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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遇襲事件

鎖定
2010年8月29日下午,方舟子在北京市石景山區的住所附近遭兩歹徒襲擊。9月21日經警方初審,系因學術打假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泌尿外科主任肖傳國報復。10月10日,石景山法院對“方舟子方玄昌遇襲案”一審宣判,肖傳國、戴建湘等5名被告人尋釁滋事罪成立,被判處5個半月至1個半月不等拘役。 [1] 
中文名
方舟子遇襲事件
發生時間
2010年8月29日
發生地點
北京市石景山區

方舟子遇襲事件遇襲經過

被噴“辣椒水
我當時接受遼寧電視台採訪出來,其中有一個人跑出來,往我的臉上噴東西,我一開始以為是辣椒水,想想可能是麻醉劑乙醚之類的,吸進去以後覺得人好像整個要暈過去了。(方舟子自述)
遭鐵錘砸腰
隨後我強撐往前跑,他們在後面追,要用鐵錘砸我的頭,沒有砸到,隨後他們就把鐵錘扔過來,第一次沒有砸中,第二次砸到我的腰了。(方舟子自述)

方舟子遇襲事件警方調查

北京警方21日晚8時在此間舉行新聞發佈會稱,21日下午5時許,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肖傳國因故意傷害罪在其參加學術交流時在上海浦東國際機場被警方抓獲。
據北京警方介紹,警方經過縝密偵查,一舉抓獲該案4名嫌疑人,其中一人是華中某大學醫學院泌尿外科主任肖傳國,繳獲羊角錘、鋼管等作案工具
經警方初步審查,該案是因為肖傳國認為方舟子通過媒體、網絡對其學術“打假”,從而導致其未能入選中國科學院院士。肖傳國為報復逐指使戴建湘,由戴建湘組織龍光興等人實施犯罪行為。據介紹,戴是肖傳國的遠房親戚,主犯肖傳國花10萬元僱傭戴建湘作案。 [2] 

方舟子遇襲事件案件審理

方舟子遇襲事件公訴

2010年10月8日上午,華中科技大學教授肖傳國等5人被北京石景山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正式提起公訴
石景山檢察院的起訴材料顯示,華中科技大學教授肖傳國因對方舟子、方玄昌等人在互聯網和其他媒體上質疑其學術成果不滿,遂接受遠房親戚戴建湘找人毆打方舟子二人的提議。隨後,在北京做生意的戴建湘找到社會閒散人員許立春,並將肖傳國提供的“二方”照片、住址等信息及部分資金交給同為閒散人員的許立春。隨後,他們在6月24日、8月29日先後對方玄昌、方舟子實施了毆打。

方舟子遇襲事件宣判

2010年10月10日上午9點到下午5點,經過8個小時庭審,方舟子遇襲案在石景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5名被告人均被認定尋釁滋事罪名成立,肖傳國和戴建湘被判處拘役5個半月,許立春拘役4個月,龍光興拘役3個月,康擁軍拘役1個半月。 [3] 

方舟子遇襲事件方舟子抗訴

2010年10月15日,方舟子和方玄昌正式向石景山檢察院申請對肖傳國尋釁滋事一案提出抗訴。在申請書中,“二方”列出了一審程序違法、認定事實有誤、適用法律錯誤、量刑過輕、事實定性錯誤五大理由。

方舟子遇襲事件戴建湘上訴

2010年10月15日,因襲擊方舟子、方玄昌被判刑的戴建湘向法院提交上訴狀,稱事件只是治安案件,自己應無罪。15日,“二方”向檢察院提交抗訴申請書,申請重新鑑定傷情。 [4] 

方舟子遇襲事件終審判決

2010年11月4日,法院終審維持一審判決,肖傳國因尋釁滋事罪被判拘役5個半月。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