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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孔

鎖定
李希孔,字子鑄,廣東廣州府三水縣西南洲邊村人。父名大遇,曾任柳州衞經歷。孔自小聰明,8歲能文,13歲便為縣學生員。明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考中舉人,翌年中進士。 [1] 
本    名
李希孔
子鑄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廣州府三水縣西南洲邊村
科舉功名
萬曆三十八年進士

李希孔人物經歷

明萬曆三十年(1602年)倡建魁崗文塔,五年後又倡建尊經閣。明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考中舉人,翌年中進士。最初到吏部見習,後授中書舍人,奉命到陝西冊封官吏時很多人向他饋送禮物,他全不收受。不久,經考選任南京江西道御史。當時朝政混亂,太監、皇妃、外臣之間,互相勾結又互相排擠。他剛到任,即上書揭發吏科給事中姚宗文與巡撫王化貞互相勾結,排擠經略熊廷弼,及阻抑朝廷考選遴才的陰謀。李不畏權勢,直言忠諫,一時人心大快,稱為海瑞復出。曾任兩廣總督的周嘉謨對部屬説:“近數十年未見如許章疏,李侍御氣節稜稜,大有擔當人也。”明泰昌元年(1620年),李上奏七條有關政治改革的意見,建議光宗皇帝朱常洛推行新政。明天啓元年(1621年)上書請求誅斬在“紅丸案”(光宗有病,內侍崔文升進瀉藥,鴻臚寺丞李可灼進藥丸。光宗服後,第二天便病死。因藥丸是紅色,故稱“紅丸案”)中與鄭貴妃勾結的崔文升。又上書檢舉與太監勾結的府臣邵輔忠。明天啓二年(1622年),李調到京城後又條陳要急辦七件事,奏請逮捕與姚宗文勾結的兵部主事劉國縉。明天啓三年(1623年),在《上修兩朝實錄公論疏》中,對“三王並封”、“封后遺詔”、“挺擊”、“紅丸”、“移宮”等五件大事提出要嚴正處理的意見。熹宗皇帝看後表示讚許,並交付史館複議。他還上《奏請出客氏疏》,請熹宗不要將已遷出宮的乳母客氏再遷回來。所有這些條陳,都是別人所不敢説的。因此,奸佞小人對他切齒痛恨,極力進行誣陷。結果皇帝聽信讒言,將他降職派去外地辦理聚集馬匹差事,途中病死旅舍。後人將其在洲邊村出生的里巷命名為御史裏 [2] 

李希孔明史記載

李希孔,字子鑄,三水人。萬曆三十八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擢南京御史。給事中姚宗文遼東軍,排經略熊廷弼,希孔連疏劾之。已,又糾宗文阻抑考選,以“令旨”二字抗言繳還,遏先帝非常之德。泰昌元年冬,陳時政七事。天啓改元,與允成劾邵輔忠。已,請宥言官倪思輝、朱欽相王心一。三年上《折邪議》,以定兩朝實錄,疏言:
昔鄭氏謀危國本,而左袒之者,莫彰著於三王並封之事。今秉筆者不謂非也,且推其功,至與陳平、狄仁傑並。此其説不可解也。當時並封未有旨,輔臣王錫爵蓋先有密疏請也。迨旨下禮部,而王如堅、朱維京、塗一臻、王學曾、嶽元聲顧允成于孔兼等苦口力爭,又共責讓錫爵於朝房。於是錫爵始知大義之不可違,而天下之不我予,隨上疏檢舉,而封事停也。假令如堅等不死爭,不責讓,將並封之事遂以定,而子以母貴之説,且徐邀定策國老之勳。而乃飾之曰:“旋命旋引咎,事遂以止。”嗟乎,此可為錫爵諱乎哉!且聞錫爵語人曰:“王給事中遺悔否?”以故事關國本,諸臣稿項黃馘,終錫爵世不復起。不知前代之安劉、復唐者,誰厄王陵,使之不見天日乎?曾剪除張柬之桓彥範等五人,而令齎志以沒乎?臣所以折邪議者,一也。
其次,莫彰於張差闖宮之事。而秉筆者猶謂無罪也,且輕其事,而列王大臣貫高事為辭。此其説又不可解也。王大臣之徒手而闖至乾清宮門也,馮保怨舊輔高拱,置刃其袖,挾使供之,非實事也。張差之梃,誰授之而誰使之乎?貫高身無完膚,而詞不及張敖,故漢高得釋敖不問。可與張差之事,造謀主使口招歷歷者比乎?昔寬處之以全倫,今直筆之以存實,以戒後,自兩不相妨,而奈之何欲諱之?且諱之以為君父隱,可也;為亂賊輩隱,則何為?臣所以折邪議者,二也。
至封后遺詔,自古未有帝崩立後者。此不過貴妃私人謀假母后之尊,以弭罪狀。故稱遺詔,以要必行。奈何猶稱先志,重誣神祖,而陰為阿附傳封者開一面也?臣所以折邪議者,三也。
帝之令德考終,自不宜謂因藥致崩,被不美之名。而當時在內視病者,烏可於積勞積虛之後,投攻克之劑。羣議洶洶,方蓄疑慮變之深,而遽值先帝升遐,又適有下藥之事,安得不痛之恨之,疾首頓足而深望之?乃討奸者憤激而甚其詞,庇奸者借題以逸其罰。君父何人,臣子可以僥倖而嘗試乎?臣所以折邪議者,四也。
先帝之繼神廟棄羣臣也,兩月之內,鼎湖再號。陛下孑然一身,怙恃無託,宮禁深閟,狐鼠實繁,其於杜漸防微,自不得不倍加嚴慎。即不然,而以新天子儼然避正殿,讓一先朝宮嬪,萬世而下謂如何國體。此楊漣等諸臣所以權衡輕重,亟以移宮請也。宮已移矣,漣等之心事畢矣,本未嘗居以為功,何至反以為罪而禁錮之、擯逐之,是誠何心?即選侍久侍先帝,生育公主,諸臣未必不力請於陛下,加之恩禮。今陛下既安,選侍又未嘗不安,有何冤抑,而汲汲皇皇為無病之沈吟?臣所以折邪議者,五也。
抑猶有未盡者。神祖與先帝所以處父子骨肉之際,仁義孝慈,本無可以置喙。即當年母愛子抱,外議喧譁,然雖有城社媒孽之奸,卒不以易祖訓立長之序,則愈足見神祖之明聖,與先帝之大孝。何足諱、何必諱,又何可諱?若謂言及鄭氏之過,便傷神祖之明,則我朝仁廟監國危疑,何嘗為成祖之累。而當時史臣直勒之汗青,並未聞有嫌疑之避也。何獨至今而立此一説,巧為奸人脱卸,使昔日不能置之罪,今日不容著之書,何可訓也!今史局開,公道明,而坐視奸輩陰謀,辨言亂義,將令三綱紊,九法滅,天下止知有私交,而不知有君父。乞特敕纂修諸臣,據事直書,無疑無隱,則繼述大孝過於武、周,而世道人心攸賴之矣。
詔付史館參酌,然其後卒不能改也。已,又請出客氏於外,請誅崔文升。忌者甚眾,指為東林黨。未幾,卒官,故不與璫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