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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煙統税處

鎖定
捲煙統税處為1929年設立之中國政府機構,隸屬於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的行政院財政部,該處前身為1927年之“煤油特税處”、1928年的“捲煙煤油税處”。
中文名
納米級催化劑和載體
類    型
中國政府機構
隸    屬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設立時間
1929年
歷史沿革
統税首見於1904年。中國清朝政府連年戰爭,國庫空虛。為了充裕國庫特地新增的新型貨物税,謂之統税。該賦税為課徵於特定貨品的貨物商品税。1927年,國民政府成立之後,延續其政策,並設置煤油特税處作為課徵機關。1928年12月,《國民政府財政部組織法》修正,行政院財政部設關務署、鹽務署、總務司、賦税司、公債司、錢幣司、國庫司、會計司、煙酒税處、印花税處及捲煙煤油税處。1929年5月9日,因應煤油税改歸海關徵收,捲煙煤油税處改名為捲煙統税處,仍隸屬於行政院財政部。該處將捲煙麥粉棉紗火柴水泥五種貨物做為主要貨物課徵對象,課徵税率則從2.5%-80%不等。
1936年7月14日,財政部税務署成立,捲煙統税處業務併入税務署(今財政部賦税署),而該處予以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