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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廷弼

鎖定
熊廷弼(1569年—1625年),字飛百,亦作非白,號芝岡,湖廣江夏(今湖北省武漢市)人,明朝後期名臣。
熊廷弼於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中進士,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巡按遼東,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提督南直隸學政,兩年後因捲入黨爭而罷官回籍。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明軍在薩爾滸之戰中被後金擊潰,熊廷弼被起用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代楊鎬經略遼東,任上斬逃將,造軍器,修城堡,派兵扼守各要塞,互為應援,召集流民,安定人心,守備大固,使後金軍不敢輕進。明熹宗即位後,他因不進兵而為言官所劾,請求辭職,獲得批准。天啓元年(1621年),後金攻破瀋陽、遼陽,熊廷弼再次臨危受命,進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仍任遼東經略,提出“三方佈置”之策,但與主戰的遼東巡撫王化貞不和,終致兵敗潰退,廣寧(今遼寧北鎮)失守,熊廷弼隨之下獄,又捲入黨爭,於天啓五年(1625年)被斬,享年五十七歲。崇禎時獲昭雪,諡號襄愍。
熊廷弼遺著有《熊襄愍公集》《遼中書牘》等,今人整理為《熊廷弼集》。 [2-3] 
概述圖來源 [1] 
全    名
熊廷弼
別    名
熊襄愍
熊經略
飛白、非白
芝岡
諡    號
襄愍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湖廣江夏
出生日期
1569年2月24日(隆慶三年二月初九日)
逝世日期
1625年9月27日(天啓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逝世地
北京西市
主要作品
《遼中書牘》《熊襄愍公集》
最高官職
經略遼東等處軍務、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熊廷弼人物生平

熊廷弼早年經歷

熊廷弼祖籍江西南昌,出身當地大族豫章熊氏。弘治年間,該家族中的熊智宦遊湖廣,落籍江夏,其子熊萬邦(字道興)就是熊廷弼的曾祖父,熊家移居江夏後世代以務農為生。 [6]  [7]  熊廷弼生於隆慶三年二月初九日(1569年2月24日) [8]  ,長大後身長七尺(一説八尺),頰鬚較少,有膂力,能向左右射箭,而且氣場很強,“圓目巨吻,一吐氣出辭,眾人辟易”。 [9-10]  他在讀書方面也顯示出很高的稟賦,自幼聰明,記憶力好。他六歲入讀鄉塾,十歲就輟學,一邊放牛,一邊掛着牛角讀春秋戰國到唐宋的演義小説以及《水滸傳》。十五歲時,父親和祖父確信他是讀書的料,便讓他受業於家族中唯一的生員——他的從伯兄熊廷立,熊廷立後來由於喪父母而無法教導他,他只好尋找其他先生,但因家貧交不起學費,所以主要以自學為主,終於在十九歲時考中秀才,成為江夏縣學生員,每次考試都名列前茅。第二年,江夏開始了連續三年的饑荒,熊廷弼不得不一邊忙於應付家中困境,一邊讀書。在饑荒期間,除了姨母和以賣油為生的鄰居老夫婦外,熊廷弼沒有得到過他的其他親戚以及曾讚賞過他的鄉紳們的接濟,嚐遍世態炎涼,曾當眾謾罵同學,他後來的暴脾氣也由此形成。儘管家境如此貧窮,但每當熊廷弼一家快餓死時,縣學就組織考試,熊廷弼因成績名列前茅而獲得糧食獎勵(食餼),才艱難熬過了這幾年的難關。 [4] 
萬曆十九年(1591年)和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熊廷弼在兩次鄉試中落榜,隨後父親熊柏也在看不到兒子出人頭地的鬱悶心情中去世。熊廷弼為父親服完喪後,於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第三次參加鄉試,一舉奪魁(解元)。 [11]  翌年,他進京參加會試殿試,以三甲第一百十五名獲賜同進士出身觀政於工部。 [8]  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獲授保定府推官,任上精明幹練,尤其在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旱災和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水災兩次救荒中表現出色,受到直隸巡撫汪應蛟的賞識,被評為“天下理官(即推官)第一”。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行取入京,因支持同鄉官員郭正域而得罪郭正域的政敵內閣首輔沈一貫,再加上拒絕推薦沈一貫的同黨孫善繼的親戚,所以只被授予工部屯田司主事一職。 [12] 

熊廷弼巡按遼東

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八月,熊廷弼經過考選,升為試監察御史,分管浙江道。 [13-14]  兩個月之前,兵科都給事中宋一韓彈劾遼東巡撫趙楫和遼東總兵李成梁強制內遷寬奠等六堡軍民、將此千里之地拱手讓給建州女真,明神宗欲派御史核實棄地情況,但一直都沒人敢去遼東。等到熊廷弼上任浙江道御史十天後,便被廷推為遼東巡按。據説這就是沈一貫一黨(即浙黨)為了刁難他而故意給他安排苦差。而熊廷弼本來也“有志四方,喜談陳湯傅介子之事,每憤薊、遼之間虜眾驕橫”,因此不顧友人勸告,毅然出關巡按。 [14]  [15-16] 
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十一月十八日,熊廷弼抵達遼陽。二十六日,就與遼陽道謝存仁、開原道石九奏東行勘察疆界。熊廷弼到了撫順鴉鶻關,建州女真的酋長努爾哈赤派兒子和女婿帶着貂皮、馬匹、鹿狍肉和酒來拜見。熊廷弼謝絕了貂皮、馬匹,只留下了鹿狍肉和酒,用作野外餐飲之需,十二月二十二日完成勘界,返回遼陽。經過近一個月的調查,熊廷弼確認從清河堡到鴉鶻關失地七十里,孤山新堡失地八十里,寬奠、大奠、永奠、長奠、新奠五堡失地三百里,強制六萬四千餘軍民內遷,而趙楫和李成梁要對此負責,因此他歷數趙、李二人喪權辱國、欺君罔上的八項罪狀,要求將趙、李二人處斬,並處置其麾下的參將韓宗功、道台張中鴻等文武官員。神宗留中不發,此事不了了之。 [17]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熊廷弼繼續留在遼東。上年年底,新任遼東總兵杜松在遼西塞外哈流兔地方大敗蒙古插漢部(察哈爾部)中的拱兔部落的捷報,而寧前道副使馬拯則參劾其誤攻“款夷”(已歸順明朝的部落)、擅起邊釁,這些事務都需要熊廷弼參與處理。熊廷弼內心也不贊成杜松“殺款”之舉,但為了避免刺激杜松並傷害士氣,在奏疏中肯定了杜松的勝利,同意發下賞賜,並嚴防拱兔報復,神宗採納了他的意見。 [18]  到了三月,拱兔果然發起報復,在大勝堡(今遼寧錦州凌海市大勝堡村)奇襲明軍,屠殺百姓,熊廷弼將此敗歸咎於杜松“殺款”,使其被罷免。 [19]  言官宋一韓、朱一桂又彈劾熊廷弼苛責杜松、偏袒馬拯,並且不應重視“款夷”,熊廷弼則在數月內五疏駁斥,還舉出了杜松強買人蔘、貂皮以及濫殺降夷、剋扣餉銀等更多罪行(後又駁斥兩次,但與杜松無關)。 [20]  熊廷弼還特別注意到努爾哈赤逐漸強大及其對明朝的威脅,而遼東的“屯塞、城堡、墩台、壕塹、軍馬、器械、錢糧之類一無足恃”。 [21]  他在六月十八日借努爾哈赤的軍隊在靖安堡踩踏田禾以及在撫順關勒索人蔘錢等事警告朝廷,遼東兵備鬆弛,如不“蚤發內帑,以濟緊急”,遼東將失,進而危及薊州乃至京師。神宗同意從一些部分抽出三十萬兩運往遼東,整頓兵備。 [22]  經過他對遼東的一番巡按,遼東地區“風紀大振”。 [23] 

熊廷弼首次沉浮

熊廷弼在遼東功勞卓著,朝廷欲直接起用他為遼東巡撫,被熊廷弼推辭。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許弘綱提議讓熊廷弼提督北直隸學政,但與熊廷弼、郭正域為敵的言官段然不想讓熊廷弼來北京,便向吏部尚書孫丕揚提議將熊廷弼調任提督南直隸學政,理由是“南中人才盛,非文望莫能鑑;士風悍,非威望不能警”,熊廷弼文武兼備,十分合適,於是孫丕揚同意調動。 [24]  六月二十三日,熊廷弼正式被任命為提督南直隸學政。 [25]  七月二十五日,熊廷弼入山海關,八月初七日抵京,在向神宗呈上了請求賑濟遭受水災的京東百姓的奏疏後,南下赴任督學。 [26] 
熊廷弼在南直隸,“性伉急,見諸生,慮無不謾罵頓挫”。 [120]  他針對當地士子沉迷詩文、不看《性理大全》《通鑑綱目》等書、“無實學”的特點,厲行整頓士風、扭轉學風。當時學校考試分為“經(經義)”“論”兩種,由考生自選。熊廷弼鼓勵選擇“經”的學生,打壓選擇“論”的學生,由此罷黜了鄉紳權貴子弟,提拔了許多寒微之士。他毫不顧忌地方權貴,曾有一次將考試中行為不當的一名常州籍大官的公子綁起來杖責,迫使該大官闖入其衙門救出自己的兒子。他的剛正嚴明讓許多南直隸士子憤憤不平,罵他“與士為讎”,東林黨人尤其對他不滿,認為他就是存心打壓東林黨,因此他與江南鄉紳的關係十分緊張。 [27-29]  隨後,熊廷弼惹上了麻煩,太平府生員梅宣祚勾結他的族中兄弟梅振祚、梅子祚、梅羽祚、梅俞祚、梅望祚以及宣黨首領湯賓尹的族人湯必守將一名姓徐的婦人藏在家中作為性奴,宣城生員蘇海望、李茂先、馮應祥、芮永縉等報官,最後雙方都受到官府處罰。萬曆四十年(1612年),熊廷弼到宣城巡視歲考之際,有人向他舉報蘇海望、李茂先、馮應祥、芮永縉的劣跡,熊廷弼為了整頓士風,對這些滋事生員予以杖責,其中芮永縉被打死。翌年正月,應天府巡按御史荊養喬在辭官時彈劾熊廷弼為獻媚其好友湯賓尹而故意殺死芮永縉。左都御史孫瑋着手調查此案,熊廷弼也被迫回籍聽勘。負責調查的御史徐應登證明熊廷弼並無討好湯賓尹之事,也對梅家深惡痛絕,其所作所為無可指摘,熊廷弼得以過關。 [30] 
儘管如此,熊廷弼並未復職,而是在家中賦閒。此後他不過問朝政,“一切除目邸報不入目者七年”,除了修橋築堤等涉及民生的事項外,他從來不主動拜謁官府。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母親去世後更到鄉下居住,即使有時回城也是在園中種樹、養魚、下棋而已。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努爾哈赤起兵攻明,楊鎬被起用為遼東經略。朝廷本來也想起用熊廷弼為監軍,但楊鎬之前在遼東巡撫任內就與時任巡按的熊廷弼不和,所以阻止了此議。翌年三月,楊鎬組織的進剿努爾哈赤的明軍於薩爾滸之戰中潰敗,羣臣紛紛建議起用熊廷弼,於是神宗在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三月二十二日拜熊廷弼為大理寺左寺丞兼河南道監察御史,宣慰遼東軍民。四月十二日,熊廷弼接到聖旨,四月十七日離家北上。 [31]  [32]  本來廷議是想讓他取代楊鎬,但當時的首輔方從哲袒護楊鎬及李如柏,又壓了兩個月。等到開原陷落,神宗才在六月二十二日正式任命熊廷弼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經略遼東。 [31]  [33] 

熊廷弼臨危受命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七月初六日,熊廷弼陛辭,隨後帶着尚方寶劍前往遼東。行至錦州的十三山驛,得知鐵嶺陷落,遼東局勢更加危急。八月初二日,熊廷弼在海州(今遼寧海城)與楊鎬交接,翌日兼程進入遼陽。熊廷弼一路上都看到往西邊逃竄的遼東軍民,不斷派人勸止。等他到了遼陽後,就逮捕了將家眷搬出城的前知州李尚浩,並要求富户把搬到城外的家眷遷回,由此人心得以穩定。接着,他還斬了逃將劉遇節、王捷、王文鼎及貪將陳倫,設六壇以哭祭死難軍民,並趕到最前線的瀋陽,佈置防禦事宜。 [34]  然而此時遼東精鋭喪盡,援兵遲遲不來,尤其是能夠制敵的火藥只剩一千餘斤,令熊廷弼嚇出一身冷汗。 [35]  所幸努爾哈赤在打下開原、鐵嶺後並未進攻遼陽、瀋陽,而是轉攻北關(葉赫部),因此遼東明軍得以有喘息之機。在努爾哈赤攻北關之際,熊廷弼派遼東三總兵李如楨(駐瀋陽)、李光榮(駐瀋陽)、賀世賢(駐虎皮驛)到撫順一帶虛張聲勢,途中遇到一千後金兵,賀世賢將其趕走,但其他兩總兵退卻,因此賀世賢僅斬獲十級。熊廷弼不僅未能達到聲援北關的目的,還更加看穿遼軍戰鬥力之低下。八月二十四日,瀋陽各營軍丁正在挖營盤時,得到北關陷落的消息,紛紛逃走。熊廷弼趕緊派開原道僉事韓原善去鎮撫,韓原善不敢去,熊廷弼又派分守道閻鳴泰到瀋陽,行至虎皮驛,看到南逃的軍人後也回到遼陽,力言瀋陽不可守,應專守遼陽。賀世賢也有這樣的建議,熊廷弼也贊成此議,遂採取“並沈保遼”之策。 [36]  他還反覆強調李如楨不堪任用,遂改由李懷信代之,並將李光榮調往遼西,由援遼總兵柴國柱與賀世賢、李懷信鎮守遼東。 [37] 
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正月,熊廷弼見努爾哈赤並未進攻,便重新部署瀋陽的防守事宜,為此築瀋陽城與奉集堡,同時親往撫順故城,查勘地勢。 [38]  數月勞累之下,熊廷弼在五月二十一日一度嘔血,六月初一日才重新辦事,初四日就前往新修的奉集堡視察,接着又前往清河、寬奠、鎮江一帶視察,十六日才回到遼陽。 [39]  在此期間,後金又開始對遼東展開小規模騷擾,先後襲擊了禿老婆山城、花嶺山城、王大人屯、白官人屯等山城、屯寨。七月底,神宗駕崩,努爾哈赤趁機於八月親自率軍進攻瀋陽,熊廷弼於二十一日披甲從奉集前往瀋陽督戰。後金軍先攻蒲河所(今遼寧省瀋陽市蒲河城址),賀世賢前往救援,在野戰中被後金擊敗,得尤世功接應後退守瀋陽城,此時熊廷弼已率副將李秉誠、趙率教等趕到,後金軍於二十二日夜撤離出境,是為蒲河之役。此役明軍傷亡三百餘人,只斬四級,但保住了瀋陽城,熊廷弼也看到了“奴賊漸知內地之有兵,官兵亦漸知自身之有膽”的些許變化。 [40] 
熊廷弼雕像 熊廷弼雕像
在熊廷弼守遼東的一年間,屢屢催促朝廷調來道將(監軍道和將領等文武官員)、援兵及餉銀等,但進展十分緩慢,令性急的熊廷弼十分惱火。他在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點名大罵“兵部尚書黃嘉善、户部尚書李汝華身擔兵餉重擔,皆圖全軀保妻子,莫有肯為皇上拼死力爭、上緊幹辦者,何況各省鎮督撫諸臣?……日挨一日,不致亡遼東、危北京而使皇上獨當大禍不已也。當此之時,即按丁汝夔王忬、王汝孝等故事盡戮諸臣,亦何補於成敗存亡之數哉!” [41]  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五月,患病的他在上疏中批評“朝臣太平優遊,官盛任使;皇上深居靜攝,禁不聞聲”,並大聲疾呼“請問皇上要遼東否?再問朝臣要遼東否?” [42]  此語被視為“要挾”“無人臣禮”。 [43]  神宗生前並未責怪他言辭激烈,而是稱讚他“一意振刷,恢復封疆,朕深切倚賴”。 [44]  等到神宗死後,朝臣就開啓了對他的彈劾。第一個彈劾他的是奉命巡視遼東的太常寺少卿姚宗文,在八月二十五日上疏指責熊廷弼在五、六月間應對後金騷擾的過程中前後説法不一,掩過邀功,並數落他“兵馬不訓練,將領不部署,人心不附戢,至工作之無時而已,刑威之有時而窮,廢羣策之不足以圖大功;恃獨賢之不足以成大事”。 [45]  據説此次彈劾是因為姚宗文此前請熊廷弼幫他辦事未被答應以及認為熊廷弼待他無禮所致。 [46]  在此次彈劾尚未解決之際,明光宗駕崩,明熹宗登基,對熊廷弼的彈劾仍在繼續。熹宗登基六天後的九月十二日,御史顧慥彈劾熊廷弼逗留不進,存在諱敗、邀功、勞師、耗財、傲氣、告病等諸多罪狀。 [47]  翌日,另一御史馮三元彈劾熊廷弼“無謀者八,欺君者三”,熹宗遂命九卿科道討論熊廷弼的問題。 [48]  張修德、魏應嘉楊漣、王繼曾等科道官紛紛指出熊廷弼任上的各種過失。熊廷弼一面辯解,一面求去。最後吏部尚書周嘉謨等開會決定罷免熊廷弼,九月二十一日得到熹宗批准。 [49]  十月十七日,熊廷弼與新任經略袁應泰交接,卸任遼東經略。 [50]  不僅如此,朝廷還要派人去遼東查勘熊廷弼的過失,熊廷弼在給友人的信中感慨“遼已之亡而致存,不佞(指他自己)且之生而致死”,隨後回籍聽勘。 [51]  本來朝廷準備派彈劾熊廷弼者之一的魏應嘉去遼東,後來受到閣臣方從哲劉一燝等及言官吳應奇、楊漣的反對,才派兵科給事中朱童蒙去。 [52]  至天啓元年(1621年)閏二月,朱童蒙呈上了一份肯定熊廷弼功大於過的報告,認為熊廷弼能保全遼東數萬生靈,其錯誤在於任性使氣。熹宗遂下旨嘉獎熊廷弼“力保危城,功不可泯”,決定“及時起用”。 [53-54] 

熊廷弼再任經略

天啓元年(1621年)三月,還沒等朝廷給熊廷弼安排新的職務,後金就大舉攻明,遼陽、瀋陽等遼河以東七十餘城全部陷落,袁應泰、賀世賢等文武大員死難。閣臣劉一燝將這一局面歸咎於罷斥熊廷弼,要求重新起用他。 [55]  不過兵科給事中郭鞏反對起用“喪師誤國、假病欺君”的熊廷弼。 [56]  熹宗斥罰了郭鞏,於三月二十四日起用熊廷弼為兵部右侍郎 [57]  ,四天後下達敕書,表達之前罷免他的後悔之意。 [58]  熊廷弼對遼事感到悲觀,在給家鄉友人張五雲的信中説自己“外無應援,內無幫助,七尺之軀,已擬交付朝廷,置成敗死生於度外矣”。 [59]  五月,熊廷弼抵達北京,覲見熹宗,請求不要追究當初彈劾自己的言官的過失,熹宗不聽,將姚宗文革職為民,貶謫馮三元、張修德、魏應嘉、郭鞏等出京。 [60-61]  六月初一日,熊廷弼提出封鎖後金、穩紮穩打的三方佈置之策,主張復設經略於山海關,統籌指揮。 [62]  六月初六日,熊廷弼被升為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經略遼東等處軍務。 [63]  一個月後,熊廷弼陛辭,熹宗除專敕外,加賜敕書一道、尚方劍一把,副總兵及以下將官允其先斬後奏,另外撥給他京營五千人,隨行領軍將官紵絲一表裏、銀二十兩,標下各軍每名銀二兩。熹宗還賜給熊廷弼大紅麒麟服、紵絲四表裏、銀五十兩,並賜宴都城外,五府、戎政、部院堂上掌印官陪餞,表現出對他極高的期待。 [64-65] 
熊廷弼上任後不久,就與駐紮遼西最前線——廣寧(今遼寧北鎮)的遼東巡撫王化貞不和。王化貞主張在三岔河(遼河下游)岸上佈防,以圖進取;熊廷弼明確反對,認為遼河狹窄,後金軍騎馬就能渡過,到了冬天,河水結冰,渡更加容易,而且沿河堡壘小,難容重兵,這種防線十分脆弱。熊廷弼的意見是在河岸佈置小股偵察兵,然後多置烽火台,保持預警系統暢通;大部隊集結在廣寧附近,構築若干營盤,互為掎角,圍繞廣寧堅城進行防守。 [66]  監軍御史方震孺支持熊廷弼,王化貞之議也就作罷,但“經撫之爭”的局面從此開始。 [67]  在其他方面,熊、王也多有爭執。七月,王化貞派毛文龍奇襲鎮江(今遼寧丹東九連城鎮),熊廷弼認為此舉打草驚蛇,為時過早 [68]  ;八月,王化貞要渡三岔河襲擊海州,熊廷弼不得已率十幾名家丁前去接應,但奏稱海州取易守難,不宜輕舉,王化貞果然無功而還 [69]  ;九月,王化貞以為能借得蒙古林丹汗四十萬大軍來助 [70]  ,熊廷弼則強調蒙古人不可靠,應注重培養明軍自身的力量。 [71]  就連各地援軍的名號叫“平遼”還是“平東”,熊廷弼和王化貞都要起爭執,王化貞要用“平遼”,熊廷弼認為這會刺激遼人,主張改為“平東”或“徵東”。 [72]  雙方矛盾可以説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而朝中的兵部尚書張鶴鳴則騙他王化貞,與熊廷弼為難。 [68]  如熊廷弼想起用佟卜年招撫遼人,就遭到張鶴鳴的反對,所以佟卜年未能被用於遼東。 [73]  十月底,王化貞又準備渡遼河,由於張鶴鳴和王化貞一直主張經略出關,熊廷弼不得已率麾下五千人出關,十二月初抵達廣寧右屯衞(今遼寧凌海市右衞鎮)。 [74]  此時,王化貞又自以為李永芳能當內應,再加上首輔葉向高是他的座師,更加得意忘形,揚言“請兵六萬進戰,一舉蕩平”。 [75-76]  熊廷弼則奏請按王化貞説的辦,並馬上罷免自己,“以無摧戰士之氣,灰任事之心”。“經撫之爭”由此達到高潮。 [77] 
天啓二年(1622年)正月十二日,熹宗命九卿科道開會討論“經撫之爭”的問題,27人支持王化貞,52人中立,只有李精白和徐揚先二人明確支持熊廷弼。討論的結果是賜王化貞尚方劍,命其專管廣寧事,熊廷弼改用他任。還沒等熹宗正式裁決,就得知努爾哈赤入犯的消息,熹宗只好責令熊、王二人以大局為重,繼續合作。 [78-79]  努爾哈赤於正月二十日渡過遼河,進攻廣寧。此前熊廷弼已部署劉渠以兩萬人駐守鎮武堡,祁秉忠以一萬人駐守閭陽堡,羅一貫以三千人守西平堡。由於內奸孫得功作祟,廣寧在兩天內就失陷,羅一貫安排的三員守將先後戰死,王化貞從廣寧城中倉皇出逃,其所期盼的林丹汗援軍並未及時趕到。努爾哈赤進攻廣寧時,熊廷弼聽從監軍道邢慎言的建議,於二十一日率兵前往閭陽應援廣寧,但僉事韓初命反對救援,熊廷弼又在二十二日傍晚出閭陽,整隊前往大淩河。 [80]  翌日,熊廷弼見到了狼狽的王化貞,挖苦道:“六萬軍蕩平,竟何如?”王化貞深感慚愧,接着詢問防守寧遠、前屯之計,熊廷弼表示因王化貞貪功冒進,一切為時已晚,護送百萬軍民進入山海關才是當務之急。 [81]  正月二十六日,熊廷弼回到山海關,遼西遂被放棄。 [80]  但努爾哈赤佔領廣寧後沒有選擇長驅直入,因此廣寧之戰的後果並未擴大化。

熊廷弼下獄處死

熊廷弼致友人手札 熊廷弼致友人手札
熊廷弼回到山海關三天後即上疏請罪,説已經在準備囚車,只等將數十萬亂軍難民安置好,就把自己裝進囚車前往北京。熹宗回旨:“封疆失守,熊廷弼罪將何辭?姑準戴罪守關、立功自贖。” [82]  天啓二年(1622年)二月初六日,熹宗又聽從兵部侍郎王在晉的建議,敦促熊廷弼、王化貞等出關收復失地,以立功贖罪。 [83]  內閣首輔葉向高也寫信給熊廷弼,警告“不出,則於法無貸,吾再不能救護”,但熊廷弼已經預知自己未來“終不免於逮且死耳”的命運,並未出關。 [84]  二月十一日,通政司右通政許維新、朱一桂與大理寺左少卿馮從吾、太常寺少卿董應舉、太僕寺少卿何喬遠合疏請逮熊廷弼、王化貞。 [85]  兩天後,御史賈毓祥請求逮捕熊廷弼、王化貞,葉向高票擬逮捕王化貞,命熊廷弼回籍聽勘,得到熹宗批准。 [86]  禮科給事中周朝瑞上疏請求留用熊廷弼,葉向高票擬“熊廷弼留着用”,熹宗大怒,命宦官詢問葉向高為何如此票擬,葉向高回答:“熊廷弼似勝王化貞。”熹宗知道後,諷刺道:“熊廷弼走得快,果勝。”隨後不再有留任熊廷弼的呼聲。 [87]  三月初四日,新任大學士孫承宗上疏請求逮捕熊廷弼,熹宗乃下令將熊廷弼下法司提問。 [88]  四月初一日和初九日,新任刑部尚書王紀、左都御史鄒元標、大理寺卿周應秋兩次會審熊、王二人,熊廷弼主張自己的本職是駐守山海關,對廣寧陷落沒有責任,王化貞則堅稱廣寧陷落是由於熊廷弼不來救援。 [89]  三法司認同王化貞的説法,認為熊廷弼逃跑棄地的責任不可推卸,於四月十七日上奏,請求將熊廷弼、王化貞都判處死刑,特別提到熊廷弼判死刑存在是與之前的經略楊鎬、袁應泰比較的結果,説他“比之楊鎬更多一逃,比之袁應泰反欠一死。若厚誅化貞,而廷弼少及於寬……不唯無以服天下萬世之心,恐無以服楊鎬、袁應泰之心矣”。熹宗依擬。 [90] 
不過,三法司的審判結果只是迎合皇帝,遲遲沒有確定熊、王二人行刑的時間,尤其是參與審案的刑部主事顧大章認為熊廷弼罪不至死,所以熊廷弼、王化貞都未被立即處死。閣臣葉向高和孫承宗雖然起初並不站在熊廷弼一方,但始終不同意處死熊廷弼。 [91]  天啓二年(1622年)七月,即將進入秋天,御史劉徽上疏催斬熊、王,葉向高票擬等法司決定,而法司卻拖了下來。 [92]  九月,葉向高以王化貞在蒙古人中有威信為由,請求停刑赦免熊、王二人,熹宗允許暫緩處死,但沒有赦免二人。天啓三年(1623年)十月,又到秋後問斬之際,葉向高又趁熹宗第一次郊祀之機,請求停刑,熹宗允許。 [93]  天啓四年(1624年)秋,葉向高已去,正在關外督師的孫承宗又上疏請求給楊鎬、熊廷弼、王化貞減刑,熹宗允諾不殺他們。 [94]  朝中也一直存在伸救熊廷弼的聲音,先是周朝瑞徐大化之間的互劾,接着又是王紀和大學士沈㴶之間的互劾,此外還有楊維垣參劾顧大章收了熊廷弼4萬兩銀的賄賂,為其辯護免死,周朝瑞、王紀、楊維垣都是東林黨人,他們或反對處死熊廷弼,或拖延熊廷弼行刑時間,而徐大化、沈㴶、楊維垣則是浙黨或齊黨,先後投靠了熹宗寵信的宦官魏忠賢,他們要求立即處死熊廷弼,就這樣,熊廷弼的生死直接與黨爭掛鈎。由於東林黨在朝中尚有相當的勢力,所以熊廷弼的行刑一直懸而未決。 [91]  在這三年秋天,熊廷弼都會與其他死囚一起被押赴承天門參加朝審,途中路人往往撿起瓦礫朝他扔去,以致頭破血流,狼狽不堪(也有説法是這些所謂路人其實都是王化貞的黨羽收買來專門羞辱熊廷弼的)。 [146] 
天啓五年(1625年),東林黨徹底失勢。徐大化於二月上疏提醒有股勢力(即東林黨)在包庇熊廷弼,導致其遲遲沒有行刑,並暗示熊廷弼向東林黨人行賄。 [95]  其後熊廷弼向汪文言賄賂求生的證供被提交,甚至還有人説楊漣彈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的奏疏就是熊廷弼起草的 [96]  ,形勢急轉直下,催斬的奏疏接踵而來,從五月到八月,連續有御史門克新石三畏等人相繼上疏請誅熊廷弼。壓倒熊廷弼的最後一根稻草則是馮銓。據説他看到繡像小説《遼東傳》中有其父子奔逃一回,而此書又將熊廷弼描述得十分正面,因此在八月二十一日的文華殿經筵中與顧秉謙等閣臣一起舉出此書,奏請殺熊廷弼,得到熹宗批准。八月二十五日,熹宗正式下令對熊廷弼行刑。 [97-98]  八月二十八日五更,山東司主事張時雍去提人,熊廷弼已經醒了,從容換洗收拾,把衣冠整理好。獄卒催他趕緊的,熊廷弼正色道:“我大臣也,還要拜旨,豈得草草?”張時雍見其胸前掛着一個紙袋,問是什麼,熊廷弼説是謝恩疏,張時雍説:“你沒讀過《李斯傳》嗎?囚犯有資格上書嗎?”熊廷弼説:“這是趙高的話!”張時雍為之語塞。隨後,熊廷弼被押赴西市,斬首示眾,臨刑前作“可惜復可惜,報國心寸赤”的長篇絕命辭,在刑場上“挺立不跪,下刃僅及半,行刑者即以刀逆割之”。首級則被傳送九邊示眾。 [96]  [99]  [121] 

熊廷弼身後風波

天啓六年(1626年)九月,巡關御史梁夢環奏稱熊廷弼之前所經手的軍費中有170020兩不知下落,暗示由其私吞,熹宗下旨湖廣巡按追贓,抄熊廷弼的家,將其家產變賣後充公,來補貼重修三大殿工程。 [147-148]  於是熊廷弼的三個兒子被湖廣巡撫、巡按投入江夏縣獄。 [139]  十二月,廣東道御史劉徽奏稱熊廷弼家產百萬,其所私吞的軍費遠不止梁夢環所説的十七萬,要求進一步加強對熊家的追贓,得到熹宗的批准。 [149]  江夏知縣王爾玉趁機向熊廷弼索要貂裘帽、番布、古董等物,稍不如意就威脅以嚴刑,熊廷弼長子熊兆珪不堪凌辱,自刎於獄中。熊廷弼的遺孀陳氏前往江夏縣衙喊冤,王爾玉又剝去她的兩個丫鬟的衣服,杖責四十。 [150]  熊廷弼的財產湊不夠數目,於是抄他的姻親家,與熊廷弼沾親帶故的家庭幾乎都為之破產。 [2] 
崇禎元年(1628年)正月,新皇帝崇禎帝接受兵科給事中李魯生的建議,停止對熊家的追贓。 [151]  七月,候補工部主事徐爾一上疏為熊廷弼伸冤,請求對熊廷弼平反昭雪,崇禎帝不允。 [152] 
崇禎二年(1629年)閏四月,熊廷弼之子熊兆璧請求收葬其父屍骨,大學士韓爌等閣臣票擬允許,被崇禎帝刪去。五月十九日,韓爌等上閣揭解釋熊廷弼的功過,崇禎帝終於批准。 [126]  [127]  後贈諡號“襄愍”(具體時間不明,有記載稱是南明時期)。 [2]  [153] 
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十二月,乾隆帝在閲讀了《明史·熊廷弼傳》後頗為感嘆,下令訪求子孫。 [117]  後訪得其五世孫熊泗先,錄用為儒學訓導。 [157] 

熊廷弼主要影響

熊廷弼一生的主要事蹟與遼東息息相關。他先後三次駐遼,第一次是巡按,後兩次是經略。他在三次駐遼期間的貢獻與影響如下:
  • 巡按遼東(1608.12~1611.8):熊廷弼完成了他的本職工作,即核查李成梁等棄寬奠六堡之罪以及同建州女真勘界,使努爾哈赤做出部分讓步,退還一處名為張其哈喇佃子的山峽。 [110]  不僅如此,他還對遼東的各項工作進行了一番整飭。第一,大力整頓遼東軍紀,先後參劾、革職貪將和懦將十八員。 [132]  第二,他在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着手重辦常平倉,通過懲辦貪官得銀2.1萬餘兩,加上税監餘銀7090餘兩,用來購買常平糧,13萬餘石(包括高粱、谷、米、豆等),以此為基礎建立16座常平倉,確保了遼東糧食供應的穩定。 [100]  第三,他在任上修邊牆685裏、堡壘7座、台74座,添設台5座,修補20座。 [101]  第四,他督造了盔甲1460套、大小三眼槍2810杆、百子銃460門等一大批武器裝備。 [102]  第五,整理馬政,增添戰馬1632匹、牧草田1500多頃。 [102]  第六,他充分注意到建州女真的威脅,指出蒙古人(西虜)雖然強悍,只是掠奪財物而已,而建州女真(東虜)“城郭、田廬、飲食、性情與遼同,所志在我土地”,看穿了努爾哈赤想要恢復金朝的野心,對此他建議採取以夷制夷之策,扶植北關(葉赫部)來制衡建州,同時撮合蒙古內喀爾喀五部酋長宰賽、暖兔等與北關修好,避免他們與建州接近,並企圖挑動被建州兼併的南關(哈達部)、灰叭(輝發部)餘眾反抗。 [103] 
  • 第一次經略遼東(1619.9~1620.11):薩爾滸之戰、開鐵之戰後,熊廷弼第一次出任遼東經略,其任務不僅是守住遼陽、瀋陽,更要重新組織對努爾哈赤的進剿。他上任後,兢兢業業,慘淡經營,以求挽回危局。首先安排人事,整頓軍心,他斬殺逃將劉遇節、王捷、王文鼎及貪將陳倫以示眾 [34]  ,從八萬馬步官兵中跳出了精鋭堪戰的一萬五千人 [104]  ,並撤換了無能的李如楨。 [37]  其次是親巡邊疆,重點佈防,經過巡視後認為應重點守遼陽西北面,減少遼陽東南面山區的兵力。 [105]  此外,他還聯絡朝鮮和蒙古,拉攏他們一起反對後金。通過一系列的舉措,熊廷弼穩住了動搖之兵,流亡之民。對於如何進剿努爾哈赤,熊廷弼主張先守後戰,即穩紮穩打,修築城堡,充實軍力,伺機進取。他主張動員兵十八萬、馬九萬。其中在東南路靉陽、南路清河、西路為撫順、北路為柴河、三岔兒間各設兵三萬人,共計十二萬人,既用於當下的防守,也用於將來的進剿,並預備在鎮江設兵二萬人、一半駐紮義州,一半駐紮鎮江,夾鴨綠而守,以防衞朝鮮。後金若與四路相持,則鎮江、朝鮮合兵而西以搗之,“使各路總為一,分合奇正,以成全局”。此外,他還規劃在遼陽駐兵二萬以防空虛、海州和三岔河設兵一萬以備後勁、金州和復州設兵一萬防護海運。 [106]  熊廷弼還主張應徵調客兵為主,遼人不可靠。 [107]  在熊廷弼的經略下,遼東出現了“一時綱紀粗陳,局勢漸定,天時人事亦似有向好機括”的向好局面。 [108]  後金除了小規模騷擾和一次試探性進攻瀋陽外,也未大舉來犯。儘管如此,遼東仍處於缺兵、缺將、缺糧的狀態,熊廷弼曾説所調援兵“俱是紙上虛數,十無二三到遼陽者”“四郊如掃,萬灶皆空” [109]  ,再加上他在遼東尚未出現轉機的情況下就被劾而去,致走後不到半年,遼、沈就為後金所奪。
  • 第二次經略遼東(1621.8~1622.3):熊廷弼第三次出任遼東經略前,明廷仍保有三岔河(遼河下游)以西之地。熊廷弼仍延續之前先守後戰的思路,提出“三方佈置”策,即在廣寧佈置重兵以防守,輔以天津和山東登、萊的水師,計劃水師攻遼南四衞,等後金回救時,廣寧大軍直搗遼陽。為此,在已設置的天津巡撫畢自嚴之外,另設登萊巡撫,推薦陶朗先充任,並於山海關設置經略,節制三方,充任者即熊廷弼本人。此外熊廷弼還特別提到“須聯絡朝鮮”,讓朝鮮配合明軍攻金,為此派出了梁之垣出使朝鮮。然而熊廷弼上任前,已有廣寧巡撫王化貞主持遼事,反對熊廷弼三方佈置之策,主張借重蒙古,利用間諜,對後金採取攻勢,並得到兵部尚書張鶴鳴的支持,由此出現“經撫不和”的局面,熊廷弼處處受到掣肘,構想難以得到落實。努爾哈赤利用“經撫不和”之機,攻陷廣寧,熊廷弼在關外堅壁清野,撤回山海關,待罪聽勘。其對遼東的經略即草草收場。 [111] 

熊廷弼歷史評價

  • 朱由校:
    • ①熊廷弼力保危城,功不可冺。 [53] 
    • 心懷不軌,辱國喪師,惡貫盈滿,罪在不赦。 [98] 
  • 朱童蒙:臣謹看得舊經略熊廷弼者,有揮霍之雄才,有沉毅之雅度。極其全力,固能擔人之所不能擔;騁其偏鋒,亦能忍人之所不能忍。任事才十餘月,而遼陽頓塌之城如新,喪膽之人復定,奉集、瀋陽三空城,今日儼然重鎮矣。曾幾何時,而金湯鼎峙恃以無恐,迄今民安於居、賈安於市、商旅安於塗,使後之人因以為進戰退守之地。臣入遼陽,官民士庶垂泣而思,遮道而愬,謂數萬生靈,皆弼一人之所留,是其精力在於此,其得謗亦在於此也。惟是致辨死喪一節,嘵嘵於有花名、無花名,以爭多寡,獨不思邊疆殺傷,止論失事,不論數目,惡得無罪?臣以為廷弼更有大罪焉。蒲河之役廷弼策馬先驅,以救北關,何其壯也!至則諸將不欲再戰,威以賜劍,而亦不前。廷弼見官兵退怯,知事不可為,始灰心稱疾求去,忠臣必不如是。然而廷弼之罪,又自其任性致之。廷弼性急,而遼人素習怠緩,性不急則工不完,工不完則無可恃以守。況又非常之行,黎民懼焉,凡借磚於巨室、採木於圍林、移石於墳墓,止求應急,至於督工修築,刻期責報,鄉紳子衿,役無割免,又朿縛悍弁,斥逐庸吏,能無騰謗聲乎?言官得之風聞臚列入告,廷弼盛氣相加,屢疏致辨,非所以待言官,亦非大臣所以自待。廷弼功在存遼,敕諭所謂功浮於罪者矣。 [138] 
    • ①使廷弼在遼,當不至此。 [2] 
    • ②廷弼守遼一年,奴酋未得大志。 [55] 
  • 王紀:若熊廷弼才識氣魄,睥睨一世,往年鎮遼而遼存,去遼而遼亡,關係似非小可。再起經略,廷弼居然以衞霍自許,而人亦莫不衞霍廷弼也。入都之日,兒童走卒亦相率焚香羅拜,喜其來而悲其晚,即我皇上賜劍、賜蟒玉,侑以金帛,餞以九卿,殊寵異數,近世未有,廷弼何以仰答眷知,副此千載一屆之盛際哉?追惟初出春明門,即徼有“控扼山海”之旨,識者已知其無意於廣寧矣。抵關以復,卻微有可觀,如言我兵不宜浪戰、西虜不足盡信、永芳降情之叵測、廣寧人心之不固,語語若持左券,其料事之知,豈不遠過化貞哉?獨其剛愎之性、虛驕之氣牢不可破,以爭毛文龍功罪一事開釁化貞,水火之形既分,玄黃之戰遂力。今日具一疏,明日具一揭,筆鋒舌陳,相尋不已,而搜乘訓士,厲兵秣馬,凡可以為守備計者,悉等閒置之。迨虜騎動地而來,錯愕不知所出,急急飛檄催戰,若將曰“勝可以成吾之名也,即敗亦可以驗吾之言也,吾已籌之熟矣”,不知前後矛盾,戰不成其為戰,守亦不成其為守,反以巧而成拙也,雖欲引平昔主戰主守之説以求未減,其可得乎?向使虜警告急之日,廷弼肯仗義誓師,或卷甲疾赴廣寧,提一劍以勘禍亂,或堅壘固守右屯,收餘燼以圖恢復,反敗為功,死且不朽。計不出此,一聞大兵潰敗,疾呼不救,先奔榆關,尚書平日何等威風,一旦作如此舉動,豈不負國恩而遺笑於天下乎?即有蓋世之氣、料事之明,亦不足以贖喪師失地之罪矣。嗟嗟!封疆大臣破壞封疆,國有定律,百口何辭?乃會鞫之日,剌剌不休,若謂不宜與化貞同科。詎知功罪一體,明旨昭然,即廷弼與化貞書札,亦有“吾兩人同功罪禍福”之語,可至今日移易其説乎?廷弼試捫心一思,喪師失地同,抱頭鼠竄又同,而其罪安得有差等?胡不引從前經略觀之也?比之楊鎬,更多一逃;比之袁應泰,反欠一死。若厚誅化貞,而廷弼少及於寬,政罪同罰異,非刑也,不惟無以服天下萬世之心,亦恐無以服楊鎬、應泰之心矣。宜用重典,以警將來。 [90]  [126] 
  • 韓爌(一説錢龍錫):若廷弼當日罪案始未,亦有可言。皇祖朝戊申、己酉間,廷弼以御史巡按遼東,時奴酋尚喙伏款貢,廷弼早策其必為遼患,請核地界、請飭營伍、請聯絡南北關,大聲疾呼,人莫為應,十年而驗若左劵,其可言者一;戊午、己未,楊鎬三路喪師,撫順、清河陷沒,皇祖用今督臣楊鶴言,召起廷弼代鎬。廷弼在任年餘,築城浚濠,修守侍戰,奴未能得志。會皇祖賓天,廷議以為緩於奏凱,攻之使去,袁應泰代為經略,四閲月而遼亡。使廷弼彼時在事,奴未猖獗至此,其可言者二;遼陽旣失,先帝思廷弼言,再起田間,復任經略。時撫臣主進戰,廷弼主固守,羣議皆是撫而非經,廷弼連章累牘,力陳玩師必敗、奸細當防,莫有聽者,徘徊躑躅,以五千人駐守右屯,撫臣兵十三萬駐廣寧,奴過河而廣寧潰,右屯與之俱潰,其可言者三。假令廷弼於此時死守右屯,捐軀以殉封疆,豈非節烈奇男子?即不然,支撐寧、前、錦、義之間,扶傷救敗,收拾殘黎,猶可圖桑榆之晚效。乃張皇風鶴,偕化貞並轡入關,其意以為我固嘗言之,言而不聽,罪或當末減。此則廷弼私心短見,挾懻昧之淺衷,誤疆圉之大計,其究竟殺身,以此殺身而無辭,公論亦以此,今傳首邊庭,頭足異處,自亦足為臨難鮮忠者之炯戒矣。然使誅廷弼者按封疆失陷之條,堂堂正正,偕同事諸人一體伏法,廷弼九原猶當目暝。乃先以無影賄贓拷坐楊漣、魏大中等,作清流之陷阱,既又以刋書惑眾,借題偏殺,身死尚懸坐贓十七萬,辱及妻孥,長子熊兆珪迫極自刎,斯則廷弼死未心服,海內才臣義士亦多憤惋。竊特以封疆二字礙口,未敢訟陳於皇上之前耳。臣等竊平心論之,自有遼事以來,騙官營私之輩不知凡幾,廷弼再任經略,不取一金錢,不通一饋問,終日焦唇敝舌,與人爭言大計,如其家事身事,似猶此善於彼。魏忠賢盜竊威福,士大夫只為爵祿二字靡然從風,廷弼一長系待決之人,屈撓則生,抗違立死,乃終不改其強直自遂之性,以致獨膺顯戮,慷慨赴市,其耿耿俠腸,猶未盡泯。 [126]  [127] 
    • ①記得相逢一笑迎,親承指授夜談兵。才兼文武無餘子,功到雄奇即罪名。慷慨裂眥須欲動,模糊熱血面如生。揹人痛極為私祭,灑淚深宵哭失聲。 [112] 
    • ②太息弓藏狗又烹,狐悲兔死最關情。家貧罄盡身難缺,賄賂公行殺有名。脱幘情深檀道濟爰書冤及魏元成。備遭慘毒緣何事?想為登壇善將兵。 [112] 
  • 夏允彝:自有遼事,所用人鮮能有勝任者。當時所望成功,惟熊廷弼、袁崇煥、孫承宗為庶幾……廷弼剛而驕,唾罵一世,謂皆出己下:此雖成功,亦不能居,況功未成乎?……當其督學江南,行法極嚴,然嚴而不當,如郡邑一概銜私,致孤寒垂塞,或有不平之鳴,但知嚴處士子而已,不能破情面也。即此亦見其不足有為矣。 [113] 
  • 高汝軾:廷弼慷慨揮霍有餘,涵養温恭則不足,高言雄氣,不肯下人,世多以剛愎虛驕目之。自有遼事以來,再任經略,不取一金錢,不通一饋問,終日焦唇敝舌與人爭言大計,視國如家,第以經撫見左,復與中樞宿怨,動輒掣肘,憤激坐視,遂膺顯戮,悲哉!然當事者亦無意即殺,自楊、左起而廷弼之死決矣。故曰:廷弼不死於封疆而死於時局,不死於法吏而死於奸璫也。璫謂不以封疆串移宮,則不能創大獄;不以封疆受賄誣諸臣,則不能作清流之陷井。不殺廷弼,則不能借題追贓、加諸臣以身後之誅。夫貽悞封疆,伏法何辭?然終不死於封疆而死於時局、不死於吏議而死於奸璫,是以九泉之下,目不瞑耳。 [114] 
  • 談遷:吳殺伍子胥,宋殺嶽武穆,亡國培敵,冤痛如新。熊氏之再鎮遼也,燃於垂燼,補漏救棼,屹焉金湯,令得究其用,即全疆未復,何至捐河東而棄之?天不祚明,有王化貞以角,又袒以福清(葉向高),及事在司敗,於廷弼意錮之,於化貞意矜之。然則殺廷弼者,獨逆璫之罪哉?福清先其意,逆璫後其權也。廷弼死,鎮遼者益非其人,卑其詞,誕其説,為狡為黷,為葸為餒,計必盡擲之於強鄰,而社稷隨之矣。嗚呼!不意當今古而冤痛如子胥、武穆也。 [115] 
  • 張岱:熊廷弼之逆料遼事,所謂不幸而臣言中也。拯溺救焚,間不容髮,審其勢而急援之,豈不才智兩得乎?乃如良醫料死,惟願速其死,以神吾料症候既明,而不思救藥,則亦何貴於良醫哉?至如廣寧一敗,並轡入關,方倖幸然快其言之驗也,譬猶操舟者料舟之必覆,及果覆矣,而不知其同在舟中也。噫,亦愚甚矣! [128] 
  • 鄒漪:公生平殆始終遼事雲。方公之受敕也,則曰“駐紮山海、調度三路”,上之諭公也,則曰“嚴飭兵將、控扼山海”。是朝廷命公之信地在山海也。廣寧、右屯非公信地也,山海固無恙也,而謂巡撫棄廣寧當死,經略棄右屯當死,可乎?尤可笑者,不死於右屯之失,而死於妖言之條;不死於經撫俱當論死之議,乃先殺經而欲活撫,所云祥刑,是耶?非耶?雖然,公不死而天子赦還,不過一隳功老尚書死牖下耳。淹淹死牖下,毋寧烈烈死西市。至今扤捏者,或闢,或戍,或城旦鬼薪,甚有鬼憑其吭者,安在無天道耶?嗚呼!一腔熱血,不能灑神宗、光宗之靈舉前,按遼、經遼二十載,功績灰於一擲,豈不痛哉?公真可謂勞臣也巳! [129] 
  • 計六奇:廣寧事,廷弼以控扼山海而罪其西奔。然王化貞一敗實為首罪,廷弼但不能收散卒固守寧前耳。惟殺化貞而戍廷弼,始稱平允,至於傳首九邊,過矣! [130] 
  • 徐開任:宋室之不競,欲殺嶽武穆、剪敵忌以壞長城者,獨一秦檜耳。今舉朝皆檜,欲求公之不死、遼事之克振,其可得乎?予讀《經略奏牘》,未曾不服其才、悲其遇,而恨當事之誤國、台省之構陷也。噫! [122] 
    • ①襄愍一字經曰守,此時賤守字以為怯,至無可守而後思此一字,無及矣!李侍御清稱襄愍功不及忠肅,而勞苦與冤以死相似,蓋用與不用之分也。餘謂才相埒,而一見一不及見,一專任一姑任之,名任之則用與不用兩法外,另一苦難英雄一法,使萬世叫屈。嗟,黨事之毒至此哉!……或曰:“陳新甲罪大,才亦大;馮元飆才短;楊嗣昌才大,罪尤大,總不能望㐮愍涯涘。頋孫閣部承宗差與左右,固關門,幸䖏呼而必應之時,福過之矣。”嗟!在朝以得寸為功,不知以不失寸為功,蓋用人甚難也。 [161] 
    • ②襄愍負才使氣誠有之,以是眾正鹹與可,而爾或有疵之者,如職方耿如杞、主事鹿繼善(鹿善繼)並怫經而袒撫。撫言戰,經言守;撫言三岔河可駐全師,經言巡徼必及;撫言扼險可奇勝,經言兵潰可虞;撫言不事召募,經言必益兵;撫言款虜可恃,經言不可恃;撫言孫李內應,經言間諜可虞,水火如是,而廟算兼任之乎?且坐以同律,萬古叫屈。……絕命詞有云:“他日倘拊髀,安得起死魄?絕筆嘆可惜,一嘆天地白。”玩前二語,己知東鑰必不固,圖䜟之識頗近之。 [161] 
    • ③廷弼存,東事以戰不足,以守有餘矣。而論者以比廷弼於趙彥朱燮元,豈其倫哉? [161] 
    • ①廷弼身長七尺,有膽知兵,善左右射。自按遼即持守邊議,至是主守禦益堅。然性剛負氣,好謾罵,不為人下,物情以故不甚附。 [125] 
    • ②廷弼雖有匡濟之才,左跋右掣,全體俱困,而欲賴其撐拄巖疆,詎可得乎?且危急之秋,難免憤激議者,徒咎其剛褊取疏,則抑末矣。 [125] 
    • ③自熊廷弼後,若承宗與崇煥,其得罪皆以門户,非為封疆也。 [125] 
  • 張廷玉:惜乎廷弼以蓋世之材,褊性取忌,功名顯於遼,亦隳於遼。假使廷弼效死邊城,義不反顧,豈不毅然節烈丈夫哉! [2] 
    • ①熊廷弼受任疆場,材優幹濟,所上封事,語多剴切,乃為朝議所撓,致使身陷大辟。嘗閲其疏內有“灑一腔之血於朝廷,付七尺之軀於邊塞”二語,親為批識,雲:“觀至此為之動心欲淚,而彼之君若不聞,明欲不亡,得乎?”可見朕大公至正之心矣。 [116] 
    • ②熊廷弼為遼東經略時,抒誠效命,所奏諸疏,具見忠鯁,而其時主闇政昏,不惟不用其言,轉致身罹重闢,深可憫惻。 [117] 
    • ③眀之曉軍事者,當以熊廷弼為巨擘。讀其陛辭一疏,幾欲落淚。而以此盡忠為國之人,首被刑典,彼其自壞長城、棄祖宗基業而不顧者,尚得謂之有人心、具天良者乎?夫廷弼自田間召還,日馳二百里,待之何殷!來之何速!及入朝,敕、印不付,亦弗前席引問,若無事然,是誠何心哉?及姚宗文騰謗於朝,劉國縉掣肘於外,羣小黨伐,議論繁滋,致志士扼腕無能為,而明社因之以亡,其誰之過歟?夫天啓騃童,受制宦豎,固不足論。若葉向高尚為忠厚老臣,徒以庇其門生王化貞而亦有憾於熊廷弼。籲!師生門户之害人家國如此之甚,豈不可畏哉?且軍事豈迂闊庸流所當橫議者?橫議已不可,又加之以曲直不分、門户是庇,而其君復不辨其是非,示之彰癉,因循引長,顛覆隨之。此固天厭有眀,抑以其季世之君有以自取也。夫廷弼豈非與我宗開創時作難者?然各為其君,理應竭力盡心。數百年論定之後,予且嘉之,而憐其屈死,然則彼時之為彼君者,謂曰無人心而喪天良,亦非苛論而已矣。 [124] 
  • 張佩綸:廷弼有意氣以取禍,非肯賄賂求緩者。釋而背賂,猶慮復逮,安有身在狴犴、忽賄忽背、自速其禍?廷弼有智計,亦斷不至愚妄如此。疑忠賢索賕不應,故既殺其身,又誣以家資百萬,以破其家,當時清流務攻廷弼,而反授忠賢以柄,悉以受賄坐之。籲!可嘆也。熊之罪在輕去化貞,而反與化貞同退,蓋度量狹而意氣豪,方自以為料事多中,可收效於桑榆,而不知朝廷之上,朋黨成羣,不論是非,而論同異也。觀此,足為叔季處功名之鑑。 [131] 
  • 蔡東藩:熊廷弼、孫承宗二人為明季良將,令久於其位,何患乎滿洲?廷弼可殺,承宗可罷,鎮遼無人,滿軍自乘間而入。明之禍,滿洲之福也。雖曰天命,寧非人事? [123] 
  • 蕭一山:熊廷弼、袁崇煥、孫承宗,皆以蓋世之才,治遼事而有餘,然或內毀於閹黨,外罹於反間,不終其位。 [5] 
  • 李光濤:熊廷弼與遼東,就其大旨言之,可分三編記之:①巡按遼東;②代楊鎬經略遼東;③再次經略遼東。在這三次使命中,無論任何一次,只須明帝予以全權處理,那就是,知之獨深,任之獨事,用之獨久,果能如此,則是遼事可平的。可惜明季朝廷不能如此,當廷弼在遼之日,遼患稍息,則浮議競起,尤其是最後一次,有經略之名,無經略之實,且以遼撫王化貞掣肘之,使槃槃大才,不能展其所長,卒致遼事大壞,廣寧失守,而廷弼亦以是論死。 [118] 
  • 閻崇年:熊廷弼第一次赴遼,聲名有嘉;第二次赴遼,整頓有方;第三次赴遼,有功有過——建言遼東佈局,廣寧指揮失誤。……儘管熊廷弼做了黨爭的犧牲品,傳首九邊,蒙受大冤,但是,今天我們總結歷史經驗教訓,不得不考量熊廷弼作為廣寧之役明朝遼軍的主帥,在兵略和指揮方面的失誤。論者不能以憐憫熊廷弼個人悲劇的結局,而忽視對其失誤做理性的評判。第一,於“三方佈置”,熊廷弼有三個疏忽。……其一,三方佈局,不切實際……其二,海上舟師,望梅止渴……其三,借兵朝鮮,一廂情願……熊經略三赴遼東,其前功可獎,忠心可嘉,雄心可欽,冤死可憫;但其“三方佈置策”,未料彼己,浮泛不實,斷難操作。如按其策行,即使沒有王化貞掣肘,遼陽也肯定不能收復,廣寧也難保不失。第二,在廣寧之戰中,熊廷弼有三個失誤。其一,未能集中兵力,憑城固守。……其二,未能赴湯蹈火,堅守廣寧……其三,未能收拾散卒,御守寧前……總之,熊廷弼為人剛正清廉,有膽有謀,為挽救遼東危局做出了貢獻,是整個明末遼東主帥中少有的人才。但是,熊廷弼長於謀劃佈局,短於帶兵實戰;長於爭言大計,短於肝膽氣節。他在與敵人交鋒時指揮失當,又身陷黨爭,做了明朝腐敗政治的犧牲品。有人説,廣寧之失在於經撫不和。誠然,經撫不和是明朝喪失廣寧的一個重要因素。但是……將帥統兵與敵爭戰,勝則廟堂受賞,升官晉爵;敗則降官受罰,甚至喪身。將者既為死官,則應預先把自己置於死地,而後方可不死。如熊經略臨危出關,身守廣寧,勝或功罪相抵,敗或捐軀殉國——七尺之軀,死得壯烈,廟堂受諡,名垂千古!何至傳首九邊,罪連妻孥,殃及母子。所以,熊廷弼一次赴遼,二次赴遼,膽略可嘉;三次赴遼,節氣有虧……熊廷弼缺乏赴湯蹈火、生死不顧和鐵肩擔道義、與城共存亡的氣節!知榮止恥,廷弼為戒!……後來的袁崇煥,在氣節這一點上要勝過熊廷弼。 [119] 

熊廷弼軼事典故

熊廷弼妙對伯兄

熊廷弼的祖父熊大選早年曾夢見子孫會出大官,但過了三十年後仍然沒有得到應驗。熊廷弼到十五歲時還是放牛郎,但卻十分喜歡讀書,熊柏覺得父親的夢可能應驗於自己兒子身上,便告訴熊大選。熊大選便將熊廷弼帶到他的侄孫熊廷立(熊家當時唯一的生員)書屋裏。書屋的窗子以紙為障,熊廷立就對熊廷弼説:“聽説你七八歲就能做對子,今天我出一對:‘紙糊窗眼,餘光照我甚玲瓏’。”熊廷弼很快回答:“絲作琴絃,遺韻入人真雅妙。”熊廷立説他是“朱絲廟弦”,值得栽培。於是當天熊廷弼就脱下牧童的衣服,沐浴更衣,跟隨熊廷立讀四書五經。 [4] 

熊廷弼斬首城隍

熊廷弼巡按遼東的一年,發生旱災,南四衞(金、復、蓋、海)受災尤其嚴重。熊廷弼巡行至金、復州,在城隍廟禱雨,約定七天內下雨,不下就斬了城隍。等熊廷弼北行至廣寧時,已過了十天,熊廷弼便派兩名指揮前往金、復州,將城隍神像斬首。熊廷弼返回遼陽,到了三岔河時,突然雷雨如注。第二天,海蓋道閻鳴泰也馳報降雨,人們為之驚訝,認為是熊廷弼精誠感動上天所致。 [133] 

熊廷弼巧援夢龍

熊廷弼督學南直隸期間,親自批閲考卷,他把所有考卷放在自己衙門的一個長桌子上,左右置酒一罈、劍一口,遇到好卷子就喝口酒,遇到差卷子就舞劍。因此南直隸的有才之士都獲得拔擢。其中一名才士叫馮夢龍,他喜作小曲,引得浮薄弟子爭相購買,以致傾家蕩產。這些人的父兄為此控告馮夢龍,馮夢龍難以解決。正好熊廷弼休假,馮夢龍乘船前往江夏請求熊廷弼幫助。熊廷弼答應,但並未説如何幫助,而是先請他吃飯,吃的都是枯魚焦腐和糙米飯。馮夢龍難以下筷,熊廷弼説:“你們吳地書生往往早晚都吃美味佳餚,我這麼草草準備,似乎也不是招待你的辦法。但丈夫處世,不應要求飲食質量。能飽餐粗茶淡飯的人,真是英雄啊!”説完就大口地吃,而馮夢龍只吃了一點而已。熊廷弼回到自己房間,寫了封信,出來給馮夢龍,要求他順路給自己的朋友,卻仍未提如何幫助馮夢龍。臨走前,他又送了個數十斤的大冬瓜給馮夢龍。馮夢龍內心失望,而其本來文弱,提不動冬瓜,還沒登舟就把冬瓜扔掉。幾天後,馮夢龍經過某個大城市,將信轉交見了熊廷弼的朋友,熊廷弼的朋友閲信後邀請馮夢龍訪問自己家中,用大魚大肉和清歌妙舞來款待馮夢龍,並在臨別前向馮夢龍贈送三百兩白銀。與此同時,熊廷弼早已寫信給司法官員,解釋馮夢龍的官司問題,請他們判馮夢龍勝訴。原來熊廷弼愛馮夢龍之才,但需要對過於出風頭的他予以敲打,同時見他行李很少,便通過將他介紹給自己的一個富有的朋友來接濟他,並悄悄寫信來解決此事。 [134] 

熊廷弼遼事散場

天啓年間,熊廷弼第二次經略遼東時,松江人朱本洽、嘉興人錢士晉分別出任永平大名知府,熊廷弼欣賞兩人的才幹,對兩人説:“遼事當與共功名!”兩人恭維熊廷弼説他上任必能滅後金,熊廷弼握着兩人的手,悄悄説:“你們都是善解人意的人,為何説這樣的話?遼事還能有所作為嗎?我只是尋找一個散場而已!”有人猜測他上任就是為了找茬怒罵他人,以求速歸。 [135] 

熊廷弼銅盆回聲

後金攻廣寧之際,身在閭陽驛的熊廷弼對此憂心忡忡,有一天晚上喝酒,想到後金猖獗,大呼:“可恨!”沒想到屏風後也有“可恨”之聲,熊廷弼大驚,説:“是甚麼人做聲?”屏風後又傳來“是甚麼人做聲?”熊廷弼對身邊人説:“快去後面看來!”屏風後又傳來同樣的聲音,身邊人進去後,回報屏風後沒有人,熊廷弼説:“好古怪,難道有這樣事!”屏風後又傳來同樣聲音,於是他親自前往屏風後,結果只發現一個銅盆,熊廷弼説:“這又來作怪了!”銅盆也説:“這又來作怪了!”熊廷弼吩咐:“快把水來傾掉了!”銅盆也發出同樣聲音。等水一倒,銅盆就不再回聲。 [136] 

熊廷弼藤枕易頭

相傳熊廷弼在獄中時,總有一個藤枕不離其身,不僅寒暑睡覺時用此枕,而且焚香遙拜皇帝時也用此枕,獄卒問他藤枕是怎麼回事,熊廷弼笑而不答。等到他被斬後,熹宗下令傳首九邊,刑部官員準備取他的頭顱,卻發現頭顱不見了,刑場上只有他平時所用的藤枕。魏忠賢亦要求隱瞞此事,因此被傳於九邊的首級不是熊廷弼的。全祖望認為這可能是因為熊廷弼學過道家兵解之法。 [137] 

熊廷弼人際關係

關係
姓名
備註
曾祖父
熊萬邦
字道興,平民 [6] 
祖父
熊大選
字高峯,平民 [6] 
父親
熊柏
字西莊,平民 [6] 
母親
李氏
熊柏繼妻 [6] 
妻子
陳氏
天啓七年(1627年)正月兒子死後前去江夏縣衙伸冤被捕,一年與楊漣之母一起獲釋 [128]  [151] 
兒子
熊兆珪
字元敬,江夏縣學生員,熊廷弼死後不堪凌辱,於天啓七年(1627年)正月十七日自殺於獄中,同學私諡孝烈 [139] 
熊兆璧
字仲敬,歲貢生,後任容縣知縣,隆武二年(1646年)十二月被南明永曆政權任命為兵部主事,旋即棄官而去 [140]  [141] 
熊兆琮
字叔敬,崇禎十六年(1642年)張獻忠陷武昌時拒降而死 [140] 
女兒
熊氏
郭正域之子郭昭封 [142] 
熊瑚
次女,嫁胡應台之子胡某,聞父死訊後嘔血身亡(一説觸階而死) [128]  [139]  [143] 
五世孫
熊泗先
號鳳山,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被錄用為襄陽縣學訓導,官至大竹縣丞 [157-159] 

熊廷弼主要作品

熊廷弼詩文

熊廷弼生前留下大量詩文,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入清後曾遭禁燬或竄改。今人李紅權根據《遼中書牘》(明萬曆三十九年刻本)、《按遼疏稿》(明萬曆刻本)、《熊經略疏稿書牘》(明末廣陵汪修能重刊本)、《熊襄愍公集》(清嘉慶十八年熊氏腴經堂刻本)四種底本,將熊廷弼傳世詩文整理為《熊廷弼集》。另有《芝岡詩》及其自傳《性氣先生傳》的單行本等作品失傳(在清代將其中涉及後金的“違礙字句”修改後收入《熊襄愍公集》中)。 [144] 

熊廷弼書法

熊廷弼擅長書法,其墨寶大多已佚失,保存下來的只有行書東園十詠、遊八分山所書“白雲洞”、“龍階尺木”匾額、錦州觀音閣橫匾以及致友人手札等少數作品。 [145] 
熊廷弼行書東園十詠(局部) 熊廷弼行書東園十詠(局部)

熊廷弼後世紀念

熊廷弼墓葬、祠堂

崇禎二年(1629年),經崇禎帝開恩允許,熊廷弼次子熊兆璧將父親的遺骸奉安故里,葬於江夏縣紙坊驛西官坊嶺(今武漢市江夏區第一人民醫院舊址)。清乾隆年間,武昌知府章培基奉旨對年久失修的熊廷弼墓進行復修,同時興修熊公祠。章培基遵旨照辦,不僅修復了熊公墓,還興建了三處熊公祠。除了熊廷弼墓旁的祠堂外,一處在武昌府城黃龍寺街(今武漢市武昌區梅亭山側),人稱熊大司馬祠。還有一處在熊廷弼拓荒開基的金口鳳凰山下家中,人稱熊享堂(今武漢市江夏區金口街洞山橋村熊享堂灣)。1960年,因建設縣醫院而拆除熊廷弼墓及其祠堂。 [160] 

熊廷弼主題公園

1986年,武昌縣(今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政府在紙坊街修建了“熊廷弼公園”以表永久性的紀念,並重修了熊廷弼墓(熊公墓)和熊公祠,建飛白亭,立紀念碑與塑像。 [160] 
熊廷弼公園 熊廷弼公園

熊廷弼街道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日本投降之際,國民政府議定,尊熊廷弼為民族英雄,將武昌擴寬東廠口(今武漢市武昌區閲馬場)至賓陽門(今大東門)的路面命名為熊廷弼路,“文化大革命”期間廢除此路名。 [160] 
1993年,江夏縣(今武漢市江夏區)政府組織興修熊廷弼街。 [160] 

熊廷弼史料索引

  • 《明實錄》
  • 《明史·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2] 

熊廷弼影視形象

名稱
年代
飾演者
1987
陳穎 [156] 
1987
丁亮
俠隱記
2011
待查 [154] 
2014
袁崇煥
2018
參考資料
  • 1.    任萬平主編.《清史圖典 清朝通史圖錄 第1冊 太祖 太宗朝》:紫禁城出版社,2002年:第77頁
  • 2.    《明史·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3-12]
  • 3.    熊廷弼  .《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網絡版[引用日期2015-03-12]
  • 4.    熊廷弼:《性氣先生傳》,《熊襄愍集》卷八:先生六歲就鄉塾,十歲牧牛,十五讀儒書,十九補邑弟子員……先生幼時,聰穎強記,自就鄉塾。後家益貧,廢而事樵牧,拾野谷,負列國、秦、漢、三國、唐、宋各演義及《水滸傳》,掛牛角讀之。 夜則對月,或然香,逐行照看,至夜分不寐。府君(熊廷弼之父熊柏)喜而語太夫人曰: “兒必大吾家。我即貧,尚不至如我父遭邸難時。且我二人止一兒,不能教,其竭力耒耜績紅,以供兒讀。”而以請於高峯公(熊廷弼祖父熊大選)。公固豫有夢於三十年前者,亟訓諸孫無驗,至是曰:“是其應在牧兒乎?”一日,呼先生至從伯兄書屋,乃甕牖而紙障者,問先生曰:“聞汝七八歲時能屬對,今出一對,曰:‘紙糊窗眼,餘光照我甚玲瓏。’”蓋寓有屬望意,而先生不解,第漫應曰:“絲作琴絃,遺韻入人真雅妙。” 公曰:“是其朱絲廟弦,可薦也。”即日沐浴,先生盡脱牧兒衣,易以新服,從伯兄受業。久之,伯兄迭遭大故,迫於襄事,間易他師,終家貧,不能具束脩,而先生精進愈自力。時高峯公春秋九十矣,謂府君曰:“汝勿憂貧,兒定驗吾夢,惜吾不及見耳。”迨公卒數月,而先生入學,每試輒首諸生高等。會戊子、己丑、庚寅,歲連飢,人相食,府君困甚,屬先生家事。先生方二十,晝則手一書、牽牛牧塍力作,夜則躬挑糞踏車,肩踝馬穿,終不救赤槁一火,則鬻衣物,繼田產、牛畜,僕輩皆已盡,則採菱藤、榆葛、樸蕨、蝦螺之屬以充腹。闔室奄奄卧,不能出門户,兄弟親戚粒米不相通。賴太夫人姊氏李姨娘、鄰居賣油皮老與其嫗時為那濟。又數有天幸,每乏絕輒遇考,以異等獲優賞補湊,遂得不死雲。先生既憤戚族不相救,又嘆其邑之縉紳先生徒慕其名、高其文,無 一仗義周其急者。而同傍又工為涼燠,於杯酒色笑間往往不堪,至罵座去,而獨市隱於陶老酒肆中。陶老樂共先生飲,不取錢。醉則闌入平康以舒傲。平康聞先生名,皆知敬先生,亦有厭而不禮者。先生不為意,獨驚驚然於同傍暨縉紳先生,絲毫必以較,人因號先生為“長狂”。或曰先生之性氣亦多激成於此。
  • 5.    清代通史  .歷史網[引用日期2015-06-27]
  • 6.    朱耀榮.《熊廷弼傳》:中國電影出版社,2008年:第7-8頁
  • 7.    熊廷弼:《性氣先生傳》,《熊襄愍集》卷八:先生之先,為南昌世官著姓。自先曾祖道興公儒寓江夏,祖贈尚書高峯公、府君贈尚書西莊公皆孝弟力田,世為農。
  • 8.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便覽》熊廷弼條。
  • 9.    鄒漪:《啓禎野乘》一集,卷六:高文偉辯,軀長七尺餘,少髯,有膂力,能左右射。
  • 10.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140頁
  • 11.    熊廷弼:《性氣先生傳》,《熊襄愍集》卷八:先生既屢蹶於場屋,窮困無僕從。每入場,皆府君同一老蒼頭挾送。及甲午,府君望益急,又蹶,遂因憂成疾,語先生曰:“吾與汝祖皆欲生見汝富貴,今吾又不能待矣。”遂卒。慟哉!初府君命先生習儒時,或有哂其妄者,府君恥之。又見從諸兄不緩急,輒忿曰:“汝欺量吾,可欺量汝弟耶?”竟齎此志以歿。而先生恨不早成名,以至於此, 數日不食,捶磕求死。太夫人哭而慰之。力不能卜兆,權厝於屋左,朝夕哀鳴不輟。丁酉服闋,中鄉試第一人。郡大夫公宴,優人扮三元。先生痛府君不生見,泣下。
  • 12.    熊廷弼:《性氣先生傳》,《熊襄愍集》卷八:謁選,理保定……一應官評吏治、軍實民巖,先生皆應手而辦,無留滯。 聽斷準情法,理冤雪枉,人誦其神明。終任,計所出及改矜疑者三百餘人,詳《平反錄》……諸為民苦者,先生一一里正,作《徵收則例》,立由 票、比限起解、銷旋諸式,請撫台汪公應蛟通行六府,著為令。諸凡驛遞、屯馬,一切得病興除,詳《署事錄》。汪公謂先生曰:“吾第以公為文章士,何政事精敏若此?吾不如也。”先生告以少時賤苦狀,公益加敬焉。……尤留心荒政,遇地方飢則痛憎,念當年身受。時庚子旱,所在搶市亂,汪公勸民捐賑,立賞格如鬻官例,無應者。有司多以飢而不害報, 先生痛民死相望,流涕言狀於公曰:“勸民捐賑,固大善。倘民亦還詰官之‘爾俸爾祿’,則何以應?愚謂欲勸民捐,當先自官始;欲勸官捐,當先自上官始。若公倡於上,某雖貧,猶能易袍帶,捐百金佐美意。”公見狀感泣,搜四百金,發郡為官民倡。 一時道、府、廳、州邑官各捐 二三百,以及士民,每邑有積至數千金、榖數千石者,遍地煮粥。先生親行查督,所全活無算。甲辰年大水,撫台孫公瑋煮粥賑給,如庚子故事。初,府儲空,自先生署篆,始積穀二萬餘石。至是,他郡皆無谷,獨保定賴是以濟。……先生曾自言:“理郡無他可稱,惟有救荒兩次,差於素心無歉耳。”在郡六年,薦三十以上,皆首剡,為天下理官第一。會明龍公(郭正域)以假邸事忤宰相沈公一貫,先生倡言佐公,宰相黨因不快。及公被妖書誣身,困楊村,家僮、書辦、長班皆捕下詔獄,緹卒圍舟四面,逮且在旦夕。屬崔金吾為先生部民,方用事,感平日恩禮,拷掠稍縱,得不誣服,遂免公。當是時,道路不敢題江夏字,親知畏匿, 先生獨遣役往京偵信,密報公,仍不時送湯酒、山炭為禦寒具。公向伻嘆曰:“吾交遊遍天下,提攜遍鄉邑,今無一人問,而顧得之於不獲館選者,吾甚愧。聞二夫人孕,吾二夫人亦有孕,且皆將及期。俱子耶,結兄弟;俱女耶,結姊妹; 一子一女耶,結婚姻。”頃之,公得子,先生得女,遂成二姓好,而先生愈以此為相黨所忌。有掌科孫善繼者,其姻親令新安、高陽,屬先生薦,不得,且皆黜去。掌科,宰相黨也。恨甚,適淮陽司理與留守爭公宴禮被斥,先生亦以公宴禮與大京兆許公宏[弘]綱爭,三爭三直。掌科藉焉名,與其黨陰持之,行取止擬工部。尋補屯田司,日管工,混木屑石土中,與諸司爭錙銖。諸閹故憚先生名,所減削十恆七八。
  • 13.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437,萬曆三十五年八月初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1-18]
  • 14.    熊廷弼:《性氣先生傳》,《熊襄愍集》卷八:及考選,故相黨力抑,不使預,而屈於公論,授浙江道御史。到任甫旬日,差遼東巡按。先是,兵科宋一韓言遼東巡撫趙楫、總兵寜遠伯李成梁棄東疆千里地媚建州狀。朝廷下廷臣會舉風力御史往勘疆界,眾莫敢往,九卿科道議先生往。或謂故相黨以難題相窘,將伺於後,宜亟辭。先生曰:“辭則以畏避罪,不如往。”而宋掌科急欲實己言,嚴催就道。
  • 15.    談遷:《國榷》卷八十:六月丙辰朔,兵科都給事中宋一韓請追勘先年棄寬奠六城、致奴兒干夷殘擾,章下兵部。
  • 16.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57頁
  • 17.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都40-52頁
  • 18.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35-39頁
  • 19.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70-78頁
  • 20.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50-152頁
  • 21.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59頁
  • 22.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82-90頁
  • 23.    《明史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1-18]
  • 24.    熊廷弼:《性氣先生傳》,《熊襄愍集》卷八:先生威望日益著,議者即欲用為遼巡撫,先生力卻之。當是時,同先生差出者皆歷三差,先生猶淹留關外。初意署院,許公記爭禮,嫌公。顧益重先生,念先生勞,注北學差以酬,而妒先生者慫恿冢宰孫公丕揚改南,不欲先生入朝也。蓋自戊申冬,東林黨起,葉相國向高暨冢宰主其內,淮撫李三才主其外,輔之以秦、晉及南台省段然等、林下餘玉立等盡去故相黨,而自築一門户。先生本明龍公姻,段素為明龍公所惡……葉相貌親明龍,而中實意忌,益信用段,所拔用驅逐,無不應手如響。段參兵科胡嘉棟劣輔,先生駁,冢宰救之,益相惡,與其黨胡忻、王圖輩激冢宰、斥先生。以方受神廟知,莫敢動。既而冢宰亦知先生,逢人輒語曰: “此真邊撫料也。”眾益莫得間。會南中士風囂悍,所在圍官府、焚縉紳房屋,皆目為藍袍大王,莫敢問。其黨曰:“吾得間矣。”遂為冢宰言:“南中人才盛,非文望莫能鑑;士風悍,非威望不能警。熊科名高, 有文武風裁,宜以往。”冢宰立用之。故事,兩直學差,吏部會同都察院、禮部選舉,多總意馬政,冢宰竟不會,而自以為得人,不知其為黨用也。
  • 25.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484,萬曆三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1-18]
  • 26.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89-290頁
  • 27.    熊廷弼:《性氣先生傳》,《熊襄愍集》卷八:先生謂諸生不看《性》、《鑑》,無實學,每試必書經論四篇,無論者一等,無幫補、無經者,文雖工,置五等。卷櫃號簿不入院, 一憑數行墨自高下,請託不得入。日閲二百卷,妍媸一經目,蠲銖不爽。所拔皆名士,所進皆寒微,所黜皆鄉紳津要子弟,而東林子弟居多。人妄擬先生有意摧東林,至此禍不可解。
  • 28.    顧天埈:《與熊芝岡學台》,《顧太史文集》卷七:台下臨蒞敝邑,考試兩郡生、童,稱公稱明者固眾,然憚怖威嚴而竊議者亦不少,頗雲與士為讎,此言不敢不以上聞。台下業已嚴矣,豈能遽寬?但得法嚴而意寬,使輿情曉然憚其法而服其意,即孔明治蜀,不過是矣,幸深思之。
  • 29.    文秉:《定陵注略》卷九:熊考試江南,繩束諸生過當,嘗[常]州某公子年才十六,以犯規小失。熊執而撻之。某公止此一子,不勝其忿,挺身闖入院署,拉其子以出。眾鄉紳調停其間,事雖不問,而岌岌有騎虎之勢。
  • 30.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505,萬曆四十一年二月初二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1-18]
  • 31.    熊廷弼:《性氣先生傳》,《熊襄愍集》卷八:先生既家居逾年,不一出見官府。會郡邑連年水……先生乃出見官府,為地方請萬金,督四縣民夫築堤,闊四丈,高三丈,護柳成林,蜿蜒二百餘里如游龍……甲寅,居太夫人憂,哀慟數絕,日乘騾往來鄰邑山水間卜葬地。既殯,自是多鄉居,謝賓客,官府無得見其面。間回城,則坐園中種樹、豢魚,與棋客手談而已。 一切除目、邸報不入目者七年。戊午,撫順破,報擒獲官軍民李永芳等數千人去,總兵張承胤[蔭]一軍皆沒,承胤及戰將梁汝貴等俱死。朝廷起楊搞經略,先生監軍。楊鎬故畏先生,沮其出,並巡撫裁去,獨治廣寧。無何,報破清河,又復置巡撫,而移駐遼陽。己未,四路進師,三路當日沒,總兵、道、將死者千計,軍以七萬計,獨李如柏退縮還,朝廷震動……復亟起先生,以大理寺丞兼御史宣慰遼東軍民,盡為代楊地。而是時宰相方公從哲本主楊、李,護其敗,複用金吾李如楨代如柏帥。如楨豢養京師,縮懦昏呆,不及如柏甚。比先生趨至京,護敗者見邊暫安靖,冀楊、李有所立自曠,抑先生兩月,不聽行。忽聞開原大破,始亟用先生經略,促令旦夕就道。
  • 32.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91頁
  • 33.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583,萬曆四十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1-18]
  • 34.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301-303、311頁
  • 35.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754頁
  • 36.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321-322、756、769頁
  • 37.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308-310頁
  • 38.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834、1134頁
  • 39.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417頁
  • 40.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422-427、440-449頁
  • 41.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351頁
  • 42.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401頁
  • 43.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465頁
  • 44.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372頁
  • 45.    《大明光宗貞皇帝實錄》卷7,泰昌元年八月二十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7]
  • 46.    熊廷弼:《性氣先生傳》,《熊襄愍集》卷八:先是,宗文補吏科,命不下。拾用敵攻敵策唾,請款西人,查北關遺裔,視遼東,命又不下。浼先生疏催,先生心非其多事,不應,宗文固已恨。及命下,而自攜帑發五萬金來關,遽討遊撃別鎮,往與虎兔憨 講。先生謂:“憨力不能統眾,講無益。即講,當先以通官往,不宜遽遣將,恐失體損眾。且此來第宜行閲事,勿以撫字為名,使人得挾以索我。”又拂宗文意。而科道官臨邊,故尊大,督撫皆阿承,金幣載道。先生獨以小飯一桌相餉,謂為慢。
  • 47.    《兩朝從信錄》卷二:十二日丙戌,御史顧慥奏曰:“……若乃時事之足廑宸衷者,無如遼左一事……臣不諳軍旅,又未睹全遼之情形,但以事理度之,竊謂援遼之計,決於守而成於戰,必能百戰百勝,以示威乃可以固守。今日經臣之所從事,戰耶?守耶》出關業已逾年,戰守豈無定策,乃虜輒出輒利,未聞我兵以一矢加遺,其將盡撤蒲河以前之藩籬,而獨以瀋陽蔽孤遼耶?無論籓籬撤而內地終危,就令永固斗絕之空城,能拒長驅之馬足?撫、清、開、鐵之殘破,何以復我故土?杜松、劉挺之碎骨,何以謝彼忠魂?始猶曰無兵,今十餘萬之眾既已雲集矣;始猶曰無餉,今百餘萬之金不難立發矣。當此先帝激勸之秋,豈是邊臣觀望之候?而今日曰酋將犯搶,明日曰我當戒嚴,日復一日,長此安窮,臣不知究竟何如也。臣前閲姚宗文之疏,謂‘六月失事,焚掠太慘,村屯一空,專制閫外,胡匿不以聞?’昨見賀世賢塘報,則僅僅斬一級、獲一盔、奪四韃馬,而遂張大其詞,誦功於部院,揚翊其雄謀,此何等舉動、何等威略也?不亦羞朝廷而貽蠻夷笑耶?且士馬物故不知幾何,一級四馬之得,恐不足以贖損兵折將殺掠之辜,當事者何以自處於此也?戰則不能,守則不固,荷戈之士徒僃畚插挑浚之役,尚方之劍僅供作威逞志之具,而尚哆口於遼城之無恙。四方之調募,祗以捍一孤城,而遼陽之戎守,竟當何日解嚴也?檄諸邊以御東虜,竭全宇以供一隅,今年八百萬,來年八百萬,天助聖朝,必令小丑迴心、窮寇自斃然後可。不然水潦旱蝗所在見告,此八百萬者安能歲歲而輸之?臣恐財盡民窮,盜賊蜂起,憂不在三韓,而在蕭牆之內也。又況大眾雲集,能不生心?及瓜之待無期,河上之師必潰,未來者必懦怯而不敢前,離心者又怨懟而不敢前,此時何以收之?此段精神不知當何時固結?何如兢愓若以馳馬躬歷為勞,而以告病乞身為託,非經臣之所以為朝廷方便也。今日之事,盡在經臣,成敗以之,死生以之,不然已壞之疆上廷弼既已肩任於前,已總之將卒廷弼將使誰承當於後?是故必無弛擔之理。
  • 48.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泰昌元年九月十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7]
  • 49.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泰昌元年九月二十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7]
  • 50.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494頁
  • 51.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977頁
  • 52.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2,泰昌元年十月二十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7]
  • 53.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天啓二年閏二月二十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7]
  • 54.    《明史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當是時,光宗崩,熹宗初立,朝端方多事,而封疆議起。御史馮三元劾廷弼無謀者八、欺君者三,謂不罷,遼必不保。詔下廷議。廷弼憤,抗疏極辨,且求罷。而御史張修德復劾其破壞遼陽。廷弼益憤,再疏自明,雲“遼已轉危為安,臣且之生致死。”遂繳還尚方劍,力求罷斥。給事中魏應嘉復劾之。朝議允廷弼去,以袁應泰代。廷弼乃上疏求勘,言:“遼師覆沒,臣始驅羸卒數千,踉蹌出關,至杏山,而鐵嶺又失。廷臣鹹謂遼必亡,而今且地方安堵,舉朝帖席。此非不操練、不部署者所能致也。若謂擁兵十萬,不能斬將擒王,誠臣之罪。然求此於今日,亦豈易言。令箭催而張帥殞命,馬上催而三路喪師,臣何敢復蹈前軌?”三元、應嘉、修德等復連章極論,廷弼即請三人往勘。帝從之。御史吳應奇、給事中楊漣等力言不可,乃改命兵科給事中朱童蒙往。廷弼覆上疏曰:“臣蒙恩回籍聽勘,行矣。但台省責臣以破壞之遼遺他人,臣不得不一一陳之於上。今朝堂議論,全不知兵。冬春之際,敵以冰雪稍緩,鬨然言師老財匱,馬上促戰。及軍敗,始愀然不敢復言,比臣收拾甫定,而愀然者又復鬨然責戰矣。自有遼難以來,用武將,用文吏,何非台省所建白,何嘗有一效。疆場事,當聽疆場吏自為之,何用拾帖括語,徒亂人意,一不從,輒怫然怒哉!”及童蒙還奏,備陳廷弼功狀,末言:“臣入遼時,士民垂泣而道,謂數十萬生靈皆廷弼一人所留,其罪何可輕議?獨是廷弼受知最深,蒲河之役,敵攻瀋陽,策馬趨救,何其壯也?及見官兵駑弱,遽爾乞骸以歸,將置君恩何地?廷弼功在存遼,微勞雖有可紀;罪在負君,大義實無所逃。此則罪浮於功者矣。”帝以廷弼力保危城,仍議起用。
  • 55.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8,天啓元年三月十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56.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8,天啓元年三月十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57.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8,天啓元年三月二十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58.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8,天啓元年三月二十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59.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987頁
  • 60.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0,天啓元年五月十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61.    熊廷弼:《性氣先生傳》,《熊襄愍集》卷八:無何,部院具經略更換緣由、各參疏姓名回奏。 上曰:“馮三元倡議遼事,直攻熊廷弼解任回籍,後來料理疏玩,遼瀋相繼陷沒,斷送無限生靈,慘毒異常,深焉可恨可憫。朕心日夜不寜,故着察議處分。爾每部院大臣當時既不從公主持,今又含糊回奏,且求寬解。看來朝廷疆土人民、海內安危利害,反不若二三小臣官職情面更重。大臣任事任怨,何得如是?馮三元、張修德、魏應嘉扶同排擠,致 誤封疆,都着降三級調外任用。姚宗文陰險抑陷,實為禍始,本當逮問,姑從輕革了職,為民當差,永不敍用。”
  • 62.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1,天啓元年六月初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63.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1,天啓元年六月初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64.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2,天啓元年七月初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65.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2,天啓元年七月初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66.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2,天啓元年七月二十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67.    《明史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先是,袁應泰死,薛國用代為經略,病不任事。化貞乃部署諸將,沿河設六營,營置參將一人,守備二人,畫地分守;西平、鎮武、柳河、盤山諸要害,各置戍設防。議即上,廷弼不謂然,疏言:“河窄難恃,堡小難容,今日但宜固守廣寧。若駐兵河上,兵分則力弱,敵輕騎潛渡,直攻一營,力必不支。一營潰,則諸營俱潰,西平諸戍亦不能守。河上止宜置遊徼兵,更番出入,示敵不測,不宜屯聚一處,為敵所乘。自河抵廣寧,止宜多置烽堠;西平諸處止宜稍置戍兵,為傳烽哨探之用。而大兵悉聚廣寧,相度城外形勢,掎角立營,深壘高柵以俟。蓋遼陽去廣寧三百六十里,非敵騎一日能到,有聲息,我必預知。斷不宜分兵防河,先為自弱之計也。”疏上,優旨褒答。會御史方震孺亦言防河六不足恃,議乃寢。而化貞以計不行,愠甚,盡委軍事於廷弼。廷弼乃請申諭化貞,不得藉口節制,坐失事機。
  • 68.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4,天啓元年九月十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69.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4,天啓元年九月初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70.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4,天啓元年九月十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71.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4,天啓元年九月十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72.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2,天啓元年七月二十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73.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5,天啓元年十月十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74.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019頁
  • 75.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7,天啓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76.    《明史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化貞為人騃而愎,素不習兵,輕視大敵,好謾語。文武將吏進諫悉不入,與廷弼尤牴牾。妄意降敵者李永芳為內應,信西部言,謂虎墩兔助兵四十萬,遂欲以不戰取全勝。一切士馬、甲仗、糗糧、營壘俱置不問,務為大言罔中朝。尚書鶴鳴深信之,所請無不允,以故廷弼不得行其志。……化貞又信諜者言,遽發兵襲海州,旋亦引退。廷弼乃上言:“撫臣之進,及今而五矣。八、九月間屢進屢止,猶未有疏請也。若十月二十五日之役,則拜疏輒行者也,臣疾趨出關,而撫臣歸矣。西平之會,相與協心議守,掎角設營,而進兵之書又以晦日至矣。撫臣以十一月二日赴鎮武,臣即以次日赴杜家屯,比至中途,而軍馬又遣還矣。初五日,撫臣又欲以輕兵襲牛莊,奪馬圈守之,為明年進兵門户。時馬圈無一敵兵,即得牛莊,我不能守,敵何損,我何益?會將吏力持不可,撫臣亦怏怏回矣。兵屢進屢退,敵已窺盡伎倆,而臣之虛名亦以輕出而損。願陛下明諭撫臣,慎重舉止,毋為敵人所笑。”化貞見疏不悦,馳奏辨。且曰:“願請兵六萬,一舉蕩平。臣不敢貪天功,但厚賚從徵將士,遼民賜復十年,海內得免加派,臣願足矣。即有不稱,亦必殺傷相當,敵不復振,保不為河西憂。”因請便宜行事。時葉向高復當國,化貞座主也,頗右之。廷臣惟太僕少卿何喬遠言宜專守廣寧,御史夏之令言蒙古不可信,款賞無益,給事中趙時用言永芳必不可信,與廷弼合。餘多右化貞,令毋受廷弼節制。
  • 77.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8,天啓二年正月十二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78.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8,天啓二年正月十二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79.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8,天啓二年正月十二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80.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8,天啓二年正月二十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81.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卷七:化貞從數騎走閭陽,適廷弼自右屯引兵至,止焉,化貞向廷弼哭,廷弼笑曰:“六萬軍蕩平,竟何如?“化貞慚,尋向廷弼議固守寧、前,廷弼曰:“晚矣!公不受紿慕戰,不撤廣寧兵於鎮武,當無今日。此時兵潰之勢,誰與為守?惟護百萬生靈入關,勿以資賊,足矣!”乃整眾西行。
  • 82.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589-590頁
  • 83.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9,天啓二年二月初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84.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021-1022頁
  • 85.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卷七:通政司右通政許維新朱一桂大理寺左少卿馮從吾大常少卿董應舉太僕寺少卿何喬遠為奴兵過河經臣先逃懇乞聖明連行逮斬以警人心以保社稷事頃遼事告急經臣熊廷弼主守職等以為能守三岔河能守廣寧庶幾可以少贖平日跋扈之罪今奴酋過河矣廣寧行且陷矣而廷弼先逃至山海遂使人心搖動三軍俱奔先是沈遼之陷逃臣高出等不誅以致人人效尤今廷弼先逃其誰不逃者竊恐山海以內再無肯守之人再無可守之地社稷之危在旦夕間懇乞聖明即遣緹騎速逮明正典刑庶人心知懼而社稷可保矣。
  • 86.    沈國元輯:《兩朝從信錄》卷十二:御史賈毓祥上言兵潰習以為常,奉聖旨:廣寧失守,經撫罪無所逃,王化貞着錦衣衞差的當官扭解來京究問,熊廷弼着革職回籍聽勘。
  • 87.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卷八:撫臣逮、經臣勘,已奉旨矣。總督之疏,亦緣情面,發於未處分之先,斷無收回成命、複用經撫之理。乃吏部不肯任,而推歸兵部。時署部者在晉也,蒙宰同少宰於朝房會議,必欲強兵部議留,而兵部不允。少宰王墨池大噪,而兵部終不肯仔肩。冢宰張誠宇勒令在朝房寫諮,即刻據諮以復。次日,周朝瑞上疏,閣臣復有熊廷弼留着用之票擬,上怒,令中使問輔臣,輔臣曰:“熊廷弼似勝王化貞。”中使如其言以奏,上曰:“熊廷弼走得快,果勝!”外廷聞是言,而留用經臣之議始息。然同黨不得不深銜兵部矣。
  • 88.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20,天啓二年三月初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89.    沈國元輯:《兩朝從信錄》卷十三:四月戊申朔,三法司集中府會審熊廷弼、王化貞。先是二十九日,內閣發書與三法司,明日中府會審熊、王,當以公道,不可狥情。是日,三法司會審,河南道王問:“先審何人?”眾位一躬,王同大理寺出位,一步問喚:“熊芝崗,過來!”熊廷弻一跪就起,廷弼言:“從田間起,原議住紮山海,無可奈何出關。職見廣寧撫臣不守而棄,職恐山海有儆,罪之難辭,先並不曾議職住紮廣寧,如原議我住廣寧,罪亦難解。”一躬,投一招揭,又呼:“王巡撫過來!”王化貞跪下大哭:“職在廣寧,屢言大戰,如經台先聽我的主意,率大兵過河一戰成功,河東寬大得戰,河西地土窄小,難以征戰。且奴酋過河,廣寧危在旦夕,經台領西兵而來救援,職聽之歡喜不盡。不幸熊經略先來,次後竟然逃回,此罪歸於廷弼,不於化貞也。”投上一揭,亦一躬。而過各候堂審……九日,三法司大堂會審熊廷弼、王化貞。是日,三法司大堂在京畿道會審,經撫午時方審。都御史鄒、刑部尚書王、大理寺周同審,言:“職等奉旨會問二人。”熊廷弼跪下言:“職起田間,復任經略,原議住紮山海,並無住紮廣寧字樣。”鄒都憲雲:“失地喪城,功罪一體,難辭其責,況屢奉明旨,內雲提審二字,又有確審字樣,公竟然不理。公今日必須暫進刑部,是非自明,公不必抗旨,如此反得罪於朝廷。”熊廷弼言:“職奉明旨聽問,不是送問字樣,焉能將職下獄?”廷弼相爭多時,王尚書説:“公今不肯進部,叫錦衣衞、旗衞暫時同到天仙庵住一日,職等上本請旨定奪。”鄒、王雲:“請過王巡撫來。”王化貞跪下言:“職苦職自知一言難盡,福取一揭投上。”鄒、王雲:“公必須還有在朝列班之日。”一躬而散。
  • 90.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21,天啓二年四月十七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91.    唐元鵬.《熊廷弼之死 晚明政局的囚徒困境》:廣東人民出版社,2023年:第155-159頁
  • 92.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24,天啓二年七月二十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93.    葉向高.《蘧編》:中國文史出版社,2014年:第94、111頁
  • 94.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46,天啓四年九月十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95.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56,天啓五年二月初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96.    徐開任:《明名臣言行錄》卷八十四:在獄四年,會楊忠烈《二十四罪疏》上,黨人謂出公手。時有公部下蔣應暘者,於《觀音經》後有圖識數語,謀者得之,坐妖言棄市。越三日四鼓,中貴捧駕帖至。公洗沐整冠曰:“我大臣也,死當拜旨,豈容草草?”手持一疏,提牢主事張時雍謂:“囚何得上書?”公曰:“此趙高之言也,盛世安得有此?”從容就戮,傳首九邊。賦絕命詞:可惜復可惜,報國心寸赤。幾度事戎行,九死衽金革。甘苦同 士伍,朝夕紅抹額。扼固倚金湯,師行過枕蓆。敢謂詩書帥,勞苦着疆場。雖無衞霍奇,聞風遁聲跡。掃蕩直需時,佇銘瀚海石。人事一朝變,頓成易狗脊。縶足先驚駘,縛手責貴獲。弟子匪師貞, 丈人空咄唶。遂敗乃公事,豈少胸中策。翳獨予數奇,實惟家國 厄。何圖遘難來,兇釁轉迸迫。馬法既受惡,肆毒仍誣逆。蜚語紛 流煽,長安竟大索。根株相比連,法吏徒擔撼。蒼蒼天蓋高,微忱 何由格。萬憤結中懷,塞兑坐焚炙。我心已死灰,我肉已枯臘。我 磷騰火青,我血化水碧。月冷嗚啞啞,牆危樹撼撼。孤魂倚故骸, 羣蠅作弔客。鳴呼竟已矣,惜此身九尺。嶽嶽高尚松,矯矯秋旻 翮。目炯電光焚,氣矗巨靈擘。衝口倒峽流,信手奏刀者。左握靈 蛇珠,右搦擁狐戟。顛倒羣策奔,叱吒千夫闢。文武其風裁,往蹇 資來碩。迷途馬不違,前等箸可借。只今赤白囊,畫夜飛羽驛。婦 人冠赤幘,將軍服巾幗。水師本兒戲,火攻計亦拙。援袍思鷹揚, 捨我其誰適。試叩囊底餘,猶堪令授截。何苦趁人算,甘心快毒 螫。長城萬里餘,將星中量折。不念君父憂,徒饒廣長舌。他日倘拊髀,安能起死魄。絕筆嘆可惜, 一嘆天地白。
  • 97.    劉若愚:《酌中志》卷二十四:其(馮銓)害經略熊廷弼者,因書坊賣遼東傳,其四十八回內有馮佈政父子奔逃一節,極恥而恨之,令妖弁蔣應暘,發其事於講筵,以此傳出袖中而奏,致熊正法,其實與貴池相公(丁紹軾)無甚與也。彼時閣中擬入聖諭,歸乾斷於先帝,體乾、永貞、文輔會議曰:“分明是小馮兒與熊家有隙,在講筵害他,與聖上何干?”遂以原稿上奏,請御筆增入“卿等面奏,出之袖中”字樣。
  • 98.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62,天啓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08]
  • 99.    高汝栻:《三朝法傳全錄》卷十四:二十八日五鼓,有駕帖至山東司,主事張時雍聞之,以為必斬廷弼也,恐有伏毒自盡之事,令獄官設法誘出。彼已知覺,乃從容盥櫛整衣,而後出房,曰:“我大臣也,還要拜旨,豈得草草延挨?”久之,而中貴嗔其遲也,捧駕帖而去,時雍亦懼獲戾,大書朱票,仰獄官速拘出,彼猶闊步上庭,曰:“俟庭上説話!”既至庭,時雍迎之曰:“熊芝岡今日數盡,失陷封疆,應得一死,還有何説?”廷弼陌然無言,見胸前懸一執袋,時雍問曰:“何物?”答曰:“謝恩本。”曰:“爾不曾讀《李斯傳》乎?囚安得上書?”廷弼曰:“此趙高言也。”時雍語塞,隨送出。先廷弼刊刻有象《遼東傳》,值八月二十一日文華殿日講畢,輔臣頋秉謙等五人獻一冊於上,合詞奏曰:“此熊廷弼所作,以為飾功張本,希圖營脱。“上覽之,怒曰:“廷弼奸謀不得肆行於朝,今又以流言煽惑於野,且心懷不軌,辱國喪師,惡貫盈滿,罪在不赦。又刊書惑眾,情益難容!”因傳諭示刑部等衙門:“着便會官速決了!”至是正法,蓋八月二十八日也。
  • 100.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50頁
  • 101.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61頁
  • 102.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24頁
  • 103.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63、68、248頁
  • 104.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24頁
  • 105.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413-416頁
  • 106.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338-343頁
  • 107.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345、745頁
  • 108.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795頁
  • 109.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348、541頁
  • 110.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94頁
  • 111.    朱耀榮.《熊廷弼傳》:中國電影出版社,2008年:第134-155頁
  • 112.    袁崇煥著,楊寶森輯校.《袁崇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520頁
  • 113.    夏允彝.《倖存錄》,《四庫禁燬書叢刊補編》第16冊:北京出版社,2005年:第546-547頁
  • 114.    高汝軾.《皇明續紀三朝法傳全錄》,《四庫禁燬書叢刊補編》第11冊:北京出版社,2005年:第162頁
  • 115.    談遷.《國榷》:古籍出版社,1958年:第5311頁
  • 116.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021,乾隆四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2-13]
  • 117.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070,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初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2-13]
  • 118.    李光濤.《熊廷弼與遼東》:“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76年:第1頁
  • 119.    閻崇年.《明亡清興六十年》上:中華書局,2006年:第126-131頁
  • 120.    陳子龍撰,孫啓治校點.《安雅堂稿》:遼寧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64頁
  • 121.    李清.《三垣筆記》:中華書局,1982年:第155頁
  • 122.    徐開任.《明名臣言行錄》,《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521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636頁
  • 123.    《清史演義 第四回 熊廷弼守遼樹績 王化貞棄塞入關》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3-21]
  • 124.    御製讀熊廷弼傳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4-04-18]
  • 125.    萬斯同.《明史》,《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330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92、197、444頁
  • 126.    金日升輯.《頌天臚筆》,《四庫禁燬書叢刊》史部第5冊: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327-331頁
  • 127.    《崇禎長編》,崇禎二年五月十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4-19]
  • 128.    張岱.《石匱書》,《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319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28頁
  • 129.    鄒漪.《啓禎野乘》,《四庫禁燬書叢刊》史部第40冊: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475頁
  • 130.    計六奇撰,任道斌、魏得良點校.《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年:第37頁
  • 131.    張佩綸著,謝海林整理.《張佩綸日記》:鳳凰出版社,2015年:第653頁
  • 132.    王榮湟.熊廷弼對晚明遼東軍紀的整頓[J].暨南史學,2021(02):191-208.
  • 133.    熊廷弼:《性氣先生傳》,《熊襄愍集》卷八:是歲旱,南四衞尤甚。先生巡金、復,躬禱雨州城隍神,約:“七日雨,無雨,我當執變置社稷之義,毀神身,易神壇壝。”及巡至廣寧,過限三日,大書白牌,封劍付兩指揮往斬之。比至三岔河,雷雨如注,平地三尺,明日海蓋道閻鳴泰飛報雨,一時皆驚,以為精誠所感。
  • 134.    鈕琇:《觚剩》卷二:熊公芝崗先生當督學南畿時,試卷皆親自批閲。閲則連長几於中堂,鱗攤諸卷於上,左右置酒一罈、劍一口,手操不律,一目數行。每得佳篇,輒浮大白,用志賞心之快;遇荒謬者,則舞劍一回,以抒其鬱。凡雋才宿學,甄拔無遺。吾吳馮夢龍,亦其門下士也。夢龍文多遊戲,《掛枝兒》小曲與《葉子新鬥譜》皆其所撰。浮薄弟子靡然傾動,至有破家傾產者。其父兄羣起訐之,事不可解。適熊公在告,夢龍泛舟西江,求解於熊。相見之頃,熊忽問曰:“海內盛傳馮生《掛枝兒曲》,曾攜一二冊以惠老夫乎?”馮跼蹐不敢置對,唯唯引咎,因致千里求援之意。熊曰:“此易事,毋足慮也。我且飯子,徐為子籌之。”須臾,供枯魚焦腐二簋、粟飯一盂。馮下箸有難色。熊曰:“晨選嘉餚,夕謀精粲,吳下書生大抵皆然。似此草具,當非所以待子。然丈夫處世,不應於飲食求工。能飽餐粗糲者,真英雄耳。”熊遂大恣咀啖,馮啜飯匕餘而已。熊起入內,良久始出,曰:“我有書一緘,便道可致我故人,毋忘也。”求援之事,並無所答,而手挾一冬瓜為贈。瓜重數十斤,馮傴僂祗受,然意甚怏怏,且力不能勝。未及舟,即委瓜於地,鼓棹而去。 行數日,泊一巨鎮,公故人之居在焉。書投未幾,主人即躬謁馮,延至其家,華筵奇胾,妙技清歌,咄嗟而辦。席罷,主人揖馮曰:“先生文章霞煥,才辨珠流,天下之士莫不延頸企踵,願言觀止。今幸親降玉趾,是天假鄙人以納履之緣也。但念吳頭楚尾,雲樹為遙,荊柴陋宇,豈足羈長者車轍哉?敢備不腆,以犒從者,先生其毋辭。”馮不解其故,婉謝以別,則白金三百,蚤舁致舟中矣。抵家後,公飛書當路,而被訐之事已釋。蓋公固心愛猶龍子,惜其露才炫名,故示菲薄,而行李之窮,則假途以厚濟之;怨謗之集,則移書以潛消之。英豪舉動,其不令人易測也如此。
  • 135.    夏允彝:《倖存錄》卷中:吾鄉朱本洽為永平郡守,嘉興錢士晉為大名郡守,熊一見,賞其才,且雲:“遼事當與共功名!”兩公譽以“公至,必能滅奴”,熊乃握手密語云:“公解人也,何為爾作此語?遼事豈可為?但當尋一散場耳!”意欲怒罵人以圖速歸也,此其言豈意在國家者乎?
  • 136.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初,廷弼在閭陽,聞廣寧被圍,深憂之。方夜飲,忽思敵兵益熾,大呼曰:“可恨!”忽屏後亦云:“可恨!”廷弼驚曰:“是甚麼人做聲?”屏後亦云:“是甚麼人做聲?”廷弼命左右:“快去後面看來!”屏後亦云:“快去後面看來!”左右入視,寂無一人。廷弼曰:“好古怪,難道有這樣事!”屏後亦云:“好古怪,難道有這樣事!”廷弼曰:“待我自去看來。”屏後亦云:“待我自去看來。”廷弼且走且説,聽至屏風,始知銅盆。廷弼曰:“這又來作怪了!”銅盆亦云:“這又來作怪了!”廷弼曰:“快把水來傾掉了!”銅盆亦云:“快把水來傾掉了!”水既去,銅盆遂不能言。
  • 137.    全祖望:《鮚埼亭集》卷二十六,《明遼督熊襄愍公軼事略》:始寧倪生安世嘗為予言,其尊人曾從裏中倉橋陳氏見其先世《秋曹日錄》一書,其人在明熹廟時為獄官,凡魏奄所殺君子不下東廠而下刑部者皆載,其獄中事甚悉,而熊襄愍公最怪。其言曰:“襄愍既入獄,一飲一食,魏奄令獄官以帖子報知。然襄愍亦無所事,其卧用一藤枕,不分寒暑,未嘗以去身,每晚人靜,焚香再拜禮北辰,則取此藤枕供之,莫能知其意也。或以問,襄愍亦笑不答。已而刑有日,襄愍神色不變,手書遺疏,猶為上言邊事,又作絕命詞,其遺疏為西曹郎所遏,曰:‘囚安得上書!’襄愍曰:“此趙高語也,□□□□□□□□□□□□聖朝時安得有此?”怡然就刃。時奉有傳首九邊之旨,西曹郎俄錄其首,則法場中空無有,但見一藤枕,大駭,相戒毋泄,亟密報魏奄,則命取熊氏子弟家人栲問大索,竟無所得。魏奄計無所出,遂秘其事不宣,而九邊所傳之首,蓋並非襄愍真顱也。魏奄敗後,公子兆璧連疏,請首歸葬,蒲州(韓爌)為力言於烈廟,得允,亦明知其非公首,特藉以消此冤案而已。”安世之所述如此,亟令從陳氏求此書,得一短冊,其言果合。按此説,在明野史中俱未之及,吾讀李公映碧《三垣筆記》,極言襄愍臨刑之慘,與此不符。然陳氏乃身見者,定自不誣,故載之以當張中丞之於嵩,亦未為無補於舊史也。古人多有兵解之説,蓋出自神仙家,其説荒誕不可信,然而大造中無所不有,則亦未敢盡謂其無。顏魯公其最著者也,魯公平生好神仙,襄愍則未之聞也,且以彼剛腸,宜不足豫於此道,而不知其深夜中默默為之,至於臨刑日,顧忽示其奇,中散之琴遜其幻矣。卒之只履空存,雙劍亦化,足以奪奸人之魄,而短其氣不已。神乎英雄,人固不可測,其信然耶!長夏喀血,因口授諸生紀之。
  • 138.    朱童蒙:《勘遼疏》,《熊襄愍公集》卷末。
  • 139.    鄒漪:《熊孝烈傳》,《熊襄愍公集》卷末
  • 140.    《江夏縣誌》(清乾隆五十九年刻本)卷十二
  • 141.    戴笠:《行在陽秋》捲上
  • 142.    李維楨:《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郭公神道碑》,《大泌山房集》卷一百九。
  • 143.    《湖廣武昌府志》(清康熙二十六年刻本)卷九
  • 144.    熊廷弼撰,李紅權點校.《熊廷弼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19年:前言第3-6頁
  • 145.    朱耀榮.《熊廷弼傳》:中國電影出版社,2008年:第203、206頁
  • 146.    黃尊素:《説略》,《黃文端公集》卷六:每遇朝審,行道之人必以瓦礫擲熊,流血滿面,其失人心至此,抑獨何與?【一説擲瓦礫者王化貞所買出之人,欲重熊罪以寬己耳】
  • 147.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6,天啓六年九月初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4-22]
  • 148.    《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實錄》,天啓七年九月十二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4-22]
  • 149.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9,天啓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4-22]
  • 150.    金日升輯:《頌天臚筆》卷十五;禮科給事中閆可陛奏為閹黨建祠獻媚顯於法紀懇乞聖明立賜處分以暢公論疏:……至江夏知縣王爾玉,借熊廷弼贓事,挾其子索貂裘帽、番布、古董等物,稍不如意,嚇以嚴刑,致廷弼長男自刎於獄,及廷弼妻赴縣堂稱冤,復將二婢去衣責四十板,天下有此貪暴之吏乎?
  • 151.    徐肇台輯:《記政錄》,新政:崇禎元年正月初一日,兵科李魯生一本聖主以天和事,奉聖旨:“朕厲精圖治,奉天無私,大小臣工亦宜靖共爾位,共襄大道,説得是。被黜諸臣,務酌核本末以起用。追贓一事,拖累堪憐。這熊廷弼妻、楊漣母,都着寬釋,贓銀免追,其梅之煥、程注贓銀,該撫按即與豁免具奏。”
  • 152.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七月初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4-22]
  • 153.    趙吉士:《續表忠記》卷二
  • 154.    《俠隱記》 第9集(4分39秒出場)  .央視網[引用日期2024-04-22]
  • 155.    《白髮魔女傳之明月天國》(1小時35分46秒)  .1905電影網[引用日期2024-04-22]
  • 156.    蔣往,庹純雙主編.《中國文藝家傳集: 當代》第一部:四川辭書出版社,1993年:第501頁
  • 157.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075,乾隆四十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4-23]
  • 158.    《縉紳全書》(嘉慶六年夏)熊泗先條
  • 159.    《江夏縣誌》(清乾隆五十九年刻本)卷八
  • 160.    朱耀榮.《熊廷弼傳》:中國電影出版社,2008年:第207-214頁
  • 161.    查繼佐.《罪惟錄》: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776、24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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