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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單據

鎖定
貨運單據即遠洋貨運單證,是貨主(託運人)、船方(承運人)和港方等有關單位進行業務活動的憑證,主要起着貨物交接時的證明作用,列明貨物的數量與質量等情況。 [1] 
屬於貨運單據的各種單證之間具有連續性,從裝運單到收貨單、裝貨清單、出口載貨清單、提單、出口載貨運費清單、進口航單和提貨單,以及加上各種理貨單證和其它單證組成了一套互相關連不可分割的憑證。貨運單證有的是按國家行政機關規定編制的,也有根據國際航運業務慣例制定。貨運單據是處理貨物運輸保險賠款中不可缺少的憑據。 [1] 
參考資料
  • 1.    宋國華、吳耀宗等.保險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