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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台浤

鎖定
朱台浤(1493年-1551年),陝西都司寧夏衞(今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人,明朝第六代慶王,恭王朱寘錖的庶第一子。 [3-4] 
全    名
朱台浤
別    名
慶定王
諡    號
封    號
慶王(後被廢)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陝西都司寧夏衞(今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出生日期
1493年
逝世日期
1551年

朱台浤人物生平

弘治十六年(1503年),朱台浤襲封慶王。 [3] 
正德五年(1510年),安化王之亂爆發,朱台浤上奏通報情況,被安化王朱寘鐇阻截,叛亂平息後被明武宗降敕安慰,但隨後平叛的太監張永報告朱台浤曾向朱寘鐇行君臣禮,武宗降敕切責,奪其祿米三分之一,並將慶王府中護衞改為寧夏中屯衞,隸屬陝西都司。 [5]  正德九年(1514年)恢復祿米。 [6]  但其恢復護衞的請求則未得允准。 [7] 
嘉靖三年(1524年)十月,朱台浤請求將寧夏中屯衞中的樂舞生還給他。寧夏巡撫張璿認為他“假託樂舞之名,陰復護衞之漸”,主張不還樂舞生或在祭祀時臨時借出,事畢即還,明世宗批准臨期暫撥之法。 [8]  十二月,張璿又彈劾朱台浤“淫穢黷倫,枷儀賓,械職官,擅殺無辜,招致降虜,操練兵馬,潛結兇惡包錦、楊欽等十輩,謀不軌”。世宗準備派王時中、劉宗武前去查勘。 [9]  朱台浤聽説他被參後,率屬官及一些宗室成員闖出王府,快馬直奔北京,欲上訴冤情,但被張璿攔回。 [10]  他又行賄於寧夏的鎮守太監李昕、總兵官種勳來圖謀免罪,兩人都不受賄。其後,他與包錦、宋傑及鎮國將軍朱台湗等謀殺張璿、李昕、種勳三人,被張璿察覺,宋欽在受審時供認朱台浤圖謀不軌。經過王時中、劉宗武核實,朱台浤確實多行不法,但不曾謀反。嘉靖四年(1525年)六月,世宗下旨將朱台浤廢為庶人,每年給祿三百石,在府閒住,改過自新。 [11]  嘉靖十一年(1532年),因其與長子朱鼒櫍不和以及與管理慶王府的叔父朱寘銂發生爭端,被遷往陝西省城西安居住。 [1]  嘉靖十五年(1536年),以上慈壽太后及慈仁太后徽號之名,世宗恩准恢復朱台浤冠帶,並回寧夏慶王府閒住,但以朱台浤罪重為由,不許慶府諸王朱台泙等為他提出的復爵之請,褫奪奏請諸王三個月俸祿。 [13-14] 
嘉靖三十年(1551年),朱台浤去世,享年五十九歲。一年後,其次子朱鼒枋嗣位,並請求追復父親王爵。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世宗批准其請,賜諡曰定。 [2-4] 

朱台浤人際關係

  • 父親朱寘錖,慶恭王
  • 兒子
    • 長子:朱鼒櫍,端和世子,無嗣
    • 次子:朱鼒枋,慶惠王
    • 三子:朱鼒檟,延川端穆王
    • 四子:朱鼒𣘝
    • 五子:朱鼒札
    • 六子:朱鼒授(木字旁) [1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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