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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推薦新文科研究與改革實踐項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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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推薦新文科研究與改革實踐項目的通知,是2021年3月2日教育部發佈的關於”新文科研究與改革實踐項目“的通知文件。
中文名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推薦新文科研究與改革實踐項目的通知
發文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發文字號
教高廳函〔2021〕10號
發文時間
2021年3月2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推薦新文科研究與改革實踐項目的通知
教高廳函〔202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中國高等教育學會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新文科建設工作會議要求,全面推進新文科建設,構建世界水平、中國特色的文科人才培養體系,經研究,我部決定開展新文科研究與改革實踐項目立項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內容
新文科研究與改革實踐項目面向全國普通本科高校開展。根據新文科建設的目標任務,我部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新文科研究與改革實踐項目指南》(詳見附件1,以下簡稱《項目指南》),設新文科建設發展理念、專業優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重點領域分類推進、師資隊伍建設、特色質量文化建設研究與實踐6個選題領域、22個選題方向。項目建設週期一般為3年。
二、項目推薦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文科教育創新發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結合辦學定位和優勢特色,統籌謀劃、合理佈局,按照《項目指南》相關選題要求確定項目內容,組織實施項目研究與改革實踐探索。我部鼓勵多單位聯合設計並實施項目,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聯合申報,由其中一個單位牽頭提出申請。
(一)推薦數量
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每校可擇優推薦不超過5項;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本地所屬高校申報,每省(區、市)擇優推薦不超過20項,每校總數不超過4項;各教學指導委員會、中國高等教育學會應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各教學指導委員會可擇優推薦不超過2項,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可推薦不超過10項。
(二)推薦方式
中央部門所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各教學指導委員會、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以下簡稱推薦單位)組織推薦項目,通過“國家級新文科研究與實踐項目管理與服務系統”線上填報立項材料。
教育部直屬高校推薦項目直接報送;其他中央部門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推薦項目,經主管部門審核後由高校報送;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項目由省級教育部門審核後統一彙總報送。各教學指導委員會、中國高等教育學會推薦項目由各教學指導委員會、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審核後統一彙總報送,推薦項目由其他中央部門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承擔建設任務的,須在報送前經高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三)項目支持
項目實施高校要提供項目經費和條件保障。各高校應統籌使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學改革專項經費支持項目實施;鼓勵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經費支持;鼓勵高校積極爭取社會資源,推進產學研協同育人。
三、線上報送流程
(一)賬號開通
1.各推薦單位和審核單位請指定1名工作聯繫人,負責組織項目網上填報和審核工作。
2.請於2021年3月15日前將工作聯繫人信息表(見附件2)的Word版和加蓋公章的PDF版發至全國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郵箱,中心將盡快反饋各單位系統登錄賬號密碼。
3.推薦單位可為推薦項目負責人開通填報子賬號(各單位子賬號最多不超過20個),具體操作請登錄系統,下載《用户使用手冊》。
(二)網上報送
1.系統填報時間為2021年4月1日—30日。
2.推薦項目請登錄國家級新文科研究與實踐項目管理與服務系統,按照系統提示,在線填寫《新文科研究與改革實踐項目推薦表》(見附件3)。
3.各推薦單位請於2021年4月30日前將新文科研究與改革實踐項目彙總表(見附件4)的Word版和加蓋公章的PDF版發至中心郵箱。
四、專家推薦
為充分發揮各領域專家作用,請各推薦單位為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專家庫推薦專家,專家須對新文科建設有突出研究成果或豐富實踐經驗,高校專家或行業部門專家均可。各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已入庫,不需要重複推薦。
中央部門所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可推薦1—2名專家,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各教學指導委員會、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可推薦1—5名專家。具體信息請在“國家級新文科研究與實踐項目管理與服務系統”中填報。
五、工作聯繫人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全國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
技術支持
附件:
2.工作聯繫人信息表
3.新文科研究與改革實踐項目推薦表
4.新文科研究與改革實踐項目彙總表
2021年3月2日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