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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期匯票
鎖定
遠期匯票是付款人於出票後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匯票。遠期匯票付款日期的確定一般有以下幾種形式:(1)付款人承兑後若干天付款;(2)出票後若干天付款;(3)提單日期後若干天付款;(4)議付後若干天付款;(5)按指定日期付款等。按
國際慣例,遠期匯票的付款期限,一般為30天、60天、90天、120天,最長不超過180天,其中以30天、60天約期付款的較多。遠期匯票在到期前可以背書轉讓、流通,使之成為
支付工具和
流通手段;若持票人在遠期匯票到期前急需用款,經過付款人承兑亦可提交
貼現公司或銀行通過貼現提前取得票款
淨額。在
國際貿易結算中遠期匯票已廣泛使用。
[1]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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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期匯票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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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Bill or Usance Bill
- 種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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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付款匯票等三種
- 付款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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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種
遠期匯票名詞解釋
在上述三種表示遠期匯票付款日期的方式中,通常使用的是第一種和第三種,一般人認為以第三種為好。在實際業務中,是用什麼辦法計算付款日期,需由雙方洽商決定,並在合同和匯票中加以明確規定。
遠期匯票日期算法
關於
見票/
出票日/説明日以後若干天付款的
到期日的計算方法採用“算尾不算頭,若干天的最後一天是到期日,如遇假日順延”的原則,即不包括所述日期,按所述日期之次日作為起算日。如“見票後90天付款”,見票日即為承兑日,如為4月15日,自這天不算,不作起算日。匯票的到期日是7月14日,若7月14日恰逢
節假日,則到期日順延至7月15日。注意:在
票據付款時間上最好不用“from”(如 At 90 days from 15th April),因根據《統一慣例》的解釋,“從”字意指包括所述日期,其到期日為7月13日,兩者到期日相差一天。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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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文元,夏伯忠.新編會計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