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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台浤
鎖定
朱台浤人物生平
正德五年(1510年),安化王之亂爆發,朱台浤上奏通報情況,被安化王朱寘鐇阻截,叛亂平息後被明武宗降敕安慰,但隨後平叛的太監張永報告朱台浤曾向朱寘鐇行君臣禮,武宗降敕切責,奪其祿米三分之一,並將慶王府中護衞改為寧夏中屯衞,隸屬陝西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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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九年(1514年)恢復祿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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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恢復護衞的請求則未得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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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年(1524年)十月,朱台浤請求將寧夏中屯衞中的樂舞生還給他。寧夏巡撫張璿認為他“假託樂舞之名,陰復護衞之漸”,主張不還樂舞生或在祭祀時臨時借出,事畢即還,明世宗批准臨期暫撥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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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張璿又彈劾朱台浤“淫穢黷倫,枷儀賓,械職官,擅殺無辜,招致降虜,操練兵馬,潛結兇惡包錦、楊欽等十輩,謀不軌”。世宗準備派王時中、劉宗武前去查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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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台浤聽説他被參後,率屬官及一些宗室成員闖出王府,快馬直奔北京,欲上訴冤情,但被張璿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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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行賄於寧夏的鎮守太監李昕、總兵官種勳來圖謀免罪,兩人都不受賄。其後,他與包錦、宋傑及鎮國將軍朱台湗等謀殺張璿、李昕、種勳三人,被張璿察覺,宋欽在受審時供認朱台浤圖謀不軌。經過王時中、劉宗武核實,朱台浤確實多行不法,但不曾謀反。嘉靖四年(1525年)六月,世宗下旨將朱台浤廢為庶人,每年給祿三百石,在府閒住,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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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一年(1532年),因其與長子朱鼒櫍不和以及與管理慶王府的叔父朱寘銂發生爭端,被遷往陝西省城西安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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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五年(1536年),以上慈壽太后及慈仁太后徽號之名,世宗恩准恢復朱台浤冠帶,並回寧夏慶王府閒住,但以朱台浤罪重為由,不許慶府諸王朱台泙等為他提出的復爵之請,褫奪奏請諸王三個月俸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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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年(1551年),朱台浤去世,享年五十九歲。一年後,其次子朱鼒枋嗣位,並請求追復父親王爵。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世宗批准其請,賜諡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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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台浤人際關係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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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143,嘉靖十一年十月十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2-27]
- 2.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404,嘉靖三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2-27]
- 3. 《明史 卷一百0二 表第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7]
- 4.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三十二
- 5.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66,正德五年八月十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2-27]
- 6.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114,正德九年七月二十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2-27]
- 7.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99,正德八年四月初二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2-27]
- 8.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44,嘉靖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2-27]
- 9.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46,嘉靖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2-27]
- 10.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48,嘉靖四年二月初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2-27]
- 11.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52,嘉靖四年六月二十二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2-27]
- 12. 範宗興校注.《增補萬曆朔方新志校注》:寧夏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52頁
- 13.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338,嘉靖二十七年七月十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2-27]
- 14. 《明史 卷一百十七 列傳第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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