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方方

(原全國僑聯副主席)

鎖定
方方,原名方思瓊,廣東省普寧市洪陽鎮人。1925年5月加入共青團。1926年參加中國共產黨。 1930年方方進入閩西蘇區,1934年10月紅軍主力長征後,留福建蘇區,帶領紅軍堅持三年游擊戰。抗日戰爭時期,任中共閩粵贛邊區省委常委兼組織部長、省委書記。1940年10月,成立中共南方工作委員會,任命方方為書記。解放後方方任華南分局第三書記。1955年調任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國家華僑委黨組書記、副主任,全國僑聯副主席。1960年2月,印尼排華驅僑,方方擔任國家接待和安置歸僑委員會委員兼辦公室主任。 1971年9月21日去世。
中文名
方方
別    名
方思瓊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日期
1904年
逝世日期
1971年9月
出生地
廣東省潮州府普寧縣
性    別

方方人物簡介

方方原名方思瓊,廣東省潮州府普寧縣(今普寧市洪陽鎮人。少年時期受到進步思想的啓蒙,十幾歲便參加革命。
他在《述懷》詩中表達他的豪情壯志:“欲抽越王弓,慷慨射潮汐;欲揮魯陽戈,回首止落日”。
族裏大惡霸地主“方十三”不准他姓方,他偏要姓方,還用方字取名,表示他對舊社會惡勢力的反抗。

方方人物生平

1919年五四運動期間,方方在五四運動的影響下,參加愛國學生運動,被選為普寧縣學生聯合會會長。
1923年他接受革命真理,走與工農相結合的道路。
1924年暑假,他到廣州農民運動講習所學習。結識了彭湃、林蘇、阮嘯仙等,加入了共青團外圍組織新學生社,參加過保衞孫中山大元帥府的戰鬥。方方在農講所出來後,回到普寧從事農民運動和學生運動。1925年5月他加入共青團,1926年春轉為共產黨員。1925年6月東征軍回師廣州後,方方在黨的領導下,在潮汕地區組織工農赤衞軍獨立營,這是潮汕地區黨領導下的第一支武裝。為了響應第二次東征,這支赤衞軍於8月中旬在潮陽縣關埠鎮夜襲軍閥洪兆檁麟 部,牽制汕頭之敵,隨後轉到潮汕鐵路沿線活動,破壞敵人交通線,配合東征軍進軍潮梅。東征軍再度進入潮汕後,方方回普寧堅持工作。
1927年“四·一二”政變,蔣介石實行白色恐怖。方方轉入潮安農村,開展武裝鬥爭,先後擔任潮安縣宣傳部長兼赤衞軍第3團黨代表、普寧縣委書記、汕頭市委書記、潮陽縣工農革命委員會黨團書記。1930年,他到潮陽普寧、惠來交界的大南山參加閩粵贛邊區黨的第一次代表會議。會後調閩西蘇區工作,先後擔任閩粵贛邊區省委職工委員會書記、汀連縣委書記、杭武縣委書記、上杭中心縣委書記兼杭永巖遊擊縱隊政委、福建省委常委兼宣傳部長、軍事部長,不久,任福建省委代理書記。參加了中央蘇區第二、三、四次反"圍剿"。1934年1月,在第二次全國工農代表大會上,毛澤東表揚方方領導的才溪鄉為模範鄉。同年4月,方方奉中央軍委的命令,任紅軍獨9團政委兼軍政委員會主席,率領獨9團挺進連城、寧洋、龍巖一帶,消滅了周圍的地主反動武裝,建立起縱橫300餘里、人口四五萬的遊擊根據地;同時向漳平、寧洋出擊,破壞了敵人的漳寧築路計劃,主動配合紅軍主力反第五次圍剿的戰鬥,出色地完成了中央軍委交給的任務。 1934年中央紅軍長征後,閩西南紅軍和游擊隊與黨中央完全失去聯繫,環境極端險惡,嚴重缺糧缺藥。方方與張鼎承、鄧子恢、譚震林一起,依靠羣眾並帶領戰士,與數倍甚至幾十倍的敵人周旋於崇山峻嶺之間,終於在敵人的重重包圍中建立和擴大了遊擊據點,粉碎了敵人多次圍剿,勝利地堅持了艱苦卓絕的3年游擊戰爭。1937年四五月間,方方受命到延安彙報請示工作,受到黨中央毛澤東、朱德、張聞天等接見,並對閩西南武裝鬥爭給予很高的評價。
1937年至1942年,方方先後任閩粵贛邊區省委(後改稱閩西南、潮梅特委)常委兼組織部長、閩粵贛邊區省委書記、南方工作委員會(簡稱南委)書記。在這期間,他和張文彬等貫徹執行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方針,在廣東、廣西、福建一帶領導、建立了抗日根據地和抗日人民武裝,開展抗日遊擊戰爭;積極發展、鞏固黨的組織;吸收培訓大批來自漳州、廈門、潮汕和海外歸國青年,為黨造就了一批抗日骨幹3利用各種公開合法的方式,廣泛爭取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投入抗日鬥爭的洪流;大力爭取國民黨軍隊一致抗日。這一切為爾後的解放戰爭時期在所轄區域發展武裝鬥爭、迎接大軍南下、解放華南創造了有利條件。
1942年夏南委事件後;南方局書記周恩來緊急指示:堅決執行''''隱蔽精幹,長期埋伏,積蓄力量,等待時機''''方針,一切以安全為第一,防止事態繼續擴大;南委所轄組織暫停組織活動,黨員執行三勤任務……。方方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提出撤退不是捲土而走,潮梅地區和各縣至少要有一個主要幹部掌握情況,原有支部或小組都必須留下一條根子(觀察員),以瞭解黨員表現;撤退不是潰退,要有計劃、有步驟進行,對下屬要作好具體安排,等等,既保護了黨組織,又為爾後恢復黨的活動準備了條件。1943年5月,方方按周恩來指示撤退至重慶南方局。1943年6月,方方隨周恩來赴延安,到延安中央黨校學習,參加整風運動。1945年5月,出席黨的第七次代表大會。1946年1月,方方到北平軍事調處執行部,參加國共和談,擔任中共代表團顧問。同月南下廣州,任軍調部第八小組中共首席代表。方方在和廖承志、尹林平、曾生的共同努力下,迫使國民黨當局承認我華南人民武裝力量,保證了東江縱隊勝利北撤。7月,到香港,任中共中央代表,領導華南黨組織的工作。 解放戰爭時期,方方先後擔任香港分局書記、華南分局書記。他和尹林平、夏衍等遵循黨中央指示,大力開展人民民主統一戰線工作,推動了從華南到海外愛國民主運動的蓬勃發展。隨後配合上海地下黨組織,幫助上海、南京等地國統區的許多民主黨派負責人和上層愛國人士脱離虎口,把他們安全接到香港,並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給以幫助。為了迎接全國政治協商會議召開,方方和其他同志遵照黨中央指示,組織力量,護送各民主黨派領導人和著名愛國人士北上共商國是。在國民黨撕毀停戰協議之後,方方和尹林平根據黨中央的指示,在華南地區全面恢復和開展了武裝鬥爭,建立和建設了大片根據地,在不到3年時間,使閩粵贛邊、粵贛湘邊、桂滇黔邊的人民武裝迅速地發展壯大起來,為迎接大軍南下,解放華南和雲南、貴州起了很大的配合作用。
1949年5月,華南分局內遷粵東。8月,方方奉命赴贛州與葉劍英及南下大軍會師。9月,參加葉劍英主持在贛州召開的華南分局擴大會議,方方被任命為華南分局第三書記,參與部署解放華南、廣東和接管工作;1949年10月14日廣州解放之後,任廣東省人民政府第一副主席、廣東省土地改革委員會主任。1952年7月後,改任華南分局第五書記、常委,作為葉劍英的助手,在接管工作、建立和鞏固政權、民主改革、恢復和發展經濟等方面作出了貢獻。1952年到1953年,中央和毛澤東對廣東進行了嚴厲的批評,認為廣東解放以來,在主要問題上,“在決定關鍵上犯了錯誤”,廣東土改“迷失方向,在農民問題上犯了右傾錯誤”,並認為方方犯了“地方主義”錯誤。葉劍英、方方、馮白駒等同志分別作了檢討。方方由分局第三書記改為第五書記。翌年,方方再次受到批判,被撤銷華南分局第五書記、廣東省政府第一副主席等職務。 [2] 
1953年任分局交通運輸部長。1955年方方奉調北京,先後任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中華人民共和國華僑事務委員會黨組書記、副主任,全國僑聯副主席等職。他對華僑、歸僑和僑眷有深刻的瞭解和深厚感情,認為他們是社會主義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他積極協助廖承志主持中僑委的日常工作,堅持僑務工作的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的僑務政策。他遵循一視同仁,不得歧視,根據特點,適當照顧的方針,開展歸僑、僑眷的工作。10多年間,他經常深入基層,廣泛接觸各階層華僑、歸僑、僑眷,掌握第一手資料;及時向中央提出建議,採取相應措施。例如,在全國合作化和公社化高潮中,及時制定丁關於提前改變華僑地主、富農的成分的政策;關於解決僑區土改中的遺留問題的政策;關於保證僑匯和僑户的房屋等生活資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政策,等等。 建國以後,有幾十萬華僑和華僑學生陸續回國參加建設和學習。國家為此創辦了幾十個國營華僑農場和華僑投資企業,華僑中等補習學校以及暨南大學和華僑大學,特別是開辦幾十個農場,從進點建場,發展生產,到總結推廣經驗,方方都花費了許多心血。他在建立和擴展華僑旅行社的服務工作網、指導組織華僑參觀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
20世紀60年代三年國民經濟暫時困難時期,他及時採取各種措施:對僑匯物資,給以特殊供應;設立僑匯商店,保障糧油副食品的供應;同時鼓勵華僑、歸僑、僑眷進口生產資料,發展僑鄉農業生產;允許從國外免税進口必要的生活資料。這些,對僑鄉和廣大歸僑、僑眷發展生產、保障生活,對僑鄉社會秩序的穩定都起了積極的作用。同一時期,國家面臨接待安置從印尼回國的十幾萬難僑的艱鉅繁重的任務,他出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接待和安置歸國華僑委員會委員兼辦公室主任。他在北京對接僑工作統籌安排之後,來到潮汕,冒着酷暑,帶領地、市和惠來、普寧陸豐3縣的領導同志爬山涉水,在現場反覆勘察,為這3個縣的國營農場定了點,研究了建場計劃。他還親自到大南山新建的華僑農場,主持全國華僑農場工作會議,指導辦好華僑農場,協調毗鄰各省、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使得接僑工作按照計劃完成了任務。 方方對貫徹執行黨的僑務政策,始終不渝。他對違反僑務政策,如在就業、升學、入黨、入團、參軍、婚姻等問題上歧視歸僑、僑眷的言行進行了不調和的鬥爭。 他一生學習孜孜不倦,勤於著述。他的遺稿數百萬字。《三年游擊戰爭》是當年艱苦鬥爭的紀實,具有感染力。
方方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林彪四人幫殘酷迫害,1971年9月21日,含冤與世長辭。1979年3月28日,中共中央為方方舉行隆重的追悼會為他平反昭雪。1994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作出決定,撤銷20世紀50年代方方所受的不公正處理,為方方恢復政治名譽。 [1]  這宗歷時三十年的廣東“反地方主義”錯案,終於得以徹底平反。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