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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峯
(原雞西市房屋徵收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鎖定
- 中文名
- 李峯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黑龍江雞西
- 出生日期
- 1963年10月
李峯人物履歷
1983.08—1984.05 雞西市雞冠區房產處房管員
1984.05—1998.01 雞西市房產局產權處房管員
1998.01—1999.06 雞西市房產局產權處辦公室副主任(副科級)
1999.06—2003.09 雞西市房產局產權處副主任(正科級)
1999.03—2002.01黑龍江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2003.09—2005.04 雞西市政府動遷辦公室黨總支書記兼副主任
2005.04—2007.07 雞西市房改辦負責人
2007.07—2012.11 雞西市政府動遷辦公室主任(副處級)
2012.11—2017.06 雞西市房屋徵收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正處級)
李峯人物事件
李峯違紀被查
李峯開除黨籍
2023年6月,經雞西市委批准,雞西市紀委監委對原雞西市房屋徵收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李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峯違反政治紀律,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對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監管不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設立並使用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動遷審批方面索要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違反規定並指令下屬違反工作程序處理事項,造成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李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一再拒絕組織挽救,處心積慮對抗組織,拒不配合審查調查;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濫用動遷審批權力,勒拿卡要,罔顧市政府政策及會議決定,肆意破壞營商環境,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形象,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雞西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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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雞西市房屋徵收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李峯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其他.2022-12-13
- 2. 原雞西市房屋徵收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李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環球網官方賬號[引用日期2023-06-03]
- 3. 原雞西市房屋徵收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李峯被開除黨籍:在動遷審批方面索要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界面新聞.2023-06-03[引用日期202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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