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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林業局

鎖定
根據《中共新密市委、新密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新密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新密文〔2010〕35號),設立新密市林業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新密市林業局
地    點
新密市
內設機構
辦公室等
類    別
政府部門

新密市林業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出省木材運輸許可職責。
(三)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優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全市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全市濕地保護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責。
(四)加強組織全市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職責。

新密市林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鄭州市林業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林業生態環境建設和森林資源保護的相關政策、發展戰略;制定林業工作規劃、計劃。
(二)負責全市林業調查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濕地的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評估,併發布相關信息;負責全市林業生態文化建設工作。
(三)組織、協調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負責制定全市造林綠化計劃,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程並監督實施;負責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組織、審核林木良種的培育、檢疫和檢驗工作;組織、監督和指導全市全民義務植樹工作;負責退耕還林、造林綠化工作;負責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新密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四)負責全市森林資源(含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防護林及其它特種用途林)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天然林保護;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經上級政府批准後監督執行;負責林木、竹材的憑證採伐和運輸的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林權管理,承辦依法應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批准的林地徵用、佔用的初審工作;負責森林資源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開發利用;負責全市林地調查工作。
(五)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森林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負責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負責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六)負責全市各類公益林、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
(七)編制全市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計劃,擬訂林業產業政策和實施規則,引導林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和林業資源的合理配置;負責開發利用林地、濕地;負責部門預算及林業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國有林業資產;負責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提出市級財政資金安排意見或建議;檢查監督全市林業基金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林業統計工作。
(八)負責全市林業改革工作,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擬訂我市集體林權制度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我市農村林業發展、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負責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
(九)負責全市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有關地方標準和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濕地的管理工作。
(十)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情,發佈森林火險和火災信息;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火、撲火工作;負責市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負責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測報、防治和檢疫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負責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
(十二)負責全市林業產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林產品質量監督及全市木材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木材生產、木漿造紙、木竹及林果產品加工、森林旅遊、林產化工、林業機械、木本藥材和木本花卉等林業產業。
(十三)負責全市林業外事、外資、行業開放帶動戰略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科技推廣、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新密市林業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新密市林業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信訪科)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督查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衞和後勤服務等工作;承辦宣傳、督查、保密、計劃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市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工作;組織制定全市林業人才培訓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調查和預測林業人才資源;負責林業系統的涉外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的審核工作;指導監督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有關工作;負責來信來訪和穩定工作。
(二)規劃和資金管理
擬訂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編制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年度計劃;組織擬訂林業發展規劃、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管理監督市級林業資金;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提出市級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建議;負責對全市林果產品加工、林木產品加工、林業機械、木本花卉等林業產業的指導、管理工作;負責市級國有林業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林業調查、規劃、設計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和林業創新體系建設;承辦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林產品質量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的有關工作,承辦重大林業科技攻關項目的組織指導和申報工作;負責林業科技信息管理;組織、指導林業先進技術及智力引進等工作。
(三)造林經營科
負責組織起草全市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等方面的規程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外資造林和碳匯造林工作;負責以植樹造林、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宜林荒山、荒地植樹造林工作;負責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負責苗木花卉、果樹、藥材林等林產品的生產和經營管理;負責林業新技術的應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森林植物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負責全市林業統計工作。
(四)資源林政管理
組織起草有關林業政策、意見草案;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發佈相關信息;擬訂全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經上級政府批准後監督執行;承擔林地、林權的有關管理工作;監督林地徵用、佔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承辦對依法應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批准的林地徵用、佔用的初審工作;負責森林資源的管理工作;負責木材檢查站的管理工作;負責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申報工作;負責林木憑證採伐和運輸的管理;負責全市林業改革和林業發展工作;負責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負責林權糾紛處理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的資源保護、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及其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的管理工作;負責森林、陸生野生動物資源、森林公園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濕地保護工作;指導森林旅遊工作。 [2] 

新密市林業局人員編制

新密市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6名。
紀檢(監察)和黨務幹部配備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 

新密市林業局其他事項

(一)新密市森林公安局(掛新密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牌子),為市林業局直屬機構,列入市公安局建制序列。其機構編制另行下達。
(二)新密市林業局派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的窗口服務辦公室由市林業局和市行政服務中心共同管理。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新密市林業局附則

本規定由新密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