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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步高

(前香港警務處警員)

鎖定
徐步高(1970年5月17日-2006年3月17日 [2]  ),前香港警務處警員。1993年加入警隊,2006年3月17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廣東道柯士甸道交界行人隧道中被軍裝巡邏小隊警員曾國恆擊斃,其後調查證實他涉嫌參與2001年發生的梁成恩遇襲案及麗城花園恆生銀行劫案,被香港傳媒予以“魔警”的綽號。
2007年2月26日,死因裁判法庭將上述三宗開槍引致死亡案件的死因聆訊合併審理,4月25日裁定徐步高非法殺害警員梁成恩、曾國恆及巴基斯坦籍銀行警衞Khan Zafar Iqbal,並令警員冼家強受傷;他本人則是被合法射殺。
中文名
徐步高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70年5月17日 [2] 
逝世日期
2006年3月17日 [2] 
職    務
警察

徐步高個人簡介

徐步高 徐步高
1970年5月17日在福建出生的徐步高,上世紀80年代從福建來香港後便入讀中學。由於來自內地,他的廣東話並不太標準,雖然沒有同學以此取笑他,然而他卻把自己孤立起來,中學生活中很少朋友,畢業後也沒有參與同學重聚。1988年畢業後,徐步高去做股票經紀人,希望發大財,但最終幫家人炒賣股票時反而虧了很多錢,他在受到打擊後,一氣之下辭了職,然後跑到希臘一年多,靠洗碗洗碟賺取生活費。由希臘回港後,身高180釐米的徐步高於1993年加入警隊,因為體能和射擊等表現出色,他終因表現突出而畢業獲頒獎狀。離開學校後,他先後駐守地區、機場、機動部隊等,雖然他在體能表現上確實突出,但他在警署內人際關係及團隊精神方面,和讀書時一樣不太好,且經常和上司吵嘴,兼不喜和同僚交往。到2000年,他報考警長升級考試,但上司基於他的性格問題,先後兩次拒絕推薦他面試。升級做警長夢碎,2003年徐步高再欲考入機場特警隊,無奈他當時已33歲,年齡上輸給了其他年輕警員,願望再次落空。到2005年,他再申請到偏遠的迪斯尼樂園執勤,這次終獲批准。 [2] 
徐步高生前密友、前警員李藝就透露了徐步高“又嫖又賭”的另一面。據他在庭上表示,已婚的徐步高自1999年起就定期在深圳及香港嫖妓,有時候每星期光顧一次。徐步高偶爾也賭博,且下注都很大,包括2004年拿出7.5萬港元現金下注亞洲盃足球賽事,最後贏得21萬港元。除此之外,香港警署精神科主管阮長亨在“殺警案”發生後,應警方要求曾會見徐步高父母、胞弟及妻子,從中也發現徐很自大。 [2] 

徐步高徐步高槍擊案

兇徒在石圍角邨殺警案現場留下的口罩,經檢驗後證實與徐步高的DNA吻合
徐步高在案件中使用的點38左輪手槍,槍支已嚴重鏽蝕,槍柄則以黃色膠帶包裹,槍內3發子彈悉數發射,餘下3發彈殼。警方其後證實此為梁成恩被搶去的佩槍
冼家強與徐步高發生糾纏的隧道平台。經過近距離的槍戰後,徐與冼躺卧在平台左上角,開火還擊的曾國恆則躺卧在平台右下角的梯間
警方證實徐步高在尖沙咀警員槍擊案使用的點38左輪手槍為殉職警員梁成恩被搶去的佩槍,相信他涉嫌參與石圍角邨殺警案及麗城花園劫殺案,有關調查於2006年年底完成,大量證據顯示徐步高涉及上述三宗案件:
石圍角邨殺警案中,死者梁成恩身旁一個懷疑屬於兇手的口罩,上面有死者和一名不知名男子的DNA樣本。在與徐步高的DNA檢驗比對後,證實兩者吻合。 [4] 
麗城花園劫殺案中,匪徒穿着一件右胸有一個三角標誌的紅衣和美津濃球鞋及深綠色頭套。警方在徐步高位於東湧的住所搜查,先後檢走超過60件證物及27盒生活錄像帶,徐步高在影帶片段曾經穿着同款的運動鞋及相當類似的紅色上衣。
警方調查徐步高及妻子的八達通紀錄,發現兩人有交換使用八達通卡的習慣。警方發現他曾在兩宗案件發生前多次前往案發現場,而兩宗案件都發生在他當值執勤前的空檔。
警方調查發現徐步高在麗城花園劫殺案後,户口內出現總值約558,000港元的不明款項,而款項以現金存入的方式,存放在他個人開設的19個私人户口內,並以其張姓友人於廟街的住址作通訊地址,全部在2001年12月後開設。。另外,徐步高在該案後出境記錄53次,先後到中國內地35次和到澳門7次,其中亦有與家人到澳洲和加拿大遊玩,亦有與朋友到新西蘭歷險及多個國家旅遊,消耗近20萬元旅遊費。警方認為以他的家庭收支,難以負擔有關旅費,因此資金明顯來歷不明。
警方發現徐步高於2006年3月16日晚上11時48分(尖沙咀警員槍擊案發生前一個半小時左右),下班離開東湧警署,徒步前往東湧裕東苑的停車場取電自行車,花4分鐘駕電自行車往逸東邨家興停車場。其後,他轉駛一部報失客貨車,由東湧開往油麻地官湧街,泊車後步行抵達案發現場,警方模擬所需時間約為33分鐘,推測他當晚12時21分抵達現場。探員在徐步高的電自行車搜獲與他離開警署時穿着類似的衣物,相信他在出發之前曾經易容更衣。
警方在徐步高的電自行車撿獲一張記錄了巡警到廣東道政府合署籤簿時間、巡警數目等資料的紙張,由此可分析出廣東道行人隧道是尖沙咀警區及油麻地警區的警員巡邏交界,兩區警員巡邏時都會經過隧道,但經由不同出口離開,路線不會重疊。警方懷疑有人刻意抄下兩區警員籤更時間,得悉凌晨1時半前兩區的警員不會同時在隧道內出現。
死因裁判法庭於2007年2月26日起合併審理涉及徐步高的三宗開槍引致四人死亡案件的死因聆訊,聆訊共進行36天,由陳碧橋擔任死因裁判官。警方的死因調查報告交代三案的調查結果、徐步高的背景及個人財務狀況等。4月25日,陪審團一致裁定,徐步高是殺害梁成恩、巴籍護衞Khan Zafar Iqbal及曾國恆的兇手,而曾國恆在遇襲時開槍還擊,因此法庭裁定徐步高合法被殺。 [1]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