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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交單
鎖定
- 中文名
- 承兑交單
- 外文名
-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 簡 寫
- D/A
- 作 用
- 國際貿易常用的一種付款方法
承兑交單基本簡介
所謂“承兑”就是匯票付款人(進口方)在代收銀行提示遠期匯票時,對匯票的認可行為。承兑的手續是付款人在匯票上籤署,批註“承兑”字樣及日期,並將匯票退交持有人。不論匯票經過幾度轉讓,付款人於匯票到期日都應憑票付款。
承兑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簡寫D/A)是指出口人的交單以進口人在匯票上承兑為條件。即出口人在裝運貨物後開具遠期匯票,連同商業單據,通過銀行向進口人提示,進口人承兑匯票後,代收銀行即將商業單據交給進口人,在匯票到期時,進口方履行付款義務。由於承兑交單是進口人只要在匯票上辦理承兑之後,即可取得商業單據,憑以提取貨物。所以,承兑交單方式只適用於遠期匯票的託收。
承兑交單是國際貿易常用的一種付款方法。出口商通過託收銀行指示代收銀行在進口商承兑匯票後,向進口 商發放所有權及其他貨運文件。出口商將面對進口商不如期結數之風險。
承兑交單收付程序
(1)出口商發貨。
(4)代收行按託收申請書指示向進口商提示跟單匯票。
(5)進口商承兑匯票。
(6)代收行交單。
(7)進口商提貨。
(8)進口商到期付款。
(9)代收行辦理轉賬,並通知託收行款已收到。
(10)託收行向賣方交款。
承兑交單區別
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是跟單託收方式下的一種交付單據的辦法,指出口方的交單是以進口方的付款為條件,即進口方付款後才能向代收銀行領取單據。分為即期交單(D/P Sight)指出口方開具即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口方提示,進口方見票後即須付款,貨款付清時,進口方取得貨運單據。
D/A 承兑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是在跟單託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銀行)向進口方以承兑為條件交付單據的一種辦法。
承兑交單承兑程序
步驟 | 程序 | 涉及人士 |
1. | 確認銷售合約及交易條款(特別是付款方式)。 | 出口商及進口商 |
2. | 出口商將貨品運給進口商。 | 出口商 |
3. | 出口商向託收銀行提交所需文件,包括匯票及運輸單據,要求承兑及付款。 | 出口商 |
4. | 託收銀行將文件送交進口商所在國家的代收銀行。 | 託收銀行 |
5. | 代收銀行向進口商提出示文件,要求承兑匯票。 | 代收銀行 |
6. | 進口商承兑匯票,以取得提貨文件。 | 進口商 |
7. | 代收銀行保留匯票至到期日買方付款為止,然後將款項送交託收銀行。 | 代收銀行 |
8. | 託收銀行付款給出口商。 | 託收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