自己承擔,對文定王后説:“母親之事,臣實不知,然上達之人,必知財物之數,書下物目,則知其多少,當陸續輸納。雖盡賣田宅,不違聖教。”文定王后認為李瑠在故意隱瞞,大怒道:“渠敢以憤言對乎?真毒物也!必以予為不知寶物之名目耶?”後來發生乙巳士禍,李瑠作為近支宗室而受到最重的量刑,就有這件事的原因。 [15] 

李瑠人際關係

  • 生父:李恞(1485年—1506年,月山大君李婷獨生庶子,封德豐君)
  • 生母:尹氏(1485年—1536年,本貫坡平,封坡平縣夫人,尹汝弼之女,章敬王后之姐)
  • 養父:李恂(1478年—1504年,朝鮮成宗庶子,封桂城君)
  • 養母:元氏(本貫原州,元菑之女,封安城郡夫人,安順王后的外甥女)
  • 元配:安氏(1501年—?,本貫竹山,封延昌郡夫人,安加伊之女)
  • 繼配:鄭守貞(1525年—?,本貫迎日,封烏川郡夫人,鄭惟沈之女,仁宗貴人鄭氏之妹,宣祖朝左議政鄭澈之姐,尹元衡之子尹孝源之妻崔天儀是其外甥女)
  • 妾室:盧真德(1504年—?,本貫交河,盧燦之女)、金環(婢女)
  • 兒子
    • 嫡子:李諟(1518年—1545年,安氏生,封延陽副正,追贈延陽君)
    • 庶子:李詗(1522年—1545年,盧真德生,封金陽守)
    • 庶子:李詡(1526年—1545年,盧真德生,封雲陽守)
    • 庶子:李誨(1539年—1599年?,盧真德生,封正陽守,後升正陽正,追贈正陽君,其子懷恩君李德仁後捲入沈器遠之獄而被賜死)
    • 庶子:李諒(1544年—1608年,盧真德生,封恩陽守,追贈恩陽君)
  • 女兒
    • 庶女:李玉香(1521年—?,盧真德生,嫁宋眉老)
    • 庶女:李玉秀(1525年—?,盧真德生,嫁金蘭)
    • 孽女:李毛乙老裏(1542年—?,金環生,被金大年納為妾) [14] 
參考資料
  • 1.    《朝鮮王朝實錄事典·李瑠》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1-27]
  • 2.    佚名(李中悦子):《乙巳傳聞錄》,《大東野乘》卷十二:桂林君名瑠,字彥珍。月山大君之孫,於仁廟屬籍為再從,而坡原府院君尹汝弼其外祖也,本品副正,而出繼王子桂城君,襲封正二品,貞顯王后移御其家,以賞升一品。京畿監司金明胤密啓上變,命拿鞫,瑠已逃矣,下書八道大索,兔山縣監李坎男捕得瑠奴,跟尋抵安邊境黃龍山中,削髮為僧,作土室以居,獲之拿鞫。初不服,壓膝烙刑,乃曰尹任語臣曰:“主上有眼疾,何以聽政乎,鳳城君及汝中當立矣。”其兇謀節次,則柳灌、柳仁淑皆以當權宰相,可以謀於朝廷而為之雲,遂被誅。
  • 3.    《朝鮮王朝實錄·中宗實錄》卷69,二十五年八月十八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1-27]
  • 4.    李肯翊:《燃藜室記述》卷十引《國朝記事》《幽憤錄》:桂林君瑠,字彥珍,尹汝弼外孫也。初以桂城君恂養子襲封升秩。自在髫齡,長於綺紈,而少無狗馬聲色之心,左右圖書,潛心翰墨,聲譽藉於諸宗中。先是尹元老造言尹任託以保護,東宮實欲立瑠者,皆笑其言之無理。禮曹正郎鄭滋以年少新進,心智輕淺,乃瑠後妻之兄也,謂曰:“權奸欲加尹任之罪,而無名可據,輒舉公名,欲為媒孽,公何自處之不急耶?昔李長坤亡命得全,況一宗親之迴避,人孰強尋乎?歸卧絕遠,奴僕之家人有物色之者,轉徙他處,臧獲遍八方,安往而不裕衣食哉?”瑠將信將疑,謀諸其妾,妾曰:“凡奴僕犯笞罪者,欲治之際,逃走還捉,則其罪倍重,凡人見偷,疑訝之間,或有逃去者,則必以逃者為偷。君初無所犯,坐受其罪,則罪必輕,而人不疑;若聽郯言,則竊恐笞罪倍重而逃者為偷也。”瑠曰:“汝言近理。輕則奪職,重則竄逐,不有愈於轉徙八方之危苦乎?事定之間,當留此。”翌日,滋使其妹急伻人邀之,拍手呼泣曰:“事且急矣!何以偏信妖言、專不動念?飛蛾赴燭,噬躋何及!”滋曰:“權奸以君將作禍根,禍根不在,醖釀無地。君偏聽寵妾之言,不惜千金之軀耶?”瑠罔知所措,不得已,削髮亡匿,拿命空選。於是羣兇雀躍,得以藉口。時議雖知瑠之醃昧,而實未知亡命曲折之如何。
  • 5.    樸東亮:《寄齋雜記》三:仁廟賓天,尹興仁、柳灌、柳仁淑或黜或罷或遞而已。林嵩善(林百齡)既參北門之啓,外祖以其季弟(林九齡),方為禁火司別提,而先妣年才十五,常在其側,頗記其一二語,雲:“尹元衡以禮曹參議,短小不揚,常訪嵩善於外祖第,繼有大司憲閔齊仁來訪,則尹自後門避去,不相見也。嵩善每嘆曰:‘得無不免乎!’又有‘柳灌、柳仁淑潛言大君有眼疾、不可立’之語,又有‘尹興仁(應為尹任,尹興仁當時沒有資格入侍)抱上腰,請立桂林君,仁廟掉頭曰:“有大君在,決不可為也!”’之語。”
  • 6.    《朝鮮王朝實錄·明宗實錄》卷2,即位年十月初五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1-27]
  • 7.    《朝鮮王朝實錄·明宗實錄》卷2,即位年九月初二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1-27]
  • 8.    《朝鮮王朝實錄·明宗實錄》卷2,即位年九月初二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1-27]
  • 9.    《朝鮮王朝實錄·明宗實錄》卷2,即位年九月二十八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1-27]
  • 10.    《朝鮮王朝實錄·明宗實錄》卷2,即位年九月二十八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1-27]
  • 11.    《朝鮮王朝實錄·明宗實錄》卷2,即位年九月十一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1-27]
  • 12.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實錄》卷21,十二年八月初七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1-27]
  • 13.    《朝鮮王朝實錄·宣祖修正實錄》卷11,十年十一月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1-27]
  • 14.    《璿源錄》李瑠條  .韓國學中央研究院[引用日期2022-01-27]
  • 15.    李肯翊:《燃藜室記述》卷十引《國朝記事》《幽憤錄》:且有禍孽之所所胎。瑠母尹氏有三子,瑠居其次,極誠孝,尹氏偏愛之,兄弟之間,頗多忌念。初尹氏與成廟後宮南嬪最密,孝惠公主之始生,南嬪與尹氏奉巢長養,嫁於延城尉,公主以母禮待之。公主之歿,南嬪曰:“公主器物多,而一女時在襁褓,若盡付年少延城之手,延城之妾必任意散用,移置吾家,待其女長成,則吾儕養育之情畢矣。”久之,南嬪臨終,輸送於尹氏,尹氏後又臨終,分其三子櫃函凡八,長子坡林君珘、少子全城副正璃各二器,餘四器則給瑠,以表誠孝。後珘、璃已逝,公主女長結婚於尹百源,乃文定王后兄子也。珘妻許氏、璃妻申氏同訴於文定曰:“公主財物盡歸於桂林家雲。”文定欲推之,中使傳教,瑠自念:“爭財,婦人常情,無怪諸嫂之説,而但此物初出於南嬪,失計後誤於亡親,難處,馴致今日之厄,人必不知此意,目之以亡親偷竊,莫如身自當之,吾多田宅,可賣而嘗納。”對曰:“母親之事,臣實不知,然上達之人,必知財物之數,書下物目,則知其多少,當陸續輸納。雖盡賣田宅,不違聖教。”文定不知其欲掩母過,天威震動,曰:“渠敢以憤言對乎?真毒物也!必以予為不知寶物之名目耶?”至是姦凶乘時構捏,文定挾憾信聽,竟陷不測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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