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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人鳳

鎖定
李人鳳,(1911-1973),原名李本厚。山東省臨淄縣(今淄博市臨淄區)皇城鎮南卧石村人。193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創建渤海根據地政權的主要領導人之一。“文化大革命”中, 被扣上“翻案”、“特務”等罪名,於1973年6月8日含冤去世。“四人幫”被粉碎後,中共中央組織部、輕工業部黨組、中共山東省委,為李人鳳的歷史冤案平反,恢復了他的名譽。 [1] 
中文名
李人鳳
外文名
li renfeng
別    名
李本厚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11年
逝世日期
1973年
職    業
革命家
出生地
淄博市臨淄縣

李人鳳簡介

1929年入山東省立第四師範讀書,受教師馬千里影響,參加“反帝大同盟”“左翼作家聯盟”,任“左聯”師範支部書記和師範學生會會長。1931年赴濟南出席“左聯”代表會議,返回即發動學生參加救亡運動。被通緝後,遂去西安避難,入楊虎城部任軍需員。次年返臨淄,先後任縣立第一小學教師、臨淄縣第二小學校長。 [1-2] 

李人鳳人物生平

1911年生於臨淄北羊鄉南卧石村。
1938年7月任八路軍山東人民抗日遊擊隊第三支隊第十團團長。
1939年8月任第三支隊副司令員。
1940年5月,兼任清河區行政專員公署專員。
1940年12月,任清河區行政主任公署主任。
1944年,先後任渤海區行署副主任、主任,
1946年,兼任渤海區治黃委員會主任,渤海區支前司令部司令員。
1948年,李人風調華東局財委工作。
1949年2月起,先後任華東軍政委員會農林水利部副部長、黨組成員,華東水產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華東工業局黨委書記、局長。
1954年,李人風調北京工作,先後任全國私營工商業改造辦公室主任,地方工業部輕工業局局長、輕工業部部長助理。
1959年下放到廣州造紙廠勞動。
1961年返京,任輕工業部造紙局副局長,
1973年6月8日因受“文化大革命”迫害含冤去世,終年62歲,骨灰安放在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第一室。 [3] 

李人鳳人物事蹟

李人鳳組建青年學生抗日誌願軍訓練團

抗日戰爭爆發,他與共產黨員李曦晨組建臨淄縣“青年學生抗日誌願軍訓練團”。1938年1月5日,帶隊於辛店火車站西頭伏擊日軍小分隊,擊斃小隊長吉田滕太郎。1938年7月7日,“志願軍訓團”改編為八路軍山東抗日遊擊第三支隊十團,任團長。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9年8月任三支隊副司令員。1940年秋任清河專署專員,後任渤海行署主任,是渤海根據地政權的主要領導人之一 [1-2] 

李人鳳敵後鬥爭

1939年1月,日軍佔領廣饒城,打通了辛店至石村的公路,緊接着相繼佔領了壽光博興等縣城,並沿途安插據點。為了破壞敵人的運輸線,切斷其物資和兵員供應,李人鳳和政委羅文華先後在臨淄岳家莊、趙家莊伏擊了日軍汽車運輸隊,擊毀汽車10餘輛,斃傷日軍100餘人。敵人遭此打擊,驚慌萬狀,連忙把公路改了線,離開了沿途村莊。李人鳳帶領部隊乘勝追擊,在西起金嶺鎮、東至益都間60華里的膠濟線上進行大規模破襲戰,一夜之間炸燬3台敵軍機車和涵洞若干,拆走大批鋼軌,使敵人鐵路運輸陷於癱瘓。 [1] 

李人鳳建立抗日民主政權

為了鞏固和擴大清河、渤海抗日根據地,李人鳳帶領行署幹部發動羣眾,進行民主選舉,實行“三三制”,建立了各級抗日民主政權,領導各級政府,發動廣大民兵和羣眾在清河平原上建成了縱橫交錯的抗日溝和四通八達的交通網。1942年至1943年,在清河區最艱難的時期,面臨着日、偽軍對清河區的20餘次5000人規模以上的大“掃蕩”,李人鳳動員羣眾埋糧、填井、堅壁清野,使“掃蕩”的敵人沒糧吃、沒水喝,為贏得反“掃蕩”的勝利創造條件。 [1] 

李人鳳發展根據地經濟

為了進行長線戰爭,李人鳳非常重視根據地的經濟發展,並克服重重困難建立了一些生產軍需民用產品的小型工廠和手工業,以及紡織、鹽業、漁業、造紙、油坊等合作社事業。這些合作社的興建,不僅促進了根據地與敵佔區的商品交流、增加了農民收入、發展了根據地經濟,也為鞏固根據地的根基貢獻了力量。 [1] 

李人鳳掀起參軍支前運動

進入解放戰爭時期,李人鳳自1946年起兼任渤海區支前司令部司令,正是在他的領導下,全區掀起了參軍支前的熱潮。在土改的推動下,渤海區有16.6萬多名青年參加人民軍隊,組建了28個新兵團,補充了華東野戰軍主力和地方部隊。同時,全區出動民工達82萬人次,組成浩浩蕩蕩的支前大軍,奔赴前線,將後方生產的糧食、物資源源不斷地運往各個戰場,有力地支援瞭解放戰爭。 [1] 
解放戰爭爆發後,為領導渤海區羣眾支援前線、撲滅蝗蟲、治理黃河、發展生產做出重要貢獻。 [2] 
新中國建立後,歷任華東行政委員會農村水利部副部長,地方工業局局長。1954年調政務院,任地方工業部工業局局長、私營企業改造辦公室主任、輕工業部部長助理。 [2] 

李人鳳歷史冤案

1947年底,在康生、饒漱石等操縱的渤海區土地會議上,受到錯誤批判,被撤銷渤海行署主任職務(1983年山東省委報中共中央批准為其平反)。 [2] 
1959年在“反右傾”鬥爭中,被錯定為“輕工業部反黨宗派集團”副首領,下放勞動。“文化大革命”中,李人鳳被扣上“翻案”、“特務”等罪名,不僅被撤職,還受到非法關押、批鬥,後被送到河北省固安農場監督勞動。1973年6月8日病逝於北京。1980年2月輕工業部黨組經中共中央同意為其平反昭雪。 [2] 
1980年3月,李人鳳遲來的追悼會召開,他的骨灰被安放在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第一室。1981年9月3日,《人民日報》發表黎玉霍士廉景曉村王毅之同志的署名文章《黨的忠誠戰士李人鳳》,對李人鳳寄予深切懷念,終於給了他的一生一個公正的評價。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