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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朝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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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朝瑞(約1536年—1608年) [1]  ,字子禎,號鳳梧,明朝海州沭陽(今江蘇省沭陽縣桑墟鎮)人。
隆慶二年(1568)進士,知安丘、鹿邑二縣,擢金華知府。歲飢,設法賑濟,全活甚眾。市腴田二千餘畝,葺書院以贍師儒。
考核為天下清官第一,晉濟寧憲副,遷杭嘉湖參政,轉南京府丞,掌大鴻臚,後攝應天府尹。歷遷湖廣參政,有治績。以疾卒,諡清恪
著有《禹貢本末》、《宋登科錄》、《表忠匯錄》、《忠節錄》、《皇明貢舉考》、《明歷科殿試錄》、《明歷科會試錄》、《金華正學編》、《南國賢書》、《孔門傳道錄》、《兩邑節愛錄》、《鹿邑縣括地誌》、《金華荒政志》、《鄒魯水利紀》、《常平倉紀》、《崇正書院志》、《子貞文集》、《鳳梧集》、《鳳梧疏稿》等。
中文名
張朝瑞
別    名
子禎
出生日期
1567年
逝世日期
1628年
出生地
明海州

目錄

張朝瑞簡介

張朝瑞,字子禎,明海州沭陽人。隆慶年間(1567—1572年)倭寇常從海上侵擾海州,張朝瑞出資築海州城,以御倭寇。中進士後,任鹿邑(今河南開封市)縣令,清理被豪強侵佔的土地7000餘頃。因為他不依附權貴,被貶做了南京行人司的副職,後提升為金華府的知府。朝廷考核全國官員,張朝瑞曾被列為天下清官第一人,升至杭嘉湖參政,因有政績入朝為大鴻臚寺卿。
後病死在代理府尹任上。朝廷追諡為“清格”。其著作主要有《孔門傳道錄》、《禹貢本末》、《皇明貢舉考》、《南國賢書》、《宋登科錄》、《金華荒政志》、《崇正書院志》、《鄒魯水利記》、《常平倉紀》等書,以及疏稿、文集、族譜等。

張朝瑞生平

張朝瑞出生於海州(今江蘇省沭陽縣桑墟鎮)一個名門之家。明隆慶年間(1567年—1572年),張朝瑞考中進士,由此進入仕途,他曾在鹿邑做過縣令,後遷任金華知府、杭嘉湖參政,進南京府丞,入朝為南京鴻臚寺卿。
張朝瑞天性質樸,為人端謹,學識淵博。在明朝眾多官員中,張朝瑞不僅勤政愛民、政績突出,而且是公正無私、清正廉潔的典範。
隆慶年間,張朝瑞曾捐資四十金修築海州城,以御倭寇。萬曆(明神宗年號,使用時間為1563年—1620年)初,張朝瑞任鹿邑縣令。通過實地走訪調查,他發現“邑地多影射,缺額三千餘頃”,於是“履畝清丈”,着手清理被豪強侵佔的土地。當地一位豪強攜重金叩響了張朝瑞家的大門,打算賄賂張朝瑞,沒想到張朝瑞不僅將行賄者拒之門外,還大聲斥責對方,讓行賄者既吃了“閉門羹”,又丟了面子。行賄者只好悻悻而歸,由此知道縣令對於“履畝清丈”是動真格的,一絲一毫都不馬虎。其他豪強見狀,紛紛清退自己先前侵佔的土地。任鹿邑縣令期間,張朝瑞共清理出被強佔土地七千餘頃,他置田養士、安民厚生,可謂為官一任、造福一方。
萬曆年間,著名治河專家潘季馴去職後,分黃導淮之議興起,並且認為此法可行的人頗不少。張朝瑞沒有亦步亦趨、人云亦云,他經過深思熟慮、充分論證後,上書朝廷,指出分黃導淮是“大失策”。後來,工部尚書楊一魁在執行分黃導淮時,黃河奪淮淹沒了大片農田,水勢還一度波及明祖陵,分黃導淮宣告失敗。朝野上下都十分欽佩張朝瑞的先見之明。
張朝瑞廉潔奉公、兩袖清風,剛直不阿、嫉惡如仇,敢於上書直陳時弊,從不趨炎附勢。雖然因為不依附權貴而仕途屢有沉浮,但卻深得履職當地的百姓的愛戴。明神宗曾頒賜聖旨《授張朝瑞南京鴻臚寺卿制》,對張朝瑞大加褒獎,稱讚他“學擅博綜,才稱經濟,端凝表度,修潔堅操”。
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張朝瑞病死在代理南京府尹任上,葬於海州東門外鳳凰山下。 [1] 

張朝瑞評價

張朝瑞去世後,明神宗遣官致祭,追諡張朝瑞“清恪”,在祭文中則稱讚他“中道遽殂,空囊若洗,清白獨貽,爾無愧已”。當了這麼多年的官,去世時卻“笥無遺金”乃至“貧無以殮”,這也充分印證了張朝瑞的清廉。 [1] 
參考資料