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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雄飛

(中國元朝大臣)

鎖定
張雄飛(?-1286) 元大臣。字鵬舉。臨沂人。金末戰亂中與父母離散,輾轉至大都(今北京),學會蒙古語等幾種少數民族語言。
本    名
張雄飛
鵬舉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臨沂
逝世日期
1286年

張雄飛人物介紹

世祖至元二年(1265),由中書平章政事廉希憲薦於朝廷。授平陽路(治所今山西臨汾)同知轉運司事。以政績顯明召入京,詢以軍國大政。首提議立太子、設御史台,並任為新設御史台侍御史。尋以諫忤旨,降任京兆府(治所今陝西西安)同知總管府事。再召入京任兵部尚書。以不阿附權臣阿合馬,被排擠出朝。歷任澧州安撫使,澧州總管府達魯花赤,荊湖北道宣慰使,遷御史中丞、行江淮行台事。阿合馬敗政後,召入京拜中書參知政事。覆被權臣盧世榮排擠,出為燕南河北道宣慰使,死於任上。居官以清正廉潔聞名,為忽必烈歎賞。

張雄飛人物生平

出身
張雄飛出身官僚家庭,其父張琮為金國名將,駐守盱眙。張雄飛生母早死,隨庶母住在許州。1230年元兵破許州,庶母李氏帶雄飛詐為工匠家屬逃往朔方,定居在潞州。
金亡後,張雄飛思父心切,徒步乞討還往于山西、河北、河南、陝西一帶十餘年尋找父親,終未尋到。後來,他流落在燕京。
由於他聰明好學,很短時間內便通曉了蒙古語言和部落土語。至元二年(1265年),廉希憲推薦他謁見忽必烈,面陳當世之務,深得忽必烈信任,授為平陽路轉運司事。
任職
張雄飛在平陽任上搜抉弊、盡罷害民之政,聲譽雀起。有一次,忽必烈問處士羅英誰可大用,羅英以張雄飛對。忽必烈召見了張雄飛,問以當今急務。
張雄飛説:“方今天下最急莫過於早立太子,以免日後兄弟相殘。”忽必烈認為他説的很對,採納了他的意見。仿照漢制建立東宮太子制度,徹底根絕了父子兄弟之間爭奪王位的自相殘殺。忽必烈時期,國家初立,法制不完備,官場很腐敗,行政效率極低。
張雄飛又向忽必烈建議設立御史台,作為天子耳目,凡政治得失、民間疾苦皆得直言;百官奸邪、貪穢不職皆得糾劾,忽必烈感到很好,便任命丞相塔察兒為御史大夫,張雄飛為侍御使。當時,漢人是不允許做如此高官的,忽必烈對張雄飛説:“你不要怕,別人嫉妒你,我保護你”。張雄飛深感世祖知遇之恩,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興利除弊,不避嫌怨,對元朝初期政治貢獻很大。
參議樞密院事費正寅徇私舞弊,忽必烈命丞相和張雄飛調查處理。説情的踏破門,張雄飛一概不見,排除干擾,查清了他的問題。權臣丞相阿合馬羅織同僚麻都丁罪名,欲置之死地。眾臣皆畏懼阿合馬而隨聲附和。張雄飛堅持正義,提出反對意見。他責問阿合馬:麻都丁的罪行是與你同官時犯的,你作為丞相沒有罪嗎?一句話問得阿合馬無言以對。但阿合馬不死心,又派心腹去告訴張雄飛,若不阻止此事,將讓他做中書參政。張雄飛説:“殺無罪以求高官,我至死不為。”阿合馬討了沒趣,對張雄飛恨之入骨,不久貶他出任澧州安撫使。澧州是元軍剛打下的地區,在南宋的腐朽統治下,該地社會秩序一片混亂。張雄飛從整頓法制、恢復社會秩序做起,鎮壓盜匪、平反冤獄、發展生產,使澧州迅速安定了下來。至元十四年(1277年),張雄飛調任荊湖北道宣慰使,這個地區也是新附之區。張雄飛蒞任後,一切鎮之以靜,招緝流民,編制户籍,恢復生產。荊湖行省丞相阿里海牙依仗權勢將3800户農民變成自己的奴隸。張雄飛發現後,立即飛章上達,朝廷嚴厲處分了阿里海牙,將這些農民解除了奴籍,編入郡縣。至元十六年(1279年),張雄飛昇任御史中丞。此時,正逢阿合馬死去。張雄飛用全力整頓被阿合馬敗壞的法律綱紀,處理了依附阿合馬為虎作倀的貪官污吏,使朝政一清。

張雄飛歷史評價

張雄飛為官一生,始終堅守“廉、勤、剛、正”四字。不管在中央還是在地方皆實心任事,不避權貴、不怕罷官。他生活儉樸,日常布衣蔬食,淡泊自如,妻子老小常常不得温飽。有一次,忽必烈把他叫去,私下裏贈給他黃金50兩,白銀2500兩,鈔2500貫,讓他補貼家用。張雄飛非常感激忽必烈知遇恩,但這筆錢,他封存在家中,至死也沒有動用一分一文。他的廉潔贏得了滿朝文武的尊敬。
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張雄飛被蒙古貴族王公排擠出中央,任燕南河北道宣慰使,卒於任上。朝野上下都為他未能盡展抱負而深感惋惜。

張雄飛史籍記載

張雄飛,字鵬舉,琅琊臨沂人,父琮,仕金,守盱眙。金人疑之,罷其兵柄,徙居許州。尋覆命守河陰,仍留家人於許。雄飛幼失母,琮妾李氏養之。國兵屠許,惟工匠得免。有田姓者,琮故吏也,自稱能為弓,且詐以雄飛及李氏為家人,由是獲全,遂徙朔方,雄飛時方十歲。至霍州,李欲逃,恐其累己,雄飛知之,頃刻不去左右,李乃變服與俱還,寓潞州。雄飛既長,往師前進士王寶英於趙城。金亡,雄飛不知父所在,往來澤、潞,求之十餘年,常客食僧舍。已而入關陝,歷懷、孟、潼、華,終求其父弗得,遂入燕。居數歲,盡通國言及諸部語。
至元二年,廉希憲薦之於世祖,召見,陳當世之務,世祖大悦。授同知平陽路轉運司事,搜抉蠹弊,悉除之。帝問處士羅英,誰可大用者,對曰:“張雄飛真公輔器。”帝然之,命驛召雄飛至。問以方今所急,對曰:“太子天下本,願早定以系人心。閭閻小人有升斗之儲,尚知付託,天下至大,社稷至重,不早建儲貳,非至計也。向使先帝知此,陛下能有今日乎?”帝方卧,矍然起,稱善者久之。他日,與江孝卿召見,帝曰:“今任職者多非材,政事廢弛,譬之大廈將傾,非良工不能扶,卿輩能任此乎?”孝卿謝不敢當。帝顧雄飛,雄飛對曰:“古有御史台,為天子耳目,凡政事得失,民間疾苦,皆得言;百官奸邪貪穢不職者,即糾劾之。如此,則紀綱舉、天下治矣。”帝曰:“善。”乃立御史台,以前丞相塔察兒為御史大夫,雄飛為侍御史,且戒之曰:“卿等既為台官,職在直言,朕為汝君,苟所行未善,亦當極諫,況百官乎!汝宜知朕意。人雖嫉妒汝,朕能為汝地也。”雄飛益自感勵,知無不言。參議樞密院事費正寅素憸狡,有告其罪者,詔丞相糹泉真等與雄飛雜治之。請託交至,雄飛無所顧,盡得其罪狀以聞,正寅與其黨管如仁等皆伏誅。會議立尚書省,雄飛力爭於帝前,忤旨,左遷同知京兆總管府事。宗室公主有家奴逃渭南民間為贅婿。主適過臨潼,識之,捕其奴與妻及妻之父母,皆械繫之,盡沒其家貲。雄飛與主爭辨,辭色俱厲。主不得已,以奴妻及妻之父母、家貲還之,惟挾其奴以去。
入為兵部尚書。平章阿合馬在制國用司時,與亦麻都丁有隙,至是,羅織其罪,同僚爭相附會,雄飛不可曰:“所犯在制國用時,平章獨不預耶?”眾無以答。秦長卿、劉仲澤亦以忤阿合馬,皆下吏,欲殺之,雄飛亦持不可。阿合馬使人啖之,曰:“誠能殺此三人,當以參政相處。”雄飛曰:“殺無罪以求大官,吾不為也。”阿合馬怒,奏出雄飛為澧州安撫使,而三人竟死獄中。時澧州初下,民懷反側,雄飛至,布宣德教以撫綏之,民遂安。有鉅商二人犯匿税及毆人事,僚佐受賂,欲寬其罪,雄飛繩之益急。或曰:“此細事,何執之堅?”雄飛曰:“吾非治匿税毆人者,欲改宋弊政,懲不畏法者爾。”細民以乏食,羣聚發富家廩,所司欲論以強盜,雄飛曰:“此盜食,欲救死,非強也。”寬其獄,全活者百餘人。澧西南接溪洞,徭人乘間抄掠居民,雄飛遣楊應申等往諭以威德,諸徭悉感服。
十四年,改安撫司為總管府,命雄飛為達魯花赤,遷荊湖北道宣慰使。有告常德富民十餘家與德山寺僧將為亂,眾議以兵討之。雄飛曰:“告者必其仇也。且新附之民,當以靜鎮之,兵不可遽用,苟有他,吾自任其責。”遂止,徐察之,果如所言。先是,荊湖行省阿里海牙以降民三千八百户沒入為家奴,自置吏治之,歲責其租賦,有司莫敢言。雄飛言於阿里海牙,請歸其民於有司,不從。雄飛入朝奏其事,詔還籍為民。
十六年,拜御史中丞,行御史台事。阿合馬以子忽辛為中書右丞,行省江淮,恐不為所容,奏留雄飛不遣,改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使。未行,阿合馬死,朝臣皆以罪去。拜參知政事。阿合馬用事日久,賣官鬻獄,紀綱大壞,雄飛乃先自降一階,於是僥倖超躐者皆降之。忽辛有罪,敕中貴人及中書雜問,忽辛歷指宰執曰:“汝曾使我家錢物,何得問我!”雄飛曰:“我曾受汝家錢物否?”曰:“惟公獨否。”雄飛曰:“如是,則我當問汝矣。”忽辛遂伏辜。二十一年春,冊上尊號,議大赦天下,雄飛諫曰:“古人言:無赦之國,其刑必平。故赦者,不平之政也。聖明在上,豈宜數赦!”帝嘉納之,語雄飛曰:“大獵而後見善射,集議而後知能言,汝所言者是,朕今從汝。”遂降輕刑之詔。
雄飛剛直廉慎,始終不易其節。嘗坐省中,詔趣召之,見於便殿,謂雄飛曰:“若卿可謂真廉者矣。聞卿貧甚,今特賜卿銀二千五百兩、鈔二千五百貫。”雄飛拜謝,將出,又詔加賜金五十兩及金酒器。雄飛受賜,封識藏於家。後阿合馬之黨以雄飛罷政,詣省乞追奪賜物,裕宗在東宮聞之,命參政温迪罕諭丞相安童曰:“上所以賜張雄飛者,旌其廉也,汝豈不知耶?毋為小人所詐。”塔即古阿散請檢核前省錢穀,複用阿合馬之黨,竟矯詔追奪之。塔即古阿散等俄以罪誅,帝慮校核失當,命近臣伯顏閲之。中書左丞耶律老哥勸雄飛詣伯顏自辨,雄飛曰:“上以老臣廉,故賜臣,然臣未嘗敢輕用,而封識以俟者,政虞今日耳,又可自辨乎?”二十一年,盧世榮以言利進用,雄飛與諸執政同日皆罷。二十三年,起為燕南河北道宣慰使,決壅滯,黜奸貪,政化大行。卒於官。
子五人:師野,師諤,師白,師儼,師約。師野宿衞東宮時,荊湖行省平章政事阿里海牙入覲,言之宰相,欲白皇太子,請以師野為荊南總管,雄飛固止之。歸謂師野曰:“今日欲有官汝者,汝宿衞日久,固應得官,然我方為執政,天下必我私汝,我一日不去此位,汝輩勿望有官也。”其介慎如此。
【參考譯文】
張雄飛,字鵬舉,琅琊臨沂人。至元二年,廉希憲向世祖推薦他,世祖召見他,他陳述當前最重要的事情,世祖很高興。授予他同知平陽路轉運司的職務,他調查揭發各種弊端,全部清除它們。帝問處士羅英,誰是可重用的人,羅英回答説:“張雄飛真正才是能輔助您的人才。”帝認為羅英的話是對的,令驛吏接雄飛來。
十六年,任命張雄飛為御史中丞,管理御史台的事務。阿合馬讓自己的兒子忽辛擔任中書右丞,巡視。檢查江淮一帶的事務,擔心不被張雄飛所容納,改任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使,還沒去,阿合馬死了,朝中大臣都因犯罪離職。
世祖任命張雄飛擔任參知政事,阿合馬專權的時間很久,他賣官枉法,朝中秩序很亂,張雄飛就首先自降官階一級,於是那些僥倖不按規定提拔的人都降級。忽辛犯罪,世祖下令中貴人和中書省一起審問,忽辛一個個地指着審問的官員説:“你曾經收受了我家的錢物,怎麼能審問我!”張雄飛説:“我曾接受過你家的錢物沒有?,,忽辛説:”只有你一個人沒有。“張雄飛説:”既然這樣,那麼我可以審問你了忽辛於是認罪。二十一年春,世祖和大臣們討論要大赦天下,張雄飛規勸説:“古人説:沒有赦免罪犯的國家,它的刑法一定是公平的。所以赦免的行為,是不公平的政策啊。聖明的君主執政,怎麼能多次赦免犯人!”世祖讚賞他並採納了他的意見,告訴雄飛説:“多次打獵之後才能發現善於射箭的人,集中各種想法(意見)之後才能聽到好的意見,你的話是正確的。我現在聽從你的建議。”於是下發只給犯罪的人減輕刑法的詔書。
張雄飛為官剛直廉潔謹慎,始終不改他的節操。曾經在中書省辦理公務時,世祖派使者急速叫他,在便殿見他,對張雄飛説:“像你這樣的人應該可以説是真正廉潔的人了聽説你非常貧困,現僱我特意賞你白銀二千五百兩、鈸;千五百貫。”張雄飛拜謝,即將出去時,世祖又下令再賞賜黃金五十兩和金酒器。張雄飛接受了世祖的賞賜,封存做上記號,收藏在家中。
後來,阿合馬的同黨因張雄飛被停職,到中書省請求追回世祖賞賜給他的財物,裕宗在東宮聽説這件事,命令參政温迪罕告訴丞相安童説:“皇帝賞賜張雄飛的原因,是要表彰他的廉潔,不要受小人欺騙。”塔即古阿散請求檢查核實張雄飛過去在中書省任上的財務,重新起用阿合馬的餘黨,最終假借皇帝的命令追查並沒收皇帝賞賜給他的財物。塔即古阿散等人不久因犯罪被殺,世祖考慮到阿合馬的餘黨檢查核實可能有誤,命令親近的大臣伯顏複查。中書省左丞耶律老哥勸張雄飛到伯顏那裏為自己講明情況,張雄飛説:“皇帝因為我廉潔,所以才賞賜我,但是,我沒敢隨便使用這些東西並封存做好標記來等待的原因,正是料到有今天,又何必自己去説呢?”
二十一年,盧世榮因善於阿諛被重用,張雄飛和許多官員同時被罷免。二十三年,起用擔任燕南河北道宣慰使,判決疑案,清除奸惡貪婪之人,清廉的風俗盛行。死在官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