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敔
(漢字文字)
鎖定
- 部 首
- 攵
- 倉 頡
- MROK
- 總筆畫
- 4+7
- 鄭 碼
- BIJM
- 四 角
- 18640
- 結 構
- 左右
- 電 碼
- 2409
- 統一碼
- 6554
敔現代釋義
基本字義
● 敔
yǔ ㄩˇ
- ◎ 古代打擊樂器,奏樂將終時,擊之使演奏停止。
◎ 敔 yǔ
〈名〉
古樂器 [an ancient music instrument]。又稱楬。形如伏虎,奏樂將終,擊敔使演奏停止
敔,禁也。一曰樂器,椌楬也,形如木虎。——《説文》
敔,衙也,衙,止也,所以止樂也。——《釋名》
敔ㄩˇyǔ
動
- 囚禁。《説文解字·攴部》:「敔,禁也。」
名
敔古籍釋義
《廣韻》魚巨切《集韻》《韻會》偶舉切《正韻》偶許切,音語。《説文》禁也。一曰樂器,椌楬也,形如木虎。《爾雅·釋樂注》敔如伏虎,背上有二十七鉏鋙,以木長尺櫟之。《釋名》敔,衙也。衙,止也,所以止樂也。《書·益稷》合止柷敔。《周禮·春官·小師》鼓鼗柷敔。
[3]
敔【卷三】【攴部】
禁也。一曰樂器,椌楬也,形如木虎。從攴吾聲。魚舉切
説文解字注
(敔)禁也。與圉御音同。釋言。御圉禁也。説文御訓祀。圉訓囹圉。所以拘罪人。則敔為禁御本字。御行而敔廢矣。古假借作御、作圉。一曰樂器。椌楬也。形如木虎。按此十一字後人妄増也。樂記椌楬注謂柷敔也。椌謂柷。楬謂敔。柷形如桼桶。敔狀如伏虎。不得並二為一。木部椌雲柷樂也。楬下不雲敔樂者、敔取義於遏。楬為遏之假借耳。敔者所以止樂。故以敔名。上雲禁也。巳包此物。無庸別舉。用此知凡言一曰者、或經淺人増竄。從攴。吾聲。魚舉切。五部。
[3]
敔音韻方言
方言集匯
◎ 客家話:[客英字典] ngi3 [台灣四縣腔] ngi3 [海陸豐腔] ngi3
◎ 粵語:jyu5
[4]
字頭 | 聲符 | 韻部 | 對應廣韻小韻 | 擬音 | 註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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敔 | 五 | 魚 | 語 | ŋaʔ | - |
字頭 |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韻目 | 調 | 等 | 呼 | 韻系 | 韻攝 | 廣韻目次 | 高本漢 | 王力 | 李榮 | 邵榮芬 | 鄭張尚芳 | 潘悟雲 | 蒲立本 | 推導現代漢語 | 古韻羅馬字 | 有女羅馬字 | 註解 |
---|---|---|---|---|---|---|---|---|---|---|---|---|---|---|---|---|---|---|---|---|---|---|
敔 | 語 | 魚巨 | 疑 | 魚 | 語 | 上聲 | 三等 | 開口 | 魚 | 遇 | 上八語 | ŋi̯wo | ŋĭo | ŋiɔ | ŋiɔ | ŋɨʌ | ŋiɔ | ŋɨə̆ | yu3 | ngiox | ngivv | 柷敔樂器釋名曰敔衙也衙止也所以止樂也 |
字頭 | 八思巴字 | 八思巴字 修正 | 八思巴字 其他形式 | 音譯 | 音譯 修正 | 音譯 其他形式 | 擬音 | 聲調 | 註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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敔 | ꡝꡦꡟ | - | - | xÿu | - | - | ɦy | 上聲 | - |
字頭 | 小韻 | 聲母 | 韻母 | 韻部 | 聲調 | 四呼 | 寧繼福 | 註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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敔 | 語 | 影 | 魚模撮 | 魚模 | 上聲 | 撮口呼 | iu | - |
字頭 | 小韻 | 反切 | 韻目 | 韻部 | 聲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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敔 | 語 | 偶許 | 四語 | 魚 | 上聲 |
字頭 | 小韻 | 聲母 | 韻母 | 韻部 | 聲調 | 註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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圄 | 語 | 日 | 諸 | 第四諸主著 | 陽上 | 囹圄獄也 |
敔文化遺留
敔:通高68cm,座長70.5cm,座寬37cm
製造年代:清
規格:長68.5cm 高32.5cm
收藏地: 故宮博物院
敔(音羽),木製,雕為伏虎狀,髹黃漆,上彩繪黑色斑紋,胸腹部斑紋略雜以白色。伏虎雙耳豎立,白額吊睛,紅口利齒,其背插列方形木片27片,形如剛鬣,間隔染以靛藍、綠、紅、白等色。虎伏於木座之上,木座通體髹金漆,繪海水江崖紋,一側出二耳狀托架,以承擊敔之籈(音真)。籈為竹管制,長80.5cm,在長40cm處鋸開,所鋸深度為管徑的二分之一強,然後順縱向截去,所留另一半縱劈成24根細莖,另用 3根竹絲箍於竹管上以防劈裂。籈髹以朱漆。 清朝時敔為中和韶樂所配置的樂器。在中和韶樂所使用的種材質中,敔屬木質。敔的歷史久遠,文獻多有記載,如《詩經·周頌·有瞽》:“鞉磬柷圉”。“圉”為“敔”之假借字,指的是4種樂器。《書經·益稷》:“下管鼗鼓,合止柷敔”。孔穎達疏:“樂之初,擊柷以作之;樂之將末,戛敔以止之。”奏樂開始時擊柷,要終止時敲敔。一説二者同用以和樂,不分終始。
敔,古樂器名。在雅樂結束時擊奏。一名“楬”。
其形為伏虎狀,背上有二十七齟齬。另置籈,以竹為之,析其半為二十四莖。
演奏時,持籈於齟齬上橫刮之,凡三次,作為樂曲的終結。
根據文獻記載及清代傳世實物可知,敔木製,形如伏虎,背有鋸齒形薄木板,用一支一端劈成數根細莖的竹筒,逆刮虎背的鋸齒演奏,它表示樂曲的終結,用於宮廷雅樂。
演奏中和韶樂時,奏者立於敔側,以劈成細莖的籈逆刮敔背上插列的木片使之發出聲音,作為中和韶樂的結束音。
中和韶樂中設敔一架,如果僅從音響審視,它並不突出,但它卻以奇特的形制和演奏方法而成為宮廷雅樂中的重要樂器之一。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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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務院關於公佈《通用規範漢字表》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20-10-24]
- 2. 社科院語言所詞典編輯室.現代漢語小詞典:商務印書館,1980年:673
- 3. 敔 .漢典[引用日期2020-10-24]
- 4. 敔 .911查詢[引用日期2020-10-24]
- 5. 宮廷文物之清代樂器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