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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核武器

鎖定
用於執行戰略任務,打擊敵方戰略目標或保衞己方戰略要地的核武器。分戰略進攻性核武器和戰略防禦性核武器兩類。戰略核武器系統一般是由威力較高的核彈和航程較遠的投擲發射系統以及相應的指揮控制通信系統組成,戰略核武器是核武器國家的國家安全戰略的重要支柱。戰略核武器可以分為戰略進攻性武器與戰略防禦性武器。
戰略進攻性核武器:作戰距離可遠至上萬千米,核彈的爆炸威力大多數為數十萬噸TNT當量,有的高達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噸TNT當量。被稱為“三位一體”的戰略攻擊性核力量一般由陸基洲際核彈道導彈、潛射核彈道導彈和攜帶核彈的戰略轟炸機等系統組成的。
中文名
戰略核武器
外文名
strategicnuclear weapon

戰略核武器簡介

戰略核武器 戰略核武器
戰略核武器用於攻擊敵方戰略目標或保衞己方戰略要地的核武器的總稱。戰略核武器一般是由威力較高的核彈頭和射程較遠的投射工具組成的武器系統。戰略核武器主要有陸基洲際彈道核導彈、潛地彈道核導彈、攜帶核航空炸彈、近程攻擊核導彈、巡航核導彈的戰略轟炸機,以及反彈道導彈核導彈等。戰略核武器作用距離可遠至上萬千米,突擊性強,核爆炸威力通常為數十萬噸、數百萬噸乃至上千萬噸TNT當量。可用以攻擊軍事基地,工業基地,交通樞紐,政治、經濟中心和軍事指揮中心等戰略目標。

戰略核武器性能特點

戰略核武器是用於攻擊戰略目標的核武器,作用距離可達上萬公里,核爆炸威力通常有數十萬噸、數百萬噸,甚至上千萬噸TNT當量。主要運載工具有陸基戰略導彈、攜帶核航彈的遠程轟炸機、潛基戰略核導彈,以及近程攻擊核導彈和巡航導彈等。攻擊的主要目標是軍事基地、交通樞紐、工業基地和政治、經濟、軍事中心等。
戰略核武器 戰略核武器
戰術核武器是用於打擊戰役戰術縱深內重要目標和戰鬥力量的核武器,一般是由威力較低的核彈頭和射程較短的投射工具組成的武器系統。如戰術核導彈、核航彈、核深水炸彈、核地雷、核水雷,核魚雷,核炮彈以及一些單兵核裝備等。主要運載和發射工具有火炮、導彈飛機、水面艦艇和潛艇等。戰術核武器的主要特點是體積小、重量輕、機動性好,命中精度高,爆炸威力大,一般可達數百噸或10萬噸TNT當量。戰術核武器主要打擊對軍事行動有直接影響的重要目標,如導彈發射陣地、指揮所、集結地、飛機、艦船、坦克集羣、野戰工事、港口、機場、鐵路、橋樑等具有戰術意義的目標。現代戰術核武器往往對核爆炸效應做特殊的剪裁,比如中子彈、衝擊波彈、核電磁輻射彈等,因此附帶的破壞效果大幅減小,比如一枚千噸級的中子彈爆炸效力在半徑1000米以內,各種核爆污染一週基本可降到安全水平。因此部分戰術核武器已經在一定意義上具有了實戰作用。我國戰術核武器,有資料表明與美俄不相上下,上世紀70年代實現核武器小型化,80年代掌握中子彈技術,我國最小當量的核試是1000噸當量左右。據説在上世紀90年代,我國掌握了衝擊波彈的技術。
戰術核武器 屬於戰略核武器的從屬,在核戰條件下,戰術核武器的使用和戰略核武器的使用一樣具有巨大的殺傷性效果,可以對敵對方的大規模部隊實施集羣式殺傷。其區別在於戰術核武器不僅僅適用於核戰條件下,常規戰爭中也可以具有一定的使用價值(當然這種價值可能引發極其危險的後果),如外科手術式的打擊。戰術核武器的打擊對象更多是敵對方的軍事目標,而不會像戰略核武器那樣對敵方目標進行概略打擊而不區分軍事還是民用目標。

戰略核武器發展歷程

戰略核武器40年代

1945年美國首先研製成功原子彈,1945年8月6日和9日,用轟炸機攜載,先後襲擊了日本的廣島和長崎。20世紀50年代初期,又出現威力更大的氫彈,但當時的運載工具只有轟炸機。美蘇兩國為使核武器的運載手段多樣化,着手研製攜帶核彈頭的戰略導彈。50年代中期,有的國家開始裝備中程核導彈和攜載核航彈的新型戰略轟炸機。50年代後期,蘇美兩國先後試驗成功洲際彈道導彈,蘇聯還將戰略導彈裝備在常規動力潛艇上。

戰略核武器60年代

戰略核武器 戰略核武器
60年代初期,美國核動力彈道導彈潛艇開始服役。這些新的運載工具的出現,使戰略核武器的數量顯著增加。到60年代中期,由於核彈頭小型化和比威力的提高,主要核國家給部分戰略彈道導彈安裝了集束式多彈頭。中國於1964年10月16日,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顆原子彈;1966年10月27日,進行了導彈核武器試驗;1966年12月28日第一顆氫彈試驗成功。60年代末期,掌握戰略核武器的國家已有美、蘇、英、法和中國,其中美蘇兩國的戰略核武器數量最多,形成相互威懾的局面。美、蘇雙方都研製並部署了反彈道導彈防禦系統

戰略核武器70年代

70年代,主要核國家發展戰略核武器的做法是:發展核裝藥的分導式多彈頭和機動式多彈頭,提高核導彈的突防能力和命中精度,增強核打擊能力;加固導彈發射井,研製陸基機動發射的戰略導彈,提高戰略導彈武器系統的生存能力;發展大型核動力導彈潛艇和遠程潛地導彈,擴大導彈核潛艇的作戰海域;研製新型戰略轟炸機和戰略巡航導彈,確保多種打擊手段。80年代初期,美蘇兩國開始裝備戰略巡航導彈和大型戰略導彈核潛艇等新的戰略核武器和運載工具。核武器的出現,給軍隊的編制體制、作戰規模與樣式、保障勤務和軍事學術等方面都帶來深刻影響。
40年來,戰略核武器得到迅速發展,美蘇兩國製造和儲備了大量戰略核武器。到1983年底,美國的戰略核武器總數約有9665件,蘇聯的戰略核武器總數約有8880件,總當量約為 100億噸TNT。

戰略核武器戰略計劃

戰略核武器美俄聲明

美俄同意削減戰略核武器 美俄同意削減戰略核武器
美國白宮官員2009年7月6日晚宣佈,美國總統奧巴馬與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發表聯合聲明,同意在兩國削減戰略核武器協議生效後7年內,俄美分別把各自所部署的核彈頭數量降至1500枚-1675枚。同時美國官員還宣佈,俄羅斯將允許美國經過俄領空運輸士兵和武器至阿富汗。協議稱,俄羅斯將每年允許不超過4500架次軍用飛機通過其領空,但是這些軍用飛機不得在俄羅斯領土上停留。

戰略核武器發展歷程

1945年美國首先研製成功原子彈,同年8月6日和9日,用轟炸機攜載,先後襲擊了日本的廣島和長崎。20世紀50年代初期,又出現威力更大的氫彈,但當時的運載工具只有轟炸機。美蘇兩國為使核武器的運載手段多樣化,着手研製攜帶核彈頭的戰略導彈。50年代中期,有的國家開始裝備中程核導彈和攜載核航彈的新型戰略轟炸機。50年代後期,蘇美兩國先後試驗成功洲際彈道導彈,蘇聯還將戰略導彈裝備在常規動力潛艇上。60年代初期,美國核動力彈道導彈潛艇開始服役。這些新的運載工具的出現,使戰略核武器的數量顯著增加。到60年代中期,由於核彈頭小型化和比威力的提高,主要核國家給部分戰略彈道導彈安裝了集束式多彈頭。中國於1964年10月16日,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顆原子彈;1966年10月27日,進行了導彈核武器試驗;1966年12月28日第一顆氫彈試驗成功。60年代末期,掌握戰略核武器的國家已有美、蘇、英、法和中國,其中美蘇兩國的戰略核武器數量最多,形成相互威懾的局面。美、蘇雙方都研製並部署了反彈道導彈防禦系統。70年代,主要核國家發展戰略核武器的做法是:發展核裝藥的分導式多彈頭和機動式多彈頭,提高核導彈的突防能力和命中精度,增強核打擊能力;加固導彈發射井,研製陸基機動發射的戰略導彈,提高戰略導彈武器系統的生存能力;發展大型核動力導彈潛艇和遠程潛地導彈,擴大導彈核潛艇的作戰海域;研製新型戰略轟炸機和戰略巡航導彈,確保多種打擊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