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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

(明代四川道監察御史)

鎖定
李宏系廣西北流縣松花鎮鴨埌村人。於明永樂三年 (1405年)考中舉人,十三年考中進士,任廣東海南瓊州府知府,又署理涯州知州。不久,因政績顯著升任四川道監察御史。 [1] 
本    名
李宏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廣西北流縣松花鎮鴨埌村
出生時間
1361年
去世時間
1430年
主要成就
任四川道監察御史
李宏,父永立,曾在元朝中都做官。李宏性剛毅,遠見卓識,曾向皇帝呈上“時政十事”,獲得採用。《中國人名大辭典》記載其“擢御史,嘗上時政十事,皆國政論,多見施行”。因此名重一時,列為四川名宦,為縉紳尊敬。
李宏在監察御史任滿後歸田,居北流縣內懷塘鑊耳灣,後避盜寄寓鴨埌村。死後於宣德五年葬於一廂裏木頭塘(今塘岸鎮長塘村),墓叫“八角墳”。縣祀鄉賢。 崇禎時知縣在登龍橋建御史坊,紀念提點刑獄坦中庸、巡按御史李文鳳、李宏,上書 “柏台繼美”四字。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