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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貞明

鎖定
徐貞明(約1530年—1590年),字孺東,江西貴溪人。
明朝隆慶五年(1571年),徐貞明中進士,授浙江山陰知縣。萬曆三年(1575年)任工科給事中。徐貞明主張在北方特別是西北興修水利,推行屯田,發展生產,寓兵於農,但並未受到重視,反而因事被貶為太平府(今安徽當塗縣)同知。赴任途中,完成水利專著《潞水客談》。 [1] 
萬曆十三年(1585年),徐貞明被任為尚寶司少卿,受命興修水利。至次年春墾田39000餘畝,然後遍歷諸河,窮流溯源,準備推廣墾田。但觸動豪強權貴利益,受到阻撓及言官彈劾,工程被迫停止。無奈之下,告老還鄉,在家病逝。
徐貞明是中國明代萬曆年間倡導海河水利的代表人物。他的代表作品《潞水客談》更是被清人評為:”終明代良策,無以逾此“。
中文名
徐貞明
別    名
孺東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江西貴溪
出生日期
1530年
逝世日期
1590年
職    業
水利工程師
主要成就
發展西北農田水利建設
代表作品
《潞水客談》
官    職
山陰知縣、工科給事中

徐貞明人物生平

徐貞明初期仕途

徐貞明考取了隆慶五年(1571年)的進士。任浙江山陰縣知縣時,明敏而有仁愛。萬曆三年(1575年)被徵召為工科給事中。適逢御史傅應禎被治罪,徐貞明到監獄中調護他,因此也被降職為太平府的知事。萬曆十三年(1585年)升任為尚寶司丞。 [2] 

徐貞明獻策水利

徐貞明在萬曆三年(1575年)擔任工科給事中時,曾就水利一事上奏:”京城雄居上游,兵源和糧食都應取之於京郊,如今都仰仗東南地區供給。難道西北地區古時的富強之地,不可以充實糧倉、訓練兵卒嗎?賦税出自於對民脂民膏搜刮,但是軍船船伕的費用,常達到開支數石才能運來一石,東南地區的財力枯竭。又因為河道多變,運輸線多處阻梗,頗有隱隱憂慮。聽説陝西、河南的舊渠廢堰,處處存在;山東的諸眼泉水,引灌那裏就可以成為農田;但是京郊的幾個郡,有的有支流流經,有的當地就有山澗泉水湧出,都足以供給灌溉。北方人不熟諸水利,只是苦於水害,不知道水害也能清除,正是由於沒有興修水利設施。水聚積了就是禍害,分散了就是利事。而現在順天、真定、河間各郡,是桑麻的產區,一半為低濕地帶,由於上游十五條河水只排泄到貓兒灣,想它們不堵塞氾濫,勢必不可能行。果真在上游疏通渠道和溝壑,引水灌溉農田,減弱水勢,在下游多開挖支河,排泄橫溢四方的水,最低窪的地方,留作儲蓄水之用,稍高的地方,都像南方人築堤壩,那麼水利興起,水患也解除了。“ [3]  然而工部尚書郭朝賓則認為水田勞累百姓,所以也就沒有實行奏章中的建議。 [4] 

徐貞明上書軍班

除了水利之外,徐貞明還就軍班上呈奏章:“東南地區的百姓一向柔弱,不能擔負邊遠地方的防衞。現在遠隔數千裏徵兵,使他們骨肉分離。而軍隊的壯士出自户丁,幫助解運出自裏甲,每支隊伍的開支不下一百兩黃金。而且軍隊士兵並不是邊遠地區的人,沒有長期安定的志向,動輒賄賂衞所的長官請求回鄉。衞所的長官從其賄賂中謀利,並且可以冒領糧餉,也就放縱他們。這使得東南地區的百姓困苦,卻對軍政沒有實質性的幫助。應該仿效匠班制,軍户應當擔負軍務的,每年向他們徵收銀兩,用以召募長期安定在邊遠地區的人求得足員的便利。” [5] 
雖然奏章闡述的事情都下達給有關部門,但兵部尚書譚綸稱徵兵的制度不可偏廢。事情也就被擱置起來了。 [4] 

徐貞明傳世之作

徐貞明被貶職為太平府的知事後,途徑潞河,始終認為先前的提議可以實施,經過構思和完善,於(1580年)經過補充,撰寫了《潞水客談》完備他的觀點。 [6] 
潭綸讀《潞水客談》讚美:“我在邊塞任職很久,知道它必然可以推行。”不久順天巡撫張國彥、副使顧養謙在薊州、永平、豐潤、玉田推行此法,都有效果。等到徐貞明返回朝廷,御史蘇瓚、徐待極力稱道此法可以推行,而且給事中王敬民又特意上奏評論與舉薦,神宗便晉升徐貞明為少卿,賞賜他敕令,命令他與撫按大臣們核查、商議。 [7] 

徐貞明一世遺憾

徐貞明先到永平,召募南方人進行倡導。到了第二年二月,已經開墾三萬九千多畝田。他又遍巡各條河流,探究源流,全部分派職責,準備大舉疏浚。但是太監、外戚中佔據閒田的人,擔心興修了水田使自己失去了利益,爭相稱此舉不好。在皇帝面前進行無根據地誹謗。皇帝對此疑惑。三月,內閣大臣申時行等人借風沙的情況陳述時政,極力稱讚此舉的好處。神宗最終未消除疑慮。御史王之棟,是京郊的人,稱水田必然不可以推行,並且陳述了開鑿滹沱河的十二條不便。皇帝召見申時行等人,下令停止工程。申時行等人請求罷除開河之舉,專門從事墾田。此後,工部討論王之棟的奏疏,也同內閣大臣的觀點一致。皇帝最後罷除了修河墾田事務,並想追究建議人的罪責,因為內閣大臣的勸諫才終止。於是徐貞明回任以前官職。不久請假回鄉。萬曆十八年(1590年)去世。 [8] 

徐貞明個人作品

《潞水客談》 [9] 

徐貞明人物評價

張廷玉《明史》:貞明識敏才練,慨然有經世志。 [10] 
趙誠夫《東潛文稿》:終明代良策無有逾此者,終明代名臣無有能及之者。 [6] 

徐貞明史書記載

張廷玉《明史·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徐貞明家庭成員

父親:徐九思 [11] 
參考資料
  • 1.    《江西省志人物誌》編纂委員會.江西省志人物誌.北京市:方誌出版社, 2007:200-201
  • 2.    《明史》: 貞明舉隆慶五年進士。知浙江山陰縣,敏而有惠。萬曆三年,徵為工科給事中。會御史傅應禎獲罪,貞明入獄調護,坐貶太平府知事。十三年,累遷尚寶司丞。
  • 3.    《明史》: 神京雄據上游,兵食宜取之畿甸,今皆仰給東南。豈西北古稱富強地,不足以 實廩而練卒乎?夫賦税所出,括民脂膏,而軍船伕役之費,常以數石致一石,東南 之力竭矣。又河流多變,運道多梗,竊有隱憂。聞陝西、河南故渠廢堰,在在有之; 山東諸泉,引之率可成田;而畿輔諸郡,或支河所經,或澗泉自出,皆足以資灌溉。 北人未習水利,惟苦水害,不知水害未除,正由水利未興也。蓋水聚之則為害,散 之則為利。今順天、真定、河間諸郡,桑麻之區,半為沮洳,由上流十五河之水惟 泄於貓兒一灣,欲其不氾濫而壅塞,勢不能也。今誠於上流疏渠浚溝,引之灌田, 以殺水勢,下流多開支河,以泄橫流,其澱之最下者,留以瀦水,稍高者,皆如南 人築圩之制,則水利興,水患亦除矣。
  • 4.    《明史》:事皆下所司。兵部尚書譚綸言勾軍之制不可廢。工部尚書郭朝賓則以水田勞民, 請俟異日。事遂寢。
  • 5.    《明史》:東南民素柔脆,莫任遠戍。今數千裏勾軍,離其骨肉。而軍壯出於户丁,幫解 出於裏甲,每軍不下百金。而軍非土著,志不久安,輒賂衞官求歸。衞官利其賂, 且可以冒餉也,因而縱之。是困東南之民,而實無補於軍政也。宜仿匠班例,軍户 應出軍者,歲徵其錢,而召募土著以足之便。
  • 6.    葛文玲,許殿才 .西北水利建設的思想與方略——徐貞明《潞水客談》在中國水利史上的地位及影響.[j].江西社會科學 .2006
  • 7.    《明史》: 譚綸見而美之曰:“我歷塞上久,知其必可行也。”已而順天巡撫張國彥、副 使顧養謙行之薊州、永平、豐潤、玉田,皆有效。及是貞明還朝,御史蘇瓚、徐待 力言其説可行,而給事中王敬民又特疏論薦,帝乃進貞明少卿,賜之敕,令往會撫 按諸臣勘議。
  • 8.    《明史》:貞明先詣永平,募南人為倡。至明年二月,已墾至三萬九千餘畝。又遍歷諸河,窮源竟委,將大行疏浚。而奄人、勳戚之佔閒田為業者,恐水田興而己失其利也,爭言不便,為蜚語聞於帝。帝惑之。三月,閣臣申時行等以風霾陳時政,力言其利。帝意終不釋。御史王之棟,畿輔人也,遂言水田必不可行,且陳開滹沱不便者十二。帝乃召見時行等,諭令停役。時行等請罷開河,專事墾田。已,工部議之棟疏,亦如閣臣言。帝卒罷之,而欲追罪建議者,用閣臣言而止。貞明乃還故官。尋乞假歸。十八年卒。
  • 9.    李國強,傅伯言.贛文化通志.南昌市:江西教育出版社,2004.03:338-338
  • 10.    明史列傳一百十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9-17]
  • 11.    《中華全二十六史》編委會.中華全二十六史 白話文版 第9冊.北京市:中國華僑出版社 ,2002.10:7785-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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