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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彈

(戰役武器)

鎖定
導彈(missile)是一種攜帶戰鬥部,依靠自身動力裝置推進,由制導系統導引控制飛行航跡,導向目標並摧毀目標的飛行器。 導彈通常由戰鬥部、控制系統、發動機裝置和彈體等組成。導彈摧毀目標的有效載荷是戰鬥部(或彈頭),可為核裝藥、常規裝藥、化學戰劑、生物戰劑,或者使用電磁脈衝戰鬥部。其中,裝普通裝藥的稱常規導彈;裝核裝藥的稱核導彈。導彈武器突出的性能特點是射程遠、精度高、威力大、突防能力強。
中文名
導彈
外文名
missile
屬    性
飛行器
組    成
戰鬥部、彈體結構、動力裝置、制導系統
使    命
實戰、威懾
分    類
彈道導彈、巡航導彈等

導彈概述

無論是原始火箭,還是現代火箭,最先得到廣泛應用的場合都屬於軍事領域,作為一種武器來使用。但早期的火箭武器,發射出去之後都不再進行控制。這種稱為火箭彈的無控火箭武器命中目標的精度差,作戰效率不高,發揮的威力也極為有限。隨着戰爭的需要,迫切要求提高武器的命中精度,於是一種載火箭上裝上控制設備以控制其飛行的武器應運而生,也就是我們所説的“導彈”。德國是世界上最早研製導彈的國家。
由於早期出現的一些導彈是用火箭發動機來推進的,有人就把它與火箭混為一談,其實兩者在概念上是有着很大差別的。導彈是指依靠自身的動力裝置(火箭發動機、噴氣發動機等)推進,由控制系統控制其飛行並導向目標的一種武器,而火箭則是一種依靠火箭發動機產生的反作用力推進的飛行器,其有效載荷不是戰鬥部,而是衞星等航天器。

導彈基本結構

導彈通常由戰鬥部、彈體結構、動力裝置和制導系統組成:
1)戰鬥部是毀傷目標的專用裝置。彈道導彈的戰鬥部一般配置在導彈的頭部。戰鬥部又叫彈頭。戰鬥部主要由殼體、戰鬥裝藥、引爆裝置和保險裝置組成。戰略導彈的彈頭大多用核裝藥。可以是單彈頭,也可以是多彈頭。多彈頭有集束式、分導式和機動式3種。戰術導彈的戰鬥部多采用非核裝藥,如高能炸藥、化學毒劑、生物戰劑等,有的也用核裝藥。
導彈
導彈(5張)
2)彈體結構是把導彈各部分連接起來的支承結構。巡航導彈的彈體結構在外形上和飛機相似。對彈體結構的主要要求是重量輕,空氣動力外形好。
3)動力裝置是導彈飛行的動力源。導彈的動力裝置常用固體或液體火箭發動機,有的用渦輪風扇或渦輪噴氣發動機、混合推進劑火箭發動機、衝壓噴氣發動機。巡航導彈通常用固體火箭發動機助推,渦輪風扇或渦輪噴氣發動機巡航。彈道導彈一般用固體或液體火箭發動機。
4)制導系統用於控制導彈的飛行方向、姿態、高度和速度,引導導彈或彈頭準確地飛向目標。導彈通常使用無線電制導、慣性制導、尋的制導、地形匹配製導、遙控制導、有線制導等方式。不同類型的導彈可用不同的制導方式。有的導彈只用其中的一種,有的用幾種進行復合制導。彈道導彈早期曾用過無線電指令制導 ,後來大多用慣性制導,也有用天文-慣性和慣性-地形匹配複合制導的。巡航導彈多用慣性-地形匹配複合制導,地空或艦空導彈多用遙控、尋的或複合制導。反坦克導彈常用有線制導。導彈是導彈武器系統的核心。只有導彈還不能保證戰鬥任務的完成,需要導彈武器系統的各個組成部分都協調一致地工作,才能完成戰鬥任務。

導彈發展歷程

現代導彈是在現代火箭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二戰前的德國,在火箭技術上處於領先地位。1933年,德國火箭專家瓦爾特·羅伯特·多恩伯格韋納·馮·布勞恩一起領導的火箭研製組着手研製兩種火箭,一種是外形酷似飛機的飛航式火箭;另一種是飛行軌跡為拋物線型的彈道式火箭。1937年冬季,進行火箭的飛行試驗。點火命令下達後,當火箭緩緩離開發射架升到幾百米高空時,火箭發動機突然熄火,很快就墜入大海。但是,失敗並沒有讓布勞恩等人喪失信心。經過艱苦的努力,終於在1942年10月13日成功地把改進後的A-4火箭送上藍天。A-4火箭後被命名為V-2導彈。兩個月後,布勞恩等人研製的另外一種飛航式火箭獲得成功。這種火箭被命名為V-1導彈。就這樣,世界上第一枚彈道式導彈和第一枚飛航式導彈,於1942年年底相繼在德國誕生。 [1] 
V-2導彈 V-2導彈
V-1導彈是飛航式導彈,總質量2200千克,彈長7.6米,最大直徑0.82米,翼展5.3米,使用脈衝式空氣發動機,戰鬥部裝藥700千克,以550~600千米/時的速度航行時航程可達370千米,飛行高度2000米。發射時用彈射器彈射升空,然後按預定彈道自動操縱導彈飛行。 [1] 
V-2導彈是一種裝有專門控制設備,能自動控制飛行速度和彈道的世界上第一個可控導彈武器。它是戰後美國研製第一代彈道導彈的樣彈,也是對戰後導彈發展影響最大的一型導彈。V-2導彈質量約13噸,長14米,最大直徑1.65米,戰鬥部裝藥1000千克,採用新型液體發動機推進,能以5倍音速(即5400千米/時)的最大速度飛行,彈道高度80~100千米,射程320~480千米。 [1]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各國都十分重視發展導彈。50年代以後,科學技術取得了飛躍發展,近代力學、高能燃料、特種材料、無線電電子技術、電子計算機技術、自動控制、精密儀表和機械等的發展為導彈武器提供了進一步發展的基礎。在這種情況下,前蘇聯於1957年10月成功地發射了第一顆人造衞星和洲際彈道式火箭,在世界上處於領先地位。美國為了趕上前蘇聯在導彈技術方面的優勢,從1957年開始,加緊發展中程和洲際導彈,迅速彌補了當時與蘇聯在導彈方面的差距。 [1] 
美、蘇兩國在發展遠程戰略導彈的同時,也大力發展各種戰術導彈。其中以防空導彈最受重視,發展最快。從50年代開始,美、蘇相繼發展並裝備了地(艦)對空導彈。在以後的時期內,美、蘇還發展了多種型號的空對空導彈、空對地(艦)導彈、反艦(潛)導彈、巡航導彈及反坦克導彈。與此同時,西歐國家如英、法、德和意大利等國也研製了不少類型的導彈,並且在戰術導彈的某些方面還處於先進地位。然而,美國和前蘇聯(俄羅斯)是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發展導彈最早,研製品種最多的國家,他們代表了當前導彈技術的先進水平,並處於領先地位。 [1] 
導彈武器的問世,改變了現代戰爭的作戰樣式。在中東戰爭、海灣戰爭、科索沃戰爭等局部戰爭中,反艦導彈和巡航導彈取得了令人矚目的作戰效果,一再證明導彈武器的強大威力,在全球範圍內掀起新一輪的“導彈發展熱潮”。近10年來,全世界各國研製的導彈型號達到800多個,一些發展中國家相繼加入了自行研製導彈國家行列,由少數大國壟斷導彈發展的局面已經打破,導彈開發速度日漸加快,新型號的平均研製週期已從以往的8~10年,縮短為5~7年。現如今,人類已經邁入一個嶄新的世紀,但是戰爭的烏雲仍然籠罩着我們這個綠色星球的許多角落。局部戰爭此起彼伏,導彈武器總是在各個戰場上扮演着舉足輕重的角色,甚至影響着戰爭的進程和結構。 [1] 

導彈作戰使命

概括地講,導彈武器的作戰使命,一是實戰,二是威懾。
由於導彈武器是現代高科技的結晶和化身,具有不同於一般進攻性武器的突出特點,尤其是其威力大、射程遠、精度高、突防能力強的顯著特性,使其成為了具有超強進攻性和強大威懾力的武器,成為了維持戰略平衡的支柱、不對稱作戰的主角和“撒手鐧”、信息化戰爭的主戰裝備、實現精確作戰的必備武器、各類武器平台作戰能力的提升器、現代作戰防禦系統的主要攔截器等。

導彈主要分類

導彈按氣動外形和飛行彈道特徵

按氣動外形和飛行彈道特徵可把導彈分成有翼導彈和彈道導彈兩大類:
1)有翼導彈是一種以火箭發動機、吸氣式發動機或組合發動機為動力;機動飛行(包括平衡重力)所需的法向力主要由升力部件的空氣動力提供;裝有戰鬥部系統和制導系統的無人駕駛飛行器。有翼導彈均在大氣層內飛行,其彈體外形通常由彈身、彈翼、舵面及安定面等組成。
2)彈道導彈是進攻性導彈武器的一種,它除了有動力飛行並進行制導的主動段彈道外,全部沿着只受地球引力和空氣動力作用的近似橢圓彈道飛行。彈道導彈的彈道包括主動段(動力飛行段)、自由飛行段和再入段。 彈道導彈的外形特點是不帶彈翼,有的只有穩定尾翼,有的甚至連尾翼也沒有。這是典型的彈道導彈的概念。隨着導彈技術的發展,為了提高突防能力,有的彈道導彈在飛行過程中,實現軌道平面的改變,還有的彈道導彈彈頭在再入段可以實現無動力或動力機動飛行。
按照作戰任務,彈道導彈可分為戰略彈道導彈和戰術彈道導彈。戰略彈道導彈通常載核彈頭,主要用於打擊敵方重要戰略目標,它包括遠程彈道導彈和潛地導彈等;戰術彈道導彈一般指近程地地彈道導彈,通常載常規彈頭亦載核彈頭,用於打擊敵方戰役戰術縱深內的目標和部分戰略目標。

導彈按發射點與目標位置

按發射點與目標位置分為潛艦導彈、空艦導彈、空空導彈、地空導彈、艦空導彈、地地導彈、艦地導彈、空地導彈、潛地導彈、岸艦導彈、艦艦導彈、空艦導彈:
1)潛艦導彈是指由潛艇在水下發射攻擊水面艦艇的導彈。
2)空空導彈是指從飛機上發射攻擊空中目標的導彈。空空導彈是殲擊機的主要空戰武器,現代殲擊轟炸機和強擊機也多裝備空空導彈。與地地、地空導彈相比,具有反應快、機動性能好、尺寸小、重量輕等特點。 與航空機關炮相較,具有射程遠、命中精度高、威力大的優點。
3)地空導彈是指從地面發射攻擊空中目標的導彈,又稱防空導彈,是組成地空導彈武器系統的核心。
4)艦空導彈是指從艦艇發射攻擊空中目標的導彈,亦稱艦艇防空導彈,是艦艇主要防空武器之一。
5)艦地導彈是指從水面艦艇發射攻擊地面目標的導彈,也可攻擊海上設施,是艦艇主要攻擊武器之一。通常採用複合制導;飛行速度多為高亞音速,少數為超音速。同艦炮相比,射程遠,命中率高,威力大,但連續作戰能力差。
6)空地導彈是指從航空器上發射攻擊地(水)面目標的導彈,是航空兵進行空中突擊的主要武器之一,裝備在戰略轟炸機、殲擊轟炸機、強擊機、殲擊機、武裝直升機及反潛巡邏機等航空器上。
7)潛地導彈是指由潛艇在水下發射攻擊地面固定目標的戰略導彈。與潛艇的導彈射擊控制、檢測、發射系統和導航系統等構成潛地導彈武器系統。
8)岸艦導彈是指從岸上發射攻擊艦船的導彈,亦稱岸防導彈,是海軍岸防兵的主要武器之一。
9)艦艦導彈是指從水面艦艇發射攻擊水面艦船的導彈,也可攻擊海上設施,沿岸和島礁目標,是艦艇主要攻擊武器之一。
10)空艦導彈是指由飛機從空中發射攻擊水面艦船的導彈,也可用於攻擊地面目標,是海軍航空兵的主要攻擊武器之一。

導彈按攻擊目標

按攻擊目標分為反艦導彈、反飛機導彈、反衞星導彈、反潛導彈、反雷達導彈、反彈道導彈、反坦克導彈:
1)反艦導彈是由於攻擊水面艦船的導彈,也可攻擊海上設施,沿岸和島礁目標。地艦導彈、空艦導彈、艦艦導彈均為反艦導彈。
2)反飛機導彈(防空導彈)是指用於攔擊、毀傷飛行中飛機的導彈。地空導彈、艦空導彈、空空導彈均為反飛機導彈。
3)反雷達導彈是指利用敵方雷達的電磁輻射進行導引,摧毀敵方雷達及其載體的導彈,亦稱反輻射導彈。
4)反衞星導彈是指用於摧毀衞星及其他航天器的導彈。可以從地面、空中或太空發射,能自動發現和跟蹤目標,通過引爆導彈核彈頭或導彈常規彈頭將目標擊毀,也可利用導彈彈頭直接碰撞目標。
5)反潛導彈是指用於攻擊潛艇的導彈,包括火箭助飛魚雷和火箭助飛核深水炸彈。
6)反彈道導彈是指用於攔截來襲彈道導彈的導彈。它是國家戰略防禦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
7)反坦克導彈是指用於擊毀坦克和其他裝甲目標的導彈。

導彈按作戰使用

按作戰使用分為進攻性戰略導彈、防禦性戰略導彈(反彈道導彈導彈)。

導彈按射程

按射程分為中程、遠程和洲際導彈。中國的劃分標準一般為中程導彈射程為1000~3000千米,遠程導彈射程為3000~8000千米,洲際導彈射程在8000千米以上。各國按射程分類的標準不盡相同,例如美國、前蘇聯在限制戰略武器會談中規定:中程導彈射程為1100~2700千米,中遠程導彈射程為2700~5500千米,洲際導彈射程在5500千米以上。不同類型的戰略導彈,其發射裝置和控制設備不同,發射方式也不同。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