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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陽速

鎖定
戲陽速,複姓戲陽,名速,生卒年不詳,春秋衞靈公之子蒯聵家臣。 [1] 
左傳·定公十四年》記載:南子夫人未嫁靈公前,曾與宋國公子宋朝相好,嫁靈公後,靈公為博夫人歡心,召見宋朝於地與夫人幽會。太子蒯聵欲弒母,就對戲陽速説:“跟着我去朝見夫人,夫人接見我,我一回頭看你,你就殺死她。”戲陽速説:“是。”於是就去朝見夫人。夫人接見太子,太子回頭示意了三次,戲陽速不肯向前。夫人看到了太子的臉色,號哭着逃走。衞靈公大怒,太子逃亡宋國,告訴別人説:“戲陽速嫁禍於我。”戲陽速告訴別人説:“太子才是嫁禍於我哩,太子無道,派我殺死他的母親。我不答應,他就會殺死我。 如果我殺死了夫人,他就會把罪過推到我身上以解脱自己。我所以答應而不 去做,以此暫免一死。俗話説:‘百姓用信用保全自己。’我是用道義來作為信用的。” [1] 
本    名
戲陽速
別    名
戲陽
所處時代
春秋
出生地
衞國

戲陽速《左傳》

[春秋]左丘明
定公十四年,衞侯為夫人南子宋朝,會於。大子蒯聵獻盂於齊,過宋野。野人歌之曰:“既定爾婁豬,盍歸吾艾豭。”大子羞之,謂戲陽速曰:“從我而朝少君,少君見我,我顧,乃殺之。”速曰:“諾。”乃朝夫人。夫人見大子,大子三顧,速不進。夫人見其色,啼而走,曰:“蒯聵將殺餘。”公執其手以登台。大子奔宋,盡逐其黨。故公孟出奔鄭,自鄭奔齊。 [1] 
大子告人曰:“戲陽速禍餘。”戲陽速告人曰:“大子則禍餘。大子無道,使餘殺其母。餘不許,將戕於餘;若殺夫人,將以餘説。餘是故許而弗為,以餘死。諺曰:‘民保於信。’吾以信義也。” [1] 

戲陽速《尚史》

(清)李鍇
卷五十二
戲陽速
戲陽速,大子蒯聵家臣。大子謀殺夫人南子,謂速曰:“從我而朝少君,少君見我,我顧乃殺之。”速曰:“”諾”。乃朝夫人。夫人見大子,大子三顧,速不進。夫人見其色,啼而走,曰:“蒯聵將殺餘。”公執其手以登台。大子出奔宋。大子告人曰:“速禍餘。”速告人曰:“大子則禍餘。大子無道,使餘殺其母。餘不許,將戕於餘;若殺夫人,將以餘説。餘是故許而弗為,以紓餘死。諺曰:民保於信。吾以信義也。”【左傳】 [2] 
參考資料
  • 1.    [春秋]左丘明.左傳:北京出版社,2008年
  • 2.    (清)李鍇 .尚史: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