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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浚
(朝鮮王朝前期宗室、宰相)
鎖定
- 本 名
- 李浚
- 所處時代
- 朝鮮王朝
- 民族族羣
- 朝鮮人
- 出生日期
- 1441年
- 逝世日期
- 1479年
- 主要成就
- 討平李施愛之亂
- 爵 位
- 龜城君
- 諡 號
- 忠武
李浚人物生平
李浚早年受寵
李浚初封龜城令,世祖年間陸續升為龜城正、龜城尹,天順四年(1460年,朝鮮世祖六年)封龜城君。史載他“為人沉靜,器宇老成,又善射”
[2]
,與永順君李溥(廣平大君李璵之子)、河城尉鄭顯祖(世祖女婿)、銀山副正李徹(孝寧大君李補之孫)一起蒙受世祖眷愛,世祖説他對此四人“予甚愛之,不離左右”,評價其中的李浚“心志明徹,性本穎悟,又有膂力,才調過於三人,然無學術,是可恨也”。
[1]
又常常將龜城君李浚和永順君李溥合稱“文永武龜”。
[2]
成化元年(1465年,世祖十一年),世祖有一個叫德中的嬪御給李浚寫情書,欲與之私通,李浚與其父臨瀛大君將情書上報世祖,世祖殺了德中及傳書宦官,百官彈劾李浚,稱李浚必然早就與德中有來往,但世祖不予處罰。
[7-8]
李浚平亂參政
成化三年(1467年,世祖十三年)五月,李施愛起兵於鹹吉道(今咸鏡道),關北各邑響應,一時聲勢浩大。世祖任命李浚為鹹吉、江原、平安、黃海四道兵馬都總使,領兵三千人(後陸續增至三萬)討伐李施愛。
[4]
起初進展不順,世祖欲親征,到八月漸入佳境,不久平息叛亂,擒殺李施愛。世祖大喜,下御札盛讚“汝,吾之寵子, 初因怒甚,遽委元戎,今汝既成大功,幅員萬里,歡聲盈溢,汝之功烈,古今所罕”。
[3]
九月二十日凱旋漢城,被世祖策為一等敵愾功臣。
[5]
平定李施愛之亂後,世祖有意提拔李浚參與政治,以牽制韓明澮、申叔舟等勳舊勢力。朝鮮太宗的外曾孫南怡曾在一次宴會後乘醉説道:“上過愛龜城,臣竊非之。”世祖説:“龜城至親,且有大功,不愛龜城而誰愛?汝言必有情,誰與同議?”南怡説:“不與他人議也。”世祖便將南怡下義禁府獄。並在席間讓世子李晄(後來的睿宗)和龜城君進酒起舞,令九妓歌曰:“誰是大將軍?龜城君是。誰是平定天下?龜城君是。誰是天下人物?龜城君是。誰是少子?龜城君是。誰是大勳?龜城君是。”又讓韓明澮進酒,令妓歌曰:“誰是元勳?韓明澮是。誰是舊勳?韓明澮是。誰是新勳?龜城君是。”又令永順君李溥起舞,令妓歌曰:“誰是無勳?永順君是。”足見世祖對李浚的寵愛。
[6]
李浚盛極而衰
李浚回朝後,與清川府院君韓伯倫之女結婚,從而成為睿宗的連襟,又在成化四年(1468年,世祖十四年)七月十七日拜為領議政,由於他還不到三十歲,故引起轟動,反對之聲不斷,但世祖通通不聽。
[2]
此時世祖已病入膏肓,一個多月後就去世了。睿宗即位後,韓明澮、申叔舟等勳舊勢力恢復了權勢,十月整肅了南怡一派,李浚也在十二月離任,從此失勢。成化五年(1469年,朝鮮睿宗元年)六月,李浚家裏的伴當全仲生被揭發對人説“將為臣下者,何乃向我宮淡薄乃爾?”暗指李浚將當國王,犯了“亂言”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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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全仲生被凌遲處死,但李浚被睿宗保住,沒有追究。
[10-11]
不久睿宗死去,成宗繼位,貞熹王后垂簾聽政。成化六年(1470年,朝鮮成宗元年)正月又發生前直長崔世豪“亂言”事件,被揭發曾對人説龜城君比成宗更適合當國王。
[12]
勳舊派藉機猛攻李浚,並翻出私通宮人的舊賬,要求將他逐出京城。貞熹王后説:“龜城,世祖所眷愛也。今黜之於外,恐違世祖之意。”但在勳舊派的壓力下,還是褫奪李浚的官爵,流放慶尚道寧海府,由官府提供衣服糧食,供其終老,同時免於籍沒。
[13]
其後又審出前承旨權孟禧也有類似的支持龜城君當王的“亂言”
[15]
,勳舊派繼續請求審訊並嚴懲李浚,但被貞熹王后拒絕。
[16]
李浚去世平反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朝鮮肅宗十二年)七月,廣平大君李璵的後裔李選請求朝鮮肅宗為李浚平反昭雪。
[18]
在奉命查閲了實錄相關記載以後,領議政金壽恆等確認李浚是被冤枉的,於是請求允許為李浚平反昭雪,恢復官爵,肅宗批准。
[19]
[21]
大韓帝國光武九年(1905年),朝鮮高宗追贈李浚諡號“忠武”。
[20]
李浚人際關係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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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卷31,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2-08]
- 2. 《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卷47,十四年七月十七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2-08]
- 3. 《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卷43,十三年八月十四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2-08]
- 4. 《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卷43,十三年九月初六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2-08]
- 5. 《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卷43,十三年九月二十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2-08]
- 6. 《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卷46,十四年五月初一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2-08]
- 7. 《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卷37,十一年九月初四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2-08]
- 8. 《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卷37,十一年九月初五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2-08]
- 9. 《朝鮮王朝實錄·睿宗實錄》卷6,元年六月十三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2-08]
- 10. 《朝鮮王朝實錄·睿宗實錄》卷7,元年八月十二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2-08]
- 11. 《朝鮮王朝實錄·睿宗實錄》卷7,元年八月十五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2-08]
- 12. 《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卷2,元年正月初二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2-08]
- 13. 《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卷2,元年正月十四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2-08]
- 14. 《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卷100,十年十月二十八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2-08]
- 15. 《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卷2,元年正月十五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2-08]
- 16. 《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卷2,元年正月二十八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2-08]
- 17. 李選:《芝湖集》卷十二,《龜城君行狀》:訃聞,貞熹王后為之流涕,進素饌,命族親往葬之。公兄烏山君澍啓請來葬廣州先塋,承旨等以為不可而止。其後返葬於楊州西山。
- 18. 李選:《芝湖集》卷三,《陳所懷疏》:夫浚以近宗,過被寵任,至據首揆,勳名太盛,則固宜其及於禍。而若孟禧等事,則只是私自亂言而已,元非浚所與知者,故其所以罪之者,亦不過曰為羣小所指雲。則其無情犯,據此可知,如甄城君惇之於中廟朝、仁城君珙之於仁祖朝,皆被罪死於大獄之下,而旋蒙解釋,官復葬禮。獨於功高無罪之浚,尚昧昧焉無所伸白,寧非冤歟?誠願殿下下詢大臣,爰命史官,考諸國乘。果有如臣所陳者,則特許復爵,以慰幽魂,允為聖朝伸枉之盛舉。
- 19. 《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卷18,十三年六月初五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2-08]
- 20. 《朝鮮王朝實錄·高宗實錄》卷44,光武九年2月2日條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02-08]
- 21. 李選:《芝湖集》卷十二,《龜城君行狀》:某竊嘗慨然於公之抱深冤不伸,今二百餘年,乃敢陳疏請考實錄而伸之。幸蒙聖上允可,既考出後,禮曹判書南公龍翼,覆啓請議大臣曰:“某妙年勳望,古今罕比。而屢陷危疑之重,闢終荷曲全之聖恩。被罪之時,特免籍沒,終止居謫而死,則與罪着伏法者有異矣。”大臣領議政金公壽恆、領中樞府事金公壽興、右議政李公端夏皆盛稱其冤狀,宜許伸雪,上於是乃命復其勳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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